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望经济学园学者专区回家的路 制度创新的一般理论(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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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创新的一般理论(转贴)

制度创新的一般理论(转贴)

制度创新的一般理论


一.  引论及常用概念的定义
  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得主,罗纳得.高斯在受奖演说中强调,他及其它制度经济学家的主要贡献在于研究了生产的制度结构(脚注[1]).如果经济学可以定义为是研究"生产","消费",与"交换"的一种"社会学科"(脚注[2]),那么主流经济学的重点在于对"交换"的研究,其核心部分是市场的研究及价格理论.主流经济学当然可以推广到制度方面的研究,家庭经济学的结果说明家庭制度如何影响消费结构,以贝克为首,在这方面的研究事实上建立了把社会学因素引入家庭行为的经济学描述的典范,从而可以描述消费结构如何随家庭结构的演变而发生变化.另一方面,关于生产的制度结构的研究,是从对企业内部制度的研究开始的.例如高斯于1937年发表的"企业的实质"一文,以及此前Berle和Means 1933年的研究(脚注[3]).其后约五十年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说明,与家庭的研究类似,当企业内部的制度发生变化时,其生产行为亦随之变化,导致例如供给结构的变化.
  综此看来,主流经济学关于价格由需求与供给确定的原则被制度的研究推广到了关于供给与需求是如何受家庭与企业内部制度影响的原则.而所谓"新制度学派"的贡献在于从"交易成本"的角度说明,服从某种最大化行为的人关于家庭及企业内部制度的选择受着交易成本的结构的影响.高斯之所以把他的文章定名为"生产的制度结构",我以为其理由在于,家庭制度的研究实质上是家庭生产制度的研究,故迄今为止关于经济制度的研究可以认为是关于资源通过某种制度下的生产行为转换成更有价值的形态这一过程的研究.
  基于以上的理解,经济制度的演化可以认为是人为减低生产的交易成本所作的努力,另一方面,技术进步可以认为是人为减低生产的直接成本所作的努力(脚注[4]).那么一个自然的处理方法就是把技术进步和制度演变都看成是一种"创新过程".诺斯于1990年发表的"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效果"一书,就清楚地表达了这一看法(脚注[5]).
  严格地说,这篇文章是对以上所说研究成果的一个回顾或加入了笔者个人理解的转述.成功的转述比不成功的创造更有价值.读者会同意,有时只是将不同作者的成果放在同一篇文章里就会产生"剩余价值"(脚注[6]).
  在以下的论述中,对常用名词作了较为正式的定义以避免混淆.这些定义中不可避免地包含了笔者个人的研究结果,正如黑格尔说的那样,概念在其展开的过程中就表现为理论.对于名词的不断加细的定义过程就是概念的展开过程(脚注[7]).
  对于制度变迁的论述可由对社会的定义开始.任何"社会"的生产过程都涉及到"人与人"及"人与自然"这两种关系.此处"社会"一词指处于分工状态中的人群的结合(脚注[8]).本文所使用的 "制度" 一词,指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某种"契约形式"或"契约关系".而"技术"在本文中指人与自然关系的某种状态.
  任意两人之间的某种契约关系可用如下的方式描述:
      (1).规则,或正式的规则.这些规则可用如下的,但不无重迭的分类来描述:
      (1a)界定两人在分工中的"责任"的规则.用亚当.斯密著名的制针的例子来说明,就是约定哪些工作由哪些人做,所有的工人一起来完成针的制作.也可用市场的例子来说明,就是约定哪些商品由哪些人生产.用新古典经济学的话说,就是为人们给出行动的目标.
      (1b)界定每个人可以干什么和不可以干什么的规则.因为每个人追求以最小的努力换取约定的好处的行为可能会危害他人的利益,例如强取豪夺.或者,用新古典学派的话,就是为人们定出"选择空间"的边界.
      (1c)关于惩罚的规则.约定对(1b)中规则的违反要付什么样的代价.这相当于把新古典理论中关于约束的描述加以推广,从而新古典的约束成为把罚函数定为无穷大时(1c)的一个特例.
      (1d)"度量衡"规则.交换的各方需要约定如何度量每个人的物理投入与物理产出.在此基础上才可能确定交换的价值量.
  以上的诸种规则绝不是处处清晰或"有定义"的.例如(1a),若用在排球场上,一个球落下来,也许落向同一方某两队员之间的某处使这两人"不知所措",因为不可能有事先的明确分工指定一人接此位置上的球(脚注[9]).又例如规则(1b),可以放在关于天赋人权的讨论中考察.巴塞尔认为任何权利都不是绝对的,它依赖于被赋予该权利的人所作的保护其权利的努力(脚注[10]).因此,例如,自然人关于"呼吸到新鲜空气"的权利就是可伸缩的,很难确定把空气污染到什么程度就算是侵犯了自然人生存的权利.一般说来,当某种行动所采用的技术服从所谓"双值逻辑"时(即要么使用这种技术并产生可度量到的结果,要么不使用这种技术从而不产生任何可度量到的结果),例如砍头术,权利或选择空间的边界才是可以定义的.当某种行动所采用的技术服从所谓"多值"甚或"连续"逻辑时,例如污染环境,权利的界定就成了问题.又例如规则(1c),首先是如何确定"犯规"这件事,这在上边的讨论中已经说过.但还有一个监督的问题,例如损坏机器是一种犯规,但如何监督机器的磨损程度呢? 其次是如何执行"惩罚",确定某人犯规,但其时其地的条件使惩罚成为不可能,或执行惩罚的成本高昂,这是常有的事.如果某惩罚规则因不合时宜而常常不能执行,就会失去定义,被社会遗忘.至于规则(1d)的无定义情况,就更比比皆是了.现代技术往往使人难以确定个人所投入的心智上的努力,正是这种情况的重要性使得艾智仁与德姆塞茨提出他们的"团队理论"(脚注[11]).
  在正式的规则没有定义的地方,非正式的规则起着约束人们相互间关系的作用.因此需要引入契约关系中的第二类因素:
    (2).习惯,或非正式的规则.这里必须注意的是区分"习惯"与"习俗".在英文中,前者是"Habits",后者是"Customs".许多习俗可归入正式的规则一类,只要上述的规则,(1a),(1b),(1c),(1d),在该习俗中有定义.因此,这里所使用的习惯一词可定义为所有在正式规则无定义的场合起着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的惯例或作为"标准"的行为(脚注[12]).
  对契约关系必须有充分理解,这一点非常重要.稍后将说明,现代生产关系的发展使企业与市场的边界越来越模糊不清.试问近年兴起的"多层销售网络(Multiple-Layer Marketing)"是企业还是市场呢?事实上,只有用契约关系才能无误地描述各种各样的生产关系.不仅如此,更高层次上的契约关系还可描述其他的社会组织,如政府,法律体系,非盈利性组织,等等.总之,任何关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状态都可以用某种契约关系来表述.从以上的定义可以看出,契约关系中诸种规则,尤其是非正式规则,与该社会所由以生长的文化有密切联系.因为"习惯",按照上面的定义就是某种被当做"标准"的行为.而"标准行为",在规则没有定义的场合通常只能表现为前人或多数人或年长的人的榜样式的行为.另一方面,在"文化"的众多定义中较为常用的一种,包义德与李查森的定义是:"文化是一代人通过教育和示范传授给下一代人知识,价值,或其它影响人们行为的因素的过程(脚注[13])."注意,这里文化被定义为一种过程,可以认为是一种人类知识积累和筛选的过程."习惯"于是可以被理解成由文化过程和个人在某时刻以前所积累的经验所决定的标准行为.熊彼特(见脚注[6]所引其书)认为,若没有习惯的帮助, 无人能应付的了每日必须干的工作,无人能生存哪怕是一天.尼尔森和温特尔认为,一种行为若能成功地应付反复出现的某种环境,就可能被人类理性(工具理性)固定下来成为习惯(脚注[14]).诺斯(见前引其书)称这种过程为"习惯性行为(Habitual Behavior)",他因此认为,"制度"的功用在于告诉人们关于行为约束的信息.
  以上的论述所要说明的,是契约作为对制度的一种最一般的描述以及文化对契约关系中非正式约束或习惯的影响.下面一节的论述要说明那些影响着契约关系中正式规则的因素,以及那些与文化相互作用着的因素.第三节将转述熊彼特的创新理论,该理论虽然早为人熟知,但只在尼尔森和温特尔书及诺斯书中才被正式地与制度创新结合起来,成为一种崭新的理论.在转述中,笔者要发挥的是这样一种思想,即制度与技术的创新都可以被描述为内生的变量(严格说,是内生的"过程"),这样才能理解哈耶克的"互动的秩序"(见脚注[9]).只有当理论完成了将制度,技术,文化,政治,及其它重要的社会组织形态内生于理论本身时,社会的发展才不再被理解为是被社会外部的某种规律所决定,社会发展的自身规律才会被更充分地理解.第四节是理论在中国情形中的应用.最后一节是结论,其中重要的一点是指出了现代制度经济学的发展意味着在一个新的基础上对马克思的回归.


