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望经济学园问学区制度经济学 michael chen 转型经济中的中国金融体系:一个制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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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chen 转型经济中的中国金融体系:一个制度分析

michael chen 转型经济中的中国金融体系:一个制度分析

转型经济中的中国金融体系:一个制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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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chen] 于 2003-4-17 16:06:29 加贴在 经济人俱乐部 ↑ 

闲来无事,不敢妄谈国是。躲在小屋,帮朋友做论文,也做一回枪手。题目非我所长,向来也无甚兴趣,做了一周,尚不及半,忽翻到杨小凯先生的《百年经济史》,顿觉意兴索然。聊贴来,供诸君批评。既是枪手,版权便非我之所有,请诸君慎勿转贴。


<转型经济中的中国金融体系:一个制度分析>

关键词:中国、金融体系、制度分析、银行、市场

摘要:本文以1949—1992的中国金融体系为起点,借鉴了经济学中由博弈论衍生出来的均衡制度观的理论框架,追溯随着1978年中国开始经济转型以后,由于经济结构的变迁,所引起的金融体系的一系列制度变迁。试图综合理解与金融系统的制度变迁的问题,包括制度变迁的动力和制度变迁相对于整体经济结构滞后的原因。进而以美国和日本的金融体系发展历程为制度分析的背景,探讨基于与经济学描述不同的不完美经济下,以银行为主导的中介型金融体系和以市场为主导的市场型金融体系的不同功用。探讨在中国加入WTO后,面临全球经济金融一体化时候,金融系统可能的制度变迁路径。

一、    导言:                                  (2000字)

二十世纪的中国,经历了一系列急剧的变化。在短短数十年间,传统的小农经济急剧的变化为工业经济。在建国后的经济历程中,1978年的改革无疑是一个转折点,标志着中国经济转型的开始。这变革在中国加入WTO后仍在继续进行中。在这过程中的金融系统的制度变迁无疑是有趣且值得我们关注。

经济学中对于制度的考察有着各种不同的角度。借鉴博弈论的理论框架,分别可以从博弈规则和参与人方面进行不同的制度定义,从而衍生出一种均衡制度观(青木昌彦,2001, P3)。这种均衡制度观认为,所存在的当代不同国家整体性制度安排的多样性和复杂型被理解为一种多重均衡现象。(共时性问题,博弈规则导致的均衡),而此种均衡又允许创新机制的存在(历时性问题,参与者的创新),当参与者面对新的冲击所产生的认知危机累积导致参与人协同修正其信念方式的时候,制度变迁机制便得以发生。在这一意义上,制度被解释为一种自我实施的信念系统,制度变迁被解释为路径倚赖性(David,1985)和创新(熊比特,1921)。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所使用的“制度”,通常是指重要的组织机构,更严格点,是指制约人们相互行为的约束条件。正式规则包括政治规则,经济规则和合同,非正式规则包括社会规范、惯例和道德准则。North认为,博弈参与人是推动制度变迁的主体,现存的规则决定了参与人如何交易及创新的动机,伴随内部的创新和外部的变动产生新的规则。(North,1990,P3-4)内部创新让个体能够更有效的达成因为新经济和社会发展而可能形成的契约性协议,外部力量则“凭空”强加于社会的游戏规则的变迁。(Svetozar Pejovich, 1999)。在这一意义上说,内部力量使制度演进,外部力量则“设计”出制度。可以这么说,制度是一种社会建构,在同一域内可能存在其它社会建构的情况下,它代表了参与人内生的、自我实施的行动决策规则的基本特征,从而治理着参与人在重复博弈中的策略互动。(青木昌彦,2001, P187)

当先行的规则相对于人们所希望的来说,并不能产生令人满意的结果时,参与人将重新修改和设计规则,同时开始搜寻和实验新的规则。诱导性的环境变迁包括(青木昌彦,2001, P243):

(1)    新的技术创新
(2)    封闭的经济交换域与外界扩展的市场交换域接触
(3)    外部冲击:人们意识到与外部的明显差距
(4)    国际域出现大规模制度变迁
(5)    政策参数发生巨大变化

内部的累积因素包括
(1)累积性后果导致资产、权利和社会角色分配的不平等,规则的合法性受到质疑。
(2)    现存制度安排中的变异数量及能力已经达到一定显着程度。

当现实中的安排引发经济参与人重大的认知危机时,迅速的制度变迁便被触发。

作为制度的一种,中国金融体系的变迁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上述某些特点,通过对影响上述问题的因素进行考察,有利于我们理解中国金融系统的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的互动关系。进而探讨在中国加入WTO后,面临全球经济一体化时候,金融系统以银行为主导的中介型金融体系如何走向以市场为主导的市场型金融体系。

本文第二部分论述说明1949年---1978年间的金融体系是完全基于计划经济的运做需要而被设计出来,。由于被设计出来的计划经济在整体排斥了经济参与人利用其自身独有的个人知识用以创新的可能性,导致金融体系的存在是作为一种附加的额外实施机制以促使计划经济得以实现而无法自我实施,由于制度存在的自我维护性,导致在整体经济结构变化时金融体系变革的相对滞后。

第三部分论述传统的市场经济理论及基于实质经济上的金融中介作用,讨论现实中市场的不完美性和目前世界主流国家的不同金融体系,说明世界上各种各样的金融体系事实上是一种共生多均衡状态,这说明中介程度的不同以及市场化程度的不同,并不是金融系统优劣的判断标准。而这种不同的制度的出现事实上是由一系列历史、经济、社会及政治的因素所促成。这种制度所具有的高度路径倚赖现象的存在说明需要在一种历史的视角下考察中国的制度约束,才可以讨论理解中国金融系统的可能制度变迁方式。

