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望经济学园阅读区经典常谈 质疑“重化工业化”阶段之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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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重化工业化”阶段之必然

质疑“重化工业化”阶段之必然

质疑“重化工业化”阶段之必然
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都无法得出中国经济必须经过“重化工业化”阶段这一结论

□ 吴敬琏/文

  为了论证上个世纪90年代末期以来我国重化工业超常发展的合理性,一些学者提出了所谓重化工业化是各国经济发展的必经阶段的理论,从而把对近年来重化工业热的质疑,说成是企图绕过这一必经阶段的无望努力。
  其实,问题并不在于“重化工业化”的“必经阶段”能否绕过,而是各国的工业化过程是否存在这样一个必经阶段。
  “必经阶段”论的主要依据,是德国经济学家霍夫曼提出的工业化过程中资本品工业优先增长的“霍夫曼定理”。
他对20多个国家1880年-1929年消费品工业和资本品工业比重的数据进行了归纳,并得出结论:在工业化的过程中,存在资本品工业产值的比重持续上升的必然趋势;到20年代末期,在英、美、法、德等处于工业化中期末的国家中,资本品工业产值与消费品工业产值的比值已经大致齐平。
  霍夫曼进而预言,进入工业化的后期阶段以后,资本品工业产值的比重将继续上升,成为主导的产业部门。在当时通行的国民经济只包含工业和农业两个主要的产业部门的分析框架下,这也就意味着,资本品工业在工业化后期将成为整个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产业部门。
  “霍夫曼定理”又被称作“霍夫曼经验定理”,原因是这一“定理”乃是霍夫曼根据工业化早期和中期的经验数据推算出来的。他把工业化某些阶段产业结构变化趋势外推到工业化后期。因此严格地说,它只能称为“预言”,而不能称为“定理”。
  问题的要害在于,先行工业化国家在工业化后期的实践是否证实了他的预言。先行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实际情况表明,进入工业化后期阶段以后,产业结构的变化并没有按照“霍夫曼定理”进行,增长得最快的并不是工业,更不是资本品工业或重工业,而是服务业。
  “霍夫曼定理”不能得到印证的主要原因是:
  第一,“霍夫曼定理”是建立在先行工业化国家早期增长模式之上的。在这些国家工业化的早期阶段,经济增长依赖于机器作业对手工劳动的替代。在这一替代过程中必然发生的资本对劳动比例,或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使资本品生产的优先增长成为必然。
  但是,正如20世纪50年代以来索洛、库兹涅茨、舒尔茨、萨缪尔森等一大批经济学家的研究成果所揭示的,现代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并不是资本投入,而是技术进步和效率提高。在这种情况下,资本品的优先增长就不再是必然的。
  第二,霍夫曼对工业化进程中经济结构变化的研究,是在国民经济只存在工业和农业两个部门的理论框架下进行的,因此,他把资本品工业在工业中的比重的上升和居于主导地位,等同于它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上升和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
  运用20世纪40年代确立的“产业三分”的框架来进行分析,我们看到的真实图景是:无论是作为工业化第一梯队的英、美,第二梯队的德、法,还是第三梯队的日本,增长得最快的产业并不是工业,更不是资本品工业或重工业,而是服务业。不论从就业结构看还是从产值结构看,服务业都很快成为国民经济中占主要地位的产业部门。服务业,特别是其中的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对于先行工业化国家生产成本、特别是交易成本的降低和效率的提高,起了重要的作用。
  把一种早已过时的增长理论当成发展经济学的普遍真理,用以指导建立我国的经济增长模式,显然是不合适的。
  有的论者引用现代经济学家钱纳里的著作,论证重化工业发展在工业化中后期的优先地位。其实,钱纳里只是在讨论制造业内部结构变动时作出这一判断的。
  至于说到整个国民经济的结构,钱纳里在他的著作里说得十分明确,在从中等收入到高收入的工业化中后期,增长最快、占国民收入份额最大和对经济增长贡献最大的部门,都是服务业而不是工业,更不是重工业。
  正由于如此,世界银行根据钱纳里的多国模型,在1985年第一个中国经济发展报告中,开宗明义地指出,中国经济结构扭曲的首要表现,在于服务业发展滞后;服务业增加值在中国国民收入中所占份额不但大大低于当时典型中等收入大国的平均水平,甚至低于低收入大国的平均水平。在这种情况下,要用钱纳里的多国模型来论证在中国优先发展重化工业的必要性,无异于南其辕而北其辙的徒劳。■