二.  制度变迁的理论

"...墨尔基阿德斯的部落由于越出了人类智慧的界限, 在地球上消灭了."------马尔克斯 "百年孤独",页35

  当我们说到制度变迁时,通常指的是制度变迁的历史.因此制度学派出名的经济学家都首先是经济史领域的专家,如诺斯或巴塞尔.也因此我们应把希克斯算作最早研究制度,甚至最早的制度经济学家之一(脚注[15]).当我们说到制度史时,通常是指可观察到的,更多表现为正式规则的那些制度,例如法律和商业规则,例如宪法和政治组织的规则,例如经济政策和政府管理的规则.然而,这些规则的具体执行和进一步的演变则更多地是作为某种"结果",制度中人的习惯性行为的结果.对于中国就更是如此,政策在执行中会走样,法律往往断不了家庭内部的案,政府官员受贿,都是实例.因此在讨论制度变迁时,首先应区分规则的变迁与习惯的变迁.
  规则的变迁是需要有关各方的明确认可的.制定和修改宪法需要召开全国人民的代表大会,修改党章要开全党大会,类似地还有全体股东大会,学生大会,神学大会,诸侯大会,等等.这些大会的功能在于交流信息并取得一致(脚注[16]).这一点至少在表面上非常重要,因为习惯的变迁并不需要召开什么大会."高斯定理"可以帮助理解这一区分,因为若没有交易成本,则根本不需要召开大会(脚注[17],这个脚注对于不很熟悉高斯定理或高斯1991年在诺贝尔奖授奖仪式上的讲话的读者是很重要的).然而恰恰是由于交易成本的普遍的存在,"习惯"对于"正式的规则"而言就占着极大的优势了.
  在非常微观的层次上,一个行为所带来的全部后果中,有一个是新古典理论所忽视了的.那就是这个行为在人的"脑"中留下的"记忆",经济学上叫做"经验"(脚注[18]).为产生这种记忆所需付的代价必定已经由该经济行为的可度量的成本例如劳动(不完全地,由工资来表现)所承担了.换言之,记忆是行为的一种"白来的"副产品(脚注[19]).罗素曾把人类知识分成三类:直接的经验(指个人直接),间接的经验(他人或前人),内省的经验 (神学的或用中国人的话,"悟"出来的).这里的记忆可说包含了它们中的前两类.关于一个行为的记忆反复多次就成为习惯.因此习惯是 "白来的"(见脚注[19]).与正式的规则指导下的行为相比,习惯性行为是容易得多了.这个命题在下面的讨论中要用到.
  对正式规则的演变的考察是与对经济史的考察同时进行的,因此其结论往往只适用于那一考察所针对的社会.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说明理论正走到它的中途.这里要转述的,是制度经济学家从对于大多数是西方社会的考查中得出的"特征性事实"(脚注[20]).根据汤因比的分类,现存人类社会可分为五个:西方社会,东正教社会,伊斯兰教社会,印度教社会,和远东社会(脚注[21]).当理论在所有这些社会中得到验证时,我们说它在这一时刻这一范围是对的.在对中国进行考查时有事实表明,不少关于制度演变的命题是可疑的,它们不能被推广到一般.
  现在转述关于西方社会的制度变迁的理论.首先是希克斯的一些看法.希克斯在经济史理论一书中谈到,当外来的冲击非常罕见时,一个社会在漫长的没有变化的生活中倾向于把日常行为习惯化.当外来的干扰很频繁时,一个社会倾向于建立某种军事性的高效率机构以对付各种紧急状况.在人类社会的早期尤其如此.希克斯把前者叫做"习俗经济",把后者叫做"指令经济".从这两种经济中均可以产生商业和市场,从而发展起一种市场经济.希克斯认为(这也是亚当.斯密的理论),需求的集中化(通过封建王朝岁入的集中,或是通过习俗经济的边缘易货贸易的发展)是市场得以发展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集中的市场(在早期可定义为事先约定的一块交易场所)又带来了某些服务业的规模效益,例如商业.希克斯直接就认为这种规模经济导源于由商人的集中所产生的信息成本的降低(脚注[22]).他的经济史理论中有一句话非常重要以至非原文引用不可:"商业经济制度的演进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如何找到减少风险的途径的问题"(中译本,页46).寻找信息是为了减少风险,而商人寻找信息的动力在于从减少风险中获得较高利润的可能性,这是熊彼特和奈特的关于"不确定性"的思想(见前引其书).另一个要引起读者注意的看法是,晚近的制度经济学家们认为,交易成本在很大程度上可视为是获取信息的成本(诺斯,或巴塞尔,前引其书).关于这个看法常存在误解,有必要多说一些.
  阿罗把交易成本定义为,运行一个制度所耗费的资源的价值(脚注[23]).然而这个定义过于一般.诺斯(前引其书)把交易成本分解为两项,制订合约所需的成本和执行合约所需的成本.这一定义按照诺斯在其书的一个脚注中的说法,是张五常最先引入的(见诺斯前引书第27页).其实这些定义都带有任意性.从比较经济制度的理论来说,任一制度都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信息问题和激励问题(可以把其它的问题都还原成这两个问题).既然这样的看法是公认的(至少是从米塞斯和哈耶克对兰格和勒纳的那场关于社会主义的论战以后),为什么不把交易成本分解为解决信息问题的成本和解决激励问题的成本呢?在这样的分解下可以很容易地说明交易成本在很大程度上是信息成本.试用导言中定义的合约(制度)来说明由激励问题发生的成本归根到底是由信息问题引出的.正式的规则如(1b)在执行中会产生激励问题,典型如工人的怠工行为.由怠工所引起的资源浪费就是一种激励问题引起的交易成本.但是如果获取信息的成本为零,怠工的人在采取怠工行为之前就应当想到这一个事实,即关于他怠工这件事的信息将会毫无阻碍地在全世界传播.他还会想到,没有一个社会在生存竞争的压力下会长期容忍一个人光得好处不尽义务.在均衡状态,他怠工所得到的好处将被相应的惩罚抵消.如果信息成本为零,那么他事先就知道了所有上述的结果,他将失去怠工的愿望. 读者可以就其它的正式规则来说明这件事.关于非正式规则下这件事的证明则困难得多(见脚注[19]),不过也是可以直观地说说的.假设某种习惯性行为所生产的产品与另一行为所生产的同样一产品相较,有较高的成本,那末按照习惯性行为所组织的制度就有了某种交易成本,它表现为这两个行为的成本之差(希克斯在批评马歇尔的"消费者剩余"概念的一篇文章中曾证明,任何成本概念都是相对于另一成本而言的).当信息成本为零时,保持成本较高的习惯性行为是没有理由的,因为培养更有效率的习惯行为的学习成本是零.(一个例外是当习得的行为已经变成孟德尔遗传时,改变行为所需的时间就是一种成本.)在说明了信息成本作为最根本的交易成本之后,读者可以参考熊彼特或奈特的前引著作去说明信息之所以必要是由于存在着不确定性,这一点非常清楚地表达在熊彼特前引书的第一章中.
  换言之,如果没有不确定性,也就不会有风险和由此而起的交易费用.这是另一个重要命题,下面要用到.
