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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中国新制度经济学研究的反思

关于当前中国新制度经济学研究的反思

周业安

  
内容摘要:新制度经济学自科斯以来逐步形成了独具特设的研究方法,即以案例研究为主的经验实证分析,这是因为制度本身的复杂性导致的。但是,国内的新制度经济学研究建立在对理性选择模型的简单理解的基础上,再加上对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简单两分法,不仅没有提炼出自己的想法,而且无法有效的把握案例研究方法。国内新制度经济学家所致力的主流化实际上阻碍了研究本身。

关键词:新制度分析、经验实证、理性选择模型。



新制度经济学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内经济学家在研究中国经济问题时所运用的最早和最持久的理论依据和工具之一,经过近20年的模仿和局部创新之后,中国的新制度经济学研究似乎陷入了低谷,这一方面是因为其他经济学分支越来越强有力的挑战和转轨过程中经济现象的日趋复杂;另一方面则是和国内新制度经济学研究的狭隘视野有关。本文将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范畴这个似乎人所共知的问题着手,分别讨论新制度经济学在研究某个特定对象时内部出现的分野及相对的局限条件,着重指出国内新制度经济学研究的落后并不是在所掌握的工具上,而是对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脉络和局限条件本身缺乏深刻的理解。本文指出,中国的新制度经济学要走出低谷,和国际接轨,必须和国外的新制度经济学家站到同一个起点上,中国丰富的制度实验资料正是这一目标的保证。

一.边际成本的引入与作为经验科学的新制度经济学的兴起


按照科斯的说法,新制度经济学这个名称是由威廉姆森提出的,目的是与早期康芒斯等人的老制度经济学相区别。 2新制度经济学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在古典和新古典经济学中,政治、法律、货币、习俗等制度形式对经济体系的作用或多或少都得到认可,但是,这些传统的研究要么假定制度是外生给定的,或者假定制度不影响经济绩效,如新古典经济学;要么假定制度可以无成本地运行,或者没有专门的分析制度运行成本,如斯密、马克思的古典制度分析和凡勃伦、米切尔、康芒斯等的老制度经济学分析。由于制度是不重要的,或者制度可以被无成本地生产与选择,所以,不需要专门的制度理论。


科斯在评价新制度经济学出现以前的经济理论时说得非常中肯,他在获诺贝尔奖时所作的讲演中提到,亚当斯密以后的经济学家主要致力于模型化那只"看不见的手","被研究的东西是经济学家心目中的、而不是现实中的体系。我曾称之为'黑板经济学'。企业和市场似乎都有名无实。------更令人惊奇的是,在关注定价体系时,竟忽略了市场,或者说忽略了制约交换过程的制度安排3 他进一步提到,"我在'社会成本问题'中说明,在市场中交易的东西不是像经济学家经常认为的那样,是物理实体,而是采取确定行动的权利和个人拥有的、由法律体系创立的权利。" 4科斯的确不是第一个正视交易背后的权利关系的人,斯密、马克思或者更早的思想家已经很关注这些问题,但正是科斯第一次通过边际分析方法解释了现实的制度的内生化及其对经济绩效的影响。


科斯对经济学的贡献常常被定位到思想创新上,但其独具特色的研究方法却被很容易被人们忽视。5从科斯的论文中可以发现,其研究有三个突出的特点:一是仅仅研究现实的经济现象,不仅研究的对象是现实中出现的具体案例,而且模型的假定条件也要符合现实6 ;二是注重以个案为基础的小样本研究,重视归纳,但不排除演绎;三是从边际上着手。科斯迄今为止发表的论文数量很少,而且都是研究一些细小的问题,比如灯塔制度、电讯产品生产和消费出现的纠纷、农夫和养牛者的利益纠纷、环境污染等,绝大多数经济学家对这些细小的经济现象都是熟视无睹,但科斯显然不这么认为,他发现,所有这些纠纷的背后其实是产权的界定和变迁,而产权结构的重要性又要取决于利益关系人之间相互协调和影响的成本。纠纷的解决有很多的机制,人们选择某一种机制的标准是每一种机制所内生的交易成本在边际上的大小,比如法律诉讼和私下协商,当两者的边际交易成本相等时,制度均衡出现了,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现实的世界会存在多样化的制度安排;同时,如果前者的交易成本在边际上小于后者,那么当事人就会选择法律诉讼,这就可以解释不同状态下当事人会选择相应的纠纷解决机制;最重要的是,如果交易成本很小或不存在,那么各种制度就是多余的,现实的经济中制度的显要地位和多元化恰恰反映了交易成本的现实性,而这些在新古典经济学中时被忽视的。

科斯反对新古典经济学那种"黑板经济学"式的研究,同时也不赞成老制度经济学和古典制度分析那种描述性的研究方式。老制度经济学和古典制度分析最大的不足并不是在思想上,而是在具体的研究方法上。在过去的制度分析中,一直是从总体上来把握制度变量,比如资本主义制度的特征和后果;或者家庭、国家、法律、政治等制度安排作为一个整体的性质、演化及其对经济体系的影响。这种所谓方法论整体主义除了对各种经济制度作了粗糙的描述以外,实际上并没有告诉人们关于制度的详细故事,这些分析仅仅留下了一堆有待证明的猜想而已。例如,过去的制度分析把企业和市场处理成不同利益集团解决利益纠纷的场所,其中起作用的制度要么是习惯和文化的非正式制度安排,要么是法律等正式制度安排,这些制度安排是作为决定当事人行动的社会整体出现的,当事人的行为反映了这些制度的特征。而科斯从一些具体的企业活动中发现,企业和市场本身就是协调利益关系的制度,企业和市场的共存说明了两者的交易成本的相对大小。在科斯那里,任何制度安排都是当事人根据具体环境自由选择的结果,从这个角度看,科斯所运用的仍然是新古典的理性选择模型。所以我们才说,科斯重视个案为基础的小样本研究,但不放弃演绎推理,这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纯粹归纳的不足。科斯的制度分析和以前的制度分析最大的不同则在于,通过引入边际分析,使得各种具体制度的起源、性质、演化和功能等的研究可以建立在以个人为基础的比较精确的实证分析上。


科斯在制度分析中引入边际交易成本的意义在那儿呢?从张五常(1969)当年写作《佃农理论》开始,新制度经济学就表现出过去的制度分析所从未有过的活力,那就是制度研究可以在经验实证层面上进行了7 。这恰恰满足了波谱尔关于科学的可证伪性要求8 。因此,在我看来,科斯论文的意义并不在于创立了新制度经济学,而是通过边际交易成本的引入,创立了可以经验实证的制度分析,这是科斯以前的制度理论所无法做到的。


如果制度分析仅仅停留在价值观的讨论上或一般性的规范分析上,那么人们就不可能像今天这样对制度的性质及其演化做出深刻的理解。科斯的开创性研究导致了制度分析的复兴,这一复兴并不是得益于科斯使人们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而是在于科斯教会了人们如何接近科学的研究制度问题。后来诺斯等人的经济史研究、张五常等人的契约探讨、威廉姆森等人关于组织的理解等等都是从现实的经济形态出发,检验理论的合理性,如果理论不符和现实,就需要修正理论模型本身。这种强调经验实证的制度分析没有陷入象牙塔式的推理,而是从实际发生的事件中挖掘理论,所以,这种新制度经济学特别重视案例和历史 9。

由于实际经济过程的复杂性,导致经验实证的制度分析必然从细节处着手,试图在讲故事中解释制度的演化,从这一点来看,这种制度分析既没有古典制度分析和老制度经济学那种宏大的框架,也没有新古典经济学那种精致的演绎。因为注重实际制度安排运行中的细节,难免一叶障目,这就给新制度经济学范畴本身的界定带来很大困难。但是,科斯所引发的新制度经济学运动并不是完全按照其原有的思路展开,在后来的研究中,古典制度分析、老制度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等均对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在相互的融合中形成了不同的子分支,众多的子分支构成了作为一个整体的新制度经济学。由于这些分支存在很多差别,导致国内的研究出现方法上的混乱,这一点在最后一节讨论。

二.经验实证的新制度分析与新制度经济学的分野


科斯的研究方法建立在理性选择模型基础之上,但他用于证伪的论据却不是大样本的特征值,而是一些小样本(或称为小故事)特征值,这就难免使人疑惑。事实上,科斯的这种处理的确对后续的研究带来了巨大影响,简而言之,就是以理性选择模型为主要研究范式的分支和以小样本为基础的经验实证分支之间在新制度分析上的分野。


历史的看,各种不同的制度分析模型实际上来自相应的理论渊源,按照其理论内核来整理,可以得到三个大类:一是契约经济学和公共选择理论;一是交易成本经济学;一是制度演化理论10 。契约经济学直接源于科斯,科斯对企业性质和社会成本问题的讨论使得人们注意到经济活动的协调机制的自我实施性,也就是说,如果经济当事人的利益矛盾可以通过契约的谈判、制订、修改和违约惩罚等来解决,就不需要政府的直接干预,因此,对当事人来说,最重要的是设计出这种可以对当事人形成自我约束的契约,这些契约就构成制度安排。科斯对边际交易成本的处理在这里得到直接应用,交易成本在契约活动中就体现为契约成本,边际契约成本和收益决定了一项最优契约安排的选择。此时,当事人面对的不再是复杂环境的约束,而是契约成本的约束,给定某个水平的契约成本,新古典经济学中的竞争市场假定仍然适用。所以,契约经济学本质上是一个新古典框架中的制度选择理论模型。通过对边际契约成本的认识,新制度经济学可以和新古典经济学一样运用纯粹的演绎方法,从一些基本假定条件来推理复杂制度的产生和变迁。诺斯等人早期发展的制度变迁理论实际上就是关于制度选择的动态优化问题,在诺斯那儿,制度变迁通常也是从边际上开始的,边际制度安排的变化则是当事人的跨期最优选择结果。公共选择理论不过是关于社会契约的新古典模型,布坎南等人试图寻找的是一个社会中选民如何通过理性选择来实现自身权益的最优保障。尽管布坎南和诺斯等可能并不完全同意他们自己和众多的继承者发展的模型。由于契约经济学和公共选择理论的新古典化,所以许多人认为新制度主义和理性选择模型是等价的,并且由于这个分支与主流经济学有效融合,因此经常被国内人看作主流的新制度分析。