作者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苏振华:为何要警惕片面追求重型化

    经济学家吴敬琏先生在最近的几次发言中反复提出,中国经济要防止出现片面追求重型化的倾向、必须实现增长方式的转变,并强调目前的增长方式会使中国遭遇能源危机,且以重化工为主导的粗放型增长抑制了服务业的发展,难以长期有效解决就业问题,这将加剧贫富分化。

  吴先生提出这个问题的宏观经济背景是,能源的短缺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去年中国为能源价格的上涨而多付出了大约60亿美元(约占当年GDP总额的0.4%)的代价。导致能源短缺的又是重化工业模式依赖于对资源的大量投入,但这种高投入产生的经济绩效却并不令人满意,如2003年中国的GDP只占世界的4%,但所消耗的石油却占世界的7.4%、原煤则高达31%。长此以往,以中国相对贫瘠的自然资源、是无法支撑重化工业的持续发展的,为什么要反对片面的重化工业模式,其理由不言而喻。

  增长方式是一个宏观问题,无论现行的增长模式有什么不合理之处,但是在微观层面上总是由一家家具体的企业行为构成,是无数具体的企业自主选择了某种投资方向,才在宏观上集结形成了一个所谓“增长方式”。也就是说,讨论转变增长方式离开了企业的具体行为是没有意义的。

  我们知道,企业的行为选择是在既定的制度约束下的理性选择,要转变增长方式,更有意义的是追问激励企业选择现行增长方式背后的经济逻辑是什么。天底下的企业无不以营利为目的,为什么又会对资源粗放投入呢?难道企业负担得起对资源的高投入而带来的高成本吗?问题的关键就在于,现行的制度安排使得原本占到企业生产成本很大比例的两种生产要素土地和劳动力可以低成本地获得。

  中国产品大量出口到海外市场,相对竞争对手而言,发达国家的土地产权都是明明白白地界定到私人头上,企业扩张所需的土地必须以高价向土地主购买;发达国家的工人拥有强大的工会为他们代言,如美国的汽车行业雇用工人,必须向汽车业的行业工会申请,由工会向企业派出工人,企业往往为此苦不堪言。而目前中国的土地市场上,工业用地实行的是协议价转让,其价格只相当于由招标或拍卖的市场化机制形成的价格的五分之一到十分之一,甚至更低,地方性的大企业由于受到地方政府的扶持甚至可以零价格获得土地;中国民工的生存状况更是不容乐观,有调查表明,宏观经济固然连年高速增长,但是如珠三角地区的民工工资却是近10年来几乎没有上涨。正是由于现行的土地制度和劳资关系制度的不合理,使得土地价格和劳动力价格严重低于在要素产权严格清晰界定的情况下的市场均衡价格,因此企业自然可以腾出成本空间而大量使用资源投入了。

  进而,如果现行的增长方式在微观上是有效率的而在宏观上是无效率的,是谁在为这种整体性的无效率买单呢?首先是作为土地拥有者的农民和企业里的民工,他们的土地被廉价“买”走,他们的工资被企业主肆无忌惮地压低和拖赖;其次是民众未来的福祉,目前对资源的掠夺性使用恶化了环境、透支了未来的增长。那么,谁又是其中的受益者呢?首先是具体的企业主,他们获得了“利润”;其次是国外的居民,中国产品大量廉价销往海外市场,事实上是提高了国外居民的福祉。也就是说,在现行的制度安排下,企业有内在的激励选择粗放的增长方式,而这种粗放的增长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财富的转移机制——以牺牲农民和民工的利益以及未来的发展为代价,实现财富向企业主手中集中。因此吴先生指出,这不仅会带来能源危机,而且会加剧贫富的分化。

  正如吴先生所指出的,由于发展重化工业能带来较多的财政收入,现行的政绩考核办法、财政体制必然激励地方政府扶持发展重化工业。比如北京在发展了几年高新技术产业后,发现GDP和财政收入上不去,于是就把重心转到汽车产业上,两百天内就创造了上百亿产值几十亿税收。看来转变增长方式,理顺要素市场的价格机制固然是一个必要条件,更重要的还得从转变政府的“GDP崇拜”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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