  英国的历史,由于其受外界干扰较少而成为多数制度经济学家研究的对象.诺斯和巴塞尔分别得到了这样的结论,即从国王在其与臣民的争执中充当裁判的角色到国王与臣民承认一个独立于双方的法律的代表的裁判是一关键性的演变.巴塞尔在其最近的(1992年)一篇论文中说明了这样的一个过程:当统治者发现给与臣民们更多的自由可以分享由更多的自由所激励出的更多的财富,并且分给统治者的增加了的财富可以抵消统治者因放弃独裁所增加的不安全感时,臣民的自由便会经双方约定而增加.著名的"囚犯悖论"在长期对策的假设下意味着国王不会用暴力夺取那由自由激励出的财富和那已经给予的自由,因为"失信于民"会使增加的财富归于消失(脚注[24]).这就是所谓"无名氏定理"(见脚注[24]).无名氏定理据以成立的那个经济力量使国王自愿收敛自己的权力.这种双方的自我约束,被认为是一切现代意义上的合约的起源.一旦合约的双方有了自我约束的愿望,对合约的执行进行必要的监督就可以被双方接受了.而为了使监督具有某种客观性,为了维护各自在对方心目中的名誉 (由于 "无名氏定理"),监督的独立性就可以被双方接受了.这最终导致法律及其独立性. 后者又成为西方社会向现代民主制度演变的关键性环节(见诺斯前引书,54-60页).以上关于制度变迁的历史的研究说明在制度演变过程中有三件事在新制度学派看来至关重要.(1)信息成本大于零是制度变迁的第一个必要条件.因为若交易成本为零则一切制度都将等价(高斯定理).(2)制度变迁的终极动力在于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行为.仍然是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用威廉姆森(O. Williamson)的概念,是人的"机会主义(Opportunism)"行为,和双方防备对方机会主义行为的努力(脚注[25]).(3)生产性资产的"专有性(Asset Specificity)".这件事在以上的叙述中比较不那么显著,它在上边所说的历史中的地位的陈述有赖于读者关于奥地利学派的知识(脚注[26]).不加证明地说,由于奥地利学派的工作,人们现在承认,"迂回的生产方式(The Roundabout Method)"是资本品能够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根本原因(这里没有用到价值概念),至少迄今为止是这样(脚注[27]).而迂回的生产方式要求生产工具的专门化.越是专门化的工具,在用于其他目的时就越减少其价值.资产的这种专有性带来了很大的资产投资风险.用上边巴塞尔的例子说明,假设国王允诺其臣民从资产获得收益的自由,则臣民在固定资产上的投资就会增加从而带来生产率的提高.对制度经济学家来说,自由是一个具体的概念,是可以用财产权利的结构(Property-Right structure)来描述的(脚注[28]).这正是上面所说的"由自由激励出来的财富的增加"的具体过程.结合着亚当.斯密关于分工的论述就更清楚了.斯密说(原富, 第一册第一章),分工带来三个好处:由减少转换工作所节约的时间,由专干一样工作所造成的知识或技能的积累, 由工作的单调性和知识的积累所产生的创造专门工具的可能(脚注[29]).庞巴维克(奥地利学派)则进一步说,专门工具的本质特征是"迂回的生产方式".新制度学派的威廉姆森再进一步说,由迂回所产生的风险可以通过签订长期的合约来控制.而合约的长期性又取决于是否有有效的监督与执行合约的机制.这也是现下劳动经济学中"隐合同理论(Implicit Contract Theory)"的思想脉络(脚注[30]).
  在以上所说的那三件事中,经济学对于第二及第三件事是无能为力的,人性的善与恶,那是哲学家的事情.生产的过程之迂回程度,那是工程与科学的问题.相当于新古典经济学的情形,这里要假定人性及技术是给定了的.需要经济学讨论的是信息问题.用哈耶克的话说就是人类知识的积累与结构问题(脚注[31]).
  仍从亚当.斯密分工的三个好处说起.工具的发明,可以认为是把知识物化进了工具,这在索罗关于技术进步与增长的那两篇名作中已经处理过了.技能的积累,在目前正方兴未艾的人力资本理论中有过处理, 但放在制度研究中则要复杂的多.分工与专业化的发展产生了管理和专事管理的人.管理的本质是协调分工.关于协调分工着的人们的这项工作的技能或知识,一旦积累多了,也需要找到一个载体,好像工具是物化的关于某样专门生产的知识一样.那些关于如何协调分工的知识倾向于被物化为制度.
  制度,于是可以被理解成关于如何协调分工的人们的知识的载体.例如正式的规则对一个刚走进工厂大门的年青人来说相当于一位老师.在他没有熟悉这些规则以前他不算是工厂生产组织的有机的一员,因为他还不懂得怎样与其它生产分工中的人协调.既便已经熟悉了规则,他还有许多习惯需要去培养,以便跟得上其他工人的反应速度(习惯的作用照熊彼特的看法是把以前靠脑作出反应的事情变成靠生物的神经作出反应,从而加快了反应速度).在这个例中,制度所包含的知识是专有于这个工厂的生产过程的,那是一种被称作在该组织的成员中 "共享的知识",主要是通过建立一套习惯而共享,一种企业文化.
  由于制度所物化的知识共享于在同一制度中分工与协调着的人们,每个人事先就能知道其它人对他的行为会作出的反应,这就大大减少了个人决策中的不确定性.也就是说,制度的功用在于它能够降低交易成本(这用到了上面说过的命题).
  如果生产环境中的不确定因素较少,日复一日的同一生产过程就会积淀为习俗.希克斯在其前引书中也提到这一结果(中译本,53-54页).因为习俗经济是比要用脑来反应的经济更易操作的,因而有更低的交易成本.
  如果环境中含有大量不确定因素,建立习俗就会很困难.因为每个人都要遇到必须用脑来反应的情形(凡属新的情况就必得用脑去分析).这种环境下规则便显得格外重要,尤其是关于分工的规则 (上一节,1a).那些善于处理意外情况的人会被生存竞争和选择的过程带到那些最富不确定因素的工作岗位上,通常就是经理人员.由此产生了一种与习俗经济不同的制度,它带有某种指令经济的特色.然而这是为了减少不确定性而建立的制度,因而是降低交易成本的制度.
  这样看来,生产本身的技术特征和生产的环境特征在给定的人性特征下决定了交易成本的特征,而降低交易成本的努力,主要是由此带来的好处激励人们改善原有的制度.可以说这是对诺斯以前新制度经济学研究工作的一个概括.
  诺斯在他(前引书)1990年的那部著作中把制度研究的边界全面地推进了一步.突破,是从对习惯或非正式约束的研究开始的.诺斯注意到,正式规则的演变总是先从非正式约束的"边际的"演变开始.从产权经济学的角度看(巴塞尔前引书),没有绝对的权利.所以规则总有变通的余地.规则是定死了的,但这个"余地"是灵活的,所谓的"边际"即指此.规则的边际之存在,是由于有执行规则的成本.这一成本越高,这个边际就越大.换言之,在边际上规则是不起作用的.于是得到结论:规则的这个边际上是习惯在起协调分工的作用(回忆上节习惯定义).习惯之所以取代规则,是因为它的操作成本小得多(用到上面说过的命题).另一方面,习惯之能够操作于规则的边际上,是因为行为在这里尚无大的变化.后者又是因为行为在边际以内的区域受着规则的约束(脚注[32]).诺斯声称,正是制度在边际上的连续的演变造成了制度中正式的也是可见的规则的变迁(脚注[33]).这让人想起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从量变到质变的论述.
  按照上边关于习惯的解释,边际的演变于是就是习惯的演化.文化,作为一个主角开始发生作用.然而包括诺斯在内,还没有人详尽地,理论化地分析过文化与制度演变的关系.这也许由于上面所引汤因比指出的文化之特异性.
  在开始下一节之前,还要转述诺斯关于政治规则的见解.他认为,政治规则通常是决定着经济规则的(列宁: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明显例如宪法,规范着一切经济规则.如果诺斯这个看法正确的话,他下面的观点就格外重要了:政治规则并不是按照效率原则发展的,它受到政治的,军事的,社会的,历史的,及意识形态的约束.因此,完全有可能,一个民族长期地停留在低效率的经济制度中,为了她其它方面特别是意识形态方面的考虑.也是在这一点上,巴塞尔与诺斯有了分歧.前者认为就长期看,上面的情形是不可能的,由于民族间生存竞争的压力.(按照中国的哲学,二者当然都是有道理的,互相补充的.)



