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枫,我简单说说我的想法吧。我和丁丁老师毕竟是两个人,我不能完全理解他,当然他也许也未必赞同我的一些想法。现在既然是我在写,我就只能谈我的思路。我从来没想过写一本社会学思想史,外面已经有很多了,我们这种外行何必去凑热闹呢。但问题意识必然是从几位大家那里来的,涂尔干,韦伯,马克思(再加上半个西美尔)。
牧师说,我关心的是西美尔那篇文章的标题“社会是如何可能”,这说的没错。但我更愿意把焦点放在涂尔干身上。众所周知,涂尔干的社会分工思想正好与斯密背道而驰。让我引一句劳动分工论开头的话
“事实上,分工所产生的道德影响,要比它的经济作用显得更为重要,在两人或多人之间建立一种团结感,才是它真正的功能。无论如何,它总归在朋友之间确立了一种联合,并把自己的特性注入其中。”
按照皮亚杰对他的定性,就是“社会先于行为”,我们说的再直白一点,就是社会先于认知。其实,涂尔干与斯密的分歧,就正式拉开了现代社会学的帏幕。我的思路是从批判涂尔干开始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就要后退回到斯密,事实上我们也回不到斯密,这种两分法只能把我们带回边沁的二元论,但这种二元论早已经死了(凶手有很多,韦伯,涂尔干都是),这不用再解释了吧。
我们没法后退,就只能往前走。我提一下列维.斯特劳斯,他是极为伟大的人类学家(别和另一个政治学家混淆),他反对涂尔干,但也反对认知学派,他主张结构先于社会,结构先于心理。他之后的思路一是跟着帕森斯走,一是跟阿尔都塞走,而这一切从认识论的角度分析又必须回到马克思的“资本论”和辨证唯物主义。然后,我们就应该梳理马克思与斯密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了。很显然,李嘉图用逻辑的方法论简化了斯密的思想,特别是消除了其中类似牛顿宇宙观的自然法思想。传递到马克思手里,他又掺入黑格尔左派的思想来取代神学思想,于是又横生枝节。我们先按下不表。
孔德的社会学是作为马克思社会学的对立面出现的。我们追溯他的思想,可以列举边沁,萨伊,最后还是回到斯密。但他跟马克思可不同,做的是社会物理学。于是,沿着这条路走,必须坚持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这就是詹姆斯伟大的工作。接着,就是我贴的库利,特别是米德的工作。米德的体系十分复杂,承上启下,蔚为大观,其实远被低估了。一条思路引向了符号交往,另一条思路引向行为主义和认知科学。在这里,我可以回答绛枫的“如何看待主体间性”的问题了。首先,我们得承认对话的语境必须是在生活世界,即晚期胡塞尔以及晚期维特根斯坦的论述。其次,我们有两种不同的视角,即“卢曼式”的和“哈贝马斯式”的。而卢曼式视角是违反个人主义原则的,这样我们就回头看前面伏下的那条线索吧。
卢曼是韦伯的继承人,韦伯的论述在我看来是对詹姆斯思路提出了最严峻的考验(在我看来,丁丁老师一直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就是disenchantment之后,政治,道德,历史,宗教(法律)如何被个体认知?韦伯指出,价值消失后,在公共领域退还成实证主义法律导向的程序知识,而道德与伦理在私人空间中成为了宗教(朋霍费尔以及蒂里希)和审美(法兰克福学派)。这样,我们还是必须回答这个问题,社会是如何可能的?哈贝马斯在这个问题上,偷偷采取了他的死敌卢曼的方法,李猛有过论述。
帕森斯的结构主义是一种折中,我们无法接受,反对抽象社会理论(或者说规范社会学)的思想家们显然也无法接受。在韦伯面前,我们都败下阵来,我也不认为刘小枫超越了韦伯。也许,韦伯是无法超越的,不过我们可以退尔求其次。现在流行从政治的角度来分析,这显然是站在涂尔干的立场上,而我却更想站在斯密的立场上,也许这更符合“社会”的本意。工具理性已经在主流经济学里发挥到极致了,我们无法消解现代性,但可以逐步阐发认识论角度的价值理性的具体表现。与此相关的一个问题是时间,空间的问题。个体如何认识时间?特别是在开放系统中,个体如何动态地认识未来的时间?空间的问题是个政治问题,但也和行为交往相关。因为随着交往空间的扩展,国家的消失(卧勒斯坦),政治的消失,敌人的消失,许多行为失去意义,认知结构会发生显著的变化。说了那么多,也许丁丁老师对我的批评会是,我说韦伯的问题没法解决,正是因为我学了韦伯的腔调,用了韦伯的话语,着了韦伯的道。
也许吧。我知道我的思路和写字跳跃的很厉害。我想,丁丁老师用地图的方法也未必能表达清楚的,因为那只有二维。没说清楚的责任在我,也许我还根本没想清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