但是,制度的形成和演变是一个复杂过程,仅仅依靠新古典理性选择模型不足以反映现象后面所隐藏的本质,哈瑞等人(Hira, A. and R. Hira, 2000)最近指出,新制度经济学正确地认识到理性选择模型的局限性,但在处理这些局限条件时显得很矛盾、很混乱,特别对技术、文化和观念等因素的外生和内生处理上,新制度主义的理性选择模型并没有一致的共识,这一点在卢瑟福(1994)那儿也有详细的分析。正是考虑到这种模型的局限性,所以威廉姆森并没有象阿尔奇安、德姆塞茨、张五常和哈特那样迈入主流,而是试图把康芒斯和西蒙、科斯、巴纳德等人的思想结合起来,从经济学、法律和管理学的交叉点上研究组织问题。一方面,威廉姆森认识到,经济生活中组织的多样性说明每一种组织必然存在一个边界,和科斯一样,他也认为组织的边界是由边际交易成本决定的,当一种组织内部的边际交易成本和外部的边际交易成本相等时,组织实现了均衡,从这一点看,他部分接受了理性选择模型。另一方面,威廉姆森不完全接受理性选择模型,而是坚持西蒙的有限理性假定和巴纳德的组织人假定,认为经济生活中的当事人实际上是契约人,这种契约人既存在认知能力上的不足,而且也可能受信息成本的约束;组织的活动要分解到单个契约人的行为层次上研究,但契约人本身则处于一个交易关系中,其行为会带来外部性,同时也受到其他人行为的干扰。结果,契约人在决策时,除了面临环境不确定性的约束,更重要的是要面对当事人行为不确定性的约束。基于这些不同的假定,威廉姆森的理论中虽然以单个人的行为为基础,但更重要的是强调契约关系中的个人,由此不仅可以研究标准的新古典契约,而且还可以扩展到权威、强权、关系网络、文化等组织必然包括的元素的分析。在这一点上,威廉姆森的理论已经脱离了主流的理性选择模型,试图调和理性和非理性、规则和习惯、经济人和社会人等社会科学中由来已久的矛盾范畴。

由于威廉姆森的理论试图做一种调和,也就无法象新古典模型那样做精致的理论模型,显然,对经济生活的现实模拟与牛顿世界是矛盾的。科斯早就认识到这一点,其实他自己并不赞成新古典范式,尽管其结论是符合新古典精神的。科斯所运用的以案例研究为主体的经验实证模式在经济学中并不普遍,因为主流的经济学通过计量模型的设计可以处理大样本数据,而主流经济学家也相信,只有通过大样本数据的反复检验才可以发现和证实经济生活中普遍的规律。但是,案例研究在管理学、社会学和法学中却被普遍应用,而这些学科从一开始就是建立在一种制度分析基础之上的。如果制度作为研究的基础,那么当事人的处理就不能原子化,社会约束必需纳入进来,新古典模型中的约束条件根本不足以表达社会约束的复杂性,人的行为的多元化和不确定性决定了制度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此时对各种制度的抽象仅仅可以表达那些可以标准化的东西,而对一项制度安排来说,可以标准化的东西往往是外显的,恰恰可能是不重要的,这意味着制度研究中的大样本检验根本无法解释制度本身的性质。因此,威廉姆森建立的交易成本经济学绝大多数依赖案例的检验,通过个案的累积来获得大样本类似的效果。正是这种研究特点,使得交易成本经济学正逐步离开主流经济学,逐步向社会学、管理学等学科靠拢。


制度研究中的这种以交易成本为基本分析单元的案例实证模式在历史制度分析中得到一定的体现。在诺斯的研究推动下,巴泽尔、尼尔和格雷夫等人研究了一些国家某个特定时段的制度特征和经济绩效的关系,发现制度对经济发展的影响远比我们原先理解的要复杂,特别是制度的自我实施强度对制度安排的影响非常重要,这恰恰证明了选择自由作为市场经济的核心所在。不过,这些研究进一步发现,选择自由可能是一个被决定的变量,奴隶在法律上没有选择自由,但个人知识的积累和奴隶主的企业家活动可能事实上赋予了奴隶一定的选择自由,这部分自由决定了努力的积极性和私人财产制度社会化的可行性。因此,公平地说,诺斯等人的经济史研究或新经济史运动实际上是从历史的角度做的经验实证的制度分析,而这种研究恰恰不是大样本的,诺斯等人更多的依赖个案的分析,从案例中推断一种制度的共性和特性。这种历史制度分析同样隐含的体现了边际原则,诺斯就认为,制度变迁从历史上看更多的是从边际上开始的,也就是说大多数制度变迁都是渐进式的。


显然,威廉姆森和诺斯等人的研究一开始带有理性选择模型的痕迹,但随着他们对制度演变的认识的深入,和契约经济学的分化也就变得明显。在威廉姆森那儿,等级和市场之间的替代和互补关系被扩展到组织均衡,从个人原子化的交易到等级严密的政府,构成组织的谱系,其中众多的组织中间形态呈现不同的特征,从而形成组织之间的替代关系;但是,契约人的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倾向导致每种组织在面对相应的环境时,都不可避免的产生出局限性,从而导致各种组织之间的互补关系,组织的多元化由此形成,均衡取决于各种组织的边际交易成本的相对大小。特别是,在威廉姆森后来的理论探索中,契约的延展性和部分组织的权威性得到关注。前者暗示契约的治理形式可能随交易的过程自发演化;而后者把等级看作裁决利益纠纷的内部法庭,这样在一个契约集合中就有了更高一层的治理机制,这一机制常常被新制度经济学的批评者成为"权力"。诺斯的转换也是很明显的,在其专门的制度变迁理论构建中,制度动态优化模型中被安装了路径依赖装置,这就使得长期契约的最优设计不太可能,偶然的扰动因子常常决定制度演化路径。可惜的是,威廉姆森和诺斯等人都没有继续讨论演化过程的条件、特征及后果,而这一点正是哈耶克等人一直强调的。哈耶克所论证的自发秩序演化和内在秩序与外在秩序的对立统一正是一个完整的制度变迁模型,这一模型迄今能够被有效处理的工具是演进博弈论,但是这种方法实质上是适应性预期为基础的贝叶斯学习机制,违背了哈耶克的认识论。这一点最后一节还会进一步说明。


所以,契约经济学和交易成本经济学、新经济史及制度演化理论等都可以归结到新制度经济学门下,但无论是模型内核还是研究方法,两者均有本质的差别。如果从工作重点上看,笔者更愿意把契约经济学称为规范的新制度分析;威廉姆森和诺斯等人的制度分析可以称为经验实证的新制度分析 11。



三.个性化与主流化--中国新制度经济学研究的困惑?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科斯早期开创性论文在一个理性选择模型中运用小样本特征值来实现其观点的可证伪性,这一方法上的矛盾后来演变出了契约经济学和其他新制度分析的分支。由于契约经济学开发了大量的数理模型,并且论文大多发表在公认的一流刊物上,所以国内学者一般认为它是一种主流的新制度分析。而交易成本经济学等由于试图抛弃理性选择模型,再加上模型化不够,逐渐退出主流刊物,所以似乎使人觉得这些新制度经济学分支在走下坡路。这种认识的一个严重后果是国内的新制度经济学研究把主流化作为最重要的任务12 ,并且有意或无意地忽视JITE(制度与理论经济学)、JEE(演化经济学)等制度经济学的主流杂志,也就是说,当新制度经济学的重心转移时,我们并没有及时跟上,结果造成现在的“主流”误区。很明显,从现在国内新制度经济学研究的低潮可以看出,主流化的力不从心严重阻碍了理论研究本身。


1、 重塑制度分析的认识论基础--科斯的研究方法的矛盾与解决


在进行制度分析时,背后的认识论问题常常被研究者所忽视,即使向科斯这种理论大家也不例外。前几节已经指出,科斯的研究方法存在令人困惑的一面,一方面,科斯从边际成本着手,把新古典的理性选择模型运用到制度分析中,使得制度分析得以精确化;另一方面,科斯没有采用计量经济学模型来证伪自己的理论,而是选择了个案,试图通过个案的连续性展示来获得大样本的效果。如果理性选择模型可以充分揭示制度相关的各种现象,那么构成决策变量的特征值应该可以标准化为共同的知识,比如价格和数量。显然,可标准化的变量正是大样本为基础的计量经济学模型所适用的。科斯没有使用大样本检验,可能是意识到和制度有关的特征之中关键的部分无法标准化,但正是在这一点上,其后的研究明显分歧了,契约经济学把理性选择模型作为制度分析的主流工具,从而把新制度经济学成功纳入主流经济学,而交易成本经济学和制度演化理论则重新寻找理论的基础。所以,尽管科斯开创了独特的新制度研究方法,但缺乏相应的认识论基础作支撑,结果误导了部分后来者。

 

威廉姆森和布坎南等人显然意识到了科斯的局限性。威廉姆森在一系列市场和等级的研究中,所依赖的关于人的认知能力的前提就是西蒙所倡导的有限理性,不过,威廉姆森并没有强调有限理性自身的局限性,因此,应用过程中总是脱离不了新古典的影子。实际上,西蒙的有限理性概念通过一定的技术化处理,可以获得适应性预期同样的效果,这种通过技术可以完成的学习机制在制度演化模型中得到充分运用,但仍然不足以说明制度演化本身,诺斯等人对制度演化的理解没有更好的后续工作可能源与此。


布坎南比威廉姆森更清楚的认识到,新制度经济学仅仅讨论了特定制度安排下的当事人互动关系与后果,没有讨论更广泛的规则结构背景的影响 13。在他看来,经济实际上是被一组规则所规定的,这些规则被称为"宪政";人们选择宪政作为行为约束是为了应对不确定性,规则稳定预期,从而解决了每个人认知上的差异。因此,布坎南认为,科学化不能有效揭示经济活动的本质,因为理性选择模型是要求当事人认知一组确定关系的变量,而对于认知差异的当事人来说,变量的关系时不确定的,当事人只能选择一组规则来达成共识,然后在这组规则下从事交易。


布坎南显然认识到,公共选择模型需要相应的认识论基础,而哈耶克的思想正好可以满足。这不仅是因为两个人有共同的思想渊源 14,更重要的在于,哈耶克的认识论思想与布坎南的立宪理论是相通的。哈耶克明确指出,人的认识来自两个部分,一部分是部落文化所遗留的集体特征;另一部分是个人在环境和教育的作用下形成的独特文化,前者对后者起到明显的限制作用15 。两种文化特征构成单个人的感觉秩序,这种秩序是在演化过程中自发形成的。这种自发秩序使得个人所积累的知识只能是经验性的,是一种可能犯错的秩序,通过新的经验对原先知识的证伪,学习机制持续作用。因此,获得知识的过程本质上是一个个别过程,一方面,通过相互交流,知识扩散使得可靠的只是作为整体性知识被单个人所确知;另一方面,个别的知识获得过程使得个人无法知道其他个体所知道的东西,并且人们知道的越多,个人所能吸收的知识在整体知识中所占份额越少,结果表面上看人们知道很多,实际上人们处于一定程度的无知当中 16。


因此,在哈耶克看来,理性并不是制度选择的必要条件,给定知识形成的个别化过程,社会中知识的分布是分散的,每个人既面临可靠知识的总体,又面临独特的经验性知识的差异,无知的个人通过学习机制和持续试错来发现新的知识,任何试图通过知识标准化的制度来协调当事人行动都是徒劳的。这种强调个性化的认识论在波兰尼(1958)那儿也有系统论述,在波兰尼看来,知识一部分是明示的(也就是可标准化的),还有一部分是默示的(不可标准化的),两者都是客观的,但不同于客观主义知识论,波兰尼的知识是客观性和个人化的有机结合。显然,波兰尼和哈耶克的知识观在本质上是一致的,这种认识论构成演进理性主义的基础。正因如此,制度研究在近年来越来越倚重演化模型,这恰恰是后来者重新回到哈耶克等人发展的认识论传统的结果。