三.  制度创新的一般过程

"我们试问是否民主政治可以全不与此一民族之文化传统有关联,而只经几个人的提倡,便可安装得上呢?"------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页2.


  这一节要发挥的是诺斯在其前引书中注意到但没有充分展开的一个观点.那就是在制度演变和技术进步之间明显的相似性(脚注[34]).
  首先要尽量准确地说明熊彼特的理论.熊彼特在本文前引其书的第一章重在描述一种抽象的静态经济,他称之为"周而复始的经济(The Circular Flow)".其本质是,没有不确定性.每个人都事先准确地知道世界上将要发生的一切事情:面包师知道第二天早上排队买面包的人数和购买量,金匠知道他第二天要接到的首饰订单和所需的黄金数量及当时的价格,农夫知道远在天边的粮食市场秋季对他生产的大豆的需求量.所有这些处于分工中的人并不需要学会高深的统计和预测,日复一日的,不变的经济,可以教会他们所需准备的投入与产出量.周而复始,终会把行为转化成习惯.没人会怀疑太阳第二天将不再从东方升起,归纳,是理性为自然立法的过程(康德).希克斯所说的习俗经济就这样产生了.
  熊彼特接下去说明,在一个周而复始的经济中没有可能产生利润(任何用价值表示的产出超过投入的部份).由于这是奥地利学派价值理论的一个推论(见庞巴沃克资本实证论),这里不重复该价值理论本身,只大致地说明这个结论.如果某一生产过程的产出具有比它的投入更高的价值,追求价值最大化的人为什么不把生产的规模扩大到(由于收益递减)使产出的价值最终等于投入的价值呢?所以在周而复始的经济中(所以必定是处于均衡的经济)利润是零(脚注[35]).
  在零利润的经济中没有创新.首先是没有必要创新,习惯已经是成本最小的制度了,除非出现了不确定性.其次,创新的含义是引进以前没有的一件事."以前"是指人们习惯了的事的总和.那么这件新事必定会干扰旧的价值体系,因为人们不知道应当怎样与这件新事相处或估计它的价值.这种价值的扰动产生了两个结果,首先,受到扰动,某些生产过程的产出有可能有高于其投入的价值,当然也可能低于其投入的价值,这个价值差就是利润(或亏损).其次,如果产生了利润,大家就会争相模仿从而最终使利润消失,在这一过程的末了,是新的价值体系的确立,向零利润经济复归.换言之,创新是对零利润经济的打破.
  当不确定性发生的时候,创新就成为必要的了.利润,至少在上帝的第一次推动时,只是创新的结果.不确定性由奈特定义为:完全不可预见的事变.对于可以用概率来描述的事件,奈特称之为"风险",那不是不确定性,因为风险是可以,至少在原则上,由保险机制加以平滑的(完备的资产市场可以使风险为零,当然这是一个太强的假设).
  如果信息成本为零,不确定性将无法存在.但这几乎是一个荒唐的假设,因为不确定性是一个远较信息成本为细致的概念,在信息成本中有一项就是由测不准(不确定)而引起的成本.当集合B是集合A的一个子集时,假定"A非"当然意味着"B非".因此,理论深入到不确定性的讨论时,任何关于新古典经济学的世界和所讨论的世界的比较都显得太天真了.
  当完全不可预见的事变发生的时候,人们的行为是怎样的呢?韦伯在其著清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有过叙述.改革往往是由在竞争中渐渐失利的家族中的某个年轻人另起炉灶开始的.他来到乡间,小心地编织自己的市场,雇员,和其它关系的网络,努力强化生产纪律,把农民转变成现代意义上的工人.另一方面,他改变销售方式,尽量直接地与最终用户建立联系,以取得更详细的需求方面的信息,改善产品的质量(脚注[36]).这是熊彼特的创新过程的一种.不确定因素使某些人的生存条件恶化了,迫使其中不甘心的人起来创新.创新的结果,可能是重生也可能是毁灭.因此,熊彼特列出的企业家所具备的品质中第一个就是决断的精神.任何人,当他在创新时就是熊彼特意义上的企业家,当他退出创新行动时就不成为企业家.企业家,政治的和经济的,按照熊彼特的看法是推动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的唯一的力量,因为在周而复始的经济中是没有"发展"的(但可以有增长,按照给定的生产方式,例如外延式扩大再生产的方式增长).
  当利润与创新之间的联系成为社会共享的信息时,利润将不再仅仅是创新的可能结果,它变成了创新的激励.为利润而创新,利润(或亏损)成为为减少不确定性所作努力的报酬.鼓励人们追求高利润的社会因而有更多的机会创新和有更大的几率在逆境中求得生存和在顺境中求得发展.这就是制度演化的一般理论,就是社会进化的一般过程.它适用于一切社会(熊彼特语).读者可以自行证明,熊彼特以上理论所用到的概念都是一般性的,与具体的社会形态无关.
  如果说,对于技术创新的报酬直接就表现为熊彼特的利润的话,对于制度创新的报酬的表现形式则远为复杂.有些制度,如生产组织内部的规则,其创新的报酬表现为利润,有些制度,如社会集团之间关系(由合约描述)的调整,其创新的报酬则可能采取"租"的形式.罗曼斯特(J. Roumasset)和拉尼(C. Laine)在其最近的(1992年)一篇关于资源管理的宪法研究的未发表论文中指出,利益集团的寻租行为并非一定是坏事,如果伴随着的是给社会带来利润的制度创新的话.这就把布坎南(J. Buchanan)及图洛克(G. Tullock)的结果向前推进了.这方面的研究还很不充分从而有待于进一步的努力.
  熊彼特的技术进步理论对制度演变理论的一个主要帮助是,除了不确定性以外,其它的一切因素都变成内生于理论的了.制度演变的动力来源于熊彼特的利润,而利润的产生导源于不确定性.而不确定性的存在已经不是个理论问题了,它是大自然的本性之一.
  当制度变迁的动力问题解决之后,应当回到制度变迁的机制问题上,也就是前面讨论的诺斯的边际演变问题.由于文化的特质性,下面的讨论可以看成是制度理论在中国社会的某种尝试性的应用,它不是一种转述.



