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经济学讲义

制度经济学课程计划
http://www.beiwang.com 2002-7-20  北望经济学园



导 论

在新制度经济学派中,制度变迁理论基本上有两种观点 :第一 North在他1992年的著作 ,Institutions, Institutional Change, and Economic Performances 一 书 中 , 从 相对 成 本 变 化 (relative cost change) 解 释 制 度 变 迁 , 所 谓 的相 对 成 本 变 化 包 含 了 三 项 : 要 素 比 例 成 本 、 讯 息 成本 及 技 术 成 本 。 North 进 一 步 说 明 , 在 一 个 资 源 稀 少且 具 竞 争 性 的 环 境 下 , 「 体 制 和 组 织 的 连 续 互 动 」, 是 制 度 变 迁 的 关 键 。 第 二 、 新 制 度 学 派 则 认 为 ,交 易 成 本 最 小 化 是 制 度 变 迁 的 原 动 力 , 制 度 变 迁 则包 含 了 组 织 和 契 约 两 种 方 式 ( 见 Williamson, 1979, 1985) 。「 新 制 度 经 济 学 」 在 方 法 论 上 , 承 袭 新 古 典 经 济 学对 个 人 行 为 的 假 设 , 这 些 假 设 源 自 古 典 自 由 主 义 的哲 学 家 , 如 洛 克 (Locke) 、 弥 尔 (Mill) 、 边 沁 (Bentham) 、休 谟 (Hume) 及 亚 当 斯 密 (Adam Smith) 等 等 。 在 1970 至 1980 年 代 , 这 批 古 典 自 由 主 义 学 说 伴 随 著 「 新 右 派 」 的兴 起 , 再 度 出 现 在 经 济 学 学 术 文 献 的 讨 论 中 , 古 典自 由 主 义 在 哲 学 上 的 个 人 主 义 , 也 因 而 进 入 主 流 经济 理 论 之 中 (Hodgson, 1991: 194-195) 。 新 制 度 经 济 学 派 在其 他 社 会 科 学 领 域 , 有 著 明 显 的 影 响 力 , 如 比 较 政治 经 济 学 者 Suzanne Burger 、 Peter Hall 、 Peter Katzenstein 及 Theda Skocpol 等 等 , 均 可 视 为 新 制 度 经 济 学 派 。 但 是 我们 必 需 了 解 一 点 , 新 制 度 经 济 学 和 新 古 典 经 济 学 理论 并 不 完 全 一 样 , 新 制 度 经 济 学 不 只 是 建 立 在 抽 象的 个 人 (abstract individual) 之 上 , 也 同 时 强 调 社 会 的 个人 (social individual) 。
Veblen 在 1898 年 发 表 "Why is Economics Not an Evolutionary Science?" 一 文 之 後 , 制 度 主 义 (institutionalism) 的 名 词 於焉 出 现 。 而 「 制 度 经 济 学 」 成 为 经 济 学 学 术 思 潮 的一 环 , 则 始 自 1920 年 代 任 教 於 美 国 Amherst College 的 Walter Hamilton 首 次 提 出 「 institutionalism 」 一 词 之 後 (Hunt, 1992: 588) ; 在 1930 年 代 左 右 , Veblen 又 受 聘 於 德州 大 学 奥 斯 丁 分 校 经 济 系 。 Veblen 1898 年 的 文 章 , 大约 综 合 了 制 度 学 者 对 当 时 主 流 之 新 古 典 经 济 学 的 不满 , 同 时 也 提 出 了 制 度 学 者 对 社 会 改 革 的 看 法 。 但是 , Veblen 对 新 古 典 经 济 学 的 批 评 和 一 般 制 度 学 者 不同 ; Veblen 认 为 新 古 典 经 济 学 不 在 於 它 对 数 学 工 具 的过 度 依 赖 , Veblen 认 为 新 古 典 经 济 学 在 理 论 分 析 上 ,尚 不 足 以 深 入 分 析 经 济 问 题 , 尤 其 是 经 济 制 度 问 题。 Veblen 认 为 新 古 典 经 济 学 只 预 设 了 一 个 制 度 的 存 在, 但 没 有 解 释 「 制 度 变 迁 」 为 什 么 会 发 生 (Hodgson, 1988: 23) 。 从 政 治 经 济 学 的 架 构 来 看 , 「 制 度 变 迁 」的 问 题 无 关 於 变 数 群 的 稳 定 性 条 件 是 甚 么 , 而 在 於这 些 变 数 如 何 的 发 展 、 改 变 及 互 动 的 过 程 (Veblen, 1898: 8) 。
另 外 , 新 兴 的 非 主 流 制 度 经 济 学 和 新 古 典 经 济 学 的市 场 均 衡 理 论 及 效 率 条 件 无 关 , 也 和 马 克 斯 的 劳 动价 值 说 无 关 ; 它 的 重 点 在 於 分 析 「 社 会 结 构 及 组 织」 对 经 济 行 为 的 影 响 。
在 两 次 世 界 大 战 之 交 , 传 统 制 度 经 济 学 曾 盛 极 一 时; 二 次 世 界 大 战 之 後 , 传 统 制 度 经 济 学 开 始 没 落 ,新 古 典 经 济 学 开 始 茁 壮 。 经 过 数 十 年 的 发 展 , 传 统的 制 度 经 济 学 再 度 重 生 , 也 就 是 我 们 现 在 所 称 的 「非 主 流 」 ; 传 统 制 度 经 济 学 这 次 的 发 展 , 独 立 於 新古 典 经 济 学 及 凯 因 斯 经 济 学 的 理 论 体 系 , 在 理 论 上自 成 一 格 (Hodgson, 1988: 21-23) 。 例 如 , William Dugger(1989: vii-ix) 认 为 , 「 制 度 经 济 学 」 有 七 项 命 题 :