2、主流化的本质是标准化,它不代表制度研究的主流


契约经济学依据理性选择模型,这种模型要求变量之间存在确定的因果关系,并且可以通过方程式表达出来,理性的经济人只要依据这些方程式求最优解,所以,弗里德曼才认为,假定是否符合现实并不重要,只要模型本身具有预测力。这种方法论早就被哈耶克、布坎南等人批判过,在他们看来,经济是无目的的,理论模型本身不具有预测力,只能更好的解释已经发生的现象,通过经济现实的真实再现,揭示现象背后的轨迹。很明显,这种方法论的分歧根植于认识论的分歧上。理性选择模型标榜科学化,依据客观主义的知识观,它所要求的是清除所有个性化的东西,以从中提炼出普遍规律,计量经济学依赖的大样本特征值就是如此,在一个大样本的范围内,成为共性的正是可以标准化的普遍特征,所有不能标准化的个别特征被认为是不影响结果的,或者是作为误差项。哈耶克恰恰反对这种认识论,如上所述,他的理论的前提是知识的分散化,也就是个性化,由于个人的知识有一部分很难标准化,也就无法通过外显的计划机构来组织。

强调知识的个性化对制度研究尤其重要。通常来说,制度就是社会交往规则,这些规则有一部分可以明确界定,并通过书面形式写下来,如各种法规和章程等;有一些不可以明确界定,只能通过习惯性遵从或意会或默认,如文化、习俗等。前者被称为正式制度,后者被称为非正式制度。显然,正式制度体现了可标准化的知识,而非正式制度更多的体现了个性化的知识。从制度的实际形态来看,一项完整的制度安排的理解不仅包括正式制度,而且也包括非正式制度,或者说,一项制度既有正式的部分,又有非正式的部分。道理很简单,以企业为例,正式制度包括激励制度和治理结构等,但是,如果不考虑非正式制度安排部分,这些正式制度即使存在,也毫无意义。套用社会学中的一个术语,就是这些正式制度安排是嵌入在非正式制度安排中,任何简单剥离两者的意图都是徒劳的。这种嵌入关系决定了相关的正式制度安排和非正式制度安排只能作为一个制度整体来理解。科斯所要处理的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正式契约,而是把企业这个整体制度简化为一组契约的集合,不过一旦做出这种简化,制度分析本身就表面化了,因为签约各方实际上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个人,而是嵌入在某种关系中的个体,委托代理模型轻易地把这种嵌入背景省略,也就不能真正理解制度的作用。


主流的新制度分析要寻求一个确定的均衡,或称最优制度安排,就必须设定一系列稳定的因果关系,即使不考虑当事人理性预期的局限性,这种关系设定也要求交易是可以标准化的,事实上,当事人理性预期和交易关系标准化必须同时存在,因为后者忽略了不确定性,前者才有成立的可能,所以,威廉姆森一开始就反对这种关系标准化的处理,他所发明的资产专用性概念和贯穿始终的行为不确定性假设都是针对非标准化的部分。对制度研究来说,建立在标准化知识基础上的理性选择模型尽管有用,充其量仅仅能解释一些制度表象,真正决定制度绩效的却是以个性化知识为基础的非正式制度安排部分,这可以理解制度分析中大量使用案例的原因,因为非标准化的东西只能通过讲故事的方式才可能说清楚。从这个角度看,契约经济学对制度研究的贡献其实不大。


2、中国新制度经济学的困境和取向


由于所谓的主流化其实就是标准化,并不代表新制度分析的主流,所以,国内对新制度分析的主流界定实际上并不符合国外的新制度经济学发展趋势。从这几届新制度经济学年会上提交的论文看,形式化仅仅占一小部分,大多数论文都属于经验实证范畴 17。这种局面并不说明形式化不重要,而是反映出现有的模型技术揭示制度的各方面问题的能力太有限了,如前所述,正式制度的潜在特征和影响通过交易关系的标准化能够推导出来,但非正式制度部分所治理的交易关系就无法标准化了,只能通过讲故事的方式才能说明清楚。当然,博弈论的引入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让人们更好的理解了习惯和文化等非正式制度部分,但哈耶克的人类合作的扩展秩序迄今即使通过历史制度分析也还是没有说清楚,包括哈耶克本人也是如此。由于制度只能作为正式部分和非正式部分的整体来理解,那么理性选择模型所依赖的经济当事人心理特征的良好定义只能内生于制度的非正式部分。考虑到正式制度部分仅仅是外显的、嵌入到非正式制度部分当中的,那么我们所讲的制度变迁到底是正式制度部分的变迁,还是作为制度整体上的变迁?笔者一直以为,把改革划分成激进和渐进毫无意义,因为这种划分正好对应于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两分法,但通过对不同国家的制度转型过程的经验研究结果分析可以看出,那些实行休克疗法的国家并没有达到制度变迁的快速实现,表面上看,这些国家都迅速建立了和发达国家类似的正式制度,不过决定这些国家经济绩效的恰恰不是这些制度,而是那些潜在的还在缓慢进化的非正式制度。因为嵌入性的存在,原有的非正式制度部分还会作用于已经变革的正式制度部分,导致这些部分的异化。所以,我们经常看到先进制度的水土不服,原因就在于忽略了作为制度的整体所包含的复杂的嵌入关系。

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简单两分法导致了理性选择与规则遵循、制度设计与演化之间的矛盾,主流的新制度分析依赖当事人的理性预期,把认知能力上的缺乏化解为信息成本的缺乏或交易频度,使得各种不完全契约模型和有限理性模型可以和主流经济学兼容,从而激励经济学家不断的寻找最优制度。不幸的是,作为整体的制度包含了复杂的嵌入关系,使得当事人的偏好是内生的,当事人会根据环境和经验的变化调整心理特征,从而无法实现理性预期。不过,适应性预期的处理也存在困难,因为当事人并不是完全被动的根据环境调整,这中间存在一个复杂的互动过程,就是说,人在决策时依赖其嵌入的社会关系,但人又不可能很盲目,纯粹是社会的动物,哈耶克的自发秩序正是建立在当事人在社会关系背景中的自主决策这一前提之下,这种自发秩序既不接受理性选择模型中的经济人假定,也不接受社会人假定,而是介于两者之间。威廉姆森称之为契约人,就是一种尝试。不过,威廉姆森缺乏一种演化的观点,而是在理性选择模型和自己的理解之间徘徊。布坎南在讨论立宪问题时注意到宪政的演化,但他缺乏执行层次的分析,所以在讨论具体的立宪问题时又回到理性选择模型。基于社会人假定的理论强调社会关系对个人的决定性作用,但无视个人的独立存在,不能很好的处理制度的可设计部分。演化经济学试图运用随机过程来模拟自发秩序,同样由于对个人在社会交往中的互动关系的简化,不能体现哈耶克自发秩序的真实含义18 。可以说,哈耶克发展的奥地利学派的思想一直被冷遇,并不是因为其极端的自由主义思想,而是其所隐含的作为整体的制度的演化理论无法明确说清楚,更谈不上模型化。


新制度经济学发展过程中的种种困扰迷惑了国内新制度经济学研究的视野,从过去15年的研究看,国内新制度经济学家正确认识到中国制度变迁的理论价值,并且应用了许多研究方法来解释各种新现象,一些有分量的文章开始出现 19。但总体来看,研究进展并不令人满意,这大致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主流化的强劲动力促使众多的研究者一味追求理性选择模型的完美,忽视了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内在关联;二是案例研究没有上升到揭示个性化知识在制度变迁中的关键作用的高度,使得很多案例本身没有精炼出有意思的观点。前面已经提到,科斯的矛盾就源于认识论的缺乏,而后来的各种制度模型已经开始融合哈耶克等人的认识论,强调制度演化特征。由于国内研究没有采取正确的认识论作指导,也就没有提炼出有说服力的理论模型,缺乏理论指导的案例研究也就显得苍白。案例研究必须有正确的理论思想作指导,主流化在制度研究中的危害就在于,作为指导的理论单一的锁定在理性选择模型上,很少有人尝试探索其他模型,而从国外的新制度经济学发展趋势看,主流的恰恰是反对理性选择模型的各分支。


形式化的演绎是重要的,大样本的经验实证也是需要的,但正如约翰●内维尔●凯恩斯(2001中译本)所指出的,纯粹的演绎和纯粹的归纳同样危害很大。对复杂的经济现象来说,演绎方法、经济实验及大样本为基础的比较分析都不可依赖,经济学家需要从大量的实例中直接观察并进行归纳,归纳先于演绎可能较为有用。德国历史学派更是强调政治经济学的社会方面,以及经济现象和社会现象相互依从的特征,因此,关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不仅必须以跨学科研究为重点,而且还必须有现实性。这些早期的关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方法的论述恰恰适用于现在的新制度经济学研究,因为制度分析实际上也就是政治经济学的分析。当前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方向正是沿着科斯所创立的三个特征走的,并进一步试图克服科斯早期的比较静态分析的局限性,结合哈耶克等人的演化思想,发展出制度变迁的动态演化模型。国内的新制度经济学研究如果看不到这一趋势,势必走入死胡同。

新制度经济学研究尽管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但离一个成熟的理论还有很大距离,国外的新制度经济学研究更多侧重于经验实证以及与社会学等融合表明新制度经济学家的自觉努力。国内研究新制度经济学时把理性选择模型作为主导的研究方法,不仅不能给新制度经济学本身添砖加瓦,而且还浪费了身边的大量的具有研究价值的事件。原有的案例研究过于依赖理性选择模型,现在也走入困境,近两年已经很少有高水平的案例出现。如果国内的新制度经济学研究要走出低谷,只有弱化方法论的争论和理性选择模型的影响,从案例研究和历史制度分析着手,重点考虑制度的执行层面的特征与后果,当实际的制度形态和演化特征被深入研究后,才有可能对新制度经济学本身的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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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别感谢唐寿宁博士对本文所作的指导和建议;本文曾作为中国人民大学比较国际政治经济研究所的工作论文发表,感谢景跃进教授的支持;感谢武京闽主编的审阅和谅解。
2.参见Coase, 2000, "The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in Institutions, Contracts and Organizations, C. Menard (ed.), Cheltenham, UK & Northampton, MA, USA: Edward Elgar. P3.
3.[美] 罗纳德?哈里?科斯,《论生产的制度结构》,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中译本,第352-353页。
4.[美] 罗纳德?哈里?科斯,《论生产的制度结构》,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中译本,第358页。

5.参见科斯(1993)的系列论文。
6.科斯对模型前提条件的看法和弗里德曼(Friedman,1953)的方法论观点有根本差别,后者认为前提条件是否符合现实并不重要,只要模型本身具有预测力。不过,林毅夫(2001)最近也强调,模型的前提条件不能太过偏离显示,才能对现象有足够的解释和预测力。
7.张五常在他的这本博士论文中,通过平均成本向边际成本转换的技术处理,使得科斯的理论得以在台湾农地契约的演化中得到检验。
8.关于可证伪对经济学科学化的意义参见布劳格(1980)。

9.案例研究近年来被新制度经济学家逐渐重视,前期成果已经被马斯滕汇编成一本文集,参见马斯滕(Masten,1996)。
10.更详细的分类参见Williamson( 2000)和周业安(2001)

11.契约经济学和公共选择理论也作一些经验实证,但这种实证和新古典经济学的经验实证很类似。交易成本经济学和历史制度分析则侧重于案例研究,从故事叙述中揭示原理。
12.主流化有两层含义,一层是中国的新制度经济学研究者试图得到国外主流经济学家的认可;另一层就是这些研究者在研究中国的制度变迁时基本上采用主流的新制度分析方法和思路。

13.关于布坎南的这些观点的深入讨论参见唐寿宁(1999)的立宪经济学的综述和制度经济学演进的回顾。
14.就是威克塞尔,参见布坎南对自己思想演变的介绍(布坎南等,1999)。
15.关于哈耶克的知识论的形成及相关的争论,参见帕普克(2001)。
16.哈耶克实际上说,知识的分散化是建立在知识的个性化基础上的,所以标准化的计划机制无法协调这些知识,只有市场可以做到(Hayek, 1945)。
17.相关论文参见梅纳德(Menard, 2000)编的论文集。

18.关于新制度经济学各种分支的讨论参见笔者今年的工作论文。
19.关于中国新制度经济学研究的综述参见笔者过去的几篇论文。

参考文献:


Friedman, M., 1953, "The Methodology of Positive Economics", in Essays in Positive Economics,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Hayek, F. A., 1945, "The use of knowledge in society",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35, pp:519-530.