第四部分,我讨论经济学理论中关于机构和市场优劣的不同观点,无疑,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其他国家的金融系统的实践将强烈影响中国经济参与人对于不同金融系统优劣的共同信念。同时,中国眼中的“西方经济学”理论知识的引入,也同样在不同的侧面改变这一关于金融体系的共同信念,而正如我们所论述的,制度事实上是一种自我实施的共同信念。无疑这也将影响中国未来的金融系统制度变迁的路径。同时,对于经济学理论中关于机构和市场的优劣的讨论,也可以让我们更清楚的看清转型经济过程中,面对机构或者市场时候的不同权衡问题。而经济学理论中对于现实各国实际市场不完美性了解的不足导致德经济学理论的不成熟,更强化了这种权衡的重要性。

第五部分论述中国从1992----WTO 的中国金融改革,从计划走向市场整个过程中的权衡得到的制度变迁历程。分别讨论银行、资本市场、以及机构和市场的代替和互补性。讨论相应的制度变迁。

第六部分是金融全球化与信息时代下的中国金融系统
 

转型经济中的中国金融体系:一个制度分析(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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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chen] 于 2003-4-17 16:07:37 加贴在 经济人俱乐部 ↑ 

二、1949—1992的中国金融体系     

2.1  1949—1978 年的经济及金融结构

在1978年以前,中国的计划经济是基于马克思的理论,模仿前苏联的计划经济而成。强调社会生产整体上的计划性和可控制性。正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从使用价值如何受社会经济关系的制约角度来解释经济危机。认为经济危机是各生产部门连锁相关的同时发生生产过剩的普遍现象,此一普遍现象的产生是由社会信贷支付连锁关系崩溃而引起。(Marx,K 1867:樊纲,1994)。因而特别关注社会生产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变化所引起的社会变迁。在前苏联、中国及东欧国家等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实践中,为防止经济危机的出现,整个金融系统的设计在于强调各生产部门的比例协调,重在关注受控制的计划的实现,而不在于创造更有效的货币流通机制。

林毅夫认为,(林毅夫,1999),中国1949—1978年间的经济结构的出现,是基于一种优先考虑发展重工业的赶超战略而形成。在此种赶超战略下,为解决资金密集型的重工业的优先发展与市场机制下资金稀缺之间的矛盾,整体的经济制度设计,由国家为主导,进行了一系列的人为对市场价格制度的扭曲,通过压低资本、外汇、能源、原材料、农产品和劳动价格,实现经济资源集中计划和配置。而为了达致此一目的,通过一系列的作为对整体经济的附加制度的规制设计,形成了金融管制体系、外贸外汇管制体系以及物资管制、农产品统购统销体系。

关于此一期间的金融体系的重要事件有:1949年开始,中国开始逐步进行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中心的金融体系和银行业的基本国有化,中国人民银行成为全国现金、结算和信贷中心,总揽全部金融业务。1953年,中国人民银行在所属各级银行建立了信贷计划管理机构,编制和实施综合信贷计划。银行内部相应实行“统收统支”的信贷资金管理制度。存款和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制定。1958年起,国务院规定对外贸易由外贸部门独家经营,实行统一政策、统一计划、统一对外的原则,汇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制订,外汇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外贸易部和财政部实施集中管理。至此,与低汇率政策像配套的外贸外汇管理体系形成。

在这一体系下,整个金融体系主要是一套控制机构。财政计划主要有两大功能,一是通过控制厂商的收支,银行得以发现计划中的计算失误和瓶颈制约,进而及时通知有关计划部门,重新修订计划。另一功能则是监督作用。计划经济中,确保企业经理按照指令行事十分重要,财政计划为政府监控提供了便利,同时也有助于政府减少企业对于计划的偏离。在此种完全控制的体系下,货币自我配置的角色受到很大限制,银行系统由国家垄断,用来审计和检查国家计划的实施,而不是作为金融中介而存在。尽管银行系统发行货币,为商品交易提供流动性,吸纳家庭存款,但它的组织结构和运行规则是纯粹的计划经济模式。中国人民银行控制所有银行功能,所有地方银行都是它的行政下属机构,唯一名义独立的金融机构是6万格农村信用合作社, 但事实上,它们也被国家银行严格控制着。另一方面,在实质经济方面,企业的生产和交易大多数被国家控制着,因而资金流向被保证服从国家计划。从而形成一条由银行体系内属于企业和政府机构的支付余额和清算账户的货币流通渠道。与此相反,家庭在交易中只能使用现金, 没有个人支票账户和消费者信贷。尽管国民储蓄和投资率都很高----大于GNP的30%----但几乎所有储蓄都被预算机构重新分配到国家部门内部。家庭储蓄不到国民总储蓄的10%,因此,银行体系实际上并没有起到金融中介的作用。(Barry Noughton ,2000)。

回顾1949年---1978年间金融体系与实质经济之间的关系,可以看到,事实上,此一金融体系是完全基于计划经济的运做需要而被设计出来,由于计划经济自身,虽被设计出来,但却无法自我实施,因而金融系统作为一种附加的额外实施机制以促使计划经济得以实现。在这一期间,对于金融系统来说,中央政府的组织设计是强有力的。在1949—1958这十年左右的时间中奠定了规则设计的基础后,随着中央政府对于家庭个人控制力的加强和扩张(单一集中制的政府组织结构),及家庭个人可预算开支的缩小(各种形式的运动,包括土地改革和私人资本的社会主义化,使地主和工商业者手中的盈余和积蓄被国家开支所剥夺),金融系统不断自我强化,从而形成一个稳定的组织结构形式。而这一期间。各种可能引致金融系统制度变迁的制度因素均被压抑而无法积累引起明显的制度变迁:

