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望经济学园讨论区随便说说 中国农民结束灾难以前的四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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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民结束灾难以前的四大贡献

中国农民结束灾难以前的四大贡献

毛泽东时代,农民好不容易手里有粮食了,却被政府拿去发展重工业了。
  邓小平时代,农民好不容易手里有钱花了,却被政府用剪刀差拿走了。
  江泽民时代,农民好不容易手里对土地有兴趣了,却被政府拿去圈起来招商引资了。
  胡锦涛时代,农民好不容易生下来一些漂亮大姑娘,却将要被政府拿去填补4000万光棍的大窟窿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2-11-27 15:29:57编辑过]

 

谁让农民是农民呢?
 

啸风老兄很有盛洪的风范。夜光之下有点偏激,喝酒了吧?
 

“谁让农民是农民呢?”我不怎么喜欢这样的话。
难道农民就天生比别人低一辈,太可悲了吧。
没有喝酒。
 

中国农民受歧视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无(自己的)组织而要守(政府的)纪律。解决前还有个农会,现在呢?谁为农民说话?
(中国人大选举中)每96万农村人口选举一名代表,每26万城镇人口选举一名代表,前者是后者的近4倍。这直接违反了《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胡鞍刚:改革全国人大常委会 优化组成人员结构 )
 

没有违反呀
只不过是比例不一样。
这不能说明什么的。
 

1.胡鞍刚的解释是有点问题,而且所引用的是宪法34而非33条
2.但按啸风兄的逻辑,如果规定10亿农民只能选1个代表也不违宪。
3.比例不同说明:如果说城镇居民是1人1票的话,那么农民则是4人1票,这应该是违反了《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在法律问题上打擦边球已成为各级政府习惯。如我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秘书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人民政府正职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数一般应多一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一人,也可以等额选举。但目前各地100%都是等额选举,这实质上是违反相关法律的基本精神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1-22 14:36:39编辑过]

 

ccc说的好。
 

CCC你这个人太有意思了。让我想到军统时期的什么了,哎呀,我这臭脑袋也记不得了。另外,你那个头像,我每看到一次就得笑一次,太可爱了。法律在中国算什么啊。还是太史公说的好:熙熙攘攘,利来利往。这句话太深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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