Hira, A. and R. Hira, 2000, "The New Institutionalism: Contradictory notions of changes", American Journal of Economics and Sociology 59(2).


Masten, S., 1996, Case studies in contracting and organization, NY: Oxford U. Press.


Menard, C. (ed.), 2000, Institutions, contracts and organizations, Cheltenham, UK & Northampton, MA, USA: Edward Elgar.


Williamson, O. E., 1985, The Economic Institutions of Capitalism, New York, The Free Press.


Williamson, O. E., 2000, "The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Taking stock, looking ahead", 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38, pp.595-613.


[英]迈克尔波兰尼,1958,《个人知识》,贵州人民出版社,2000中译本。


[英] 马尔科姆卢瑟福,1994,《经济学中的制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中译本。


[美] 罗纳德 哈里科斯,1993,《论生产的制度结构》,上海三联书店,1994中译本。


[英] 约翰●内维尔●凯恩斯,2001,《政治经济学的范围与方法》,华夏出版社,中译本。


[英] 马克布劳格,1980,《经济学方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中译本。


[英] 罗杰 E巴克豪斯(编),1994,《经济学方法论的新趋势》,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中译本。


[德] 格尔哈德帕普克(编),2001,《知识、自由与秩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中译本。


[美] 詹姆斯M布坎南和理查德A马斯格雷夫,1999,《公共财政与公共选择:两种截然不同的国家观》,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中译本。


唐寿宁,1999,《个人选择与投资秩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林毅夫,2001,"经济学研究方法与中国经济学科发展",《经济研究》,第4期。


张五常,1969,《佃农理论》,商务印书馆,2000中译本。


周业安,2000,"中国的经济转轨与中国的新制度经济学",《经济研究资料》,第10期。


周业安,2001,"新制度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工作论文。




(2001年《经济研究》第7期,
周业安的《关于当前中国新制度经济学研究的反思》)
 

现实主义、制度主义与中国经济学发展     

上海财经大学西方经济学专业博士生张建伟《中国社会科学》
 

现实主义、制度主义与中国经济学发展

张建伟

在国外最近几年的有关经济学方法论的研究中,“经济学与现实”、“现实主义”、“批判现实主义”、“经济学帝国主义”等问题的讨论引起学术界的关注,这实际上反映了经济学界对经济学理论自身解释力的反躬自省,也透露出世纪之交的经济学正面临着一个“范式转换”的前夜。中国经济学的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在世界性的经济学现实主义潮流的背景下,讨论中国经济学在关注现实问题方面的本土化努力也就提上了日程。

从西方经济学的发展史来看,经济学的现实主义运动作为一种学术思潮自“李嘉图恶习”在经济学界存在和产生影响以来一直沉沉浮浮、曲曲折折地发展着(德国历史学派和美国旧制度学派的出现曾使经济学现实主义运动出现过短暂的高涨)。在当代,现实主义运动随着二战后经济学形式主义化的日益加重,也在60年代初出现回潮。以科斯在1960年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为标志,制度主义作为现实主义运动的一面旗帜,正引导着现代经济学去探索更加纷繁复杂的“真实经济世界”。当今现实主义运动潮流中的制度主义、演进主义和批判现实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一起作为与主流学术秩序相对抗的异端派别,倍受国际学术界瞩目。

这支在主流学术体系的周遭生长出来的现实主义的学术思潮的纵深发展,正在规范的意义上对各种理想主义、空想主义、抽象模式所蕴含的“市场神话”、“国家神话(政府神话)”、“私有产权神话”等理念产生强有力的冲击,从而使主流经济学家们不得不放宽假设,修改前提条件,引进新的分析工具、拓宽研究领域等方面作出回应。从这种意义上说,现实主义思潮的勃兴也许暗示了经济学的未来发展趋向,值得关注。在现实主义运动中,这些相互交叉的学派的学说包括:不确定性经济学、非线性经济学(混沌经济学)、行为经济学、信息经济学、法律经济学、实验经济学、交易成本经济学、公共选择学派、组织经济学、新政治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新经济史学、演进经济学、后凯恩斯主义经济学、新兴古典经济学等。它们的名称各异,但在对现实的关注方面却表现出相似的理论倾向,即,将经济学重新拉回到“研究真实世界的经济学”状态。

当代西方经济学的现实主义运动

“为经济学而经济学”的形式主义:当代主流经济学的窘境

本世纪50年代,弗里德曼(中译本,1991)倡导实证经济学分析方法,他认为,经济理论的全部意义在于,能否对尚未观察到的经济现象作出合理的预测;与理论假设有关的问题并非是它们在描述方面是否现实(因为它们从来就不现实),而是分析逻辑本身;某一理论越是杰出,它的假设就越超脱现实。他的这一看法对当代经济学的形式主义思潮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许多经济学家认为当代经济学已经害了“形式主义病”。美国学者艾克纳(中译本,1990)指出,当代主流经济学除了建立在一系列形而上学的,从而非科学的公理基础上的一系列演绎推理而外,几乎一无所有。它只是在大学的象牙塔中构思出来的“逻辑精品”。

一些经济学家对经济学的形式主义的泛滥深表忧虑。1991年由12位著名经济学家组成的“经济学研究生教育委员会”发表的一份报告指出,大学的研究院正在费劲地培养一代技术高超,但对现实经济问题一无所知的“低能特才”者(卡西迪,1996)。但是由于主流学术秩序为形式主义提供了牢固的堡垒和文化土壤,并已形成强化形式主义的机制,他们的劝说和忧虑并没有产生多少实际影响。在西方国家,“个人要从事经济学家这个职业,必要足够聪慧地理解新古典理论的抽象结果,并出色地装聋作哑,对它们忠心不二。”(尼尔·凯,1984;参见,霍奇逊,中译本,1993,第9-10页)。经济学理论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学术“象牙塔”之中同行之间的孤芳自赏的尤物。经济学家既然遗弃了公众,公众也就对经济学产生了失望情绪。

(二)经济学现实主义的历史渊源----两个“斯密定理”和两条思想发展线索

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两个定理或两种分析思路:其一,“看不见的手”的定理,即市场竞争和价格机制能够使经济资源得到有效配置(市场的配置功能)。这条理念后来被新古典主义采用边际分析、均衡分析等方法进行了形式化处理,以效用函数、无规模报酬的生产函数和市场均衡等数学工具进行了描述,到德布鲁那里用拓扑学中的分离超平面定理描述价格和供求量之间的关系,用不动点定理描述一般均衡理论等,我们已经从这些方程式中看不出什么现实经济过程了。其二,斯密第二定理:“劳动分工受市场范围的限制”,并且劳动分工的精细化造成的专业化能够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增进国民财富。这种思想还可理解为:分工与经济进步和演化是互为因果的,其中必然包含着收益(报酬)递增、规模报酬递增机制和经济组织进化的有关原理。这就与斯密第一定理的无规模报酬或报酬递减假定、生产函数、消费函数给定等假设相冲突。斯密思想的二重性在马歇尔那里再次显现。马歇尔在其《经济学原理》(1890)一书中的第8——12章就是专门论述专业和分工问题的,而另外的部分则以边际分析或数学模型分析资源配置问题。斯密和马歇尔之后的经济学理论的发展分别沿着两条线索展开,一条形成崇尚数学演绎的“杰文斯——瓦尔拉斯——阿罗——德布鲁——弗里德曼——卢卡斯”的主流分析传统;一条则以杨(Young,1928)的经典论文《报酬递增和经济进步》为代表,形成“凡勃伦——杨——熊彼特——舒尔茨——阿瑟”的演进分析思路,侧重历史过程分析。前一种分析范式着重在时间无涉、制度无涉、技术无涉的前提下,分析市场机制运行和资源配置问题,而后一种分析范式则试图捡拾起主流经济学形式化过程中所遗漏的几个因素,去分析历史过程的细节(如收益递增)和动态演进趋势。后者不断地对前者脱离现实的形式主义作风展开批判,从而使主流学派在与他们的竞争中改进和放宽前提假设。我们把经济学发展史上经济学家在面临复杂的现实问题时,对形式主义的经院作风的不断克服甚至批判,以及经济学家和现实之间的扣问和解答称为经济学发展中的现实主义运动。

(三)当代经济学现实主义运动的主要内容

1.对人类行为假设的拓展与修正。以西蒙和贝克尔为代表的行为经济学家致力于探索新古典假设关于人类行为在经验中的有效性的研究,并对新古典假设进行实证检验,从而根据实际经验修正新古典的有关行为假设。西蒙认为,人们在面临不确定性时,决策人的计算能力是有限的(有限理性),这就决定了行为者无法在诸种可能的选择中作出最佳选择。贝克尔则在个人效用函数中引入利他主义行为来说明人类的行为的一般性,这就拓展了“经济人”的假设,将非经济因素纳入到经济模型分析中来,同时为家庭制度中普遍存在的利他主义行为模式,提供了经济的分析视角。新制度主义经济学的代表人物威廉姆逊则提出“契约人”假设来增进人们对契约过程的理解。由于在契约过程中,不确定性、信息不完全性、小数目谈判、资产专用性、可交易数量的有限性和地理位置等现象的存在致使交易费用为正,机会主义行为就有了更多的实施空间(Williamson,1975)。威廉姆逊通过在经济学假设中引入社会学假设,来弱化新古典传统假设的严格性,使经济学研究更贴近了现实的交易过程的考察。

在厂商行为假设的现实化方面也很值得关注。新古典理论坚持厂商追求利润最大化假设,一些现实主义者对这种厂商效用函数提出质疑。鲍莫尔认为可用“最大销售收益”来代替“最大利润”的目标函数。为此鲍莫尔(1959)提出了几个经验性证据:①销售收益增加使职工收入增加,便于处理企业内的人事;②销售收益增加使企业能更多地得到银行的资金支持;③实证经验表明经理层的薪金与销售收益的关系大于它与利润的相关程度。塞尔特和马奇则认为厂商并非严格遵守利润最大化原则,他们有时由于有限理性更倾向于“令人满意”的原则(Syert and March,1963)。莱宾斯坦的“X效率”理论也认为“舒适”也是经理人员效用函数中的一个备选变量,并且它和利润之间有某种替代关系(Leibenstein,1976)。演进经济学的代表人物尼尔森和温特提出了一个动态的厂商行为模型(Nelson and Winter,1982),他们认为新古典企业理论是一种静态的理论,没有考虑到不确定性、技术进步、信息不完全、有限理性等因素,应该用演进的观点观察企业应对复杂环境的行为。