经 济 是 一 个 制 度 建 制 化 的 过 程 (instituted process) , 不是 价 格 的 自 然 均 衡 (natural equilibrium) ;
「 社 会 化 的 非 理 性 」 (socialized irrationality) 经 常 超 越了 社 会 组 织 及 工 人 阶 级 的 潜 在 的 凝 聚 力 (potential solidarity) ;
在 「 社 会 化 的 非 理 性 」 之 下 , 「 权 力 」 和 「 地 位 」结 合 「 神 话 」 及 「 威 权 」 , 共 同 维 持 了 统 治 的 正 当性 ;
「 工 具 主 义 」 (instrumentalism) 是 制 度 经 济 学 的 基 础 ;
公 平 (equality) 是 良 好 生 活 的 基 础 ;
「 工 具 主 义 」 的 概 念 和 政 治 上 参 与 式 的 民 主 相 容 ;
在 现 行 资 本 主 义 社 会 , 极 端 改 革 的 呼 声 大 於 渐 进 式的 改 革 。
Dugger 所 提 出 的 七 项 核 心 议 题 , 可 以 视 为 旧 制 度 学 派的 新 面 貌 。
贰 、 德 国 历 史 学 派 和 奥 地 利 学 派 的 观 点
德 国 历 史 学 派 滥 觞 自 1871 年 左 右 , 由 Wilhelm Roscher 的一 系 列 著 作 所 启 发 , 在 1900 年 代 达 到 高 峰 , 以 Gustav Schmoller 为 代 表 。 Schmoller 主 张 以 归 纳 法 取 代 古 典 经 济学 的 演 绎 法 , 支 持 政 府 对 市 场 干 预 , 以 使 社 会 的 运行 更 加 顺 畅 。 基 本 上 , 德 国 历 史 学 派 的 特 徵 , 在 於它 对 制 度 的 定 义 同 时 包 含 了 正 式 的 组 织 和 非 正 式 的规 则 ( 见 Steinmo, 1992: 3 ) 。 德 国 历 史 学 派 认 为 制 度 的正 式 面 , 如 法 律 、 行 政 体 系 和 规 则 等 等 , 并 不 足 以解 释 真 正 的 经 济 活 动 , 它 主 张 对 制 度 的 非 正 式 面 进行 理 论 分 析 , 如 权 力 关 系 、 文 化 及 宗 教 等 等 。 德 国历 史 学 派 的 方 法 论 架 构 , 引 发 了 Schmoller 和 奥 地 利 经济 学 家 之 间 的 论 战 ( 如 Menger 和 Bohm-Bawerk 。 )
Menger 的 论 点 均 表 现 在 他 1883 年 的 著 作 The Problems of Economics and Sociology 。 Hayek (1934: 405-406) 指 出 , Menger 的 The Problems of Economics and Sociology 主 要 是 针 对 批 评 德 国历 史 学 派 而 来 , 例 如 此 书 的 价 值 效 用 理 论 (utility theory of value) 。 Menger 在 「 经 济 学 原 理 」 一 书 中 明 确的 指 出 , 经 济 学 理 论 的 目 的 , 就 是 要 演 绎 出 如 同 物理 学 一 般 不 受 时 间 空 间 限 制 的 「 普 遍 性 法 则 」 , 只需 要 些 微 的 修 正 就 可 以 适 合 任 何 情 形 。 除 了 「 普 遍性 法 则 」 之 外 , Menger 尚 提 出 所 谓 的 「 方 法 论 上 的 个人 主 义 」 (methodological individualism) 。 从 方 法 论 上 的 个人 主 义 , Menger 提 出 建 立 於 单 一 个 人 的 价 值 的 效 用 理论 (individualistic utility theory of value) 为 现 存 的 产 权 关系 辩 护 。 对 Menger 而 言 , 社 会 改 革 及 制 度 变 迁 不 是 群体 有 意 识 的 改 革 结 果 , 而 是 个 人 受 无 意 识 自 利 (self-interest) 动 机 所 驱 使 的 无 意 识 结 果 。 Menger 明 确 地反 对 任 何 透 过 集 体 行 动 来 达 成 的 社 会 改 革 , 他 认 为德 国 历 史 学 派 经 济 学 家 的 观 点 , 基 本 上 是 对 人 性 的误 解 , 而 且 对 社 会 福 利 是 有 害 的 。 因 此 , 他 认 为 制度 变 迁 是 不 可 以 计 画 的 (Menger, 1883: 157-159) 。
Menger 认 为 财 产 只 是 建 立 於 个 人 效 用 计 算 的 交 换 关 系, 财 产 制 度 只 是 资 源 缺 乏 的 结 果 , 社 会 问 题 及 人 民不 满 均 与 它 无 关 。 Menger 的 产 权 观 点 : 人 类 经 济 活 动和 财 产 有 共 同 的 经 济 根 源 , 他 们 存 在 的 终 极 理 由 均是 货 品 供 给 的 数 量 总 是 少 於 人 类 对 货 品 需 求 的 数 量。 因 此 , 财 产 制 度 和 人 类 经 济 活 动 一 样 , 不 是 一 种发 明 , 而 是 实 际 上 从 对 经 济 问 题 本 质 所 自 然 发 生 的解 决 方 案 (Menger, 1871: 75-76, 97) 。 早 在 Menger 的 年 代 ,其 他 的 学 者 如 Tylor 、 Morgan 等 人 均 表 示 过 类 似 观 点 。但 是 , Menger 的 看 法 甚 至 连 Walras 都 不 同 意 。 Walras (1954: 54-55) 认 为 财 产 制 度 是 人 与 资 源 互 动 产 生 的 一 种社 会 经 济 现 象 , 他 认 为 「 稀 少 、 交 换 、 及 价 值 」 才是 经 济 问 题 的 基 础 ; 而 且 , 人 和 其 他 动 物 之 不 同 ,在 於 人 类 是 社 会 动 物 , 会 主 动 进 行 各 式 各 样 的 制 度安 排 , 以 解 决 经 济 问 题 。
美 国 的 制 度 经 济 学 於 是 自 1890 年 左 右 开 始 萌 芽 。 虽然 Gruchy 将 美 国 传 统 制 度 经 济 学 的 发 展 分 为 三 期 , 但是 制 度 经 济 学 家 视 经 济 活 动 为 一 个 演 化 过 程 (evolutionary process) 的 典 范 并 没 有 改 变 。 例 如 , 在 制 度经 济 学 家 的 看 法 , 工 业 社 会 进 入 下 一 个 世 纪 的 主 要特 徵 , 是 「 集 体 行 动 的 普 遍 化 」 (Gruchy, in Steppacher, 1977: 12) , 这 个 演 化 过 程 则 是 是 由 科 技 变 化 及 工 业 化的 路 径 所 推 动 。 Myrdal(1985: 254) 认 为 , 传 统 的 美 国 制度 学 派 只 是 一 种 「 天 真 的 经 验 主 义 (naive empiricism) 」, 除 了 Veblen 之 外 , 其 余 人 只 醉 心 於 从 方 法 论 上 批 评新 古 典 经 济 学 , 在 制 度 理 论 的 研 究 上 并 没 有 甚 么 贡献 。 美 国 传 统 制 度 经 济 学 直 到 近 代 第 三 期 的 发 展 ,才 对 制 度 有 经 济 理 论 上 的 研 究 (Hodgson, 1991: 178-179) 。相 反 地 , 主 流 的 新 制 度 经 济 学 , 在 理 论 已 发 展 出 不少 议 题 , 诸 如 「 历 史 连 续 性 (historical continuity) 」 及「 路 径 依 赖 (path dependence) 」 等 等 (Steinmo, 1992: 1-2) 。
参 、 制 度 的 社 会 角 色
「 制 度 的 社 会 角 色 」 这 项 议 题 , 约 在 Veblen 之 前 一 世纪 有 过 热 烈 的 辩 论 , Malthus 认 为 , 「 社 会 」 从 历 史 的过 程 中 , 创 造 了 各 种 不 同 的 制 度 , 制 度 变 迁 必 须 发生 自 制 度 内 部 , 任 何 外 力 均 是 不 必 要 且 不 正 当 的 (Malthus, [1798] 1976: 122, 115, 66) 。 在 Malthus 的 制 度 变 迁观 点 中 , 有 两 个 例 外 : 其 一 是 Malthus 所 维 护 的 Corn Laws ( 玉 米 法 ) , 他 认 为 即 使 是 发 生 自 制 度 内 部 也 是不 可 以 改 变 ; 其 二 是 Malthus 主 张 废 除 的 Poor Laws ( 贫穷 法 ) , 他 认 为 必 须 以 制 度 外 部 力 量 将 之 废 除 。 Malthus 认 为 除 了 上 述 两 个 例 外 , 政 府 必 须 维 持 自 由 放任 的 经 济 政 策 , 尤 其 是 当 市 场 机 能 已 经 普 遍 制 度 化时 。 很 明 显 , Malthus 的 观 点 是 一 种 「 保 持 现 状 」 (status quo) 的 理 论 , 一 种 为 了 保 持 既 得 利 益 阶 级 的 理论 。 在 Malthus 的 理 论 体 系 之 内 , 任 何 一 种 社 会 改 革 皆是 不 必 要 的 。 社 会 制 度 或 许 可 以 些 微 修 正 , 但 不 能作 太 大 幅 度 的 变 化 , 他 认 为 「 任 何 存 在 皆 是 合 理 的」 。 Malthus 认 为 贫 穷 不 是 制 度 出 了 什 么 错 , 也 不 是 社会 不 义 , 而 是 穷 人 自 己 天 生 的 错 : 「 人 类 最 大 得 罪恶 在 於 他 被 生 下 来 这 个 世 界 」 ("People sin merely by being born") (Henry, 1990: 104) 。 Malthus 的 这 种 论 点 , Nassau Senior 曾 正 式 将 其 陈 述 出 来 (Senior , 1871: 150-152) 。
Henry(1990: 102-103) 认 为 Malthus 的 制 度 变 迁 观 点 , 既 不科 学 , 又 没 有 逻 辑 基 础 。 他 的 不 科 学 在 於 没 有 对 「变 迁 」 有 任 何 的 经 验 观 察 , 因 为 对 制 度 而 言 , 「 变化 」 是 常 态 , 任 何 一 种 现 行 制 度 均 是 一 步 步 变 迁 来的 , 不 是 天 生 的 ; 他 的 不 逻 辑 在 於 推 论 的 不 一 致 (inconsistency) , 也 就 是 说 当 制 度 变 迁 一 旦 发 生 时 , Malthus 应 该 用 他 对 制 度 辩 护 的 立 场 , 去 支 持 新 的 制 度, 不 能 否 定 已 发 生 的 制 度 变 迁 , 反 而 要 求 再 变 回 去。 因 此 , Henry 认 为 Malthus 的 理 论 充 其 量 只 是 反 映 既 得利 益 阶 级 , 为 维 持 现 况 不 变 , 必 须 要 一 种 适 当 的 政治 经 济 学 来 支 持 这 种 「 穷 人 命 也 」 的 看 法 : 「 说 服穷 人 , 穷 人 的 利 益 只 有 在 现 行 的 制 度 下 才 能 得 到 最好 的 保 障 。 」 Whately 认 为 当 时 在 殖 民 地 工 作 的 工 人 只是 野 人 , 对 工 人 的 教 育 只 是 为 了 维 系 统 治 者 的 权 力稳 定 性 (Whately, 1966: 76-89 ; Henry, 1990: 172) 。
在 Veblen 的 时 代 , Marshall(1964: 207) 也 呼 应 Malthus , 提出 他 的 演 化 (evolutionary) 观 点 : 「 我 们 对 自 然 的 控 制力 … 赋 予 支 持 社 会 和 工 业 结 构 发 展 的 人 。 虽 然 制 度会 改 变 的 很 快 , 但 是 他 们 得 变 化 必 须 适 何 人 群 需 要才 能 保 持 下 来 。 如 果 制 度 的 变 迁 和 人 群 的 需 求 脱 离, 则 它 将 失 去 稳 定 性 (Marshall, 1964: 207) 。 」
Marshall 的 进 化 观 点 , 反 映 了 适 者 生 存 的 意 识 形 态 ,很 大 程 度 地 支 持 了 既 得 利 益 阶 级 (Henry, 1990: 213) 。 在经 济 理 论 史 的 文 献 中 , 近 代 的 Scrope 也 表 示 出 类 似 看法 (1969: viii-ix, and 31) 。
肆 、 制 度 变 迁 作 为 一 种 意 识 形 态 的 形 成
基 本 上 , 体 制 学 者 反 对 将 现 形 制 度 视 为 理 所 当 然 。在 经 济 理 论 史 上 , 将 制 度 视 为 经 济 问 题 的 原 因 并 不多 见 ; 因 此 , 制 度 安 排 的 变 化 , 需 要 相 当 程 度 的 新意 识 形 态 的 形 成 。 只 要 观 念 被 保 持 在 既 定 理 论 架 构之 下 , 则 他 们 只 有 娱 乐 价 值 而 已 。 也 就 是 说 , 当 一个 制 度 安 排 被 接 受 时 , 他 所 带 来 的 观 念 也 同 时 被 接受 。 例 如 , 在 资 本 主 义 社 会 , 当 大 多 数 人 接 受 了 诸如 私 有 财 产 、 交 换 等 制 度 时 , 他 们 也 接 受 了 支 持 这些 制 度 的 一 般 理 论 。 货 币 改 革 的 呼 声 会 被 注 意 , 但是 , 对 经 济 制 度 改 革 的 呼 声 往 往 必 须 面 对 群 众 最 起码 的 沈 默 。 社 会 大 众 对 「 正 常 」 的 态 度 很 大 部 分 受到 具 社 会 支 配 性 (dominant) 意 识 形 态 的 影 响 , 这 些 支 配性 (dominant) 意 识 形 态 也 就 是 主 流 意 识 形 态 , 这 些 主 流意 识 形 态 则 型 塑 了 多 数 人 的 价 值 判 断 及 理 性 标 准 (Henry, 1990: xvi) 。
虽 然 意 识 形 态 形 成 的 过 程 对 制 度 变 迁 的 影 响 在 新 制度 经 济 学 中 也 有 提 及 , 如 North(1981: 44, 47, 58) 及 Williamson(1993) , 但 新 制 度 经 济 学 视 意 识 形 态 为 整 个 制度 变 迁 过 程 中 , 使 交 易 成 本 极 小 化 的 「 互 补 性 因 素」 ; 但 传 统 制 度 经 济 学 则 是 把 制 度 变 迁 根 本 上 视 为意 识 形 态 形 成 过 程 。 例 如 , 就 Veblen(1919: 239) 而 言 ,制 度 是 由 一 堆 思 想 习 惯 所 型 塑 而 成 ; Frank Knight (1947: 224) 认 为 人 类 社 会 的 形 成 , 是 由 本 能 和 思 想 的 中 间 地带 所 影 响 , 这 些 中 间 地 带 是 由 习 惯 、 传 统 及 制 度 所构 成 。 Keynes(1936: 97 ) 在 他 的 「 一 般 理 论 」 也 曾 指 出人 类 动 物 性 的 本 能 (animal spirit) 在 预 期 形 成 的 重 要 性。 Robert Solow( 见 Szenberg, 1992: 272) 也 指 出 经 济 行 为 受 社会 组 织 影 响 甚 巨 。 也 就 是 说 , 除 了 相 对 成 本 的 变 化, 制 度 变 迁 也 有 意 识 形 态 面 的 因 素 。
Hodgson(1991: 190) 认 为 , 组 织 结 构 、 习 惯 和 规 律 是 制 度变 迁 的 基 本 因 素 。 在 某 种 程 度 上 , 这 些 因 素 有 著 稳定 的 惰 性 , 且 超 越 时 间 地 传 递 下 去 。 人 类 行 为 的 目标 是 经 由 制 度 所 型 塑 及 强 化 , 上 述 因 素 有 一 种 认 知的 功 能 (cognitive function) , 从 而 影 响 了 讯 息 的 传 递 及解 读 (Ibid., 1991: 182) 。 例 如 , Dunlop(in Hodgson, 1991: 181) 就 指 出 , 劳 动 市 场 就 是 建 立 在 一 序 列 契 约 及 行 为 的僵 固 性 (rigidities) , 而 这 种 僵 固 性 是 由 传 统 及 社 会 文化 所 强 化 。 因 此 , 制 度 变 迁 和 意 识 形 态 的 形 成 (ideological formation) 过 程 有 很 密 切 的 关 系 。 可 是 , 这项 关 系 往 往 只 反 映 既 得 利 益 阶 级 的 社 会 关 系 , 所 以我 们 很 容 易 忽 略 其 他 社 会 关 系 。 例 如 , 像 价 值 的 效用 理 论 (utility theory of value) , 它 从 各 种 组 织 内 的 社 会关 系 , 演 绎 出 一 系 列 抽 象 原 则 , 这 些 抽 象 原 则 成 为分 析 人 和 经 济 财 关 系 的 基 础 , 而 忽 略 人 和 人 间 的 关系 (Robbins, 1952: 68) 。 Henry (1990: 15, 122) 认 为 , 如 果 经济 分 析 只 重 视 眼 前 所 见 到 的 「 当 下 的 交 换 事 实 」 (immediate fact of exchange) 而 已 , 则 经 济 学 将 变 成 一 个 肤浅 的 学 门 。 这 种 理 论 体 系 , 将 经 济 活 动 的 理 解 限 制在 既 定 的 正 式 体 制 内 , 因 而 也 限 制 了 经 济 问 题 的 解决 能 力 。
伍 、 小 结
近 年 来 , 总 体 经 济 理 论 的 後 凯 因 斯 学 派 (Post-Keynesian School) 的 基 本 特 徵 , 是 将 制 度 因 素 引 入 总 体 经 济 模 型之 中 。 这 也 是 为 什 么 在 货 币 理 论 上 , 後 凯 因 斯 学 派和 其 他 学 派 的 不 同 之 处 。 本 文 针 对 体 制 变 迁 的 理 论, 从 理 论 史 的 研 究 , 提 出 早 期 经 济 学 家 的 看 法 。 这些 看 法 和 现 行 主 流 制 度 经 济 学 的 交 易 成 本 理 论 有 很大 的 不 同 。 事 实 上 , 从 经 济 理 论 史 的 架 构 , 有 许 多和 交 易 成 本 理 论 不 同 的 体 制 经 济 学 议 题 , 例 如 , 建立 在 美 国 实 用 主 义 上 的 价 值 理 论 (value theory of institutionalism) 及 Dugger 的 企 业 霸 权 理 论 (corporate hegemony) 等 等 , 这 些 议 题 可 综 合 称 之 为 体 制 的 政 治 经济 学 ( 见 Ho, 1997) 。


