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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老子学经济学

跟老子学经济学

跟老子学经济学
何帆

      我刚读研究生的时候,导师曾给我开了一个必读书目。里面除了哈耶克、布坎南、诺斯、斯蒂格勒这些诺贝尔级经济学大师们的著作之外,还有一本书很特别,那就是老子的《道德经》。后来,我终于抽时间把这本我小时候就耳熟的书读了一遍。结果,我发现我见识过的那些现代经济学观点,有不少与《道德经》里的思想颇为契合。更让我欣慰的是,有些我从学习经济学以来就一直萦绕脑海的困惑,竟也在这古老哲学的启示下恍然大悟。
    让我先从自由放任和国家干预这个话题说起。经济学里的这个主题和文学中的爱情主题一样,有着永恒的魅力。不难看出,老子哲学的基本格调是倾向于自由放任一派的。“我无为而民自化,我无事而民自富。”为什么会这样?道使然。何谓道?虽然老子早已说过“道可道,非常道”,但我还是忍不住想谈谈我的理解。在我看来,所谓道者,指的是自发形成的社会秩序。这种自发形成的秩序也曾被亚当·斯密不无敬畏地称为“看不见的手”。市场上形成的经济秩序是这种自发秩序的典范和坚实基础:每一个进入市场的人都是持自利动机的,他们通过交易达成合作,从而在实现自利动机的同时也造福了他人。从整体社会来看,这种市场秩序提供了一种资源配置机制,它能够最近似地反映出市场参与者的评价的最大化。因此之故,市场机制可能是人类所能够创造出来的最有效率的资源配置机制。
    老子激烈地反对国家干预,他说,“为者败之,执者失之”。这说的是,谁去干预,谁就会把事情做坏。从经济学的观点来看,这是因为:政府只有首先充分了解每个公民的利益和偏好,并能据此求出社会总体利益,才能胸有成竹地去干预经济,但仅此项准备工作便是根本无法实现的。因为甚至每个人自己也只能在进入选择过程时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所以政府是无法获取这些信息的。中国有句古话:“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哉?”,说的是政府为什么不能干预的原因;西方有句谚语:“鸟以为把鱼举在空中是一种善举”,说的是政府强行干预的后果。
    退一步讲,即使政府能够无所不知,能够充分体察民情,但在干预措施的执行过程中,也常常会偏离其初衷。因为政府官员有其自身的利益,这种利益和民众的利益是不可能完全一致的。这是因为政府和公民之间在客观上是一种代理人和业主的关系,他们的信息分配本来就是不对称的。考虑到这一点,政府干预的有效性就要大打折扣。
    诚然,绝大多数经济学家都承认市场机制有着这样那样的缺陷,但市场缺陷并不就是政府干预的充分理由,市场做不好的事情并不意味着政府去做就一定做得好。许多人还幻想让政府干预和市场机制同时登场、双剑联袂,据说这样可以扬长避短。遗憾的是,一加一等于二的公式在这里却是不成立的,这就好比十字路口的交通岗上不能有两个警察同时指挥,否则司机和行人将会无所适从。从实践上看,政府干预往往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也常常是好心酿成了大错。这正如《道德经》里所说的,“天下多忌讳则民弥贫”、“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更精彩的是,老子沿着这条思路一直推出:“大道废、有仁义”。我想这是因为既然道德也是人们自发合作中的产物,那么如果再人为地灌输所谓的“仁义”,不是和人为干预市场经济秩序如出一辙吗?想想我们过去推行的那些“左”得出奇的所谓“共产主义道德”,比如“毫不利已,专门利人”;又比如“做永不生锈的螺丝钉”,再看看今日道德滑坡的现状,不能不让我们去深思这二者之间究竟有什么联系。当我回过头来再读《道德经》时,真有点如梦初醒的味道。
    如果仅仅是说到这儿,我觉得还有触及老子哲学的真义。在我看来,政府干预和自由放任之争无非就是“有为”和“无为”的分歧。老子的高明之处恰恰在于他已经超越了这种争吵。常人以为老子思想便是“无为而治”,其实这种概括并不准确。依我看,老子的核心思想应该是“为无为,则无不治”。照这样来看,老子就不是主张政府完全撒手不管,而是反对象“有为”论者主张的那种霸王硬上弓式的行为。老子主张的“为”是要遵循“无为”的原则去做,换言之,要对自然形成的社会秩序保持充分的敬畏。这无疑需要一种更高明的统治手段。
    说到政府的作用问题,有关的文献可称得上浩如烟海。我在此只想强调与制度有关的两个方面,即政府在制度深化和制度创新方面的作用。先说制度深化。虽然制度往往是人们自发形成的,但同时也要看到,制度又必须依靠一种外在的、人为的力量加强其效力。康芒斯是制度学派的先驱之一,他把制度定义为:“集体行动控制个人行动。”这个定义虽有欠完备,却正中要害。这是因为,一种制度只有在全体当事人都能严格遵守的前提下,才能充分发挥其效力,但在自发的情况下,这个条件却是无法实现的。