2.正交易费用的引入改变了新古典环境的无摩擦力世界。新古典环境主要是指完全竞争的“无摩擦力”(无交易费用)环境。凯恩斯革命将预期、不确定性、不完全信息引入经济分析,使政府、厂商和个人决策时面临的环境参数发生了改变,这也是凯恩斯革命的现实主义精髓,但是后来的新古典综合派和新古典宏观经济学派在寻找凯恩斯理论的微观基础时将这些精髓丢掉了,走向了新古典主义的道路。倒是新剑桥学派秉承了凯恩斯的遗风,其代表人物罗宾逊夫人坚持认为凯恩斯体系的本质是不确定性。她在微观上也已经注意到企业面临的是不完全竞争环境,但她没有一个可操作的概念来分析企业和市场的边界问题、企业的内部权力结构问题,以及企业所面对的市场交易及其契约过程的外部环境问题,也就是说她还缺少一个关于微观组织分析的理论框架,来解释不完全竞争产生的内在深层原因。科斯和威廉姆逊的交易成本理论正好弥补了她的理论缺陷。威廉姆逊从契约过程的角度对交易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等新古典环境所遗漏的问题进行考察,从而揭示了市场和科层两种组织类型的内在行为机理和替代边界,为比较制度分析(制度选择)提供了重要的分析视角。目前,正交易费用及其相关假定已经构成了一个可能替代新古典环境的所谓新制度环境,正在影响许多经济学家的思维和信念。

3.新方法的引入与“经济学帝国主义”。正统的主流经济学受经典物理学方法和数学方法的影响,经过长期的积累,已经形成了崇尚科学精神的传统,这也使经济学在社会科学诸学科中更具“科学”的外观。同时经济学的“科学”性质也使它有能力侵犯到别的学科去拓展自己的理论疆域,形成一种所谓的“经济学帝国主义”现象。经济学方法在向其它学科渗透时,也受其它学科方法和范畴的影响,这种相互影响和渗透已经形成了一系列交叉学科如法律经济学、经济社会学、新经济史学、经济心理学、管理经济学、生态经济学、经济哲学、信息经济学等等。在这种融合中,经济学得到的不仅仅是研究领域的扩大,同时也引进了一些现实主义的研究方法和概念范畴,增强了经济学对现实问题的解释力,使学科交叉本身也成为当代经济学现实主义运动的一部分。①案例研究。在经济学研究中,对案例研究方法的倡导,科斯教授的贡献不容忽视。案例研究可以有两种思路:其一,用经济学方法研究那些法庭诉讼案例,得出一些在相对意义上具有普适性的原理。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就运用了大量的此类案例,来说明交易费用与制度运作之间的关系。其二,观察、搜集现实生活中厂商行为、个人行为有关决策过程的案例,用以检验经济学中关于人类行为假设的有效性。②实验方法。受心理学上心理试验研究方法的影响,西蒙、洪等人试图通过实验来研究经济行为,从而对现实问题作出合乎逻辑的推理(Simon,1976;Hong and Plott,1982)。实验经济学者希望通过实验来检验理论上和现实中有意义的假设,与其它方法相比,其好处在于实验的可控性和可重复性,缺点在于实验者必须对实验对象的决策环境做极大的简化才能在实验室里发现一个决策环境(汪丁丁,1995)。③社会调查研究方法。一些现实主义者并不满足于抽样调查、普查等统计技术分析。因为对于一些宏观模型来说,统计数据往往来源于一些总量数据,其中干扰因素很多,很难准确说明经济行为者的决策过程。从微观角度来说,一些公司的会计人员会利用“创造性会计程序”(creative accounting system)制造虚假数据信息;而一些计量分析人员也往往为发表文章而存在某种机会主义倾向或“道德风险”,去操纵“时滞”(time lag)或自己编造数据以迎合自己的某种理论直觉,这些都会影响计量分析的声誉。一些研究地下经济的学者甚至认为,动态宏观经济计量模型的预测效果之所以不好,可能与一些地下经济活动的数据没有进入官方统计资料有关。看来,新的调查方法必须为经济学者所利用和掌握,有时亲自去实地采访、调查、搜集有关数据仍是必需的。④科学哲学的方法论的影响。长期以来,经济学研究受科学哲学方法的影响,主要有两种方法:一为生物学中常用到的整体演进方法,以及与之对应的历史归纳法,其二为牛顿经典力学的拉普拉斯决定论范式,即静态抽象演绎实证方法。近二十年来,科学哲学中的演进主义、历史主义重新受到重视,尤其是普里戈津的耗散结构理论的发现,使科学家认识了自然界进化中的“时间之箭”,科学哲学中的一些方法重新点燃了经济学理论研究的现实主义、历史主义的火焰。制度主义和演进主义这两个相互补充、观点相近的学派,成为现实主义运动的两面旗帜,引导着经济学从一个相异于主流经济学的方向发展。

(四)当代经济学现实主义运动的方法论意义

从内容来看,现实主义运动的实质是在倡导一种研究历史中的现实和现实中的历史的动态、非均衡理论体系,因此是一种对新古典主义的制度无涉、时间无涉理论体系的反叛。从方法论角度来看,历史归纳法和案例分析是现实主义者所倡导的研究方法。它表明现实主义经济学家对经济理论界长期积累的“李嘉图恶习”(熊彼特语)(抽象演绎实证方法)的不满和抛弃。现实主义运动的潮流表明,经济史理论是重要的,而且现实总是可以从历史中去寻找。熊彼特早就指出过其重要性:“如果一个人不掌握历史事实,不具有适当的历史感或所谓历史经验,他就不可能指望理解任何时代(包括当前)的经济现象。”“我相信目前经济分析中所犯错误,大部分是缺乏历史的经验,而经济学家在其他条件方面的欠缺倒是次要的”(熊彼特,中译本,第三卷,第92页)。

当代西方经济学的现实主义运动还体现出对人的主体性的关注,它恢复了经济学对“人与人的关系”的研究传统。例如:新制度环境不再象新古典环境那样,将经济主体理解为原子式的互动,而是看到了有限理性、不确定性、机会主义,以及个人理性和社会理性的不协调之处,而这正是现实中所最亟待解决的问题。在这方面,制度主义的潜台词是:人类应该在制度方面有所建树,以引导人类社会走向更为文明的佳境。而这种理念正体现了与马克思相同的信条:不仅是认识世界,更重要的是改造世界。

当代经济学现实主义运动对经济史理论的重新发现表明,未来的经济学理论应该是不同于新古典的静态封闭的自足的系统,而是开放的动态的系统,其中必然包含着经济学理论中的各个学派之间的竞争和融合。因为,在经济史研究中,“一切经济学理论都应视为方法论”(吴承明,1995),其最终的目的是解释现实问题和发现经济过程中潜藏的规律,为人类社会的制度设计提供理论指导。

 

二、当代制度主义:现实主义运动的一面旗帜

 

制度主义是当代经济学现实主义潮流中影响最大的流派。在制度主义的旗帜下,集结了一批有制度分析倾向的许多分支,这些流派都不约而同地对新古典的抽象演绎模式表示不满,另一方面它们又表示了相似的对历史过程和现实问题的关注。

(一)、制度主义的几条理论线索

1.凡勃伦--康芒斯传统。凡勃伦和康芒斯以及米契尔等人继承了德国历史学派的传统,在美国形成制度学派。该传统的当代传人主要继承了凡勃伦的演进经济思想和他对新古典主义的批判精神,强调经济的整体、演进观点,倡导结构分析。该派的代表人物塞缪尔斯高度赞扬了欧洲演进经济学(EAEPE)的一些学者坚持凡勃伦传统用进化论思想分析制度与经济的互动和整体演进的思想,并指出未来的制度经济学很可能将是在凡勃伦--康芒斯传统基础之上的综合。这一派制度经济学理论在当代最前沿的发展或最杰出的贡献之一就是强调技术变迁的演进经济学与制度分析的融合,这种融合被称为演进制度分析。而在分析方法上,它吸收了博弈论的研究方法。尼尔森和温特(Nelson and Winter)在其《经济变迁的演进理论》(1982)一书中,分析了常规在制度演进中的作用。他们认为企业制度是以常规作为基础的,企业制度的演进的常规演进的结果,它起到了一种类似于基因在生物进化中所起的作用。按照他们的理解,常规具有知识属性,它存在于组织的记忆之中,是组织内部重复博弈的均衡解,也是合作的源泉(Nelson and Winter,1982)。正式将博弈论引入制度分析的是斯考特(Schotter)、克莱普斯(Creps)和宾姆尔(Binmore)等人。斯考特根据经济人假定,构造了一个制度博弈分析模型。“当行为当事人处于一个重复的博弈状态,一个群体的所有成员行为就具有一种规律性,当且仅当它是真实的并且是共享性知识的时候,就是制度。”(Schotter,1981,P.11)他认为,“……在经济中,制度倾向于为当事人‘整理记忆’,并因此而将他们正在进行的博弈从不完美记忆博弈转化为制度支持的完美记忆博弈。”(Schotter,1981,P.109)。斯考特的演进制度分析目前有与新制度经济学融合的倾向,并且在其分析框架中承接新奥地学派哈耶克的有关知识认识论思想。

2.科斯传统或新制度经济学(交易成本经济学)。与旧制度学派相比,新制度经济学体现了知识传统的渐进发展,这又表现在它对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一些假定展开的边际修正方面。他们采用的是“新古典分析+交易费用”的范式,但其研究对象不再是脱离现实的“零交易成本”世界,而是充满了不确定性、有限理性、机会主义等因素的现实的正交易成本世界。该学派在当代的最新发展包括以下几个理论分支:①产权经济学②交易成本经济学。③合同理论。④新经济史学(计量经济史、经济史的新制度分析)。由于该派学说在中国已得到较为广泛的讨论,这里不拟详述。

3.威克塞尔传统或宪政经济学(公共选择学派)。宪政经济学的理论先驱是威克塞尔(Wicksell)。他曾在其《财政理论研究》(1896)一书中指出,要影响政治行为者的决策就必须注意改变规章制度(宪政约束),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采取一致性原则。这就将宪政规则的选择和选择的原则纳入到经济分析框架中来,有力地启发了布坎南等人对公共选择问题的研究。布坎南(1987)认为,经济学实际上是一门选择科学,新古典经济学研究的是“制约因素下”的选择,因此可以用成本--收益分析模式,而宪政经济学研究的是“立宪层次”的选择,是“制约因素”的选择,则必须注意程序、过程的公正性,这就要求对政治过程中的“经济人”进行立宪制约。与宪政经济学密切相关的研究还包括塔洛克的“寻租的政治经济学”、奥尔森的关于集体行动的经济学分析。他们都和布坎南一样将政治过程纳入到经济分析中,并注意到利益集团斗争在经济决策、政治决策中的重要性。不仅拓宽了经济学的研究领域,而且还对现实经济运行提供了超越纯交易经济分析的更为深刻的洞察。

