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加哥学派的渊源比较复杂,我写过文章讨论,此处不赘,仅仅指出:今天我们经济学的芝加哥学派,其实是芝加哥哲学学派1890-1910期间兴起,芝加哥社会学学派1905-1930期间兴起,芝加哥政治学学派1945-1965期间兴起,之后的芝加哥经济学派。前三个芝加哥学派,有血缘关系。詹姆斯和杜威建立了哲学的芝加哥学派,如我在那次浙大的研讨会上讲过的。杜威又以聘用米德作助教为与大学讨价还价的条件,继续任哲学系主任。这样,米德和杜威开始建造芝加哥的社会学学派。战后,芝加哥的政治学学派在施特劳斯主导下,也异常重视历史。例如,施特劳斯自己就以古典政治哲学的研究闻名于世。米德学术思想深受实用主义第一导师---皮尔士的影响,后来又与詹姆士和杜威过从甚密,他的自我意识塑型理论,核心概念是“历史的我”。再说詹姆士和杜威,前者以典型的狄尔泰式的精神对待历史,后者能够提出“渐进主义教育”,足以说明其重视历史。皮尔士的逻辑理论,看重实践,故被名为“实用主义”,在这一点上,他与狄尔泰十分接近。后者的哲学,被名为“生命哲学”,也有以“实践哲学”称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