    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制度不遵守。虽然一种制度能在现有条件下最大限度地促进人们的合作,它从整体利益上是最优的,但个人出于个体利益的考虑并不一定遵守它。国为制度是一种公共产品,每个人在消费它时都想做一个“免费搭车客”,比方说,都希望别人是雷锋,自己则不妨自私一些,都谴责别人的假冒伪劣,自己的假冒伪劣产品却另当别论。正因为如此,诺斯曾说,如果只接受新古典假设,即仅仅假定每个人都是追求私利最大化的经济人,那么社会将会倒退到一个尔虞我诈、暴力相向的丛林时代。与制度深化相联系的另一个问题是制度不统一。自发形成的制度由于其自身的逻辑以及客观条件的制约,往往只局限于一部分人之间。不同制度背景中的人们在交往时难免产生隔阂和磨擦,从而限制了合作的扩大。由于上述两个原因,使得制度需要外力的强化,政府的作用也无疑在此。具体地讲,我所说的制度深化包括:非正式制度(包括道德、观念、惯例等)的统一;将非正式制度转化为正式制度,如将合同的惯例制订为合同法。正式制度的基本特征便是成文,成文在很大意义上也意味着意见的统一;用奖罚手段加强非正式制度和正式制度的执行。从政府的这些任务来看,它必须具有最大的强力手段和权威性。因此,从根本上说,政府的力量是通过威慑表现出来的。《道德经》里说:“民不畏威,则大威至。”意思是说,如果人们已经不畏惧统治者的威严了,那么最可怕的事情就将到来。由此可见,老子及其追随者们一向是很重视法治的。司马迁作《史记》时将老子和韩非子同列一传,现在的人们虽然会对此觉得不可思议,但在汉朝时,人们对黄老学派的认识确是如此。
    接着来看政府在制度创新中的作用。这一点在《道德经》中并未谈及。我在此主要是介绍诺斯等人的思想作一补充。制度创新过程中的角色有两个,即第一行动集团和第二行动集团。其中第一行动集团的任务在于发现制度创新的潜在收益、拟定创新方案、并说服第二行动集团与之合作。第二行动集团协助实施创新方案,并在创新成功之后与第一行动集团分享收益。在自下而上的改革中,第一行动集团是有关的利益集团,第二行动集团则是作为立法者和执法者的政府。在自上而下的改革中,第一行动集团是中央政府,第二行动集团则是其它组织,比如地方政府,行业公会等,也有可能直接就是民众。在自上而下的改革之中,政府通过宣传来说服人们遵守新制度,或是通过立法执法强制人们遵守新制度。在以下几种情况中,政府适于在制度创新过程中唱主角:一、政府机构完善而私人市场发育不成熟,这在后进型现代化国家中最为典型;二、潜在收益的获得会受到私人财产权的阻碍,比如环境保护问题;三、潜在收益具有外部性,从而产生“免费搭车现象”,即个人不愿承担制度创新的费用,“三个和尚没水吃”说的就是此种情况;四、制度创新有利于一部分人但却将损害其它人的利益。事实上,凡是较重大的改革,定有政府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政府与整个社会相比,虽然只是少数人集团,却往往起着扭转乾坤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比社会力量强大是理所当然的。不强大的政府就不是好政府,因为它无法完成其在制度创新过程中的使命,这也正象是“意志薄弱的人不可能真诚”一样。
说完了政府在制度深化和制度创新中的作用,我还想补充一点。诺斯有一句名言:“国家的存在对于经济增长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但国家又是人为的经济衰退的根源”。考虑到到有效率的制度安排是经济发展的源泉,这名话实际上说的便是,政府既能通过制度深化和制度创新确立和完善制度,并使之最有效地发挥作用,也是压制和阻碍新制度形成的最大阻力,这时它是制度僵化症的首恶。同时,政府也是使制度沦为为少数人利用的原因,这就产生了制度的畸化。我想把这种观点称为“制度经济学中的辩证法思想”。这种辩证的思想在西方经济学中已是凤毛麟角,而在中国古代哲学中却层出不穷,尤以老子学说为代表之作。到最后我想用一个小故事作为结尾:魁奈是法国重农学派的始祖。他对于中国的文化却深为折服。有一次法国皇太子曾问他:“如果你是皇帝,你将如何统治?”魁奈的回答甚为简洁,他说:“道(the law)”。有的研究者已指出,重农学派以致整个古典政治经济学都深受中国哲学影响,只是年代久远,这个传统也渐渐湮灭。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本世纪物理学的发展已使得科学思想向古老的东方哲学回归。玻尔就曾用八卦和太极的图案作为哥本哈根学派的徽章。经济学的发展是否也会走这条道路呢?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原载《长江经济导报》1994年12月28日
 