四.  文化对中国体制改革的意义


"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老子<道德经>,章三.

  文化的功用在于它是信息载体,在于由它所生成的习惯势力,在于生长在同一文化土壤的人们共享着它所载的信息.交易成本由此而降低.
  中国的经济与政治体制改革到了1988年把文化研究带到了它的顶峰.商业精神,这个其本质属于西方文化的幽灵正在这块东方的土地上徘徊.旧有的价值,"周而复始"的经济,心灵里平静的水潭,所有这些都被搅乱了.
  科学与技术知识的积累,是存量,是使技术创新之水得以涌流的源泉之一.文化及其生长则是制度创新之水的源头.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当然不是互相独立的两股流水,正如它们的源头不是相互隔绝的一样(脚注[37]).在这一存量与流量的关系中,诺斯,在阿瑟之后,强调过下述的过程:存量的结构决定了一个社会可以有什么样的流量,长期作海盗所积累的知识存量决定了在军事技术和航海技术方面的比较优势从而在那一方面的创新成本较小;大河文化(黑格尔)决定了在农业和家庭制度方面的创新成本较小.另一方面,流量注入水池,加强了存量原有的结构.军事和航海技术的发展使海盗活动的范围加大,增强了文明在那一方面的发展.这就是所谓"道路依赖性",即发展所走过的道路对未来的发展产生影响.也就是韦伯的"历史时间(Historical Time)".诺斯由此认为,各民族的发展是绝不会趋同的(当然关键是对趋同的定义).
  中国文化,影响中国人行为的知识,价值,和其他行为因素,通过教育和模仿,代代相传了几千年.这一个巨大而深厚的存量,使过去十几年在这块土地上发生的变革相形之下如此渺小.它是实实在在的边际性的变革.
  首先是那个积淀了数千年的传统文化.其次是自明清以来受西方文明冲击而扰乱过的,含了新文化的基因的中国文化.再次是推倒皇帝以来民众亲身实践的民主生活,政治的与经济的,所积淀的文化.最后是社会主义的实践所积淀的文化.后者又分了三代人的文化:传统计划经济和与之相适应的文化,由文化革命植入这个文化的深刻的怀疑主义精神,和后文革时期以来被西方文明的再次冲击强化了的拜物教的个人主义文化.所有这些文化层次,或厚或薄,就是改革或制度创新所必由生长的土壤.
  从那个最深厚的文化层次中流传下来,至今仍是中国人行为的核心的,是"家"的概念.由此而生的,是求收入平等和求社会安定的意识."夫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又派生出的,是对于竞争所产生的收入不均及社会不安的反感.其中包括对失业和物价上涨的反应.另一方面,家,"亲有差","关系"分远近亲疏,分三六九等.由此决定的合约费用的结构使分工不能完全服从经济上有效率的原则.事实上中国的市场是依托于人际关系的网络而发展的,价格并不反映真实成本,进入每个人的成本核算的也不仅仅是经济成本.企业办社会(就业,子弟就业,托儿所,食堂,交通,澡堂,婚姻介绍,...),政府包企业(在亚当.斯密的政府职责,监督游戏规则和提供公共产品,之外,中国的政府还有大家长的职责).
  此外,对于谋利的商业行为的反感,"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价值理性反对功利理性.)科举制(汉代就有的"策问"与"对策")积淀下来的知识分子对政治的偏好,"修,齐,治,平,"(李泽厚,启蒙与救亡的交响).社会阶级的观念,士农工商,"四民者勿使杂处".所有这些与西方式的市场经济也许格格不入.
  对文化遗产无可非议,否则只能怨天尤人.所需的还是边际演变的积极态度.不仅如此,中国文化中必定也含有与商品经济相容甚至相激励的因素, 否则将无法解释东亚其它经济的市场化过程(脚注[38]).赵冈及陈仲毅曾著书,考证中国市场经济起源甚早(脚注[39]).至于人文主义(脚注[40])和尊重产权,庞朴认为中国文化的特点是不把人从人际关系中孤立出来,因此可以认为有着一种社会的人格(脚注[41]).这与日本和韩国一些经济学家声称的集体主义精神在该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不无关系.事实上,希克斯早就注意到了东方民族的市场经济虽起源极早但发展甚晚这一事实.他还发现(在韦伯,"一般经济史"以后):"欧洲文明经历了一个城邦阶段,这一事实是欧洲历史与亚洲历史炯异的重要关键(希克斯,前引,经济史理论,页37)."
  与其研究为什么中国文化阻碍市场经济的发展,不如研究为什么中国文化在东亚促进了经济发展.或者研究文化是如何与经济发展相关联的.经济发展是目的,市场只是手段.
  接下来应当注意的是明清以来生成的第二个文化层次.正统的文化这时已不足以反映西方文明冲击的结果了(脚注[42]).钱穆认为,由于儒释对抗,宋元明三代儒者的主要注意及贡献在"融释归儒"(脚注[43]).换言之,是在对付来自另一个方向的文化和挑战.在演化中仍产生了如"朱陆之争"这样有重要意义的分歧.朱熙"性即理"已经有导向实验科学和人生界的意味("格物"补传).而陆象山"心即理"则有佛家的意味.晚明的东林学派,已经直论天下事及时弊了,若无清的入关,这一潮流所指,制度进一步向市场方向演变是可能的.到了清代,考据之学大兴,表面上与本文的论述了无关系,其实,考据,如经院哲学对西方文化的贡献一样,培育了两个方面的传统,一是逻辑思维的严谨化,一是怀疑的精神.鸦片战争以后,"西力东渐"已成大势,对中国文化的扰乱及影响绝不是这里三言两语可以说清楚的.笔者以为,这一时期的动乱所产生的文化可由从这文化中生长起来的两位人物来说明,其一是孙中山,其二是鲁迅.既便这两人的思想也说不全面,只能引述一二,窥其一斑.孙中山,先事革命后事建设,故其思想更近儒家入世及融合性."予之革命也,其所持主义,有因袭吾国固有之思想者,有归抚欧洲之学说事迹者,有吾所独见而创获者."(钱穆<中国思想史>页284.)鲁迅,旧文化的批判者和新文化的建设者,更偏重于精神的方面,给人超越时代的感觉.李泽厚说鲁迅:"只有他才是真正深刻的.他在发掘古典传统和现代心灵的惊人程度上,几乎前无古人,后少来者(中国现代思想史论,页111)."从鲁迅身上,李泽厚 (前引)和李欧梵都看到了某种双重的人格,"一个是正走向灭亡的,动摇的多余人,一个是看到较好未来,却仍苦于孤独的过渡的革命者(脚注[44])."
  能否认为孙中山的态度代表了中国文化以往和将来面对外来文化冲击的基本态度呢?能否认为鲁迅的那种深刻的孤独感和批判精神与文化革命的混乱造就的一代知识分子相呼应,正在强化着中国文化传统中原本微弱的"进取的怀疑主义"呢?
  无疑,中国的体制改革碰到的最大障碍来自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及与之适应的文化(人民的习惯性行为及在计划方面积累了几十年的知识,从而较低的那一方面的信息成本).企业被"推向"市场,没有事先周密的,如同资本主义企业在进入一个新市场之前必定要作的那样,准备应付大量的不确定性事件,更没有长期积累的市场经验.结果多数企业仍按照习惯行事."市场"于是成了对计划体制的补充(科尔奈,"双重依赖").
  对于这种现象,制度学派的看法是,改革只能从原有习惯的"边际"开始.虽然政治上的考虑往往要求"突破性"的改革措施,但制度就其本性而言是无法突变的,这一点,马歇尔早就指出过了(脚注[45]).至于从哪些习惯开始,则是改革家或熊彼特的"企业家"的事情.理论的任务是指出这些需要改革的"习惯"的种类,如果理论能够完成哪怕是这一件任务,改革的种种政策便有了理论上的依据.这绝不是简单的事情,成功的改革的"设计者"要与他从计划经济那儿继承的遗产之一,计划的倾向,作不懈的斗争.事实上,改革必须从其设计者的"习惯了的思想"开始.
  鸦片战争以来的(第三个)文化层留下来的遗产,其最应重视之处还在物质的方面.那就是在沿海各通商口岸发展起来的商业文明,其中尤以香港(包括广州),上海,和天津为重要."习惯"的演变在那里是渐进的,民间的,不易受到干扰的.从那一演变中生长出来的人把新的习惯带到他们或早或晚会扩张进去的那些地区,扰乱了那些地方人们的价值体系,只要这种创新是能够盈利的,它就能在民间站住脚.这是因为,造成上面所说最后三个文化层次的那种力量,已经把中国传统乡村中的宗法的统治瓦解了,经济效率的法则于是可能倡行无阻(只是要采取一些与现下农村中的政治体系及"家"的概念相通融的形式).在这些地方,分工采取了更加接近效率原则的方式,然而它必须考虑传统的"家"的概念,并且在这个意义上改造了外来的商业文明.
  同样的原则适用于对国营企业的制度的改革.这里的关键似乎并不在,至少不首先在,财产的所有制方面.在所有制能够稳定地变化以前,似乎应当先使行为的激励发生某些边际性的改变.例如在剧烈变动之前实行的奖金制度和为改善其效果而作的进一步的改革(工效挂钩,虽然其效果值得争议).然而在"惩罚"方面的边际演化则差强人意,"失业"的边际演变可以用"非全日雇佣"的形式,这样就比彻底的解雇更为"边际".当然,强化惩罚机制的关键在于给执行惩罚的人足够的激励,除了法律能够提供的(可疑的)保护之外,还应找到某种民间的保护方式(例如民办的保镖公司),或为其提供低价的人身及财产保险.然后才有可能增加经理人员的收入和严格纪律(包括惩罚的规则),使其免受贪污舞弊的吸引.当然这里给出的不是唯一的,甚至不是正确的,演变途径.它只是要说明,边际演变在一个单一方向上的进行是不可能的,某种类似"收益递减"的规律会使在那一方向上的演变最终停顿下来.例如"放权让利"的改革,最终会由于缺乏"惩罚"方面的相应的演变而停顿.
  企业制度的创新需要作大量具体的研究工作,例如关于工人对风险的态度和对收入不均的看法.文化的研究在这里也是有意义的 (脚注[46]).
 