4.奥地利传统或市场的自然扩展秩序论。最著名的奥地利学派的当代传人是哈耶克。他遵循奥地利经济学家门格尔、维塞尔和米塞斯的个人主义和主观主义方法论传统,主张将注意力从古典经济学集中于被定价的客体转移到从事于定价的主体研究上来。他不满于主流经济学所沿用的科学主义的物理学方法在经济学中运用,认为科学主义将不可避免地忽视社会现实的一些关键方面,如:感觉、目的和预期等。在社会制度方面,他强调制度作为一种自然秩序不是人为设计的结果,而是人类活动演进的结果,例如:语言的使用和货币制度的出现就是明显的例子。市场制度对人类合作前景的贡献在于,市场作为一个过程,不断地提供有关物品和劳务的价格信息,这些信息可以作为人们选择的基础。而在这种选择中传统和知识是至关重要的。制度是传统的演变,是信息和主体预期互动的结果。任何理性的设计都不可能创设出理想的制度。哈耶克的思想尽管保守,但他对市场过程的观察以及对知识、信息、学习等的重视,启发了后世的现实主义者尤其是制度经济学家对市场演进过程中共享性知识(传统)的研究。其思想已经为从事演进制度分析的克莱普斯和斯考特进行博弈分析提供了知识认识论基础。

5.左翼制度主义或马克思主义的制度分析。布逻姆利认为西方主流经济学或新制度经济学很多有关“效率”的论述是一种同义反复,往往在私有产权--市场--效率的表层现象之间兜圈子。他更关注利益和制度的相互作用,强调制度结构包括:产权、经济主体的财富状况和其它界定交换领域和范围的博弈规则等对个人选择的影响。因此他主张应该同时注意激励因素和剩余控制权不同所导致的财富分配的差距(马克思强调)两种因素的作用(布逻姆利,中译本,1996)。美国的马克思主义者也对制度主义的研究发生了浓厚的兴趣,他们的研究涉及经济、社会权力、商业周期、环境污染、异化、工业组织、民主等问题,常常是早期制度经济学家和早期马克思主义者们研究工作的继续(参见:塞缪尔斯,1995)。实际上马克思、恩格斯等经典作家的著作中有很多丰富的制度经济思想(诺斯就是马克思制度变迁思想的直接受益者)。如:马克思的产权理论、法律与经济理论、技术和制度(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之间张力的理论,恩格斯关于家庭制度、私有财产制度以及国家起源的理论等。和西方主流制度经济学家不同的是,他们将眼光投向更幽远的历史与未来,并且强调社会制度变迁中既有量变也有质变。支撑他们这些理论的哲学基础或方法论基础是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因此他们能够透过纷繁复杂的意识形态表层看到制度结构深层的矛盾运动。在他们的眼里,技术不再是一个外生变量,而是构成矛盾累积的内生变量,人们为了生存而累积的技术进步因素成为推动制度变革的根本性动力。

(二)当代制度主义的综合倾向和发展趋势

许多经济学家相信,“总有一天交易成本和对合同的选择作为对真实世界的经济学富有成效的分析的源泉而取得的位置,将可以与边际效用在新古典经济学中所占的位置相比美”(张五常,中译本,1992)。然而新制度经济学的创始人科斯却对此持一种保守和谨慎的态度。他认为,新制度经济学作为对主流经济学的正面袭击的结果所造成的变革将不会发生,只有当大多数经济学家都认识到新制度经济学的重要性时,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它才能为主流经济学家所接受(Coase,1998)。制度主义作为一种现实主义的学术思潮,其潜力已有所显现,在实力方面则略显不足。制度主义目前仍是一个相对松散的理论大杂烩,在它的内部需要各分支流派的综合,在外部则需要吸收更多的理论营养,以壮大实力。而这种综合的趋势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

1 .制度主义在现实主义基础之上的综合。制度主义的综合表现为其内部分支之间的综合趋势,也表现为它和新古典主义以及其它流派之间的综合趋势。制度主义和新古典主义的外部综合表现为它们之间的双向交流。①首先是制度主义中的新制度经济学试图融入主流的努力。以科斯、威廉姆逊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实际上在基本精神和方法上都借鉴了新古典主义的内容,如实证主义效率观等。最近几年又倾向于将其理论体系严密化(如采用数学分析方法、计量分析方法)。主流学派的一些微观经济学教科书中,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些内容也开始进入。②制度主义和凯恩斯主义的合流,形成后凯恩斯制度学派。他们注意到对宏观问题的解决方法,不能仅仅局限于宏观变量的短期政策调整,还要将不确定性、预期、制度等因素内生化进行制度结构改革,以求从长期的角度解决失业、通货膨胀和经济周期等宏观经济问题。③制度主义和演进经济学的合流,形成演进制度分析学派。演进经济学是一个宽泛的、边界很模糊的学派,有时它被作为制度主义的一个分支来处理(它与制度主义有诸多方法论和研究程序方面的交叉之处),有时它又作为专门致力于技术变迁研究(继承熊彼特传统)的“新熊彼特主义”的面目出现。它强调对历史过程的研究,提出了很多发人深省的被新古典传统所遗漏的命题,如:正反馈、报酬递增、多重均衡、混沌、非线性等。新熊彼特主义与制度主义的融合,使制度变迁的研究者将技术进步纳入到他们的理论体系中,而这种结合又与马克思关于技术和制度的矛盾的分析相接通。

在制度主义的内部,新奥地利学派的代表人物哈耶克的知识认识论、信息、竞争与合作等有关命题,被演进制度分析学派的斯考特(Schotter,1981)用到其制度演进的博弈模型中。新经济史学的当代杰出代表葛瑞夫则受公共选择学派的国家理论的影响,认为国家作为“经济人”一方面具有界定和保护产权的功能,另一方面也会由于税收利益因素的影响扼制市场的发展。由于这种“国家困境”的存在使中世纪的行会并不依托于国家,而是凭借商人之间共同的文化信仰和长期交易中建立起来的信誉机制而产生,并起到一种替代国家界定和保护产权以及解决一些产权纠纷的作用(Greif,Milgrom and Weingast,1994)。诺斯则受哈耶克、布坎南、奥尔森等人的影响,越来越认识到一个国家的意识形态、政治结构、文化传统对制度变迁的影响重大,并使他逐渐改变了他在早期著作《西方世界的兴起》(1973)中,用相对价格的变动和均衡概念等解释制度变迁的方法。左翼制度主义者布逻姆利(Bromely)和公共选择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奥尔森,则明显受到马克思的利益冲突理论和阶级分析方法的影响,认识的制度的非中性特征。

制度主义综合过程之中也凸现出制度主义经济学的未来发展趋势。第一,将经济嵌入社会之中,试图从人类历史长河的长期变迁中理解经济过程的内在规律;另一方面又试图使其理论体系体现出一种历史和逻辑的统一。而在这方面,马克思的理论体系的确提供了一个经典的范本。马克思的研究从整体上来看是历史的研究,而且有一种无可辩驳的逻辑力量,马克思将人既视为“社会的人”,也视为“历史中的人”,他认为,私有财产制度使人变得愚蠢和片面,在这种制度下,人的感觉和肉体都绝对地受私有财产这种“异化”的形式的支配而贫困化,因此私有制度阻碍了人向自己的生命本质的全面复归(即阻碍了人的全面解放),是应被取代的制度形态。可见,,马克思对人文精神的追求是建立在他对历史的深厚理解基础之上的。而他在考察资本主义和私有财产制度时又是用辩证逻辑和抽象法来分析的。正如恩格斯所评价的:“这里所涉及的不仅是纯粹的逻辑过程,而且是历史过程和对这个过程加以说明的思想反映,是对这个过程的内在联系的逻辑研究。”(恩格斯,1875,中文版,转引自:陈彩虹,1998,第25页)。马克思的经典著作中体现出的思想和方法必将对当代制度经济理论产生持续而强有力的影响,并将促使制度主义在理论形态上形成一个系统的经济哲学观。第二,在中观形态上,制度主义追求理论建构的现实性,重在研究真实世界中经济现象,尤其强调前提假设应是真实而易于处理的,而在研究的重点方面强调对现实约束条件进行实际调查。第三,追求一种应用目的,为政策制定和立法提供其理论基础。在政策的制定中,将现实和抽象的模型等同起来,往往会产生误导。熊彼特就曾批评过演绎实证主义的始作俑者李嘉图的这种理论倾向,他认为李氏试图将其理论直接运用到政策制定中,是从高度抽象的、非常繁琐的理论一下子跳到政策结论(斯坦费尔德,中文版,1990)。与李嘉图所不同的是,制度主义者重在观察制度运行所需的现实条件,以及条件变化后的制度应如何适应变化了的现实。因此,他们认为制度主义能为政策制定和立法提供理论基础,并为经济学基础理论的应用性转化架起一座桥梁。第四,接受科学哲学的最新发展的有关理论和方法,将混沌理论、正反馈、自组织理论引入制度分析,并通过计算机模拟建模注入数学的严密性,将能使制度分析更为有效地探究经济系统中的“复杂现象”。

 

三、中国经济学的发展

 

(一)现实主义与中国经济学

1979年以后,中国的经济现实发生了重大变革,改革和发展成为经济生活的主旋律。一些经济学者隐约地感到在过去很长时间内中国不仅在经济发展中存在着浪漫主义和空想主义倾向,在经济学的发展上也存在着教条主义倾向。他们开始寻求一种能够解决现实经济发展的理论,以解释发展变化了的现实。

80年代初到80年代中期,中国主要引进的是西方经济学的主流学派的理论,包括新古典学派和古典学派以及凯恩斯主义的宏观经济理论。在80年代中期,宏观经济学在中国尤其兴盛,原因在于80年代上半期尤其是1984年第四季度的经济过热和需求膨胀导致的经济波动的出现,迫使人们对宏观问题作出思考。这一时期的一些经济学者虽然有一些现实主义的想法,但由于理论储备不够,食洋不化,对西方经济学的理解和应用存在生搬硬套之嫌(这一时期中国经济学的现实主义倾向,或许仅仅停留在对各学派理论对中国现实的适用性的选取上)。80年代中期到89年政治风波期间,中国经济学界出现了引人注目的现象:①在理论引进上,侧重于西方经济增长理论和发展经济学理论的引进和介绍,这也是符合中国经济发展现实的。②出现了改革对策论研究的热潮。许多学者对中国的改革突破口、改革路径等问题发表见解,形成几个不同但有些交叉的改革流派的理论交锋,如:协调改革派、所有制改革派、产权改革派、宏观改革优先派、宽松学派、经营权主导改革派、体制改革派等(参见:叶选胜,1993)。③在这一时期,西方自由化思潮对中国冲击非常明显,在经济学领域也是如此。有关部门曾采纳一些浪漫主义的、有新古典主义倾向的经济学家的建议,几次进行价格闯关都因招致通货膨胀而流产。1988年的那次闯关造成极为严重的恶性通货膨胀,使很多人认识到改革没有浪漫曲。产权改革派中的一些学者也曾受主流产权理论的影响,设想从产权明晰的角度去尽快解决中国的问题,实际上是一种“产权神话”在中国的翻版。④具有现实主义精神的西方新制度经济学,因为和中国改革现实相契合,开始引起中国一些中青年学者的浓厚兴趣。他们开始翻译和介绍这方面的理论,并用其中一些理论分析中国现实。当然这一时期的理论发展仍基本上处于引介评述阶段。