制度经济学重要议题
第一节 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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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制 度 的 定 义 :
制 度 是 什 么 ? 制 度 就 是 一 种 游 戏 规 则 、 是 人 类 行 为的 条 件 或 限 制 ( constraint ) , 也 就 是 个 人 策 略 行 动 的机 会 结 构 。 它 可 简 单 分 为 正 式 ( formal; 宪 法 ) 与 非 正式 ( informal; 如 门 当 户 对 的 婚 姻 习 俗 ) 的 形 式 , 它 虽然 是 行 为 的 规 范 , 但 是 它 也 是 可 以 被 改 变 的 , 但 是这 个 改 变 的 过 程 所 牵 涉 的 因 素 十 分 复 杂 , 从 个 人 的设 计 、 到 集 体 的 决 策 , 而 历 史 的 残 留 甚 或 是 行 动 的误 差 都 可 能 造 成 制 度 的 改 变 。
到 底 是 制 度 决 定 人 的 行 为 , 还 是 人 决 定 制 度 , 其 实是 相 互 激 荡 。 新 古 典 经 济 学 传 统 在 限 制 条 件 下 追 求最 大 化 , 目 前 的 限 制 条 件 是 制 度 , 制 度 在 短 时 间 是无 法 改 变 的 , 但 是 在 长 时 间 是 会 改 变 , 例 如 以 前 的制 度 说 土 地 要 留 给 男 生 , 在 这 个 制 度 之 下 , 每 个 人会 去 改 变 他 的 行 为 来 追 求 利 润 极 大 化 或 效 用 极 大 化, 长 时 间 认 为 这 个 制 度 有 问 题 , 就 会 有 人 去 撞 这 个制 度 , 这 个 制 度 就 被 推 翻 , 新 的 制 度 就 慢 慢 出 现 。所 以 是 先 有 制 度 , 人 在 这 个 行 为 之 下 作 极 大 化 , 但是 人 的 行 为 也 会 去 推 动 这 个 制 度 , 所 以 是 互 相 影 响的 。
传 统 经 济 学 研 究 , 是 在 限 制 条 件 下 , 思 考 如 何 获 取最 大 值 或 最 适 值 , 限 制 条 件 如 何 形 成 则 不 去 探 讨 。制 度 经 济 学 则 是 关 心 这 些 限 制 条 件 ( 即 制 度 ) 如 何演 变 ? 以 及 其 演 变 如 何 影 响 人 们 的 选 择 。 制 度 与 经济 对 人 类 的 行 为 是 有 影 响 的 , 根 本 上 最 大 的 不 同 是: 经 济 诱 因 是 属 自 发 性 的 , 制 度 诱 因 是 外 面 加 上 去的 。 人 类 在 制 度 之 下 作 选 择 , 但 人 类 也 会 推 动 制 度的 变 迁 。 因 此 制 度 经 济 学 研 究 的 乃 是 长 期 的 现 象 ,这 也 是 制 度 经 济 学 常 与 经 济 历 史 挂 勾 的 原 因 。
二 、 制 度 的 变 迁 :

North 制 度 变 迁 理 论 可 分 为 三 个 部 份 : (a) 制 度 变 迁 之行 为 分 析 : 试 图 跳 出 传 统 个 人 主 义 分 析 来 产 生 制 度变 迁 的 结 果 , 制 度 变 迁 从 区 分 制 度 与 组 织 的 互 动 来看 , 制 度 是 规 则 ; 而 组 织 是 规 则 限 制 下 的 行 动 , 当然 组 织 除 了 在 制 度 下 做 选 择 外 , 也 有 改 变 制 度 的 作用 。 (b) 第 二 个 部 份 是 组 织 作 为 制 度 变 迁 理 论 的 特 质, 组 织 的 形 成 可 以 改 变 个 人 在 目 标 选 择 上 的 界 定 或搜 寻 的 过 程 。 另 外 一 项 则 是 组 织 在 制 度 变 迁 中 的 作用 , 其 实 在 集 体 行 动 中 一 个 组 织 到 底 能 发 挥 什 么 作用 , 相 当 程 度 是 表 现 在 power 上 , 即 是 所 称 的 bargaining power , 指 与 社 会 其 他 利 益 的 交 换 或 是 对 抗 都 要 牵 涉到 bargaining power , 所 以 就 是 这 两 个 成 分 在 决 定 组 织 在制 度 变 迁 中 的 重 要 性 。 (c) 第 三 部 份 是 制 度 变 迁 中 正式 规 则 与 非 正 式 规 则 , 它 们 是 互 动 甚 至 是 互 相 牵 制的 。 所 以 North 的 制 度 变 迁 理 论 倾 向 於 革 命 理 论 , 就是 因 为 有 非 正 式 的 规 则 在 此 牵 制 , 所 以 就 算 是 有 快速 的 革 命 性 改 变 制 度 变 迁 也 无 法 立 竿 见 影 。
现 在 台 湾 所 面 临 的 许 多 「 乱 」 象 是 制 度 变 迁 的 一 个结 果 , 例 如 现 在 大 家 再 讨 论 的 解 严 开 放 的 问 题 , 解严 开 放 大 家 当 成 是 一 个 given 的 条 件 , 解 严 开 放 中 是否 有 什 么 素 材 , 帮 助 我 们 了 解 解 严 开 放 对 整 个 经 济的 影 响 , 我 想 只 有 经 济 制 度 , 也 就 是 解 严 开 放 这 项的 改 变 如 何 去 影 响 到 社 会 中 行 为 constraint 的 改 变 , 进而 去 影 响 到 组 织 形 成 power 及 learning effect 上 的 效 果 ,台 湾 刚 经 过 这 样 重 大 的 改 变 应 该 是 最 有 潜 力 的 。 台湾 本 土 制 度 变 迁 议 题 为 觉 得 有 几 个 值 得 讨 论 :
(a) 民 营 化 问 题 : 从 经 济 学 角 度 来 看 民 营 化 , 民 营 化的 发 展 最 符 合 经 济 学 家 原 本 的 建 议 , 甚 至 可 说 朝 野两 党 的 经 济 学 家 都 赞 成 民 营 化 。
(b) 政 党 政 治 : 解 严 其 实 就 是 constraint 改 变 , 事 实 上是 移 动 到 另 一 个 政 治 宪 政 的 运 作 过 程 过 去 可 能 是 一个 政 党 , 到 现 在 政 党 间 的 互 动 , 甚 而 可 以 看 成 行 政权 与 立 法 权 、 行 政 机 关 与 立 法 机 关 的 互 动 , 都 可 以看 成 是 制 度 分 析 的 范 畴 。
(c) 公 娼 问 题 : 牵 涉 到 性 别 角 色 的 问 题 , 在 今 日 也 算是 属 於 跨 科 际 的 问 题 , 从 经 济 学 角 度 来 看 , 性 别 角色 最 基 本 的 要 从 家 庭 分 工 开 始 , 延 伸 至 社 会 中 性 别分 工 。
制 度 变 迁 本 身 可 从 两 个 对 等 角 度 来 看 : 一 是 人 类 社会 的 出 现 , 产 生 对 管 制 的 需 求 , 即 是 大 有 为 的 政 府, 政 府 越 来 越 大 。 另 一 个 则 是 社 会 中 个 人 要 求 自 由极 大 化 , 政 府 职 能 越 来 越 小 的 倾 向 。 所 以 出 现 有 些国 家 规 模 越 来 越 大 , 有 些 国 家 越 来 越 小 。 依 Coase 极小 化 交 易 成 本 的 观 点 : 欲 发 挥 最 大 优 点 也 许 用 政 府是 有 效 的 , 也 许 用 小 政 府 但 是 有 效 的 , 所 以 有 管 制及 自 由 化 的 出 现 , 台 湾 目 前 是 走 向 自 由 化 。 网 路 是科 技 及 市 场 的 出 现 是 从 无 到 有 , 慢 慢 的 也 有 制 度 的出 现 , 所 以 是 一 个 演 进 制 度 的 过 程 , 过 程 中 会 有 多大 的 政 府 介 入 , 并 不 确 定 , 却 提 供 我 们 在 当 代 可 观察 的 机 会 。 制 度 变 迁 立 论 不 脱 下 列 六 个 方 向 :
Alchain- 是 制 度 经 济 的 一 支 , 由 演 进 来 看 制 度 的 变 化, 制 度 是 不 是 可 以 设 计 是 一 个 问 题 , 从 演 进 来 看 他仍 是 一 个 重 要 的 问 题 。
熊 彼 得 - 创 进 观 点 - 主 张 创 造 性 的 破 坏 , 在 这 过 程 中虽 著 眼 在 企 业 家 与 技 术 进 步 , 但 是 从 历 史 眼 光 来 看, 仍 改 变 了 制 度 与 组 织 的 型 态 。
North- 组 织 观 点 。
North- 产 权 观 点 。
马 克 斯 、 恩 格 斯 - 意 识 型 态 。
效 率 观 点 -Coase 。
此 六 个 观 点 各 自 代 表 不 同 理 论 型 态 , 综 合 言 之 , 不外 乎 市 场 、 制 度 、 与 技 术 , 三 者 互 动 产 生 不 同 的 制度 变 迁 理 论 。