(1)    由于金融系统被牢牢控制在中央政府手中,在达到为计划经济吸收储蓄的目的之后,新的技术创新只能进一步加强审计功能而不是引致制度变迁。
(2)    整体经济交换域封闭起来,极少与外界扩展的市场交换域接触,传媒管制使人们受到外部意识形态的冲击极少。
(3)    政策参数保持强大的计划经济的稳定性。
(4)    建国之初,规则的合法性在经济参与人心中的地位尚未受到质疑。
(5)    排他性的官僚行政体系使各种可能的异见分子支付不起制度变迁的各种成本(包括组织政治运动,实验新的方式等的成本),甚至要付出被清理出去的高昂成本。(文化大革命)
(6)    市场经济知识和金融知识尚未普及,金融经济并不是社会参与人的主要关注话题,研究金融经济的学者对制度(整体共同信念的维系)影响甚微。

这种中国人民银行独家行政垄断所有金融行为的局面一直沿袭到1978年的经济改革以后,才逐步发生变迁。金融系统发生变迁的主要原因是其被设计用来实施对象------计划经济体系----本身的变化。
 

转型经济中的中国金融体系:一个制度分析(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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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chen] 于 2003-4-17 16:08:27 加贴在 经济人俱乐部 ↑ 

2.2  引起金融制度变迁的主要原因----计划经济的制度变迁

看起来,很偶然的,中国的经济改革,是以几个农民按手指摸盟誓“家庭联产责任制”为起点而开始微观经营机制方面的改革与开放。但事实上,引起经济结构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变迁的内部动力,是计划经济本身的低效率:

a)    源于社会偏好的产出所要求的资源配置和“计划的”产出组合之间的差别而导致的资源配置不当。统治精英对工业化的偏好与公众对于当期消费和未来消费之间相对关系的评价不同。以利润为经营动机的私人企业,倾向于将资源投向能够产生最大收益的生产部门,此部门与政府目标的不同,导致资源配置的低效率,一个典型的例子便是轻工业结构更符合当时的中国比较优势,政府却发展以重工业为中心的产业,因而轻工业所需要的资源配置便被扭曲。(林毅夫,1999)
b)    由于社会机会集合缩小而导致资源配置不当。造成这种无效率的原因是负面的激励机制和高昂的交易成本(此处交易成本指制度运行成本,coase,1937)。由于缺乏私有产权,导致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的目标不一致问题。国家的目标取向是最大限度的产生剩余,扩大积累,为重工业发展服务。企业的人员则倾向于增加工资和福利,在可能的情况下,他们将扩大成本开支范围,少缴利润,结果便是国有资产和利润被侵蚀,信息结构的不对称导致高昂的国家监督成本。(林毅夫,1999)另外,废除私有财产后,收入的不平等不能再用所有权来解释,而必须用人的角度来解释收入,即是设立大量的头衔和等级制度来划定财产权利。(张五常,2000)这势必导致寻租行为的日益泛滥,使资源更加浪费。
c)    为收集中央计划时所需要的大量信息而付出的巨额成本导致的低效率。按照哈耶克的观点,社会经济问题毋宁是这样一个问题,即人们如何才能使那些为每个社会成员所知道的资源得到最佳利用的问题,也就是如何才能够以最优的方式把那些资源用以实现各种惟有这些个人采知道其相对重要性的目的的问题,简而言之,这实际上是一个如何运用知识---那种在整体上对于任何个人来说都不是给定的知识的问题。(Friedrich Yayek,1988)

按照哈耶克的观点,推动整体社会经济发展的力量是 “自生自发秩序”,(Friedrich Yayek,1988)此种秩序源于社会中经济人的自利要求的激励,促进社会分工的深化,从而构成一种整体的社会制度。而此种秩序是不可规制的,也即是说,真正有效率的制度演进必须是能够充分利用制度所涉及的参与者的个人知识和个人信息。而这种个人知识是一种默会知识,(Michael Polanyi,1958)或者说,一种必须通过参与人的参与的专用性的人力资本,(张维迎,2000,周其仁,2000)此种专用性的人力资本对于经济事务只能通过激励参与者而得到利用,而不可能是通过设计者的规制和计划参与生产。或者说,设计者的规制出来的制度,必须能解决激励问题,才能充分利用经济参与人的个人知识。计划经济的问题之一便是将社会资源的利用看成是一种资源的给定分配问题,从而不可能集中利用这种个人信息。信息的分散和不可能加和性,导致计划经济信息与决策的滞后,降低了计划经济的可行性和效率,这是计划经济的致命弱点。

d)    缺乏市场竞争导致低效率。持续的保护使工业部门失去改进生产力的激励和创新动力。产权的缺失与利润交公使生产者缺乏创造利润的激励,内外竞争的缺乏,加上统购统销的生产政策使生产者无法通过外部标尺得以衡量,出现“搭便车”的行为。
e)    产权的被侵占带来市场效率的降低。产权通常指财产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市场效率要求产权是有保障和明晰的。当时的政府通过以下四条途径侵占了农民的产权:征购制(强制生产队以低于市场价格征购交纳部分产出)、指令生产(一个例子是农民喂养的家禽超过计划时候要被没收)、限制农民去农贸市场(极端而言就是通过户口禁止农民的迁徙和人身自由)、无偿调动大量农民修水利工程。(杨小凯,1992)产权被侵占的结果变是界定产权的交易成本极高,或者说,界定效率极低。(一个例子是尽管名义上土地归生产队所有,但法律禁止土地买卖,这导致的结果便是公有资源的租金消散,产权界定的高交易成本导致整体生产效率低下)。
f)    毛泽东1958年以来推定行政分权。强调各地自给自足,反对分工专业化。造成在地理布局上不合适的区位也必须生产缺乏效率的产品,农村中一直在推行以项强制性种植各种作物的种植面积计划,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某项特殊的种植制度,在双季稻,也在很多不适合当地气候条件的地方被推行。

1978年发生改革的历史背景还有(Svetozar Pejovich, 1999):