总之,整个80年代,西方经济学理论对中国学术界影响呈上升趋势,并接受中国经济现实的检验。实践证明,主流西方经济理论不能有效地解释和解决中国的问题,因为,主流的新古典主义和一些主流的宏观经济学理论都有其较完备的市场条件作基础,而这些条件在中国是不具备的。89年政治风波之后,中央决策层开始反思改革思路,经济学理论界也开始反思中国到底该以什么样的理论,作为中国经济学理论建构的生长点。

从90年代初到现在是新制度经济学在中国的兴盛时期。在这一时期,无论是理论评介,还是以中国的现实为基础,检验和重构新制度经济学的有关理论和命题,都达到了一个新阶段。人们发现用新制度经济学有关理论和方法来描述、解释中国改革历史和过程,很具有说服力。科斯教授倡导的研究“真实世界”的经济学在中国得到了回应。

(二)中国制度经济学研究:理论贡献

中国经济改革现实是中国制度经济学理论生长的试验田,它催生出许多有关中国经济转轨的经济理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中国制度经济学已经从改革对策(寻找改革突破口)、目标模式研究转向对改革过程本身的研究。20年改革和发展史为经济学家提供了近距离观察中国经济变迁的机会,到80年代末中国制度经济学者愈加注意对改革成本、利益冲突的研究,改变了以往对改革所持有的浪漫主义简单看法。改革要付出代价,此代价应该由谁承担,政府该怎样补偿利益受损者,这是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问题。樊纲、盛洪和张军等人的系列论文(见《中国的过渡经济学》,盛洪主编,1994)提供了这方面的深刻洞察。进入9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制度经济学研究又有了新的突破,这表现在林毅夫等人的《中国的奇迹:发展战略与经济改革》(1994)和张曙光主编的《中国制度变迁的案例研究》(第一集)(1996)、(第二集)(1999)的出版上。它们标志着中国制度经济学研究从简单模仿、运用国外现成理论解释中国问题走向自主创新阶段。尤其是90年代后半期,一批挑战主流新制度经济学的论文的出现,将中国制度经济学研究推向一个新的高度。至此,一些建立在中国经济现实基础上的独特的理论话语,如:增量改革、试点改革、计划利权交易、渐进改革、补贴改革、“模糊产权”、“超产权”、“内生产权所有制”、承包权、法人财产权等出现在中国制度经济学研究的专业文献之中。同时一些现实主义的计量实证分析也试图为这些理论提供经验数据的支持。本文将主要对制度经济学在90年代中期以来的主要理论贡献作一简要综述。

1.林毅夫在新制度经济学和发展经济学相结合的理论框架下,考察了中国十几年改革和发展史,提出了一系列有广泛影响的理论命题。他与那些具有明显新古典倾向的经济学家不同,他更加注重对经济制度变迁和技术变迁过程的考察,力图将中国的改革和发展两大现实问题融合进一个统一的理论框架中,并以此为出发点,探讨中国经济体制的形成逻辑、经济改革的成功经验、改革中出现的“活乱”循环以及国有企业改革等相关的难题(林毅夫等,1994,1997)。他们还对国有企业改革的“产权核心论”提出质疑,指出了在中国的特殊背景下市场竞争环境的重要性,极大地启发了后来的学者的研究。

3.以张曙光为代表的天则经济研究所,主要从事中国改革过程中的制度变迁案例研究。目前天则所已经完成了两项“中国制度变迁的案例研究”项目,1993--1994年完成10个案例,1995-1997又完成了12个案例,在学术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从整体上来说,这20多个案例分析中所体现的是主流制度经济学(即以科斯、威廉姆逊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价值观和方法论倾向,它们以“效率”为核心和导向,以个人和契约过程分析来观察评价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制度的转轨过程。在这些分析中,有一个隐含的前提,即市场经济制度比计划经济制度要更有效率。同时,他们注意到中国制度变迁过程中的本土化特征,对中国转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过渡性制度安排”的二重性、易变性进行着力关注和重点刻划,从而力求使中国制度经济学研究在“融入主流”的同时,作“发展主流”的努力(参见:张曙光,1996;1999)。

3.樊纲(1995)考察了非正式制度安排——中华文化传统在经济发展中的意义和局限。他认为华人文化不重视理性化的正式制度安排,更注重人际关系等非正式制度安排,因此华人企业多为家族式企业。而正是中国文化传统的这种特质(“重内容不重形式”、重非正式关系而不重正式制度)使中国的渐进改革取得了相对成功。但是他认为华人经济如果还要取得进一步的长期发展,还必须注意依靠“法治精神”来实现自我完善。樊纲的分析也表明文化传统等意识形态范畴对制度变迁的路径有重大影响,但这方面的研究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都是很薄弱的。王询(1999)也注意到文化传统对经济组织形式变迁的影响。他认为,东亚国家由于在文化传统方面的特殊性使企业和市场之间的界限较为模糊,企业和市场之间的空间往往较大,更容易发展出各种中间形式,而这种中间形式在中国的特殊背景下往往成为节省交易费用的组织形式。另外,由于制度环境的不完善,中国的家族式组织和交易的人际关系模式有可能又是行之有效的组织形式。

4.在中国制度变迁的方式的研究方面,杨瑞龙(1998)根据中国的转轨现实的特殊性提出了“制度变迁方式的三阶段论”和“中间扩散型假说”;黄少安(1999)则提出了“制度变迁主体的角色转换假说”。不过杨瑞龙更加强调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制度创新中的作用,尤其考察了地方政府作为一个利益主体在向市场经济过渡中的“中间扩散效应”。而黄少安则更强调制度变迁中的利益主体的多元化特征,认为制度变迁往往是由不同主体联合行动才能完成,并且不同主体在创新中的角色随着创新过程的演进而不断发生变化。

5.挑战西方主流新制度经济学。最近几年,中国经济学家在对待西方经济学的态度上表现出了更多的主体意识和创新精神,这一方面表现为对主流经济理论的批判性吸收,另一方面又表现为以中国经济现实来证实或证伪西方经济理论,并在此基础上建构能解释中国现实的理论模型。中国制度经济学的发展就体现在这两个方面。

首先,中国学者对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些核心概念和分析逻辑表示怀疑。(1)盛洪对新制度经济学的一般历史观提出挑战。盛洪(1995)认为,由于公共选择的外部效应,一些人在进入公共选择领域时,有可能采取非市场手段,通过对公共选择过程的不当运用,使制度变迁走向以效率较低的制度安排替代效率较高的制度安排的路径上去。这种观点与主流经济学认为的制度是人们互相趋利避害的自然选择的结果,因此对个人都是有利的主流观点有所不同。(2)汪丁丁对“交易费用”概念提出质疑。汪丁丁(1995)指出了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概念“交易费用”自身的逻辑缺陷。他认为,交易费用实际上也可用“机会成本”来定义,它作为制度的运转成本,在一般均衡中不过是某种实现了的博弈均衡,是对每一个参与博弈的主体的主观价值而言的机会成本。但是由于主体知识结构的影响,参与博弈的主体实际上没有选择博弈均衡的自由,制度选择也就无所谓替代性,或者说对制度选择而言,再谈论“机会成本”(交易费用)问题似乎没有意义了(因为交易费用在多数情况下是不存在的,存在的只是一个演进过程)。(3)程恩富(1997)对“私有产权神话”的批评。程教授认为产权仅仅是经济发展函数的一个变量,完整的经济发展函数为:F发展=f(c产权、t土地、l劳动、z资本、j技术、g管理……n),私有产权也并非先验的永恒的安排。(4)柯荣住对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提出挑战。柯荣住(1997)认为,诺斯的“如果预期净收益超过预期成本,一项制度安排将会被创新”的论点在现实中无法得到证实。他认为该论断考虑的仅仅是制度创新的必要条件,忽视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因素:①创新的不连续性;②创新的不确定性;③制度创新中的供求一致性;④制度创新主体的行为理性;⑤一定利益格局对制度变迁的影响。在考虑以上五个因素后,他给出了一个模型来解释制度变迁中长期谈判的均衡博弈问题。柯荣住在他的文章中表示了对新制度经济学的新古典分析倾向的不满,他认为应该修正新古典主义的绝对时空观和连续性假设,关注不确定性、混沌、耗散结构等更为复杂的现实问题,从而加深新制度经济学对经济现实的理解。(5)崔之元博士对“看不见的手”范式的挑战。崔之元认为,在市场不完全、信息不充分条件下,制度改革应寻求次优结果,而不是“最优”结果(崔之元,1999)。他还对“软预算约束”命题作了富有新意的阐发,他认为“软预算约束”不仅仅存在于东方社会主义国家,西方私有制经济中也广泛存在这种现象。他进一步强调“软预算约束”在一定的制度条件下也能提高社会的整体经济效率。他还指出了产权理论与“软预算约束”理论的内在联系,提出了“产权明晰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谁有权,通过什么过程来界定产权”的命题(崔之元,1999,)。

其次,建立在中国转轨经济现实经验基础之上的本土化的理论模型,是中国制度经济理论研究的特殊贡献。(1)李稻葵的“模糊产权”理论。李稻葵(1995)对教条化的“科斯定理”提出挑战,他认为产权安排与制度环境互为因果,在不同的环境下,都会有一种最佳的产权制度选择,但此选择未必是清晰界定私有产权。现实中具体采取何种产权安排取决于交易费用的大小。中国乡镇企业采取“模糊产权安排”,在中国相应的制度环境下,也不失为一种有效率的制度选择。(2)田国强的“内生产权所有制”理论。田国强(1996)构造了一个非完全市场环境下内生产权所有制模型,来说明所有制安排的内生性,即所有制类型(国有、民有、集体所有)分别与经济自由程度和市场完善程度相关,也就是说,产权不是外生给定的,而是经济环境的有效对应。(3)刘芍佳和李骥(1998)的“超产权论”。他们挑战西方的私有产权理论,认为私有产权论仅仅阐明了收益激励机制对企业效率提高的作用,没有注意到市场竞争因素的作用。他们认为利润激励只有在市场充分竞争的前提下才能发挥其刺激经营者努力的效果,应该在企业治理结构模型中同时引入市场竞争和产权两个变量。这就丰富了主流产权理论的内容。

(三)中国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反思

1.关于案例研究方法。在中国目前统计数据失真而且现有数据缺乏的情况下,开展案例研究确实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替代方法,但是中国制度变迁的案例研究遇到的最大问题就是案例分析结果的一般化问题,也就是如何将案例分析上升到总量分析的高度,归纳出一般的理论形式的问题。这与案例选取的典型性有关,也与分析者的理论素养有关。如果案例分析结果不能一般化,则各个相关案例的结果就不能联结成一个整体,那么我们对历史和现实过程的观察就难免有支离破碎之感。