三 、 经 济 学 方 法 论 的 争 议
制 度 经 济 学 的 实 证 研 究 问 题 较 大 , 因 为 制 度 经 济 学并 不 像 传 统 经 济 学 能 够 谈 苹 果 的 需 求 、 供 给 有 多 少, 例 如 谈 到 两 性 关 系 , 这 是 一 个 制 度 , 传 统 的 家 庭分 工 , 养 儿 防 老 的 传 统 观 念 这 也 是 制 度 , 但 是 能 不能 放 进 计 量 模 型 中 用 Dummy variable 做 个 回 归 呢 ? 制 度经 济 学 的 实 证 性 , 特 别 是 用 计 量 模 型 来 分 析 是 相 当怀 疑 的 , 更 进 一 步 说 是 没 有 必 要 的 。 制 度 经 济 学 除了 理 论 、 观 念 的 描 述 之 外 , 如 何 以 量 化 的 数 据 加 强其 说 服 力 , 应 该 是 值 得 努 力 的 方 向 。
就 制 度 经 济 学 来 说 , 制 度 本 身 是 内 生 的 , 内 生 的 东西 是 无 法 预 测 的 , 如 果 要 做 实 证 也 可 以 , 有 一 篇 文章 的 处 理 方 式 是 将 他 认 为 比 较 重 要 的 制 度 变 迁 的 过程 拿 出 来 当 作 外 生 的 变 数 , 配 合 计 量 方 法 来 做 实 证。 制 度 经 济 学 本 身 是 有 实 证 的 , 他 的 方 法 实 证 可 能是 问 卷 调 查 、 蒐 集 资 料 、 数 据 蒐 集 等 , 实 证 分 析 方法 作 不 同 於 传 统 经 济 学 的 计 量 分 析 。
OIE 事 实 上 不 相 信 所 谓 的 positive economics 而 是 normative , 即 使 在 旧 制 度 经 济 学 派 中 仍 有 一 部 份 人 认 为 经 济学 有 相 当 大 的 部 份 可 以 作 positive analysis ; 新 制 度 学派 是 不 是 相 信 新 制 度 经 济 学 可 以 是 positive analysis ,至 少 现 在 的 文 献 都 相 当 的 正 面 , 我 们 不 知 道 North 的主 张 继 续 发 展 下 去 是 不 是 会 逐 渐 否 定 , 他 在 现 在 所有 看 的 见 的 文 字 都 是 这 样 主 张 , 举 例 来 说 , 他 在 作经 济 分 析 时 曾 说 : 我 们 要 去 建 立 一 个 positive hypothesis , 基 本 上 经 济 历 史 作 解 释 时 一 定 要 建 立 在 一 个 refutable hypothesis 之 上 , 所 以 他 在 解 释 美 国 经 济 为 什么 繁 荣 时 , 例 如 铁 路 扮 演 什 么 样 的 角 色 ? 奴 隶 制 度扮 演 什 么 角 色 ? 所 以 他 的 确 提 出 了 testable hypothesis 。到 他 1981 年 的 著 作 , 他 坚 持 即 使 是 像 意 识 形 态 这 么 复杂 的 东 西 , 也 是 可 以 进 行 positive analysis , 根 据 这 个角 度 , 新 制 度 学 派 认 为 经 济 学 应 该 是 testable 。
新 制 度 学 派 这 样 的 发 展 到 底 能 不 能 被 量 化 ? North 等人 并 未 放 弃 , 举 例 来 说 , 交 易 成 本 是 他 们 重 要 的 概念 , 交 易 成 本 可 以 被 支 解 成 执 行 成 本 、 监 督 成 本 与测 量 成 本 等 , North 等 人 曾 经 推 估 交 易 成 本 占 GNP 的 比例 。 所 以 我 认 为 新 制 度 学 派 的 发 展 目 前 遇 到 障 碍 ,但 就 长 期 而 言 , 对 於 量 化 这 个 东 西 并 未 被 放 弃 。 传统 的 计 量 经 济 学 有 一 个 假 设 , 几 乎 是 把 整 个 经 济 现象 抽 离 出 来 , 希 望 建 立 一 个 回 归 模 型 , 如 果 能 在 制度 发 现 一 些 hypothesis 希 望 能 一 体 通 用 。 North 对 於 这 样的 信 念 逐 渐 放 松 , 而 是 采 用 case study 的 方 式 , 而 不 是建 立 一 个 一 般 化 的 模 型 ; 另 一 个 特 性 是 他 们 用 大 量的 文 字 描 述 来 替 代 , 他 们 也 用 统 计 图 表 但 是 并 不 建立 方 程 式 。 North 的 文 章 有 一 个 结 构 , 前 面 都 讲 理 论( theory ) , 後 面 都 讲 应 用 ( application ) , 所 以 他 都在 做 实 证 的 解 释 , 只 是 都 是 用 文 字 性 。 甚 至 他 的 徒子 徒 孙 , 也 都 做 这 样 的 努 力 。
四 、 新 制 度 经 济 学 的 教 学 研 究 在 台 湾 :

制 度 经 济 学 课 程 如 何 规 画 , 只 针 对 新 制 度 经 济 学 是较 没 有 争 议 , 但 确 是 较 不 成 熟 的 , 是 否 应 该 包 含 North 、 熊 彼 得 、 或 马 克 斯 。 所 以 在 课 程 的 设 计 上 是怎 么 规 画 , 建 议 将 来 如 何 规 画 应 该 要 好 好 的 讨 论 的。
至 於 我 们 要 推 广 哪 一 个 学 派 , 很 多 人 不 是 因 为 先 知道 OIE 或 是 NIE , 而 是 因 为 我 们 接 触 这 么 多 的 经 济 学 、这 么 多 经 济 现 象 , 而 认 为 什 么 应 该 加 入 , 什 么 不 应该 加 入 , 也 就 是 说 我 们 心 中 有 一 个 制 度 经 济 学 , 心中 有 一 个 图 腾 。 我 们 在 这 个 计 画 中 到 底 要 推 广 哪 一种 制 度 经 济 学 呢 ? 这 是 一 个 问 题 ? 在 台 湾 推 广 何 种制 度 变 迁 , 是 只 推 广 新 制 度 学 派 或 还 有 其 他 : (1)Veblen- 旧 制 度 经 济 学 (2)Collective bargaining- 强 调 legal system 的 重 要 性 。 或 是 也 讨 论 别 的 支 派 的 制 度 变 迁 。
制 度 经 济 的 发 展 是 incomplete , 制 度 变 迁 只 是 制 度 经济 学 中 的 一 个 topic , 而 且 是 不 太 成 熟 的 , 其 实 制 度经 济 学 应 该 的 范 围 很 广 的 。 若 要 比 较 旧 制 度 变 迁 与新 制 度 变 迁 , 则 应 该 比 较 历 史 上 的 经 济 学 家 , 如 :新 制 度 与 亚 当 史 密 斯 对 经 济 制 度 的 看 法 来 比 较 。 在引 言 中 指 出 马 尔 萨 斯 或 其 他 思 想 史 对 制 度 上 的 看 法, 是 很 有 启 发 性 的 。
制 度 经 济 学 在 经 济 学 中 的 确 是 非 主 流 , 如 果 教 学 生这 些 知 识 , 他 们 的 market 在 那 里 ? 经 济 系 的 学 生 再 现实 上 并 无 法 远 离 数 理 与 统 计 模 型 , 这 对 於 他 们 在 job market 上 是 十 分 不 利 的 。
到 底 要 交 给 学 生 什 么 是 一 个 课 程 设 计 的 框 架 问 题 ,它 涉 及 到 气 质 、 自 己 认 定 、 能 力 的 问 题 。 从 历 史 上来 看 , Coase 并 未 学 过 经 济 学 , 第 一 次 就 教 厂 商 理 论, 就 发 现 这 种 交 易 行 为 很 特 别 , 这 种 交 易 行 为 也 变成 他 的 贡 献 。 制 度 经 济 发 展 至 今 是 尚 未 成 熟 , 但 却是 一 直 在 成 长 , 我 们 可 以 界 定 一 个 soft 的 范 围 出 来 ,也 许 在 课 程 的 设 计 上 可 以 有 一 个 固 定 范 围 。
新 制 度 经 济 学 与 其 他 领 域 是 互 相 影 响 的 , 经 济 学 并不 完 全 都 是 侵 略 性 的 , 同 时 也 会 受 其 他 学 门 的 影 响。 想 要 说 服 经 济 系 的 学 生 去 接 受 新 制 度 经 济 学 较 难, 因 为 太 抽 象 了 所 以 有 些 学 者 会 以 新 制 度 经 济 学 的分 析 方 法 来 回 答 新 古 典 经 济 学 的 问 题 , 对 於 学 生 而言 需 要 具 体 一 点 , 例 如 : 经 济 发 展 与 产 业 组 织 对 於学 生 应 该 较 容 易 接 受 , 一 方 面 认 为 分 析 方 法 是 新 的挑 战 ; 另 一 方 面 有 一 些 计 量 经 济 的 分 析 , 不 过 新 制度 经 济 学 提 供 一 个 很 好 的 工 具 , 很 具 挑 战 性 。
新 制 度 经 济 学 对 经 济 学 来 说 有 一 个 好 处 , 可 以 带 进其 他 学 门 新 的 想 法 , 也 带 给 学 生 另 一 个 领 域 的 知 识。 新 制 度 经 济 学 对 社 会 、 法 律 、 政 治 学 而 言 是 希 望他 们 能 学 习 经 济 的 语 言 。
 