(1)    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信念的丧失,资本主义经济的繁荣否定了马克思主义的信念,因此,在人民心中许诺给他们的未来收益的现值降低了,相对而言,建设社会主义的成本现值便上升了。
(2)    对统治集团履行包含在与人民达成的隐含社会契约中的条款的能力失去信心,经济每况越下,使信心更加低落。完全计划经济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受到质疑。
(3)    新一代成长起来的人比起革命时期的那一代人,更关注生活质量的变化,对当期消费的偏好也远远高于未来模糊不定的前景
(4)    统治精英也意识到原先预定的赶超战略下所实现的高资本积累率不能保证经济实际上的高速增长。反而经济实现离目标差距越来越大
(5)    与中国同一时间起跑的周边国家,包括亚洲四小龙,快速发展起来,与中国大陆的经济差距形成激烈的反差。
(6)    文革中,中央计划体制的瘫痪,使地方农民与工业的必须寻找实际上的协调机制来实施实际交易。当时的交易机制即没有市场来协调,又没有中央计划来协调,物物交易、双边直接讨价还价的最原始的交易形式被采用来作为交易机制。紧缺物品成了计划外交易的商品货币。协调机制的真空形成发展市场的压力。

这一时期,中国经济饱受缺乏生产灵活性和积极性之累(黄有光,1986)。1976年,中国经济的低效率终于以文革的开始和结束而达到巅峰。连续几次的粮食短缺危机和文化大革命的破坏性后果导致整体社会参与人对制度的信念危机,促成了中国...十一届三中全会启动的从计划向市场的改革这一整体经济制度变迁。这充分证明了:一个不允许任何创新活动的高度封闭的社区嵌入结构在面临严重的外部冲击时将显得非常脆弱,不堪一击。当现实中的安排引发经济参与人重大的认知危机时,迅速的制度变迁便被触发。(青木昌彦,2001, P251,330)

1978年的改革与以前比较,主要在于(林毅夫,1999):

(1)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以前的行政性管理权限改为农民和企业在生产经营上的自主权。
(2)    出现微观经营与宏观经济体制矛盾时,部分容忍了微观的自主经营权。
(3)    国企实行放权让利、利润留成、实行厂长负责制等。

可以看到,1978年的改革,事实上是一种以权利换效率的妥协机制。按照杨小凯的观点(杨小凯,1992),改革开放是从政府放弃对生产队和生产大队集体产权的侵犯开始的,在中国农村,中国政府并没有要求农民接受任何由政府设计的特定制度安排,相反的,一旦政府减少了对集体产权的侵犯,制度安排上的惊人变化就由基层自发的推动起来。作为整体社会经济所有者的国家政府从计划经济下的“经营者”角色淡化出来,力图建立一种更加有效的委托-代理机制。由此借以激励出实际经营生产者充分利用其私人知识对经济生产的贡献。主持变革的统治精英心目中并不存在任何一种“一揽子计划”或者“休克疗法”以期将计划经济完全转变为市场经济,而是抱着一种“摸着石头过河”的“非规划设计”心态尝试变革。农村的经济改革与其说是尝试不同的制度安排的过程,不如说是政府侵犯产权的体制转变为农民通过自由契约选择制度安排。但是,一旦经济参与人的产权得到界定,或者说,参与人的激励在制度下得到界定的时候,参与人便被驱使着去积累更多的财富资源和加强对资源控制的学习,以控制更多的资源。从而,“自生自发秩序“便在市场经济下被加速演化。这促进了制度的剧烈变迁。在这一意义上说,虽然实施某种政策的初衷是在某一特定范围内建立某种特定制度,单如果在互补域有新的技能(人力资产)类型在积累,两者的互动可能最终导致意料之外的制度安排的自发衍生。(青木昌彦,2001, P330)。附表一是杨小凯所估算的产权让渡所促进效率增长的效率系数。





表一(1979—1987产权让渡带来的效率增长)
来源:杨小凯,1992。

从实际情况看起来,实行改革之后,中国经济年平均增长速度很快,经济结构中也发生了一系列的制度变迁,国民生产总值高速增长,1978---1997年期间,国内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率达到9.8% 。但是,此种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一旦开始,便不可抑止。不但推动了现实中微观企业和农业家庭的生产变化,也将改变整个社会经济结构和与之配套的一系列制度合约结构,这便是正统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理论。(Marx,K 1867)。此后,在经济向完全的市场经济模式转型过程中,中国货币和金融体系变成了一个由苏联指令性经济模式继承而来的机构和需要适应市场经济的新机构的混血儿。但是,很明显的,金融系统的制度变迁比整体经济系统的制度变迁要来得滞后。
 

转型经济中的中国金融体系:一个制度分析(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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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chen] 于 2003-4-17 16:09:07 加贴在 经济人俱乐部 ↑ 

