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望经济学园讨论区边缘笔迹 小煤矿,大煤矿[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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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煤矿,大煤矿[原创]

小煤矿,大煤矿[原创]

“经济学家”上面公布了关于全国煤矿整顿的一组数据,即“关了三分之一小煤矿,去年死了3000人,整顿了7000家”,或许这组数据反映了点问题,但是实际上,这却是一组无厘头的数据。说无厘头也是有一定依据和经验判断的,虽然我不是专家,也没有多少充足的关于产业方面的学识,但是,关于煤矿我却熟悉的再也不能熟悉了,从小看到大的经验也许能说明点问题。

      这几年发生的矿难不少,总理也流过一次泪,正如曾经听几个记者在那侃,流泪能解决问题吗?的确是这样的,流泪对于问题的解决一点也无济于事。也看过专门为矿难拍的幻灯片,拍的很感人,但是感人能解决问题吗?当然也不能解决问题。可是问题的关键在于哪呢?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国家又一次性的关闭了多少煤矿,也不在于下多大的狠心去整顿,这一样也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有时候很不明白的就是,某些整顿的措施不是针对问题的,可能措施的制定的初衷是要解决问题的,但是由于制定那些措施的人根本没有下去了解一下当前中国煤矿的具体情况,而在那想当然的随意的运用国家法律和机器去整顿,这样的结果不会有助于问题的解决,相反,却更加鼓励了那些非法寻租者的野心和锻炼了地方官的应付经验。

      这要从大煤矿,小煤矿说起,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的争论这两年由那个同样无厘头的郎教授挑起的时候,恐怕起码在煤矿产业这块流油的蛋糕早已经被瓜分完毕,大煤矿该包的都包了出去,于是,那些包的人该富的也早已经富起来了,人一有钱胆子就大,地方官员才值几个钱,该买通的早已经买通,集体购买几个悍马玩玩也不算回事,还让舆论大惊小怪了一场!

      这几年公开的那些大型矿难,每次死难的矿工都起码上百,换个角度好好想想,同时在矿井下上百人同时作业的煤矿规模能小么?这些矿都是当初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投资的,都开采了几十年了,设备和地质条件能不恶化吗?后来就承包了,并且很爽快的承包了,为什么要爽快呢?那是因为国家要是继续经营下去就要去维护那些老化的设备和地下安全环境,那赚的钱还顶不上维护的费用呢!

      本来国家还是能赚钱的,但是无奈产权不明的条件下,国有资产本身私人就在那私吞,其实那些赚的都让私人给吞了,国家也是在那干瞪眼,那才想要换个模式,承包了好啊,国家拿点净利润,私人也富了,双赢!但是留下的安全隐患私人会解决吗?私人的钱袋子是鼓起来了,但是那点钱有怎么能够去维护那么大的矿的安全,况且,他们愿不愿意买单还是个问题。

      于是,问题出现了,国家开采几十年的大矿把钱都给拿走了,却不愿意去承担另外长期积累下来的隐性成本,于是廉价转嫁给了私人,私人也不愿意买这个另外的帐,眼中就盯着那点最后的晚餐了,于是,矿难终于不可避免的出现了,这能仅仅是那些黑矿主的原因么?或者这口黑锅就仅仅能是矿主们背么?

      说到矿主背黑锅了,就要说到小煤矿了,小煤矿是什么时候开始的?那些黑小煤矿又是怎么出现的?小煤矿是私人出钱开采的,事实是这样的,产权也是属于私人的,那有什么错?可是,有谁有注意到现在这个产权能够合法,即取得那个开采证的难度有多大?起码审批要到省级国土资源局才能办下来,没有关系就根本没门。这样说来,不是那些小矿主甘愿就把自己的矿成为黑矿,而是国家就不卖私人这个帐!

      国家把门槛放的这么高的原因在于自以为私人开采国家资源那会对属于国家的矿层造成破坏,事情实际上是这样的吗?如果地下有大矿层,那私人开的矿就不会是小矿了,私人没有国家那么雄厚的资金去先勘探出大矿层,因此他们的矿都是在大矿区,开采的也都是那些大矿无法开采留下的那些残羹剩饭,如果这些残羹剩饭没有私人的开采,那过了许多年后,地层塌陷,这些本来还有用的资源就永远也无法从地下挖掘出来了。

      小黑矿主自然赚到的钱并没有那些靠低廉承包国家大矿的人的多,并且当他们自己投资开采的时候,所承担失败的风险也是很高的,因此,他们与地方官员的关系也就没那些大矿主的铁,于是,矿难的黑锅其实更多背的就是这些小矿主,而每次整顿最大的受害者也是他们。而地方政府也想从他们这些“非法经营”中获得收益,于是,每次整顿后,那些小矿还会艰难的继续生存下去。

      大矿由于是承包的,因此产权还在国家,于是,每次整顿,真正存在的安全隐患的这些大矿在产权不明的情况下,根本无法收到任何实际效果。而小矿,由于国家不给他们合法产权的机会,反而纵容了小事故的出现,而这些小事故又会成为大矿主转嫁黑锅很好的借口,同样,整顿下来的那些小黑矿也会成为政府宣扬政绩的一个托词。

      而在这样的背后真正的问题仍旧得不到解决,矿难的根本问题还是一个产权问题,产权不明晰使得地方政府官员与大矿矿主更有机会勾结,他们一丘之貉的事实不可避免,而那些小矿,却仍旧会在背着黑锅无产权的情况下继续艰难的生存,这不仅对于国家经济发展是个问题,在大矿矿底死去的冤魂也会继续增加,于是更会加剧了底层社会的矛盾与冲突。问题关键还是在于国家对产权的态度!
 