五.  结论

  把卢梭的"社会契约"概念加以细化就是本文所定义的"制度".市场与计划相比之下是两个"粗"得多的概念,他们不能区分例如"多层销售网络"这样的组织是否属于计划或市场.市场和计划均可以用合约来描述,因为这里所定义的合约实质是对权利与义务的描述,而权利与义务则是普适的概念.
  本文把诺斯(1990年)最近的关于制度演化的理论与熊彼特的经典的关于创新的理论放在一起转述,是为了更清楚地说明诺斯的思想.实际上,这里所转述的是制度经济学自高斯以来(至1992年1月)的进展(所忽略的是威廉姆森那一分枝的研究成果).
  这一进展的重点是对于制度在边际上的演变所作的研究,即对非正式的约束或本文定义的习惯的研究.这一进展的必然结果是把文化纳入经济学研究的范围.早如哈耶克所见,人类知识的加工,积累及其结构是经济学家迟早要研究的事情.文化在这里是被当成积累着的知识的一种载体来看待的,因而可以按照知识的结构来研究文化的结构.另一方面,关于知识的加工的研究把经济学带入了思想史及哲学(主要是认识论)的领域.例如诺斯曾引用了若干次的珀兰霓(M. Polanyi)的认识论.经济学将无法以其出名的"帝国主义"的姿态对待诸如文化和哲学这类超出工具理性假设范围的研究领域.所需的,是真诚合作.
  当制度演化的理论涉及到文化现象时,汤因比所说的现存的五种文化中任一种的研究就都可以对理论的进一步抽象作出贡献.中国文化的研究因而对经济理论的发展是有意义的.对中国文化的某种分层次的看法产生了一些关于中国的体制改革问题的极不成熟讨论.这些讨论的功用也许仅仅在于为更扎实的研究提供部分的线索.
  最后要指出的是,合约理论的也许是最有成效的应用领域其实是政治理论.布坎南在这方面的工作(已经得到了诺贝尔经济学奖)部分地与此相关.
  所有这些,都仅仅是书房里的理论而已,他们绝代替不了熊彼特意义上的企业家实际创新所用的那些方法和理论.正如培根的新工具论产生不了科学实验的具体方法一样,制度创新就本质言是个实践问题.所谓"中国式的社会主义",不妨理解为在中国文化诸层次所构成的土壤上创造某种使经济得以在熊彼特意义上"发展"的"社会主义"的制度.谨以此文献给那些有志于此的研究者.

注释:

[1].见Ronald Coase,1992,"The Institutional Structure of Production."Hong Kong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reprint from Norbil Prize Address Paper,1991."Coase"又译"科斯",以区别于数学家高斯(Gause).但张五常先译作"高斯",此文从张.

[2].林毓生认为不应把人文关系的研究称为"社会科学",因为科学就其定义是可以被否证的,而人文研究的大多数结果是不可否证的.他使用"社会学科"或"人文学科"一词.见林毓生,1988,<中国传统的创造性转化>.北京:三联书店.