2.3  1979年以后的金融系统制度变迁:经济制度变迁滞后的一个解释

1979年以后,货币金融系统的变化构成中国全面经济改革的一部分,最重要的经济变革是国家对经济许多方面的垄断被削弱或消除。由于此种变化,家庭对经济活动取得更大的控制权,进而对货币,特别是家庭货币的需求急剧上升,流通种的货币从1978年占GNP6%上升至1989年的 15%,同一时期,家庭储蓄从GNP 的6%上升到33%。伴随着经济增长,80年代的货币供给增长非常迅速。(cheng,X,1999)。由于家庭储蓄的迅速增长,银行开始作为金融中介发挥重要作用。中国的金融结构逐渐向大多数市场经济下的金融结构靠拢,在这种金融结构中,银行系统起着把家庭盈余转移到商业部门的作用。国有银行系统的传统功能中,审计功能不再重要,经济的变化导致了银行功能的多样化。这又进一步促进了银行部门的组织和管理的变化,第一步变革是在1983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在名义上被指定为中央银行,同时,一个新的组织结构得以创立,由中央银行管理的四个主要专业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批准成立了一批新的金融机构,包括几百家信托投资公司,四家新的国内银行和大约3000家城市信用社。真正的变革发生在1985年,每家专业银行于中国人民银行的资本情况得到了界定,准备金比率定在10%,此后在货币紧缩时期一度上升到13%。四家专业银行的存贷款利率由PBC制定。这种新的制度结构使PBC能够用市场经济下中央银行的标准工具来实施货币政策,中央银行借款和贷款再贴现,再加上准备金比率的调整,可以用来决定信贷总供给。再者,同业拆借市场于1988年建立起来并迅速成长,在这个时期,由于专业银行降低了在PBC的头寸,总的信贷数量在中央银行借款没有明显增加的情况下有所增长,整个银行系统便的更加有效。同时,金融体系更加多元化,企业、政府和一些银行开始发行固定收入证券。1989年,流通中的证券总价值相当于GNP的7%。(Barry Noughton ,2000) 一个中国金融系统制度变迁的分界线是1991--1992年间股票市场的建立。1991年,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1992年底,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这意味着中国银行体系外的资本市场融资在金融体系内得到承认,也意味着银行融资体系垄断的被打破,然而,正如在第四部分我们将看到的那样,通过银行进行资金流通,仍然是中国金融体系的主要渠道,股票市场的建立,由于设计者在体制设计上的目的与固有经济结构各方力量的折衷而受到更多的非从经济效率出发的制度约束。导致中国的股票市场较之其他国家的资本市场而言,最终出现了“企业将其当成筹资手段,股民将其视作短线投资场所,政府将其看成重要的收入来源”这种局面。而最终导致资本市场背离有效分配资源的最大可能。

直至1992年,中国的银行体系仍未能彻底的改变为一个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体系。虽然有一定程度的竞争,但四大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仍旧控制着90%以上的存款和贷款。而且,大多数贷款进入了国有企业,整个银行体系实质上仍是在把分散的家庭资金导入国有企业。利率仍然受到管制,贷款供不应求,仍然只有特权阶级才能得到。而且,银行并不需要为自己的获利能力承担责任。分配贷款时仍然必须遵循国家政策。获利和偿还能力仍然是次要因素,从经济学角度看,贷款配额和资本要求的同时存在是不正常的。尽管四大银行在名义上独立于PBC,但实质上它们仍然是必须实施政策责任的政府机构。这使银行体系的目标明显的偏离传统的经济学利润最大化厂商的假设。

此种银行是必须实施政策责任的政府机构的结果便是财政上的中国特色的联邦主义(Federalism, Chinese style)(Motinola,、钱颖一、Weingast,1995)。而这又与“预算软约束”的问题交织在一起(即是监督者不愿意严惩业绩差的企业的倾向,Kornai,1980)。在1994年中央政府通过分税制建立了自己的征税机构以前,省一级及以下的地方政府享有相当程度的财政自主权。事实上的财政联邦主义由此而来。这种局面导致的结果是:由于银行体系缺乏独立性,一方面,省政府和地方官员合谋从省人民银行获得大量廉价贷款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在政府官员和计划者的压力下被迫增加贷款。问题出来之后,政府政策又变成严格的配额限制。反应的滞后加强了周期性变动趋势。表现在宏观经济策略上,便是随着信贷过快增长出现严重通货膨胀后的紧着的严格的紧缩政策。这使经济周期上出现周期性的波动。每逢高速增长的年份,国内生产总值可以达到13—15%,速度减缓时,则只有3%-4%,从1978年—1996年,一共经历了四个这样的经济周期。(《中国统计年鉴(1998)》57、301)这种经济周期的一个简单说法就是“一放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一死就放”。这种局面要直到1995《人民银行法》的出台,禁止中央银行直接贷款给地方政府,才堵住了预算软约束的漏洞。这个措施被认为使制止中国20世纪90年代下半期通货膨胀的重要因素之一。而在此期间,货币的不可自由兑换和缺乏真正可控制的自由市场,仍继续影响着中国的金融和经济体系。

总体上说,从1978-1992这一时期的金融体系是完全基于计划经济的运做需要而被设计出来。由于被设计出来的计划经济在整体排斥了经济参与人利用其自身独有的个人知识用以创新的可能性,导致金融体系的存在是作为一种附加的额外实施机制以促使计划经济得以实现而无法自我实施。其背后推进制度变迁的动力是随着市场经济分工合作秩序扩展而产生的对合适制度合约的要求。

对于金融制度变迁比经济制度变迁来得滞后的原因,正统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Marx,K 1867),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意识形态和法律机制、金融制度等表现为生产关系的上层建筑,需要等待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才可能进行相应的变迁。

按照比较制度分析的观点,(青木昌彦,2001, P187)制度停滞可以理解为旧的经济运行方式下的组织结构和信念的持续阻碍了新的信念的产生和组织结构的创新。其原因是制度关联的历史路径在经济整体的博弈结构发生改变后,仍在后续的制度中留下印记,这正是路径依赖性的全部含义,也恰恰解释了为什么金融系统的制度变迁要比经济结构的制度变迁来得滞后。

对于金融系统路径倚赖的自我维护性,按照North (1994)的说法,意识形态和信仰系统决定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这些决定政治制度,政治制度影响法律和经济制度,它们又影响经济发展的表现,而经济的表现好坏在一个政治分裂的环境中会在统治者之间产生极大的生存竞争压力,因而会反过来影响意识形态和信仰系统 (Belief System)。这个反馈链条中,如果分裂的政治实体之间文化相同,则竞争压力越大,所以经济表现对意识形态的反馈影响也越灵敏,所以社会意识形态和制度演进也会快。North 指出很多亚洲国家相当成功地模仿了西方法律制度,但却不模仿政治制度,也没有吸纳西方的意识形态,但法律是由政治制度,行为和道德准则决定,而这些又由意识形态决定。所以光仿真技术,硬制度,其效果可能不会如预期那幺好。而意识形态和信仰系统的变化会比硬制度慢得多。