好文,解我心中一惑,真正的问题就是产权.
 

这个比较正式一些,上面的没怎么写好,后来重新又写了,再加上编辑改了改,才勉强好了点,自己知识积累不够。

产权部分是矿难的根本原因

“经济学家”上面曾公布了关于全国煤矿整顿的一组数据,即“关了三分之一小煤矿,去年死了3000人,整顿了7000家”,或许这组数据反映了点问题,但是实际上,这却是一组无厘头的数据。外加国庆黄金周期间河南、新疆、四川相继发生三起重大矿难,共造成64人死亡(10月11日《新京报》)。矿难在国家屡次严厉整顿下依然得不到遏制,并且有愈演愈凶之势。

“官煤勾结”固然是矿难频繁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如果认真剖析中国煤矿产业演变历程的事实却可表明其根本问题并不在于此,导致矿难频繁发生更多应该归咎于政府决策失误而造成的煤矿产权不分。以及煤矿多年开采所积累的隐性成本的暴露。

这几年所公开的大型矿难,动辄死难矿工多达上百人,并且这些煤矿多为当初由国家所开采,后来由于全国煤矿形势不景气而由地方政府转包给私人,国家所出让的仅仅为开采权,在产权不分的前提下,大量原国有煤矿成为私人发家致富的流油田。而同时,这些煤矿也多为已经开采多年的老矿,其内部地质条件,安全设备等配套设施也已老化或不可用,于是在廉价转包私人的同时也将原由国家所经营下隐性成本转嫁给了私人,而出于私人对财富最大化追逐的本性与产权不分造成的漏洞,这部分隐性成本最终承担者变成了在井下作业的矿工,大型矿难频繁发生也就理所当然了。

在2002年全国煤矿形势好转,私人承包煤矿财富也开始迅速增加同时,在采矿区大量私人开采的小煤矿也迅速出现,他们构成了另外一部分黑矿主,与承包私人经营煤矿性质不同的是,这些小煤矿从当初开采到经营,均为私人行为,即责权在于开矿者一身。同时由于私人力量的弱小,所开矿的规模也很小,他们之所以被称为黑矿主的原因则在于无法得到合法的国家开采证,属于无证经营。这些无证小矿的大量涌现并屡禁不止,也是地方政府为缓解基层财政压力的原因。无证使得他们成为地方政府执行国家整顿政策的首要打击目标,而作为原属于国家开采却已经转包给私人经营的大矿却由于合法而继续经营。多次煤矿严厉整顿只在于量而并没有质的突破,

这一切的根源何在,与其责怪大小矿主们的贪婪本性倒不如将责任更多归咎于政府在产权方面决策的失误。在上述复杂的局面以及矿主天然存在的逐利本性使得大小煤矿各俱备继续生存空间。大矿多年开采所积累的隐性成本无人承担使得大型矿难频繁发生,而政府对于私人采矿权认可的过高限制,开采证必须得到省级国土资源部门批准与基层利益的驱动造成了大量非法无证小矿的出现,小矿在无产权前提下又加大了开采的安全成本,小型矿难也频繁发生。而大矿矿主与地方利益集团勾结对于无证小矿的压榨也进一步拉大了贫富差距,并激化了底层社会冲突。而解决矿难的关键则在于在产权明晰条件下,依法进行进一步平稳,长期治理,而非在产权不明情况下所进行的只在数量上的整顿。

在刚结束的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重新申明了要防止贫富悬殊,失业人口增多,城乡和地区差距拉大,社会矛盾加剧等问题继续恶化的必要性,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目标。而这一切要在公平的前提下来凸显效率,政府职能的转变要首先作出表率作用。

以河南某一矿区为例,大量非法小矿所开采的多为国家大矿所无法开采,煤层较薄的地带,如不开采,数年后这些资源将要永久性的呆在地下。基层政府重点整顿的也为这些无法合法得到开采权的小矿井,矛盾的是基层政府却开着无证小矿矿主合买的车进行整顿,同时大型海外采矿集团与地方利益集团勾结压榨当地小矿。笔者认为这并非仅仅是地区上的特点,更多的乃是代表着全国煤矿行业所暴露的弊病。

矿难的最大受害者其实是国家。基层政府大量的寻租行为,一定程度上转嫁了本应用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成本,国家也丧失了扩大税源的权利并被基层政府不合理收费而取代,而地方利益集团在财富的急剧积累下不断壮大,无形中也促成了地方煤矿寡头和官煤勾结的出现。这种现象的存在又进一步造成了采矿地区经济畸形发展,资本流动的恶性循环。

尽管煤矿产权问题的解决并不能防止官煤勾结和阻止矿主的逐利本性,但是它却是保证矿业整顿有效率的前提,只有将煤炭产业纳入法制化轨道,并使之具有明晰的产权界限,才可能会为进一步整顿煤矿产业,最大化减少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机率提供充分条件。而在此基础上再加强对煤矿的安全监管力度,严惩地方官员的寻租行为,并合理协调煤炭资源的配置,以及健全矿工人身安全的法律保障等其他辅助措施,才能使得解决中国矿难问题成为了可能。

否则,产权问题不解决,矿难频繁发生不仅不会消失,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始终会作为一项顽症而愈加困绕中国经济的发展。

《凤凰周刊》2005年第32期(总第2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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