制度经济学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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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 前 言
新 古 典 经 济 学 对 相 关 社 会 科 学 领 域 的 影 响 由 来 已 久, 它 被 热 衷 於 人 文 社 会 研 究 「 科 学 化 」 的 学 者 视 为学 界 发 展 的 典 范 , 是 社 会 科 学 界 尊 荣 的 「 女 王 」 ( the queen of social science ) 。 但 这 种 持 续 且 深 入 的 影 响也 引 起 「 经 济 学 帝 国 主 义 」 ( economic imperialism ) 的质 疑 , 对 於 经 济 学 理 论 中 「 单 面 向 人 」 ( one-dimensional man ) 的 缺 陷 , 从 规 范 性 与 方 法 论 的 角 度提 出 反 省 。 一 般 而 言 , 新 古 典 经 济 学 提 供 其 他 学 门三 个 主 要 的 研 究 内 涵 , 这 也 是 相 关 社 会 科 学 研 究 中「 经 济 味 」 的 根 源 。 其 一 , 从 理 性 自 利 ( self-interest ) 假 定 出 发 的 分 析 , 将 选 择 理 论 与 方 法 论 上 个 人 主义 ( methodological individualism ) 应 用 在 其 他 学 门 ; 其 二, 从 资 源 有 限 的 角 度 出 发 , 将 机 会 成 本 ( opportunity cost ) 、 边 际 主 义 ( marginalism ) 与 经 济 诱 因 ( economic incentives ) 的 概 念 应 用 在 其 他 学 门 的 研 究 上 ( Rhoads, 1985 ) ; 其 三 , 从 演 绎 逻 辑 的 思 惟 出 发 , 以 数 学 语 言为 工 具 , 分 析 相 关 领 域 主 要 议 题 。 最 近 一 波 新 制 度经 济 学 (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NIE ) 的 发 展 , 又 由三 种 新 的 理 论 影 响 其 他 社 会 科 学 学 科 , 它 们 分 别 是: ( 一 ) 交 易 成 本 理 论 ( Transaction Cost Theory ) , 从制 度 运 作 的 成 本 面 的 考 量 出 发 , 对 於 制 度 选 择 、 制度 效 率 等 议 题 进 行 分 析 ; ( 二 ) 财 产 权 理 论 ( Property Rights Theory ) , 从 制 度 功 能 的 角 度 , 检 视 财 产权 在 经 济 发 展 、 社 会 互 动 甚 或 是 市 场 交 易 谈 判 中 的关 键 作 用 ; ( 三 ) 委 托 人 与 代 理 人 理 论 ( Principal-Agent Theory ) , 从 资 讯 不 对 称 的 角 度 , 探 讨 科层 组 织 的 控 制 、 团 体 生 产 ( group production ) 的 监 控 与最 适 契 约 的 内 容 等 问 题 。
然 而 , 为 何 「 非 主 流 」 的 新 制 度 经 济 学 , 伴 随 著 跨学 门 的 新 制 度 论 ( new institutionalism ) 的 热 潮 , 能 够再 一 次 席 卷 社 会 科 学 界 呢 ? 究 其 内 涵 , 新 制 度 经 济学 从 批 判 新 古 典 主 义 经 济 学 「 完 全 竞 争 市 场 」 的 角度 出 发 , 以 极 少 的 数 学 语 言 , 关 怀 其 他 学 门 长 久 以来 所 关 心 的 核 心 议 题 : 「 制 度 的 起 源 与 发 展 」 , 比方 说 , 从 社 会 学 来 说 , Durkheim ( 1982: 45 ) 早 就 宣 称社 会 学 是 专 门 研 究 制 度 起 源 与 运 作 的 科 学 ( … sociology can then be defined as the science of institutions, their genesis and their functioning. ) ; 而 政 治 学 於 十 九 世 纪 末产 生 时 研 究 的 核 心 , 就 是 与 制 度 息 息 相 关 的 「 律 法形 式 主 义 」 ( legal-formalism; Easten, 1993: 291-294 ) , 以比 较 的 方 法 研 究 国 家 的 法 政 基 础 制 度 的 起 源 与 发 展( 如 宪 法 、 行 政 法 等 ) ; 虽 然 新 制 度 经 济 学 的 核 心概 念 仍 然 不 脱 古 典 经 济 学 理 性 选 择 ( rational choice )的 传 统 , 但 它 在 社 会 科 学 其 他 学 门 所 受 到 的 重 视 程度 正 持 续 增 加 中 , 颇 有 超 越 新 古 典 经 济 学 在 过 去 半世 纪 的 努 力 架 式 , 这 种 影 响 有 两 个 可 能 的 原 因 。

其 一 , North ( 1981: 61 ) 认 为 , 过 去 马 克 斯 主 义 在 解释 社 会 现 象 ( 尤 其 是 变 迁 ) 之 所 以 如 此 风 行 , 最 重要 的 就 是 它 包 含 了 所 有 新 古 典 经 济 学 绝 少 提 及 的 制度 、 产 权 、 国 家 与 意 识 形 态 等 议 题 。 因 此 , 这 种 「独 占 」 的 现 象 将 因 为 新 制 度 经 济 学 的 出 现 与 发 展 ,产 生 结 构 性 的 改 变 , 换 句 话 说 , 新 制 度 经 济 学 将 经济 思 惟 逻 辑 , 有 效 的 应 用 到 其 他 社 会 科 学 学 科 所 关注 的 焦 点 议 题 之 上 。 反 经 济 学 帝 国 主 义 者 仍 然 可 以从 新 制 度 经 济 学 承 袭 新 古 典 学 经 济 学 的 基 本 概 念 上攻 击 之 , 但 是 , 他 们 绝 对 无 法 阻 挡 新 制 度 经 济 理 论成 为 各 个 学 门 中 上 述 核 心 议 题 重 要 的 「 另 类 」 诠 释架 构 。
其 二 , 新 制 度 经 济 学 所 触 及 的 核 心 问 题 , 正 好 是 跨社 会 科 学 界 一 直 争 议 不 断 的 「 结 构 与 行 动 」 的 问 题。 简 单 来 说 , 这 争 议 就 是 历 史 学 中 诠 释 历 史 事 件 时「 时 代 创 造 英 雄 」 或 「 英 雄 创 造 时 代 」 一 个 古 老 的两 难 抉 择 。 社 会 学 者 将 此 项 争 议 化 约 成 「 个 体 - 总 体」 连 结 的 理 论 问 题 ( micro-macro link; Alexander and others, 1987 ) , 其 主 要 目 的 是 藉 由 对 总 体 的 社 会 结 构 与 个 人选 择 ( 或 是 集 体 选 择 ) 间 连 结 的 了 解 , 协 助 学 者 解开 社 会 现 象 解 释 上 的 两 难 矛 盾 。 新 制 度 经 济 学 对 於制 度 这 项 能 够 限 制 人 类 的 行 为 、 但 又 是 由 行 为 人 所设 计 并 改 变 的 研 究 , 成 为 相 关 社 会 科 学 界 研 究 「 总体 - 个 体 」 连 结 的 一 个 新 的 途 径 。
接 下 来 , 本 文 将 就 社 会 学 、 政 治 学 、 管 理 学 、 法 律学 等 四 个 学 门 中 , 新 制 度 经 济 学 的 影 响 作 一 个 简 短的 陈 述 。
贰 、 各 学 科 影 响 简 述

社 会 学
Durkheim 以 降 的 社 会 学 , 尝 试 从 方 法 论 上 的 整 体 主 义( methodological holism 来 研 究 社 会 现 象 , 但 是 这 种 传 统也 妨 碍 了 社 会 学 从 「 个 体 基 础 」 ( mircro-foundation )来 了 解 社 会 现 象 , 换 句 话 说 , 社 会 学 者 对 於 制 度 的争 议 , 一 直 围 绕 在 个 体 与 总 体 解 释 上 的 问 题 。 根 据 Victor Nee ( 1998: 1-12 ) 的 说 法 , 社 会 学 界 内 以 「 方 法论 上 的 个 人 主 义 」 研 究 制 度 的 传 统 一 直 是 存 在 的 ,美 国 社 会 学 者 Robert Merton ( 1968 ) 就 认 为 , 社 会 结 构不 但 是 社 会 行 动 的 限 制 条 件 也 是 机 会 结 构 , 行 为 人在 其 中 相 对 自 主 地 活 动 , 学 界 也 时 有 「 将 人 带 回 社会 学 研 究 中 」 ( Bringing Men Back In, Homans, 1964 ) 的 呼 吁。 然 而 , Max Weber 对 於 人 类 理 性 与 选 择 的 关 注 , 是 相对 於 制 度 系 络 来 了 解 的 , 制 度 结 构 包 含 习 惯 、 社 会规 范 、 文 化 与 宗 教 信 念 、 家 庭 、 宗 族 、 种 族 界 限 、组 织 、 社 区 、 阶 级 、 市 场 、 法 律 甚 至 国 家 , 个 人 理性 的 选 择 的 内 涵 , 是 被 这 些 制 度 系 络 所 决 定 的 , Weber 名 著 「 新 教 伦 理 与 资 本 主 义 精 神 」 就 是 他 制 度论 的 一 个 例 子 。 然 而 , 芝 加 哥 大 学 社 会 学 教 授 James S. Coleman ( 1987 ) 对 於 该 书 从 「 个 体 」 角 度 予 以 批 评; 他 认 为 , Weber 将 新 教 伦 理 当 成 西 方 资 本 主 义 经 济发 展 的 主 要 解 释 变 数 , 从 方 法 论 上 的 个 体 基 础 来 看, 有 其 不 足 的 地 方 , Weber 似 乎 应 该 告 诉 我 们 下 列 三项 解 释 机 制 ( explanatory mechanism ) 的 内 涵 ; ( 一 ) 新教 伦 理 是 如 何 影 响 个 人 的 行 为 ; ( 二 ) 社 会 上 受 到新 教 伦 理 影 的 人 如 何 集 合 成 为 一 股 社 会 影 响 力 ; (三 ) 由 新 教 伦 理 所 产 生 的 社 会 影 响 力 如 何 影 响 西 方的 资 本 主 义 发 展 。 近 代 学 者 Mark Granovetter ( 1985 ) 强调 制 度 与 行 为 「 著 床 」 ( embeddedness ) 在 社 会 关 系 架构 中 的 重 要 性 , 这 种 概 念 也 深 深 影 响 著 社 会 学 家 对於 制 度 研 究 的 范 围 与 方 向 , 除 了 传 统 「 经 济 社 会 学」 ( the Sociology of Economy ) 研 究 经 济 市 场 的 社 会 基 础等 议 题 外 , 学 界 也 从 制 度 变 迁 与 发 展 的 角 度 , 为 社会 学 所 关 心 的 议 题 寻 找 更 为 丰 富 的 解 释 方 式 。
三 个 研 究 事 例 :