杨小凯对此的评论是(杨,2000),与对技术和工具的模仿不同,对制度的模仿牵涉到更多的经济参与者的意识形态与对它种制度的理解。落后国家模仿发达国家的技术容易而模仿发达国家的制度难。落后国家倾向于模仿发达国家的技术和管理而不去模仿发达国家的制度,这样落后国家虽然可以在短期内经济获得快速的增长,但是会强化制度模仿的惰性,给长期增长留下许多隐患,甚至长期发展变为不可能。此种制度模仿的滞后,可能导致一种“后发劣势”。

对于中国的金融系统而言,除了设计者的对它种制度的理解和接受程度之外,造成金融系统变迁滞后于经济改革的另一原因源于“转型”自身的问题,金融系统的尴尬之处在于,一方面,此一转型经济必须伴随整体经济结构的变化继续沿革,另一方面,由于传统的角色定位的历史渊源性,由苏联指令性经济模式继承而来的机构必须在尽可能减少制度变迁成本和风险条件下改革。由于金融系统对于整体经济而言,是一个极具风险及影响力的组织制度,金融系统在经济中的关键性作用,使人们广泛相信金融系统在本质上是脆弱的,小的震荡可能通过传染最终导致整个系统的不稳定,因而,必须更加小心谨慎的对待金融系统的改革,此种谨慎小心的最终变成一种“摸着石头过河”的从小处改革的试错过程,而主持设计或者引导金融体制的制度变迁的统治精英的策略便变成是“相机渐进”。(杨目、赵先信,1999)。这是促成金融系统改革相对于经济改革的时滞和相对缓慢的原因之一。而90年代的亚洲金融危机从某一方面看,是加重了这种制度变迁中对于金融危机风险的忧虑。

从这种角度看起来,由于中国的金融系统是伴随着经济结构的变化在“被设计”中变迁,尽管此种设计在不断弱化,但总体金融系统变迁的可能途径有赖于包括
“设计者”在内的其他经济参与人基于在不完备和不对称结构下可能收集到的信息之上的信息综合分析与判断,也涉及到科学知识界对于金融系统的风险知识的问题。总体上说,一个自生自发秩序的金融系统制度变迁的可能途径有赖于参与者对金融系统的“默会知识”。(Michael Polanyi,1958)而此种默会知识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性。现实中世界主流国家的不同金融体系的共生多均衡状态存在。正是各国对应于市场的不完美性和各国历史的不同路径而形成的局面。对于中国的制度变迁来说,市场自生自发的扩展使金融体系被设计的成分逐渐弱化,自我实施程度逐渐加强。对于传统经济学理论中金融系统运行机制的理解和对其他国家的金融体制的借鉴,无疑将影响经济参与人所形成的对金融体系的共同信念,或者说,影响未来的金融系统制度变迁的途径。

在下一部分,我们将论述传统的市场经济理论中基于实质经济上的金融系统通过中介化影响经济发展的问题,进而比较说明传统经济学理论中的金融市场理论中市场主导型与机构主导型在面对效率、风险和稳定时候的不同权衡,同时考察各主流国家不同类型在历史视角下演变的金融系统,再由此探讨中国金融系统的可能制度变迁路径。
 

转型经济中的中国金融体系:一个制度分析(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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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chen] 于 2003-4-17 16:10:40 加贴在 经济人俱乐部 ↑ 

三、作为中介的金融系统: 机构与市场     

3、1 金融中介化对于经济发展的作用

按照正统马克思主义理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过来作用于经济生活。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金融系统是通过什幺渠道影响经济发展?或者说,一国的商业储蓄银行、保险公司、开发银行、股票和债券市场、信用合作社以及其它金融机构的发展与该国国民收入流量和财富存量增加的关系如何?

经济学中,关于金融发展和增长之间关系的多年考察积累了相当丰富的文献。Levine (1997)做了一个很出色的综述,包括Bagehot (1873)、Hicks (1969)  McKinnon (1973)以及Greenwood and Jovanovich(1990)在内的学者都讨论认为金融发展是决定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另外的学者,如 Robinson (1952) and Lucas (1988)则认为金融的发展不是决定增长的重要因素。以下将考察金融结构和经济发展的关系,主要观点来自John Toye,(2000),

1945年以后所进行的分析大部分集中于实物经济的发展过程,而对各种金融指标,或者认为它们没有影响,或者认为其影响不清楚,并没有进行分析。这种分析强调增加国民支出的实际资本投资的分额,加速实物资本的积累,并认为在复杂的经济发展过程中这是一个必不可少的部分。接下来的一个关键部分就是外贸的相对扩张,当讨论这一发展的融资问题时,一般都局限于国内税收、企业自我融资和国外信贷,并认为投资规模不受金融限制。金融机构只是对生产的事前限制,或者仅是政府为把资源引向社会需要的发展投资而资助的代理机构。对于此种分析来说,货币仅是一种面纱 (Monetary Veil)。

但是正如James Tobin所指出的(James Tobin,2000),货币经济中,真实变量无望的与货币现象交织在一起,它们的行为不能使一个货币经济社会成为无摩擦的多边易货体系,如透过面纱看到一样。物物交易的易货交易体系不可能是现实这样一个包含整个经济的劳动力和商品、劳务过度供给的经济循环过程。