2.基础理论研究的薄弱。中国制度经济学的研究基本上采用的是西方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体系和方法论。但是西方制度主义经济学的最新发展中,却出现了各种制度主义流派相互融合的趋势,尤其是旧制度经济学派由于和演进经济学、博弈论等的融合显示了更强的生命力,而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对价格分析、交易费用分析、成本--收益分析在分析长期变迁方面显示出了局限性,因此西方制度主义经济学越来越重视历史过程和利益冲突的分析。而中国以效率为导向的改革在取得一系列成就的同时,也积累了许多社会矛盾,尤其是收入分配差距过大所造成的利益冲突,失业人员增多造成的社会混乱逐渐显露出来,使改革成本明显加大,深层次改革举步维艰。因此,利益冲突与摩擦将是中国后期改革所必须着重关注的问题。这些现实问题要求理论工作者转换理论视角,尤其是在基础理论研究方面,应将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对价格分析、交易费用分析方法和旧制度学派的代表人物康芒斯的社会控制理论、左翼制度经济学家布逻姆利的利益分析和公共政策分析以及演进制度分析学派的博弈分析甚至马克思的利益矛盾分析、公共选择理论的利益集团分析等综合起来,形成一个能够解释中国现实的理论框架。目前,可能最为急需做的工作是,挖掘经济思想史上的制度经济理论思想,进行理论梳理,并进行各流派之间的比较与综合,同时摆正制度主义经济学、西方主流经济学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三者之间的位置。但是从目前来看,这些都已经构成了中国制度经济学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3.如何将中国的产权结构、制度结构、政治结构和市场结构结合起来,并融和中国经济史进行研究,形成一个统一的理论框架,也是一个值得探索的课题。

(四)中国经济学发展中需要进一步思考的几个问题

1.关于“范式危机”。学术界对中国政治经济学的“苏联范式”的危机给予了诸多关注。笔者认为,所谓“范式危机”,与其说是某一理论范式的危机,不如说是各种教条主义经济理论的总危机。近几年中国经济学发展中现实主义和制度主义思潮的勃兴,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中国经济学者的“问题意识”、“历史意识”、“主体意识”的觉醒,它标志着中国经济学者的工作从理论引进模仿的自在方式到理论创新的自觉或自为方式的转变,但是,要形成一个对中国历史和现实有解释力的理论范式还需要学术界同仁的共同努力。

2.关于马克思经济学、制度主义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和西方主流经济学。改革和发展是中国目前的最大现实,中国经济学要想在现实的理论解释力方面有所突破,制度主义经济学和发展经济学的研究是必然选择。但是,马克思经济学的指导地位仍不容忽视。马克思经济学本质上具有历史属性,在对历史过程和对现实矛盾的关注方面,它和制度主义经济学、发展经济学有沟通和融合的潜力。西方新政治经济学的兴起正反映了这种趋势。因此,无论过去、现在还是未来,马克思经济学都应是中国经济学发展的指南,并在经济哲学层面上提供思想认识源泉。西方主流经济学所蕴涵的科学精神和对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洞察也应为中国经济学者所吸收,并在方法论意义上成为中国经济学者工具箱里的一个重要分析手段。在全球化语境中,本文强调经济学的人文属性、历史属性,并且笔者坚信,越是历史的才越是民族的;“越是民族的才越是世界的”。进一步说,经济学的历史价值也就是经济学的永恒价值(惟有历史的才是永恒的)(陈彩虹,1998)。

3.中国经济学的本土化。中国经济学的本土化是中国经济学能否在世界经济理论之林中占据一席之地的重要前提。中国传统文化的特性、既有意识形态必然影响到中国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的模式不同于西方国家。这种独特性应为中国的经济学理论工作者所认识。而要认识这种独特性就必须深刻理解中国经济史,尤其是建国以来中国的经济变迁史,这正是中国经济学发展的一个最薄弱的环节。长期以来,中国经济史研究往往成为纯粹的史学家的专有领域,经济学者却鲜有涉足。同时中国经济学理论也缺少经济史的视角和经验支持。因此中国经济学理论的未来发展尤其需要经济史理论的奠基。当然,这种经济史理论研究必须以现代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作为分析工具,在这方面新经济史学派的理论可以提供一些借鉴。对于一些人主张的中国未来的经济学必须“融入主流”的观点,笔者不敢苟同,中国经济学本土化要求的恰恰是“主流融入中国经济史”!

4.中国经济学的未来发展需要人文精神、现实主义精神、批判现实主义精神的理念作为指导。经济学本质上是一门历史科学、人文科学,它应以“人”的发展作为最后的归宿,不仅仅关注资源配置的效率问题,还应该关注“人”在效率提高中的“主体性”的发展。同时经济学还应该不断地关注历史和现实,以增进其理论解释力。当然,这些仍然不够。经济学者的眼光还不应仅仅停留在现实的细枝末节上,也就是说,还要关注未来。这在中国表现为关注改革后期的“后市场化”问题,如:异化、犯罪、环境污染、经济周期、道德沦丧等。这就是说,要以一种马克思的批判现实主义的眼光去审视市场经济的种种缺陷,以免重蹈覆辙。

5.中国经济思想在国际学术界的地位(或是否会有一个经济学的“中国学派”)。中国古代经济思想曾有过影响世界学术思想发展的辉煌成就:我们能从法国“重农学派”的学说中找到中国古代经济思想的影响(谈敏,1992);而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的原理也被认为是司马迁的自由主义经济思想的翻版(扬格,1996);在当代,又有人考证出美国“新政”时期的有关“农业调整法”的条款直接来源于中国古代的“常平仓”思想(李超民,1999)。看来,中国经济思想的影响不仅仅停留在学术领域,而且影响到别国的施政纲领和立法实践。因此,面对西方强劲的“文化殖民”倾向,我们大可不必数典忘祖或妄自菲薄。然而,由于中国特有的文化传统,专利制度的缺乏以及长期的闭关锁国,致使中国曾经辉煌过的经济思想衰落了。可喜的是,近二十年的体制改革又一次给中国经济学发展提供了机遇,中国经济转轨成功的经验又势必具有世界性意义;中国的学术环境也有了很大的改善(知识产权法的实施,匿名审稿制度,参考文献制度,竞争、开放的学术秩序)。我们不能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这是否意味着二十一世纪中国经济学在国际学术界崛起的历史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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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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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现实主义、制度主义与中国经济学发展     


作者:莫非定律  发表时间:2001年10月2日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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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手笔。
但是有无法回避的经济理论的基础核心问题。切以价格决定和市场经济的历史地位两个问题为关键。现代的任何经济学说都无法逃脱过去,现实主义、制度主义与中国经济学发展都不能例外。我认为其是经济学立学之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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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非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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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经济学在中国的应用
盛 洪

  在讨论新制度经济学在中国的应用问题之前,先谈谈我心目中的新制度经济学是什么样的。人的经济活动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以新古典经济学为代表的传统经济理论强调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研究,而制度经济学在考虑人与自然关系的同时,注重考虑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尤其注重人与人之间的利害冲突。对于这种关系,制度经济学用交易(Transaction)这一概念加以概括。对于这一概念,我接受康芒斯的解释:交互影响的行动(Trans-action)。从交易概念,我们能引伸出制度经济学的一些特征。第一它注重微观分析,第二它注重同法学研究的结合,探讨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所揭示的经济含义,第三它从交易双方都具有同等的对策能力这一观念出发,注意将经济学家自己与研究对象(即交易和制度)放在一种恰当的关系之中,对自然发生的制度变迁过程保持充分的敬意。在上述制度经济学的一般特征的基础上,强调交易活动要付出成本,就是新制度经济学的特征。交易费用是这一理论学说的关键概念。如果要用一句话概括新制度经济学的方法论特征,那就是,交易费用概念加新古典经济学。用这种经济学方法研究制度的,就是新制度经济学。制度(Institu-tions)是以交易为基本单位的。一方面,制度是多个遵循同一规则的交易的集合;一方面,制度是经过交易多次重复形成的。因此,我认为比较恰当的制度的定义是:在多人、多次重复的情境中的人与人之间的行为规范;或者按博奕论的说法,制度是N人博奕的均衡解。从这样的理解出发,新制度经济学有两个的特点:(1)它通过研究制度(即规范的行为)来简化地研究人的交易行为;(2)它强调制度是至关紧要的。


    在西方,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方法已经应用到了许多领域,但概括地说,主要研究的问题有:制度起源(如科斯),制度变迁(如诺斯),制度结构(如威廉森),以及科斯近来强调的生产的制度结构问题。


    那么,新制度经济学是否可以在中国应用呢?答案是肯定的。第一,老子有一句话,叫作“太上,不知有之”,如果我国经济的制度结构很完善,运转得很有效,我们也不会感到要考虑制度问题。正是因为我国经济的制度结构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所以我们才会有研究制度的需要和热情;第二,新制度经济学强调,只有在交易费用为正的情况下,制度才是重要的。而在我国,单位交易费用远高于许多其它国家,因此更有必要引进和应用新制度经济学研究和探讨降低交易费用的途径。


    关于新制度经济学在中国的应用,我所想到的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我们可以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历史观重新评价我国几千年的经济史。以往的历史观只注重用技术水平来评价我国经济史:对于几千年,除了四大发明以外就是一片黑暗;我国近代以来的落伍是由于没有发生技术进步所带来的工业革命。只有用对制度的描述和分析,才能重新肯定我国在历史中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在世界上的领先地位;才有可能找出工业革命何以没有在中国发生的制度原因。并且我们也会从新的角度去评价中国古典哲学。例如孟子曾说过,“夫仁政,必自经界始”,意思是说,好的治国方略,必须从界定产权开始。第二,我国目前正在经历着一个制度变迁的过程。这种过程无论是在历史上,还是在世界中都是不多见的。我们中国经济学家有幸处于这样一个亲临其境的位置上,用新制度经济学的方法对这一过程中发生的事情进行描述和解释,本身就具有世界文献价值。反过来,大量生动的制度变迁的事实,会进一步充实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并且有可能将这一理论推向前进。第三,科斯近来强调的生产制度结构的含义是,对制度,对交易费用的研究的意义,不仅是要节约一点交易费用,不仅是要解释契约安排,而是要通过降低交易费用的制度变革,使得降低生产费用的生产方式成为现实。在生产水平相对落后的我国,我们可以通过对技术进步何以缓慢,分工和专业化为何难以发展,大规模生产方式为何发展不快的分析,从反面、从而更完善地构画生产的制度结构及其功能。第四,尽管制度经济学家强调对制度变迁过程保持敬意,并不意味着不能进行竞争性制度设计。只要我们不把自己的制度设计看作是唯一应该接受的、排他的,而是当作可被政府、企业以至个人自由选择的备选方案,制度设计就有积极意义。在目前,我们可进行两个方面的制度设计:(1)对我国正在经历的制度变迁过程提供变迁形式或过渡形式的备选方案;(2)为解决与其它国家共通的外部性问题,如生态环境问题,贩毒问题,提供备选方案。第五,我们是中国人,也是世界经济学界的成员,因此不仅要用现有的经济学理论解决中国的问题,也要为一般经济学理论的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新制度经济学是一个较年轻的经济学分支,需要在两个方面进行推进。(1)要推进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的形式化;(2)要对新制度经济学的现有理论进行分析、推敲以至批评,如果我们能在这一过程中超越现有理论,我们就等于把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推向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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