[3].Ronald Coase,1937,"The Nature of the Firm."Economica 4:386-405;A.A. Berle and B.C. Means,1933,The Modern Corporation and Private Property.New York:Macmillan.

[4].诺斯把生产的直接成本定义为"转换成本(Transformation Costs)",对应于英文的"Transaction Costs(交易成本)".

[5].Douglass North,1990,Institution,Institutional Change andEconomic Performance. 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6].我这里使用了熊彼特的"剩余价值"概念.详见其书第二章关于马克思剩余价值与他自己剩余价值概念的比较.Schumpeter,1934,The Theory of Economic Development.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这本书在以下的论述中将反复被提及.在国内的作者中,樊刚的一系列介绍经济学基本概念的文章,盛洪在"管理世界"上的文章,以及茅于式的介绍性文章,都可说是较为成功的"转述",即,包含了介绍者的贡献的"介绍".这种转述,林毓生(哈耶克的学生)称作"创造性的转化",孔子称作"述而不作".

[7].黑格尔曾在他的逻辑学一书的引论中表述过这一思想,又见其精神现象学第一卷.我认为孔子"述而不作"也有同样的意思.就是说,许多重要的问题是永久性的,已经由前人的概念描述过了,没有必要再创造新的概念.所需的,应是原有概念的加细和深化.

[8].此义引自冯.米塞斯"Human Action:A Treatise on Economics."第二部第八章第143页.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49.

[9].这个例有更深的含义.它说明"规则","技术",与"不确定因素"之间存在着哈耶克所称谓的"Spontaneous Order(自发秩序)".这个译法不甚确切,"秩序"在哈耶克书中还有"关系"之意."不确定因素"此处引自奈特书中的专有定义,区别于"风险".此二概念分别见:F.A.Hayek,1988,The Fatal Conceit. 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及 Frank Knight,1921,Risk,Un-certainty,and Profit. 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关于这种互动的秩序,将在这篇文章的稍后部分加以论述.笔者想在这里发挥的一个思想是,目下风靡经济学界的对策论只可被用来作为类似距阵理论在新古典理论的"相对比较静态分析(Comparative Static Analysis)"中所起作用的一种工具.其理由在于,对策论的解以给定的对策规则为初始条件.要描述哈耶克的互动的秩序,仅用对策论是不够的.然而由于对策论的结构特性,"技术(Technology)"可以被描述成内生于模型的变量,这就较新古典理论通常的描述进了一步.

[10].Y. Barzel,1989,,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1].该理论认为,当确定每一个人的投入对总的产出所作的边际贡献太困难的时候,处于分工中的人们会"选择"一个人来承担由于"测不准"所产生的风险.这个人可能亏,也可能赚,这其实就是奈特的"不确定性"所产生的利润或亏损,这个人就是熊彼特所定义的企业家.奈特与熊彼特书,见前引."团队理论"见A. Alchian及H. Demsetz,1972,"Production, information costs, and economic organization."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62: 777-795.

[12].这里给出的定义与诺斯所用的"习惯"定义也不一样.诺斯在英文中可直接使用"Informal Constraints(非正式约束)"这类词,而在中文,则不方便.笔者思考再三,决定重新定义"习惯"这个词.此处的定义不仅出于语言上的考虑,还有理论意义,它至少比其它的定义更数学化,熟悉集论的读者可容易地看出这一点.

[13].R. Boyd及P. Richerson,1985,Culture and the Evolutionary Process.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第二页.

[14].R. Nelson及S. Winter,1982,.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5].J. R. Hicks, 1969,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中译本见商务印书馆,1987年,厉以平译,<经济史理论>.值得注意的是,希克斯自己认为,<经济史理论>是他一生最得意之作,更在他的<价值与资本>之上.他于临终之前曾会见过克莱默教授,并表达了上述的看法.详见A. Klamer, 1989,"An Accountant Among Economists: Conversations with Sir John R. Hicks." Journal of EconomicPerspectives 3(4): 167-180.

[16].Knut Wicksell(威克塞尔)为描述这种情形引入了一个关键词,"unanimity".意即"全体的同意".为取得全体同意是要费很大工夫的.Buchanan(布坎南,1989年诺贝尔经济奖得主)的贡献与威克塞尔的这一概念有密切关系.

[17].高斯从没说过"高斯定理".这个名字是 J. Stigler(司蒂格勒)在芝加哥大学关于高斯的讨论文章的辩论会上命名的.张五常(S. Cheung)在访问了高斯和司蒂格勒及其它当事人之后写过专文报导此事(见张五常,1991年,<凭阑集>,第127-154页.香港:艺文图书).结合着高斯在诺贝尔委员会的讲话,我在这里给出一个最普适的高斯定理:若交易成本为零,并且改变"利益分配"所引起的"收入效应"可以忽略,则一切制度下,追求个人幸福最大或痛苦最小的人的行为必可导致伯累托最优.但高斯的贡献不在这里,他所要论证的是,若交易成本不为零,则不同法律,政治,社会制度中经济行为会有很不同的结果.也就是说,交易成本的存在导致了不同制度的不同经济效果.(注意,从"A"推出"B"和从"A非"推出"B非"是两回事.)巴塞尔又进一步说,交易成本的存在使得所谓伯累托最优失去意义(Yoram Barzel,1985,"Transaction Costs: Are They Just Costs?" Journal of Institutional and Theoretical Economics 141: 4-16).关于交易成本的定义和解释,国内已有不少文章,读者可以参考.一个权威性的解释见于1987年出版的, S. Cheung, "economic organization and transaction costs."

[18].但"经验"不足以描述我正文中所说的那种记忆.读者可以比较一下诸如阿罗(K. J. Arrow)或索罗(R. Solow)关于"Learning by Doing"的数学描述.在他们的描述中,文化作为一种信息载体是不被考虑的.一旦所考虑的范围扩大到可以包含文化现象时,我以为正文中定义的那种记忆是远较经验来的丰富的.

[19].深究起来,这种说法也不严格."知识"作为一种耐用品可沿续到将来,并产生好的或坏的影响,该种影响被贴现到现时,放在类似资本的定价模型中考虑,就会对知识的价格产生影响,因此,不算是"白来的".正文中白来的一词可理解为还有"无可奈何"的意思,记忆没有办法与产生它的行为分开.

[20].这个词最早由卡尔多使用,是理论的前半截.他定义特征性事实为,那些反复出现从而人所共认的事件,所需要的是对那些事件的解释.

[21].A. J. Toynbee, 1956,
.Londonxford University Press.中译本见,曹未风译,汤因比<历史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6次印刷,上卷,1-15 页.汤因彼此划分不是任意的,他认为在这种划分下同一社会中各民族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同一的渊源而不与其他社会中的民族发生太大的纠葛.无疑,当苇伯研究清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的关系时,他所说的西方社会与汤因比有同一的意思.这里的制度研究按汤因比的社会划分进行,有足够的理由.

[22].见希克斯<经济史理论>中译本(脚注[15]引)第44-46页.我甚至认为,扬小凯的博士论文就是希克斯这一观点的展开.他所论证的是(非常简化的有损于其理论完整性的描述):分工的不断加细产生专门化及相关的好处,也增加着处于分工中的人们之间信息交流所付的成本.均衡点在于这二者的边际量的相等.因此,人的集中可以减少交流成本从而强化社会分工.扬小凯在其博士论文中提出的另一个,也是与此相关的,看法是,社会分工的这种强化反过来又为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机会.