同样,金融系统对于总体经济的作用正日益受到重视。对金融中介化的分析表明其功能在于通过分散债务风险和改变债务期限结构使之对储户和借款人更有吸引力从而提高储蓄极力,并使信贷更容易获得,在理论上,这些活动从两个方面产生收益:其一是使储蓄增加,其二是使储蓄在生产上实现更有效的配置。根据这一点,金融发展通过加强中介化而刺激实际经济的发展和结构变迁。对于风险投资更加广泛而且更有效的分散有利于实现高速的资本积累。贸易融资允许对即将出口的有形产品的金融价值进行直接的再利用,这促进了外贸的相对扩张。但在实践中,金融发展并不一定以理想的形式出现,中介化本身的成本必须有资金支持,这部分资金的主要来自于利息率和贷款利息之间的差额。现实中对风险的估计完全可能出现计算错误(正如经济参与人对于风险和投资预期的非理性计算导致泡沫的产生,而泡沫的破裂最终导致金融危机),这完全可能影响中介的收益。但是,无论存在多种可能的导致金融系统无效性的原因,整体金融结构和经济发展的影响仍可以做出这幺一个大概的结论(Gurley and Shaw 1960):即是金融相关率的不断上升,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各国金融资产的增加通常快于财富和国民产出的增加。

基于对文献的评述,Levine(Levine ,1997)认为,在金融发展和增长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一个比较成熟的金融系统促进了经济的较高的增长率。这个结论对于考察金融系统制度变迁的意义在于,当其他促进经济发展的条件(资本、人力、技术)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对于更加成熟、稳定、有效的金融系统制度的需求便变得强烈起来。而这正是构成金融制度变迁的动力之一。
 

转型经济中的中国金融体系:一个制度分析(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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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chen] 于 2003-4-17 16:11:40 加贴在 经济人俱乐部 ↑ 

3、2 金融中介化的两种形式:机构和市场

金融系统的作用在于中介化,但大部分的文献并没有区分机构主导型的金融系统和市场主导型金融系统。下面将讨论作为金融中介 (Financial Intermediaies) 的作用。然后区分出市场主导型和中介主导型的金融系统的不同比较。对于金融中介的论述主要来自 James Tobin (2000)及Franklin Allen(2000):

一国的资产可以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在产权私有的社会,多数可占有的财富是私人所有,私人财产一般可以在所有者中转让。转让这些财产的市场——资本市场——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主要特征。当资产通过债务和债权的复杂网络的中介而成的话,便属于内部资产。对于一个国家而言,中介化的程度可以用金融资产的总价值来表示。就经济职能而言,内部网络相当重要。金融市场的存在让内部资产和负债得以创建,并可任意相互交换和同外部金融资产交换。这些市场用书面契约和单据进行交易,补充着真实财产市场。把各类异质的协议说成是“市场”,是一种习惯性的比喻。在这些情况下,标准的经济学将其等同于这些交易是发生在完全有组织的拍卖市场,从而适用于经济学的标准理论体系。

资本市场既包括金融市场,也包括产权市场。金融市场,乃指金融工具(或金融合同)交易的市场。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金融衍生产品市场以及其它市场等。金融市场交易的许多资产是许诺在未来特定日子交付特定数量的通货,有些则视未来事件和环境而定。依据所交易的金融工具(或金融合同)期限的长短,金融市场可分为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区分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标准是初始期限。

货币市场是短期负债交换外部货币的金融市场。货币市场侧重于其“货币性”,即是该金融工具或金融合同“能够迅速低成本地转换成狭义货币(M0或M1)”。货币市场工具包括:政府短期债券、中央银行短期债券、商业票据、银行同业拆借、债券回购以及外汇远期交易或互换交易。(国内常常将债券市场,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笼统地归为货币市场,是否正确,值得探讨)。

资本市场,侧重于其“资本性”,即是该金融工具或金融合同“能够形成经济单位的资本” 资本市场工具:股票、中长期债券。资本市场,包括金融市场的许多交易方式有一些是采用拍卖形式,有一些则采用直接谈判进行。

金融市场中的机构是把经济中私人所有的外部财富转化为各种不同方式,使财富最终所有人以形形色色的方式持有他们的积蓄。金融机构是有组织的金融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在交易手段上,他们占有很大的资产头寸。通常包括银行、各种储蓄机构、保险公司、养老基金、商业品抵押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存在大大延长了内部资产的实现过程,(即是使资产实现“跨期平滑化”)并同其它经济行为者参与有组织或非组织的市场。而金融市场本身只是通过推动内部资产的创造和交易而完成大量的中介作用。区分金融中介机构和金融市场德一个方法是,通过交易双方开始进行金融交易形成的关系类型来划分。在市场上,这种关系是疏远的,一旦政权被发行或者购买,要改变这种关系非常困难;对于机构来说,这种关系要密切很多,交易双方当事人数目少,这允许合约根据环境变化作出调整。这将导致面临风险分担问题时候,机构更有可能作出一种连续的谈判,而不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合约。

一国的金融体系,根据居民在市场和机构上储蓄财富的比重不同,可以区分出市场主导型和机构主导型。或者进一步简单的说,市场主导型和银行主导型。这种划分视乎我们考察的重点不同而划分。从实际情况上中,各种介乎中间状态的制度的共存,说明了按照以市场为主导或以按照以中介为主导对金融系统进行区分是有用的起点,但事实可能远比这种简单的分类法复杂得多。

表二是各国银行和市场的情况。从美国到日本,可以得到一个简单的市场主导型和银行主导型的分类。可以看到,银行在美国并不重要,其资产只相当于GDP的53%。大约是德国152%的1/3,同时,美国股票市场的市值相当于GDP的82%,是德国24—的3倍。英国处于中间状态,银行和市场都比较重要,在法国,银行比市场要重要一些。





表二(1993年,各国银行和市场情况的比较)
资料来源 :Barth,Nolle and rice (1997,table 1)