其 一 , 接 续 James S. Coleman 关 於 於 「 社 会 资 本 」 ( social capital; Coleman, 1988 ) 的 研 究 , Avner Greif ( 1998 )从 赛 局 理 论 ( game theory ) 中 撷 取 养 分 , 针 对 中 古 世纪 地 中 海 沿 岸 流 动 商 人 与 各 地 商 业 裁 判 人 间 信 任 关系 的 建 立 , 作 出 制 度 性 的 解 释 , 作 者 认 为 在 特 殊 的历 史 条 件 之 下 , 个 人 或 是 团 体 都 会 对 特 殊 的 制 度 需要 作 出 回 应 , 而 这 种 回 应 的 集 体 内 容 就 成 为 地 中 海商 业 体 制 的 特 色 , 该 研 究 的 衍 生 研 究 还 将 文 化 因 素带 入 制 度 起 源 与 维 持 的 研 究 ( Greif, Milgrom and Weingast, 1994 ) 。
其 二 , 社 会 心 里 学 家 Michael Argyle ( 1991 ) 与 社 会 学家 Michael Hechter ( 1987 ) 都 应 用 经 济 学 相 关 概 念 研 究人 类 社 会 当 中 「 合 作 」 ( cooperation ) 的 起 源 与 维 持, 这 些 研 究 都 隐 含 从 下 到 上 ( bottom-up ) 并 结 合 方 法论 上 的 个 人 主 义 来 看 社 会 现 象 的 基 础 , 事 实 上 也 从「 行 为 互 动 与 聚 合 」 ( interaction and aggregation ) 的 角度 , 讨 论 社 会 制 度 的 行 为 基 础 , 这 一 条 研 究 路 线 最为 「 纯 种 」 的 研 究 就 是 Andrew Schotter ( 1981 ) 从 新 制度 经 济 学 理 论 所 建 构 的 「 社 会 制 度 理 论 」 。
其 三 , 社 会 学 者 Paul J. DiMaggio 与 Walter W. Powell 藉 著 美国 社 会 学 会 的 补 助 , 整 合 相 关 研 究 者 , 对 於 新 制 度理 论 在 研 究 社 会 组 织 变 迁 上 的 可 能 贡 献 进 行 研 究 ,之 後 出 版 了 一 本 专 书 ( DiMaggio and Powell, 1991 ) 。 深 究其 内 涵 , 除 了 从 理 论 上 了 解 社 会 学 中 新 旧 制 度 研 究之 间 的 异 同 之 外 , 从 学 者 深 入 各 类 社 会 组 织 的 研 究之 中 , 我 们 也 可 以 看 见 制 度 研 究 惊 人 的 跨 领 域 整 合能 力 。
政 治 学
相 对 於 社 会 学 的 发 展 , 政 治 学 是 十 分 「 年 轻 」 的 学门 , 因 此 , 它 一 直 受 到 社 会 学 与 经 济 学 的 双 重 影 响( Barry, 1970 ) 。 在 短 短 不 到 一 世 纪 的 发 展 当 中 , 制度 可 以 说 是 政 治 学 研 究 者 的 核 心 关 怀 , 也 因 为 政 治学 的 年 轻 , 它 在 经 济 学 理 性 选 择 理 论 的 影 响 之 下 ,发 展 出 属 於 自 己 的 新 制 度 主 义 理 论 。
这 派 最 有 趣 也 最 核 心 的 议 题 是 对 於 多 数 决 产 出 「 非均 衡 」 的 研 究 ( disequilibrium ) , 也 就 是 投 票 矛 盾 问题 ( paradox of voting ) 的 延 伸 。 70 年 代 中 期 , 政 治 理论 家 Richard McKelvey ( 1976 ) , 首 先 证 明 所 谓 「 浑 沌 定理 」 ( chaos theorems ) 。 他 认 为 , 在 议 程 主 导 权 未 定的 前 提 下 , 政 策 空 间 ( policy space ) 上 的 任 何 一 点 都可 以 成 为 多 数 决 的 产 出 。 McKelvey 的 发 现 , 很 快 就 引来 Gordon Tullock ( 1981 ) 的 挑 战 , 他 提 出 一 个 简 单 的 问题 : 「 现 实 世 界 中 , 为 何 有 许 多 的 稳 定 ? 」 ( Why so much stability? ) , 言 下 之 意 是 : 「 现 实 政 治 世 界 若 真照 浑 沌 理 论 的 运 作 , 应 该 是 一 团 混 乱 , 为 何 有 今 日政 府 政 策 制 定 的 安 定 状 态 呢 ? 」
同 一 时 期 政 治 学 者 Kenneth A. Shepsle ( 1979 ) 提 出 重 要的 「 结 构 诱 导 的 稳 定 」 ( structure-induced equilibrium )理 论 。 Shepsle ( 1986:52 ) 认 为 , 非 均 衡 的 结 果 并 不 表示 现 实 世 界 就 是 永 无 宁 日 的 混 乱 , 而 是 忽 略 了 「 制度 有 关 」 ( institution matters ) 这 个 结 构 因 素 。 学 界 过去 对 於 多 数 决 均 衡 的 研 究 , 都 是 试 图 从 固 定 的 偏 好结 构 中 寻 找 稳 定 结 果 , 但 是 , 这 种 理 论 推 演 有 其 重大 瑕 疵 , 因 为 制 度 的 结 构 也 应 该 是 均 衡 概 念 不 可 或缺 的 元 素 之 一 。 Shepsle 的 理 论 被 视 为 在 浑 沌 理 论 与 实际 政 治 之 间 搭 起 了 重 要 的 桥 梁 。 但 是 在 Riker ( 1980 )提 出 了 「 遗 传 问 题 」 ( problem of inheritability ) 之 後 ,才 真 正 开 启 了 理 性 选 择 学 派 研 究 制 度 的 大 门 。 Riker 的 问 题 非 常 简 单 , 他 认 为 : 制 度 只 是 「 聚 合 之 偏 好」 ( the congealing of tastes ) , 如 果 要 将 其 视 为 均 衡 的重 要 元 素 , 我 们 就 不 得 不 承 认 制 度 也 是 人 所 共 同 选择 出 来 的 ( choose how to choose ) , 因 为 人 能 够 因 著 政策 偏 好 而 策 略 性 地 选 择 政 策 抉 择 的 制 度 , 制 度 选 择的 本 身 应 该 会 「 遗 传 」 ( inherit ) 到 政 策 选 择 空 间 中的 不 稳 定 性 ; 因 此 , 单 谈 「 制 度 有 关 」 是 不 够 的 ,我 们 必 须 将 制 度 起 源 的 问 题 也 一 并 列 入 均 衡 概 念 的考 量 当 中 , 不 能 分 割 。
Shepsle ( 1986 ) 的 回 应 有 下 列 主 要 的 两 点 , 这 两 点 与新 制 度 经 济 学 的 发 展 有 些 许 合 流 的 意 义 。 第 一 点 是历 史 论 , Shepsle 认 为 , 任 何 一 次 的 制 度 变 革 , 都 不 是在 真 空 的 状 态 下 进 行 , 换 句 话 说 , 由 历 史 所 残 存 的结 构 因 素 , 会 对 於 变 革 的 制 度 选 择 的 内 容 , 产 生 筛选 的 稳 定 作 用 , 这 也 是 交 易 成 本 理 论 中 「 路 径 依 循」 ( path dependence ) 概 念 的 应 用 ; 第 二 点 是 资 讯 的 不足 , 由 於 人 们 对 客 观 环 境 资 讯 的 了 解 无 法 完 整 , 或是 不 同 团 体 拥 有 不 同 资 讯 , 这 种 不 完 整 帮 助 「 短 路」 ( short-circuited ) 了 政 策 选 择 领 域 与 制 度 选 择 领 域之 间 的 「 继 承 」 作 用 , 阻 隔 了 不 稳 定 基 因 的 传 递 ,这 也 使 得 制 度 选 择 领 域 具 有 独 立 的 性 格 , 不 再 是 政策 领 域 的 附 庸 而 已 , 这 就 是 新 制 度 经 济 学 中 资 讯 成本 概 念 的 应 用 ( North, 1990 ) 。 Shepsle 的 两 点 回 应 都 是试 图 寻 找 政 策 选 择 领 域 与 制 度 选 择 领 域 之 间 的 「 分隔 物 」 ( wedge ) , 以 杜 绝 不 稳 定 的 「 遗 传 」 作 用 。总 括 而 言 , 以 上 这 些 理 论 就 是 从 理 性 选 择 学 派 观 点所 认 为 政 治 学 「 新 制 度 论 」 的 核 心 ( Krehbiel, 1991: 31-34 ) 。
在 理 论 的 应 用 上 , 试 举 三 例 :

第 一 是 Riker ( 1986; 1996 ) 对 於 「 * 控 游 说 」 ( heresthetic ) 的 理 论 建 构 , 因 为 制 度 的 相 对 性 格 , Riker 认 为 政 治 的 本 质 是 一 种 * 控 游 说 的 艺 术 , 应 用各 种 包 括 游 说 等 策 略 , 人 人 设 法 建 构 一 个 自 己 可 以嬴 的 世 界 ; 他 应 用 该 理 论 检 视 林 肯 总 统 提 出 解 放 黑奴 的 道 德 性 议 题 , 发 现 该 议 题 是 解 构 当 时 多 数 执 政联 盟 的 最 佳 策 略 ( Riker, 1982: 214-32 ) 。
第 二 是 North and Weingast ( 1989 ) 对 於 「 主 权 负 债 」 ( sovereign debt ) 的 研 究 , 它 是 关 於 有 权 人 要 如 何 展 现「 可 信 的 承 诺 」 ( credible commitment ) , 表 现 能 够 限 制自 己 权 力 , 以 换 取 民 众 认 可 的 问 题 。 这 问 题 事 实 上一 方 面 是 历 史 上 各 种 政 治 资 源 分 配 制 度 发 展 背 後 的重 要 逻 辑 , 它 也 是 许 多 重 要 的 政 治 制 度 变 迁 的 核 心内 涵 , 他 们 应 用 该 理 论 检 视 英 国 十 七 世 纪 王 权 下 放的 过 程 。
第 三 是 学 者 McCubbins 与 Schwartz ( 1984 ) 对 於 国 会 监 督官 僚 机 制 的 研 究 , 因 为 监 督 成 本 的 关 系 , 国 会 通 常会 选 择 设 立 「 警 报 器 」 ( fire alarms ) 而 非 用 「 巡 逻」 ( police patrols ) 的 方 式 , 国 会 设 立 一 些 民 意 反 应会 是 政 策 指 标 的 侦 测 机 制 , 当 公 共 问 题 出 现 时 , 这些 机 制 就 会 被 启 动 , 国 会 再 介 入 , 这 可 以 说 是 一 种在 交 易 成 本 考 量 下 最 适 的 方 法 。
管 理 学 ( 企 业 管 理 及 公 共 行 政 )
就 企 管 经 营 的 层 面 , 经 济 学 的 传 统 本 来 就 是 主 流 ,但 是 新 制 度 经 济 学 的 兴 起 , 却 为 管 理 学 的 研 究 开 辟新 的 视 野 ( Milgrom and Robert, 1992 ) 。 这 其 中 最 大 的 差别 , 就 是 效 率 观 念 的 改 变 , 过 去 新 古 典 经 济 学 所 提倡 的 效 率 观 念 , 是 所 谓 Pareto Optimality 概 念 下 的 产 物, 但 是 其 要 求 的 条 件 太 严 苛 , 与 真 实 世 界 有 一 段 距离 ; 当 Coase 定 理 出 现 之 後 , 效 率 观 念 就 成 为 所 谓 「次 佳 」 ( second best ) 的 效 率 观 , Migrom 与 Robert ( 1992: 24 ) 对 之 有 特 别 的 定 义 : 「 如 果 行 为 人 能 够 更 有 效地 协 商 并 执 行 他 们 的 决 定 , 则 经 济 活 动 的 结 果 就 会越 有 效 率 」 ( If people are able to bargain together effectively and can effectively implement and enforce their decisions, then the outcomes of economic activity will tend to be efficient. ) , 所 谓 效 率 的 追 求 , 从 绝 对 的 Pareto 标 准, 改 变 成 为 相 对 的 交 易 成 本 降 低 。 再 者 , 由 於 新 制度 论 的 影 响 , 经 济 组 织 的 研 究 也 日 益 蓬 勃 , 虽 然 传统 企 业 管 理 研 究 也 有 组 织 理 论 等 相 关 研 究 , 但 是 受社 会 学 的 影 响 较 大 , 其 个 体 基 础 并 不 坚 实 , 新 制 度经 济 学 将 个 人 与 交 易 视 为 基 本 的 分 析 单 位 , 从 交 易成 本 的 观 念 切 入 , 研 究 公 司 组 织 的 成 败 、 市 场 与 经理 人 的 协 调 ( coordination ) 功 能 、 风 险 与 诱 因 契 约 、所 有 权 与 产 权 、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 金 融 结 构 与 控 制 等议 题 。 这 些 过 去 在 特 殊 课 程 中 才 会 看 见 的 概 念 ( 如逆 向 选 择 与 道 德 危 机 ) , 如 今 都 渐 成 为 管 理 学 中 必教 的 内 容 。
在 公 共 行 政 学 界 , 新 制 度 经 济 学 的 影 响 力 也 是 与 日俱 增 的 ( Weimer and Vining, 1996 ) 。 依 据 Terry Moe ( 1984 ) 的 说 法 , 实 证 政 治 学 ( positive political theory ) 对 於研 究 官 僚 体 系 的 贡 献 并 不 明 显 , 但 是 新 制 度 经 济 学中 对 於 组 织 的 相 关 研 究 却 可 以 应 用 到 公 共 行 政 中 对於 官 僚 的 研 究 。 这 其 中 三 项 最 重 要 的 元 素 包 括 : (一 ) 组 织 的 契 约 观 ; ( 二 ) 科 层 控 制 的 分 析 ; ( 三) 委 托 人 与 代 理 人 关 系 研 究 。 这 三 项 元 素 也 可 被 用来 回 答 公 共 行 政 对 於 官 僚 体 系 研 究 的 三 项 主 要 问 题( Moe, 1984: 758-772 ) : ( 一 ) 为 何 需 要 官 僚 体 系 ? 为何 不 用 官 僚 体 系 以 外 的 方 式 提 供 公 共 服 务 ? 也 就 是一 般 所 谓 民 营 化 的 问 题 ; ( 二 ) 官 僚 体 系 内 部 的 上司 如 何 控 制 其 下 属 ? 也 就 是 一 般 所 谓 行 政 领 导 与 监督 的 问 题 ; ( 三 ) 民 选 政 治 人 物 ( 委 托 人 ) 如 何 控制 其 下 的 官 僚 体 系 ( 代 理 人 ) ? 也 就 是 所 谓 官 僚 政治 控 制 的 问 题 , 扩 大 来 说 , 这 也 是 民 主 与 行 政 关 系的 问 题 。
在 此 提 出 三 项 与 新 制 度 经 济 学 有 关 的 研 究 :