[23].K. Arrow,1969,"The organization of economic activity: issues pertinent to the choice of market versus nonmarket allocation." Joint Economic Committee, United States Congress,, vol. 1, pp. 47-64. Washington, D.C.: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24].这就是所谓的"The Folks Theorem(无名氏定理)".我译作无名氏,是因为该定理的名称来源于没有人知道其发现者故名之为"Folks".由于篇幅限制这里不能给出该定理的内容,读者可参阅克莱茨的新著avid Kreps, 1990,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该作者已获1990年美国经济学会克拉克奖.关于巴塞尔的文章,见于Y. Barzel,1992,"property rights and the evolution of the state." Discussion Paper Series, number 127. School of Economics,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25].O. williamson, 1990, "the firm as a nexus of treaties: an introduction," in M. Aoki, B. Gustafsson, and O. Williamson, eds., ,London:Sage Publication Ltd. Pp. 1-25.不过威廉姆森的这一概念较个人利益最大化更加细密.事实上,机会主义行为以信息成本大于零为一个必要条件,所谓"Bounded Rationality".正文所引怠工的例可以说明这一点.

[26].庞巴沃克作为该学派主要经济学家(见商务印书馆,<资本实证论>),除了提出利率的时间偏好理论外还提出了著名的,被认为是该学派基础的,迂回生产方式,用以解释利润现象.一个著名的例是所谓"打鱼问题".有两种生产方式,直接用手捞,或先作一网再去打捞.后者显然具高的多的生产率,但需先制作鱼网,制网所需的时间就是迂回时间.另一结论是,渔网一旦制成,其中所含的资源便专用于此种生产方式而无其他用处.这就是所谓资本的专门化,它是迂回生产方式所必有的.

[27].凯恩斯在其"通论"中曾问过这样的问题,即是否有一天世界上积累了如此多的资产以至进一步的迂回成为不经济的从而利率将为一负值.这也是有名的"零利率问题".

[28].自由,若仔细分析,可以用产权结构定义清楚.产权,按张五常给的定义,是关于财产的"使用","转让",和"从中获取收入"的一组权利.其实关键是如何理解财产和收入的概念.人身是不是一种财产呢?人思想的能力是不是一种财产呢?任何一个劳动经济学家给的答案一定是肯定的.奴隶是不允许从其人身得到收入的."思想自由"并不是就生理上来说的,因为没有人可以被强迫不思想.常理中的思想自由是指使用思想所得的产品的权利.思想的产品无非是一种流量,从思想的能力这个存量中生产出来的.我以为,张五常的产权定义之所以排除了所有权的概念,理由在于,所有权可以分解为使用,转让,和取得收入这三种权利.仍用上例,思想能力的所有权天然是属于个人的.但为什么人们还要求思想自由呢?说到底,所要求的还是张所定义的那三种关于思想的权利.

[29].扬小凯在其未完成的著作的第一章中指出巴贝格(C. Babbage)的一个思想:分工不仅有斯密所说的那些好处,而且可以加速斯密所说的知识的积累,通过加速学习过程.注意这里分工可以加速学习过程是靠了分工中产生的某种外部经济效果.

[30].S. Rosen, 1985, "implicit contracts: a survey." Journal of Economic Liturature, September 1985, vol. XXIII: 1144-1175.这是一篇综述隐合同理论的经典文章.

[31].F. von Hayek, 1937, "economics and knowledge." Economica, Feb. 1937. Reprinted in J. Buchanan and G. Thirlby, eds., .New York:New York University Press, 1981. Pp. 45-68.他在该文中指出,若没有搞清楚人们是怎样收集和处理关于相互间行为的信息,经济学关于均衡的概念就是毫无意义的.

[32].这里以可以看出本文所定义的习惯是有很大好处的.诺斯之无法把非正式规则与正式规则的关系分析的很透,我以为与"习惯"的通常定义不是"正式规则"的非交集有关.只有当集合A与B不交时,B才可能被当成A的边沿或边际.

[33].诺斯关于制度边际演化的理论如此重要以至德国经济学家赫尔曼.皮拉特(C. Herrmann-Pillath)1991年底专门写了一篇文章说明此事并在北京给了一个讲演.

[34].诺斯用了其书第二部分的全部来说明这种相似性.他的主要引文是加州理工学院阿瑟教授的论文,B. Arthur, 1989, "competing technologies, increasing returns, and lock-in by historical events." Economic Journal 99:116-131.然而那篇论文的贡献更多是数学说明方面的,较少经济理论方面的.诺斯的注意力显然是被吸引到了正文所说的它与巴塞尔教授的分歧那方面去了.真正值得注意的难道不是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在理论上的相似之处吗?应当大加引述的难道不是熊彼特的那部著作吗?我同意张五常的一个看法,一旦理论上想清楚了,数学的说明就是无关紧要的.按照罗素的看法,数学也不过就是逻辑的演伸罢了.

[35].利润始终是一个引起争议的问题,从马克思到奈特,人们犯了如此多的错误,以至希克斯在他临终前的那个访问录(见脚注[15])中强调,他毕生想要搞清楚的问题就是利润是如何被确定的.奥地利学派的价值理论当然也不能说是公认正确的,但零利润的结论也被新古典理论完全竞争的模型所确认,应当认为这是从不同侧面所确认的同一件事.

[36].Max Weber,1947,"the protestant ethic and the spirit of capitalism,"in S.Andreski, ed.,.London:George Allen & Unwin,1983.Chapter 6,pp.111-125.

[37].钱穆认为,文明与文化是两个有重迭的概念,描述的是同一个实体.文明偏重于这个实体的物质方面,文化则偏重于其精神方面.

[38].盛邦和在其著<中日文化论>中曾指出日本文化对中国文化而言是居于边沿的,对西方文化而言也是居于边沿,故较少阻力引入市场经济.朝鲜就文化言又居于日本与中国之间,故在日本之后在中国之前进入市场.此论颇多争议之处且涉机械论之嫌,仅参引于读者.
[39].赵冈及陈仲毅,<中国经济制度史>.台北:经联,1986.

[40].朱佳明及盛洪在<经济研究>1987年第9期最早提出了在经济理论中引进人文主义因素的看法.

[41].庞朴,1987,"中国文化的人文主义精神",<中国传统文化的再估计>,页50-55.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42].王毅曾对笔者指出过,中国文化实分上层的与下层的,官方的与民俗的.

[43].钱穆,<中国思想史>,页171,及244.台北:学生书局,1988年.

[44].李欧梵著,尹慧泯译,<铁屋中的呐喊>.香港三联,1991.

[45].Alfred Marshall,.London:Macmillan,1927.第248-249页.他是在讨论到工业组织的演变时指出这一点的.他认为,制度的演变不可能太快因为人的(心智的)发展是渐进的.他说,既便制度可以快速变革,它也必定要适应于人,否则制度是稳定不下来的.

[46].扬国枢,<中国人的蜕变>.台北:桂冠书店,1988.该书是这方面研究的一个总结.



(原文发表于<经济研究>1992年5月.)
 

[9].这个例有更深的含义.它说明"规则","技术",与"不确定因素"之间存在着哈耶克所称谓的"Spontaneous Order(自发秩序)".这个译法不甚确切,"秩序"在哈耶克书中还有"关系"之意。

这条注解值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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