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我们后人的挖掘的确不够,所以最后的结果只能是一些精深的思想被西方学者首先“发现”(有些“发现”还是建立在充分汲取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之上),而我们呢,只能借用西方学者的话语体系去重新解读传统文化,由此产生了“其实这样的思想中国古人早已经论述过”的感慨(或阿q情结)。
我上面的发言决不是在批评何博士,相反是读了何博士的文章的最后一段的感悟。其实何博士贴出这篇8年前写的文章的目的也正是在于警醒我们要注意解读中国传统文化,不知道我的理解对否?从这个意义上说,时下着力挖掘传统文化的努力成为了惊醒后的亡羊补牢之举(之一),目的是希望让我们的后人少一点我们现在的感慨和尴尬!
 

科学技术是生产力,前提是已经应用或极可能应用。知识与知识经济不必然相等,可能与现实之间的距离是中国与西方的距离。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2-11-15 23:44:05编辑过]

 

老子的《道德经》思想深邃,常叫人折服,尤其是他“无为而治”的思想,体现了朴素的自由主义经济观。但他却从来不喜欢做实证分析,仅仅满足于下结论,而并没有一个严密的令人信服的论证推导过程。跟不喜欢实证的老子学习经济学恐怕有些矫情了吧
 

老子的无为思想,充其量也只是朴素的自由主义,既没有发展成为中国主流的治国方略,也未形成严格的实证科学体系。因此要向老子学经济学,依我看是勉为其难的。不过老子的自由主义经济思想值得中国人为之自豪。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2-11-21 22:48:15编辑过]

 

以上诸兄说的有道理!但是,以现在人的眼光要求老子进行实证研究(可能按现在的标准还得做出模型)可能太为难他老人家了。我们为什么不完成老子没有完成的实证研究呢?提出新的观点并形成实证科学体系是做学问,在别人的观点基础上去完善别人的体系使其更有解释力又何尝不是做学问呢?中国的一些学者不是很擅长“解释”、“阐发”一些权威说过的话吗?
当然,我只会动嘴,要真正地动手可能还得靠诸兄了,:)
 

你问到了中国文化中的一个致命的问题,就是为什么在中国如此缺乏实证主义的科学传统?虽然李约瑟在他的巨著中力图证明中国古代即有发达的科学,但是他说明不了何以这种传统发展不出近代的实证科学。即使在科学主义已经非常繁盛的今天,无数的中文社会科学期刊上的那些大而化之宏论还是俯拾皆是,有如除之不尽的野草。
 

何帆博士在文章最后有一个显著的误解——“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本世纪物理学的发展已使得科学思想向古老的东方哲学回归。玻尔就曾用八卦和太极的图案作为哥本哈根学派的徽章。”虽然无伤主旨,但因为看到过尼尔斯·波尔哲学文选的译者序言,里面专门提到过波尔的“阴阳图”问题,所以帖出,共析。需要说明的是,文选译者戈格先生在序言里措辞激烈强硬,开口大骂文革中的无知人等对科学的歪曲,激烈嘲讽国内一些学者对波尔哲学和生平不懂装懂似是而非的评注,不便帖出,感兴趣的朋友可以从网上下载一本自己看看。