其 一 , Murry J. Horn ( 1995 ) 从 交 易 成 本 的 理 论 出 发 ,以 民 主 过 程 中 三 个 主 要 行 为 者 ( 立 法 者 、 行 政 者 、与 选 民 ) 的 互 动 关 系 为 核 心 , 对 於 公 部 门 中 各 项 制度 选 择 做 出 解 释 , Horn 认 为 , 行 政 组 织 存 在 的 形 态 ,与 民 意 机 关 中 「 立 法 多 数 」 ( legislative majority ) 的策 略 思 考 有 关 , 要 如 何 一 方 面 降 低 官 僚 体 系 控 制 成本 ( 也 就 是 代 理 人 成 本 ; agency cost ) , 一 方 面 还 能 够对 选 民 提 出 可 见 的 利 益 以 利 於 重 选 , 都 直 接 或 间 接影 响 行 政 组 织 存 在 的 形 态 。
其 二 , 学 者 Gary Miller ( 1992 ) 对 於 传 统 组 织 理 论 与新 制 度 经 济 学 下 的 组 织 理 论 作 了 一 个 重 要 的 整 合 。他 先 从 了 解 科 层 组 织 存 在 的 三 项 「 失 灵 」 ( failure )开 始 , 对 於 市 场 、 合 作 与 投 票 等 三 项 行 动 整 合 理 论的 缺 失 提 出 讨 论 , 接 著 就 管 理 的 角 度 , 对 於 科 层 组织 内 部 的 一 些 「 困 境 」 ( dilemmas ) 进 行 讨 论 , 最 後, 他 提 出 在 诸 多 的 困 境 中 , 将 组 织 环 境 中 的 领 导 功能 很 自 然 地 凸 显 出 来 , 它 虽 然 只 是 一 个 「 次 佳 」 的选 择 , 但 是 它 已 经 足 够 让 组 织 完 成 它 的 功 能 并 生 存下 来 。
其 三 , 研 究 行 政 与 立 法 关 系 的 文 献 当 中 , 应 用 委 托人 与 代 理 人 理 论 来 讨 论 的 文 献 正 逐 渐 增 多 ( McCubbins, Noll and Weingast, 1987, 1989; Weingast, 1981 ) , 根 据 Lupia 与 McCubbins ( 1998: 91 ) 对 於 一 个 成 功 授 权 关 系 的 定 义 如下 : 假 定 一 个 授 权 关 系 的 机 会 成 本 与 交 易 成 本 加 起来 为 K>0 , 一 个 成 功 的 授 权 关 系 就 是 代 理 人 的 行 动, 能 够 使 得 委 托 人 的 获 益 超 过 K , 这 种 定 义 也 逐 渐影 响 行 政 学 界 对 於 制 度 设 计 与 选 择 的 看 法 。 在 民 主与 官 僚 的 关 系 中 , 人 民 被 视 为 最 终 的 委 托 人 , 而 民选 政 治 人 物 一 方 面 是 人 民 的 代 理 人 , 一 方 面 又 是 官僚 体 系 的 委 托 人 , 民 主 与 官 僚 间 一 种 「 授 权 链 」 的互 动 关 系 就 因 此 产 生 ( Horn, 1995: 24; Moe, 1984: 769 ) 。
法 律 学
法 律 经 济 学 是 门 一 直 存 在 的 跨 领 域 学 科 , 其 目 的 是以 新 古 典 经 济 学 的 基 本 概 念 如 消 费 行 为 、 诱 因 与 机会 成 本 等 , 分 析 如 反 托 辣 斯 法 ( anti-trust law ) 、 法律 执 行 ( enforcement ) 、 责 任 归 属 ( liability ) 等 议 题( Varian, 1996: 578-89 ) 。 而 新 制 度 经 济 学 对 於 法 律 研究 最 深 远 的 影 响 , 是 来 自 於 1991 年 诺 贝 尔 经 济 学 奖 得主 Ronald Coase 的 「 社 会 成 本 问 题 」 一 文 。 他 的 Coase Theorem 为 法 律 学 家 从 交 易 成 本 的 角 度 , 建 立 一 套 讨 论财 产 权 归 属 与 责 任 归 属 的 理 论 , 而 其 理 论 的 深 层 内涵 就 是 应 用 经 济 逻 辑 来 讨 论 法 律 体 系 的 设 计 与 选 择, 其 核 心 价 值 就 是 社 会 资 源 的 有 效 配 置 ( Posner, 1998 ) 。 Coase 的 理 论 因 此 不 但 有 实 证 价 值 , 也 包 含 了 规范 性 的 意 义 。
然 而 , 交 易 成 本 概 念 在 法 律 研 究 中 的 应 用 , 还 不 只财 产 权 的 归 属 , 还 有 下 列 三 项 重 要 的 应 用 :

其 一 , 法 律 执 行 问 题 , 法 律 体 系 设 计 时 , 应 不 单 单考 虑 应 该 作 什 么 , 也 应 该 了 解 执 行 成 本 的 问 题 ;
其 二 , 人 民 利 用 司 法 体 系 的 公 平 性 问 题 , 使 用 司 法体 系 的 花 费 ( 交 易 成 本 ) 常 成 为 公 平 使 用 司 法 体 系的 障 碍 , 导 致 司 法 体 系 渐 渐 成 为 有 钱 人 的 专 利 , 因此 , 比 方 说 公 设 辩 护 人 的 出 现 , 就 是 要 克 服 司 法 交易 成 本 的 障 碍 , 使 得 人 人 得 到 相 同 的 司 法 保 障 ;
其 三 , 宪 政 问 题 , 比 方 说 修 宪 的 条 件 不 能 用 「 一 致同 意 」 的 方 法 , 因 为 每 一 个 人 都 有 否 决 权 , 协 商 的交 易 成 本 太 高 ; 但 是 又 不 能 太 低 , 宪 法 的 稳 定 性 将失 去 。
参 、 结 语
经 济 学 对 於 社 会 科 学 其 他 学 科 的 影 响 是 明 显 的 , 但是 新 制 度 经 济 学 对 於 其 他 学 门 的 影 响 , 才 刚 刚 开 始, 可 预 期 的 是 ( 一 ) 从 「 个 体 - 总 体 连 结 」 ( micro-macro link ) 出 发 的 制 度 研 究 , 会 持 续 发 挥 其 强 大的 科 技 整 合 力 量 , 在 经 济 学 以 外 的 社 会 科 学 界 攻 城掠 地 ; ( 二 ) 带 著 批 判 新 古 典 经 济 学 的 限 制 而 产 生的 新 制 度 经 济 学 , 对 於 其 他 学 科 接 受 经 济 思 惟 的 贡献 将 远 远 超 过 新 古 典 经 济 学 本 身 ; ( 三 ) 新 制 度 理论 所 研 究 的 议 题 诸 如 产 权 、 国 家 、 意 识 形 态 等 , 不但 能 引 起 其 他 学 门 的 高 度 重 视 , 也 将 打 破 过 去 马 克斯 主 义 在 这 些 议 题 上 独 占 的 影 响 力 。
 
