北望经济学园学者专区经济学如诗 韦森:收入分配中的平等、公平、正义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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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森:收入分配中的平等、公平、正义与效率

韦森:收入分配中的平等、公平、正义与效率

摘自<思想库报告>第6卷第01期总第211期

谈到当今中国社会中收入分配不断拉大的问题和趋势时,人们常谈“公平与效率”问题,这实际上是个不甚确切的说法,并往往会造成一定的误识。因为,在国际上一些当代政治哲学、经济学和其它社会科学领域中的文著中,学者们多是从“平等与效率”的关系来讨论问题,而不是讲“公平与效率”。并且,平等、公平以及与之相联系的正义,无论是在英文中,还是在中文中,是密切关联的三个概念,但各自的含义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在当今中国的社会格局中,要讨论“平等与效率”的问题,有必要简单的梳理一下这三个概念的相互关系。

首先,在当代社会科学中,人们所常说的“平等与效率”问题中的“平等”,在英文中为“equality”,其涵义为“the state or quality being equal”,而“equal”的含义比较明确:“相等的”,“相同的”、“平等的”。具体到人们的社会收入分配来说,如果收入分配差距很大,基尼系数很高,或者少数人占有社会的绝大部分财富,人们就会认为收入分配非常不平等,但是,这种格局否是公平和正义的,那则另当别论了。另外,当人们从社会收入分配的角度来谈论“平等”问题时,显然是指作为经济运行结果的一种格局,即与各人和各阶层收入多寡以及与其他个人和阶层进行数量比较而言的一种均等状态,并实际上含有人们在社会收入分配中同等份额的意思。当然,平等,并不仅仅意味着财富占有和收入分配中的“平均”。譬如,当人们谈到“机会平等”时,实际上是指“权利平等”,而不是指财富占有和收入分配多寡上的均等。

其次,所谓“公平”,在英文中是“fairness”,其涵义是“treating people equally without favouritism or discrimination”。由此看来,当人们说要“公平”时,不能在权利和机会选择中区别和差别待人,要“一视同仁”,即任何个人在社会和市场选择中均秉有同样的权利。社会选择理论中人们常说的“机会平等”,恰恰是在这种意义上讲的。从这个意义上,公平与平等又是等价的,或者说平等是公平的一个核心价值标准。

第三,人们所常说的“正义”,在英文中为“justice”。这个词有时亦被翻译为“公正”。它在英文中的含义主要是“the quality of being morally right, fair and reasonable”。从辞义上来看,正义或公正,显然与“公平”相关,但二者显然又有些细微的区别。非公平的,显然不是正义的或公正的。但是,当人们谈到“正义”时,有更强的法学和伦理学中的价值判断的成份在其中,且较多地是指在制定和遵守规则方面以及在运用法律和决策程序以及过程上的公平。在经济学以及政治哲学的意义上,“正义”又可分为“分配正义”和“交换正义”。从微观经济运行层面上来说,正义的原则则表现得更为具体。如果在市场交易中有人欺行霸市,囤积居奇,缺斤短两,或假冒伪劣,显然有违公平原则,也是非正义的。在金融市场中的内幕人交易,制造虚假信息,或一些大的财团和金融机构利用手中的财力和市场力量来人为抬高和操控粮食与石油市场上的价格,也显然是非正义的,这当然也有违公平交易的原则。

理解了“平等”、“公平”与“正义”的关联与区别,我们就会知道,人们平时所言的“公平与效率”的说法,并不甚确切,且在很大程度上来说是个误识。因为,就市场经济体制而言,公平与效率,更本就不矛盾;二者之间,也不存在任何“两难冲突”(tradeoff)。道理说来简单:只有达致机会均等和权利平等了,一个市场经济才会良序运作,才会在长时期中有效率。同样,效率与正义,也并不矛盾,恰恰相反,二者是相辅相成的:正义,尤其是确保市场运行的法律规则、法律制度以及司法程序的公正和正义,是确保市场运行效率的一个重要制度保障。只有在法律和司法正义的保障下,市场才能良序运作,才能有效率。

如果说公平、正义均与效率完全兼容,那么,所谓的“平等与效率”两难选择,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有条件的。从一个方面来看,如果一个社会的制度安排和政策选择过于强调资源的平等分享,收入分配以需求为基础,以及结果平等,从而导致的结果是社会收入分配太过份额均等,那么,可能就会产生人们参与市场分工和交易以及创业经营的激励不足的问题。对于平等与效率这种两难冲突,美国著名经济学家亚瑟•奥肯(Arthur M. Okun)曾在1962年出版的一本名著《平等与效率》中做了非常深入的探讨。照奥肯看来,平等与效率之间存在着替代关系:为了效率,就要牺牲某些平等,为了平等,也要牺牲某些效率。因为,照奥肯看来,对效率的追求不可避免地产生出各种不平等,对追求平等的追求也会对人们的工作积极性、储蓄和投资意向产生消极影响。由此奥肯认为,“在平等与效率之间,社会面临着某种选择”。

另一方面,如果社会的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尤其是由于机会不均等而造成社会收入分配中基尼系数太高,或者社会财富的绝大部分集中在少数人手中,也会对一个社会的长期经济增长产生两个方面的效率影响:其一,由于富人过富和穷人太穷,就会出现“富人有钱无处花(消费),穷人没钱花或有钱不敢花”的情形,从而导致一国消费需求不足和长期经济增长乏力,—— 这正是拉美国家在20世纪80年代后的情形。前些年,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内需一直疲软,这也是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其二,收入差距过大,尤其是机会不平等所造成的收入差距过大,会造成低收入群体的不满,从而加剧社会冲突,如游行、罢工,动乱,甚至暴乱或革命。从后一个方面来看,若能在长期的经济发展中保持比较平等的收入分配,并不会对效率产生负面影响,反而可能导致市场运行稳定,从而保持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最终增进社会效率。就此而言,与其强调平等与效率之间存在某种两难选择,或言平等有减损效率的一面,倒不如反过来说,因为社会收入的极度不平等会破坏效率,应该在制度安排上做些文章,尽可能地做到机会均等,并使富人不能无限制的任意聚敛社会财富,并尽可能的提高低收入阶层的福利,以实现社会收入分配尽可能平等的经济增长,从而提高经济运行的整体和长期效率。

作者为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经济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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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森先生为我们做了一个最好的模范,就是学西经要先学西经词汇在其母国语言中的含义……

刚在看他那篇关于REGIME,INSTITUTION跟SYSTEM的辨析,在中文中笼统译成“制度”,确实容易误导读者……

说点题外话,翻译要做到“信,达,雅”之不易是确实的,但学术翻译终究要以“信”为第一要素,直译(重要的概念加批注)或许比不恰当的意译更好,这点与文学作品的翻译大不相同。

顺便也同意一下先生关于学术文章的名称以直译为好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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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最早发在《瞭望·东方》。
其实查中世纪资料的应该都知道,所谓的“公平价格”是“justice price”。中文里面,“公平”和“正义”的混乱由来已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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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经济学家,似乎只有韦森老师和汪丁丁老师还在做这种工作,汪老师上个世纪90年代在《读书》上发表的系列文章,当时读起来实在是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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