以下节选戈格翻译的《尼尔斯·波尔哲学文选》一书译序:
“……1947年,玻尔62岁时,丹麦政府决定授予玻尔以”宝象勋章”。那是一只金质的长鼻子象,大小略如人的手掌。这是丹麦最高的勋章,一般只授予王室人员或外国元首,连首相都得不到它,老百姓得到者更加少见。因此,获得这种勋章就意味着被封为贵族,受勋人应有自己的族徽。所谓族徽是小桌面大小的一个竖着的椭圆,上面的花纹叫做“纹章”,其体裁必须遵守“纹章局”的规定。玻尔亲自设计了族徽上的纹章。这时他遇到了一个“两难问题”。一方面,“互补性”思想是他平生最得意的成就,他当然希望把它在族徽上表示出来。但是,按照他在各种场合下的反复阐述,互补关系中的两个方面是绝不可能结合成一种统一的、无逻辑矛盾的图景(picture)的;也就是说,任何图案都不可能正确地表示互补性。另一方面,族徽上的纹章只能是一个图案。这不是很难两全的问题吗?当时玻尔的亲密助手是罗森塔耳,罗森塔耳的夫人是研究中国史的专家,汉名柯汉娜。正当玻尔踌躇不决时,汉娜向他推荐了中国的“阴阳符号”(太极图)。玻尔觉得这个图案还算好看,就采用它作了自己族徽的中心图案。

  这一来造成了极大的误解。包括物理学家在内的全世界的人们有几人真正理解玻尔的互补哲学?人们看到这个“阴阳符号”,觉得好玩;又因为它来自“东方”,先入为主地使人觉得它充满了“神秘”气味。于是人们立即把“互补哲学”和“阴阳符号”联系了起来。其实二者十分不同。中国人头脑中的“阴”与“阳”绝不是“互补的”。故宫中有“交泰殿”,为皇帝“大婚”之所,取“阴阳交泰”之意。既然可以“交泰”,就不可能有互义的含义。

  但是人们不管那一套,还是硬把互补性和“阴阳符号”联系起来,甚至等同起来。你走在哥本哈根的大街上,随时可以看到“阴阳符号”。它出现在人们的戒指或耳坠上,出现在卡车的车厢板上或超级市场的销售广告上。玻尔文献馆中藏有许多照片,其中一张上有一个美国人在演讲,他在黑板上画了各种形式的“阴阳符号”,有闭合的,有开放的,还有的周围衬着火光,真像中国神怪小说上的插图。1995年5月,“石油大学(北京)”建立了一座玻尔铜像,这是世界上第一座玻尔全身塑像。我们邀请了玻尔的次子汉斯·玻尔(和他的儿子克里斯蒂安·玻尔)来参加塑像的落成典礼。汉斯在致词中也提到了“阴阳符号”。我在丹麦,每当有人介绍新朋友,当说到我是中国人时,对方也往往提起“你们中国的‘阴阳符号’”之类。这一切都常使我大感尴尬。我不便向人家仔细解释(那要费很多时间),多数情况下只好含糊答应。

  幸好,所有这一切只是说说而已。丹麦的对玻尔稍微作过一点研究的人全都不把它当真。多数人都用所谓“丹麦人的幽默”来对待它。……”
 

跟老子学经济学,应该.我们不但跟他学经济学,还要跟我们的先哲学经济学;不但跟他学经济学,还要还要跟他学治国之道.我觉着现在我们的很多学科,不但是经济学,太过于西洋化,动不动引用西方学者,西方大家的话,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忘掉了自己的优秀的东西,我们不否定西方学者的理论的科学性,但总是这样的话,我们就可能因西方的理论限制了我们自己古老传统所形成的思维模式,我们现在缺少的就是自己的东西.看一看我们的周围,无论是马克思的政治经济理论还是现代的西方经济理论,我们的东西又有多少.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2-11-27 6:30:3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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