新 旧 制 度 经 济 学 的 分 野 :
从 方 法 论 的 分 类 上 , 旧 制 度 论 ( OIE ) 事 实 上 不 相 信现 今 主 流 的 实 证 经 济 学 ( positive economics ) , 而 自 称是 一 种 规 范 性 ( normative ) 的 学 派 , OIE 是 规 范 性 的 经济 学 , 并 不 是 某 些 学 者 认 为 人 士 理 性 的 , 我 们 就 认为 人 应 该 是 理 性 的 , OIE 认 为 应 该 有 许 多 价 值 判 断 标准 存 在 , 有 个 比 较 的 基 础 , 比 较 过 程 最 後 出 来 的 结果 才 有 意 义 , 这 是 真 正 的 positive , 而 不 是 像 主 流 经济 学 , 一 开 始 想 好 是 这 样 子 , 这 事 实 上 是 一 个 normative 的 概 念 , 接 下 来 才 谈 到 positive 的 东 西 。 制 度经 济 学 虽 然 是 normative 但 是 他 们 追 求 的 是 positive 的 东西 。
主 流 经 济 学 所 采 取 的 是 从 牛 吨 物 理 学 的 概 念 来 研 究经 济 事 务 , 但 是 Thorstein Veblen 则 是 主 张 由 达 尔 文 的 进化 的 观 点 来 看 人 类 的 经 济 行 为 , 因 此 , 制 度 经 济 学的 新 旧 之 间 可 以 说 是 一 种 社 会 物 理 学 与 社 会 生 态 学的 区 隔 。 OIE 对 於 量 化 研 究 的 方 法 也 就 自 然 而 然 地 保持 一 定 的 距 离 , 而 从 建 构 结 构 因 素 ( 包 括 历 史 ) 的角 度 来 诠 释 真 实 世 界 所 发 生 的 经 济 现 象 。
从 对 於 人 的 假 设 上 , OIE 认 为 人 的 行 为 是 多 元 化 的 ,他 们 认 为 人 类 行 为 并 不 能 由 单 一 的 理 性 假 设 来 概 括; 然 而 , 由 North 所 领 军 的 新 制 度 经 济 学 ( NIE ) , 基本 上 并 不 排 斥 主 流 经 济 学 对 於 人 类 理 性 的 假 设 , 最多 接 受 所 谓 「 有 限 理 性 」 修 正 , 但 是 OIE 基 本 上 否 定人 是 单 纯 的 理 性 , 他 们 认 为 人 是 学 习 性 的 , 如 果 看到 别 人 是 循 规 蹈 矩 、 彬 彬 有 礼 就 会 学 习 , 如 果 看 到别 人 是 非 理 性 的 也 会 去 学 习 ; 而 NIE 采 取 折 衷 的 有 限理 性 , 因 为 发 现 OIE 的 人 性 多 元 论 是 有 问 题 的 , 又 为了 连 接 主 流 经 济 学 与 OIE , 采 取 共 同 的 基 本 架 构 , 主张 有 限 理 性 。 这 是 二 者 最 大 的 差 别 。
OIE 与 NIE 另 外 有 一 个 差 异 , NIE 基 本 上 是 方 法 论 上 的个 人 主 义 , OIE 是 方 法 论 上 的 集 体 主 义 ; OIE 认 为 分 析社 会 的 现 象 一 定 要 从 社 会 的 结 构 、 社 会 的 制 度 , 这是 两 个 对 立 的 角 度 。
二 、 非 主 流 研 究 途 径 :
新 制 度 经 济 学 所 研 究 的 范 围 与 方 法 , 都 试 图 超 越 主流 经 济 学 的 研 究 , 比 方 说 North 对 於 意 识 型 态 的 浓 厚兴 趣 , 在 他 的 概 念 中 , 意 识 型 态 是 一 种 规 范 力 量 ,是 可 变 的 , 这 种 变 动 的 规 范 力 量 对 於 解 释 历 史 中 相关 经 济 制 度 变 迁 具 有 无 法 抵 挡 的 影 响 力 , 但 是 主 流经 济 学 界 并 不 重 视 这 问 题 , 在 过 去 , 这 都 是 马 克 思主 义 经 济 学 的 领 域 。 North 过 去 并 未 如 此 强 调 意 识 型态 在 制 度 变 迁 中 的 重 要 性 , 虽 然 最 近 渐 渐 有 这 种 趋势 , 因 为 他 本 来 采 取 的 是 learning 的 观 念 , North 过 去对 经 济 成 长 的 观 念 较 陌 生 , 在 过 去 的 经 验 中 过 於 强调 个 人 的 创 造 力 , 其 实 在 技 术 的 变 动 中 组 织 的 力 量可 能 越 来 越 重 要 , 制 度 变 迁 中 技 术 创 新 是 重 要 因 素, 组 织 的 力 量 亦 很 大 , 所 以 朝 向 的 是 学 习 , 学 习 是非 常 理 性 的 , 他 的 想 法 组 织 其 实 是 在 找 寻 答 案 , 而不 是 所 谓 的 意 识 型 态 的 形 成 , 但 是 如 果 加 进 了 power 就 变 的 很 复 杂 , 因 为 原 本 理 性 的 想 法 反 而 无 助 於 power 的 形 成 , 反 而 要 藉 助 於 意 识 型 态 , 最 明 显 的 就是 共 产 主 义 , 因 为 在 现 在 社 会 中 能 透 过 意 识 型 态 来发 起 这 么 大 的 制 度 变 迁 也 只 有 共 产 主 义 了 。 经 济 学家 被 「 释 放 」 去 问 许 多 主 流 研 究 不 敢 问 的 问 题 , 比方 说 :

中 国 的 历 史 本 身 就 是 一 部 政 治 史 , 是 一 部 政 治 转 移史 , 而 政 权 的 转 移 真 正 来 自 民 间 吗 ? 通 常 是 没 有 。大 都 是 宫 廷 内 部 的 权 力 斗 争 。 当 我 们 也 将 革 命 算 是制 度 变 迁 的 一 种 , 我 们 要 讨 论 的 是 制 度 变 迁 的 动 力来 自 哪 里 ? 可 能 与 人 民 需 要 及 社 会 需 要 是 无 关 的 ,可 能 是 政 治 家 的 野 心 。
当 制 度 变 迁 正 在 进 行 时 , 我 们 是 否 有 办 法 去 了 解 其意 义 ? 可 能 是 有 困 难 的 , 应 从 传 统 历 史 角 度 来 看 ,从 过 去 去 探 讨 过 去 某 一 阶 段 的 社 会 变 迁 。 例 如 : 陈水 扁 禁 娼 , 引 发 长 期 的 抗 争 , 这 是 否 算 是 制 度 变 迁的 转 折 ? 抗 争 活 动 与 政 府 之 间 的 拉 扯 是 一 种 权 力 的交 换 , 很 难 说 明 哪 一 个 特 别 抗 争 活 动 里 , 这 个 抗 争活 动 产 生 某 些 效 果 。 用 历 史 的 眼 光 从 现 在 看 过 去 ,比 较 能 够 厘 清 , 也 比 较 能 知 道 哪 一 点 是 key point , 但此 种 研 究 对 於 将 来 的 抗 争 是 没 有 任 何 意 义 的 。
至 於 财 产 权 是 如 何 产 生 ? 最 好 的 方 法 是 找 原 始 民 族, 去 recovery 人 类 的 经 验 , 但 现 在 很 少 有 不 受 现 代 文明 影 响 的 文 化 , 所 以 我 们 只 能 用 mental excise 的 方 式 去思 考 , 去 思 考 财 产 权 如 何 来 ? 契 约 是 如 何 来 ? 政 府怎 么 来 的 ?
三 、 「 内 冷 外 热 」 的 应 用 :
新 制 度 经 济 学 在 经 济 学 科 外 所 受 到 的 重 视 , 超 过 其在 学 科 内 所 受 到 重 视 。 新 古 典 经 济 学 提 供 其 他 学 门三 个 主 要 的 研 究 内 涵 , 也 是 相 关 社 会 科 学 研 究 中 「经 济 味 」 的 根 源 。 其 一 , 从 理 性 自 利 假 定 出 发 的 分析 ; 其 二 , 从 资 源 分 配 的 角 度 出 发 ; 其 三 , 从 演 绎逻 辑 的 思 惟 出 发 , 但 是 , 这 种 发 展 常 常 产 生 「 经 济学 帝 国 主 义 」 的 疑 虑 , 也 与 传 统 社 会 学 的 结 构 与 诠释 的 研 究 方 法 , 产 生 冲 突 。 最 近 一 波 新 制 度 经 济 学的 发 展 , 又 由 三 种 新 的 理 论 影 响 其 他 社 会 科 学 学 科, 分 别 是 : ( 一 ) 交 易 成 本 理 论 ; ( 二 ) 财 产 权 理 论 ; ( 三 ) 委 托 人 与 代 理 人 理 论 。 这 些 理 论 的 核 心 概 念 虽然 不 脱 新 古 典 经 济 学 理 性 选 择 的 传 统 , 但 它 在 社 会科 学 其 他 学 门 所 受 到 的 重 视 程 度 正 持 续 增 加 中 , 这种 发 展 有 两 个 可 能 的 原 因 : ( 一 ) 过 去 马 克 思 主 义 在解 释 社 会 现 象 之 所 以 如 此 风 行 , 最 重 要 的 就 是 它 包含 了 所 有 新 古 典 经 济 学 绝 少 提 及 的 制 度 、 产 权 、 国家 与 意 识 型 态 等 议 题 , 而 这 些 正 是 心 智 度 经 济 学 所研 究 的 重 要 议 题 。 ( 二 ) 新 制 度 经 济 学 所 触 及 的 核 心问 题 , 在 方 法 论 上 正 好 是 跨 社 会 科 学 界 一 直 争 议 不断 的 「 结 构 与 行 动 」 的 问 题 。
新 制 度 经 济 学 对 於 其 他 学 门 的 影 响 , 才 刚 刚 开 始 ,可 预 期 的 是 ( 一 ) 从 「 个 体 ─ 总 体 连 结 」 出 发 的 制 度研 究 , 会 持 续 发 挥 其 强 大 的 科 技 整 合 力 量 ; ( 二 ) 带著 批 判 新 古 典 经 济 学 的 限 制 而 产 生 的 新 制 度 经 济 学, 对 於 其 他 学 科 接 受 经 济 思 惟 的 贡 献 将 远 远 超 过 新古 典 经 济 学 本 身 ; ( 三 ) 新 制 度 理 论 所 研 究 的 议 题 ,不 但 能 引 起 其 他 学 门 的 高 度 重 视 , 也 将 打 破 过 去 马克 思 主 义 在 这 些 议 题 上 独 占 的 影 响 力 。

四 、 结 论
新 制 度 经 济 学 与 旧 制 度 经 济 学 在 方 法 论 的 层 次 有 巨大 的 差 别 , 现 今 所 流 行 的 制 度 理 论 一 般 而 言 是 以 North 为 主 、 研 究 经 济 史 的 学 者 为 主 的 「 新 制 度 经 济学 」 , 该 学 科 在 学 界 属 於 非 主 流 , 以 非 实 证 与 数 理的 方 法 , 研 究 新 古 典 经 济 学 所 不 注 重 的 制 度 性 议 题, 对 於 制 度 的 形 成 、 选 择 、 变 迁 、 与 影 响 做 系 统 的了 解 。 有 趣 的 是 , 新 制 度 经 济 学 在 其 他 社 会 学 科 所受 到 的 重 视 程 度 可 能 超 过 它 在 经 济 学 门 内 , 这 是 因为 新 制 度 经 济 学 碰 触 到 过 去 新 古 典 经 济 学 一 直 不 愿碰 触 的 结 构 性 议 题 , 如 产 权 、 意 识 形 态 与 国 家 等 。然 而 , 由 於 新 制 度 经 济 学 并 非 主 流 思 潮 , 对 於 学 生出 路 必 有 其 限 制 , 因 此 , 该 学 科 在 课 程 设 计 上 将 会一 直 处 在 整 体 经 济 学 教 育 的 边 陲 的 地 位 , 但 它 能 引介 接 受 传 统 经 济 学 训 练 的 学 生 去 思 考 经 济 学 不 善 於处 理 的 问 题 , 是 一 扇 有 益 的 窗 , 让 经 济 学 者 藉 由 它去 了 解 其 他 学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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