表三是5个国家中家庭部门持有的全部金融资产,除了英国以外,大部分资产由家庭持有。在英国,养老基金与保险公司比其它国家更重要。对于法国和德国,甚至某种程度上对日本来讲,养老基金并不重要。



表二(5个国家中家庭部门持有的全部金融资产)

表四——表八 分别是五个国家中拥有的主要机构和各类市场。



表四---表八(五个国家的机构和市场)

从表四到表八可以看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是,所涉及的各个国家,人均GDP都很高,这说明了机构中介化程度的不同以及市场化程度的不同,并不是金融系统优劣的判断标准,或者说,不同的金融系统对于总体GDP的贡献与每个国家的实际条件有关。按照均衡制度论的视角来看,作为博弈规则的制度,或者说,作为以前历史上基于先前存在的社会制度受到其他因素影响变迁而得到的制度结果,在观察者的时间看起来是一种共生多均衡存在。这种共生多均衡的制度存在,更多的是受历史的影响,下文将简要区分出两种不同类型的金融系统制度,即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市场主导型金融制度和以日本为代表的主银行制度。(其中日本的银行制度主要来源于Shoichi Royama)
 

转型经济中的中国金融体系:一个制度分析(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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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chen] 于 2003-4-17 16:12:25 加贴在 经济人俱乐部 ↑ 

3.4 美国与日本的金融制度考察

3.4.1 美国的市场主导型金融制度(A.W.Sametz ,2000)

事实上,美国的金融制度并不是天生的市场主导型。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虽然美国的金融业也曾经历几个快速发展期,但直到50年代,金融业的80%-90%仍然是由银行所组成。此前的所发生的变化大体上只是银行法规的变化以及不时出现的金融恐慌。直到1958年,纽约证券交易所的日平均交易额从未超过300万股。而在1986年至1991年之间这数字到达1.6亿股。这一转变除了新的历史环境条件带来的制度变迁的诱导性作用之外,也与美国本身过去的历史有关。

回顾美国的金融发展史,可以看到美国的银行发展史与其他大多数工业国家的不同,这归因于美国的政治历史(Roe,1994)。当Alexander Hamilton在独立战争后,提倡建立一个分支遍布全国的大型银行,而导致美国第一银行(1791—1811)及美国第二银行(1816-1836)年以后,美国基于对任何类型的强权机构存在的厌恶情绪,对于银行系统旧存在强烈的分解倾向。这一倾向最终导致了美国与众不同的银行发展史。而当1965年以后。不断发展的电子和计算机为基础的技术革新导致整体经济环境的约束条件变化的时候,这一倾向便引起金融业的市场化发展。

在整个19世纪,美国的金融系统都是高度分散的。许多州采用自由银行系统,允许银行业自由进入。1900年美国国会通过并颁布实施《货币法令》,承袭1863年颁布的《国民货币法》(后经修订改名为《国民银行法》),将3000人以下的城市设立国民银行的条件放宽,将设立国民银行的最低资本额由5万美元降为2.5万美元。美国国民银行数迅速由3000多家猛增到1914年的7518家。与此同时,美国州银行到1914年也增加到了近20000家。由于州银行的发照条件比国民银行更宽,导致了美国银行家数众多、平均规模偏小。这一时期的银行体系有很多严重缺陷,许多源自《国民银行法》,其中之一就是分层的银行结构加上准备金的集中使纽约市银行受到沉重的利润压力,同时,没有危机时创造额外货币的法律和最终贷款人提供危机资金,这些缺陷虽然不致命,但却使银行体系在金融恐慌中特别脆弱。(Jeremy Atack & P.Passel,2000)出于银行业的金融恐慌传染性,1837年、1857年、1873年、1884年、1893年、1907年发生了严重的银行恐慌。经济衰退和混乱接踵而至。在1907年,比照欧洲的银行体系,美国被称为“金融体系的一大麻烦”。这最终导致1913年的联邦储备系统的建立。但这并没有阻止进一步的银行恐慌。

1929—1932年大危机导致了大量中小银行的破产倒闭。大危机前的1929年,美国商业银行数量为25568家,而到1933年,美国商业银行总量只有14771家,有万余家银行破产倒闭。为了降低银行业破产倒闭的风险,美国国会在30年代通过了《1933年银行法》和《1935年银行法》,这些法规强调了对银行业进行全方位的监管,限制银行业过度竞争,以保证银行业的稳定。为了避免大危机中许多银行破产倒闭局面再次发生,美国国会于1933年通过了《联邦存款保险法》,并授权建立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出于对强权管制的高度厌恶,美国银行业创新之风日渐盛行。(比如,针对美国银行制度严格限制银行跨州经营的法律限制,从20世纪20年代就有一些大银行通过持股公司方式控制跨州的小银行的方法,实行银行跨州经营,并从事工商业信贷以外的其他业务。这种方法到50年代达到了高峰,并引起了美国金融监管当局的注意,对此,金融监管当局于1956年颁布了《银行持股公司法》。该法明确规定,凡是持有两家或两家以上超过25%有投票权的银行股份的银行持股公司,皆在此法管辖的范围内;除非洲法律明确许可,银行持股公司不得从事新的跨州并购。)总体上说,60年代以前,美国的金融系统由于“自由进入”导致过多的小银行的急剧竞争,引起银行恐慌之后导致高度的银行监管条例。而高度金融监管的结果是不可抑止的市场创新要求在环境适宜的时候诱导性的变迁出市场主导型这种金融创新出来。美国的金融创新可以分为三个时期:

(1)1965-1972 间的第一次金融创新。

对于金融服务的需求的强有力经济变动是创新的一个早期原因。过去的规章制度在面临通货膨胀和利息率上升的冲击时缺乏必备的灵活性。这一结果导致证券业和保险业以其竞争性法规优势以银行业为代价迅速增长。在1965-1972年间,消费价格年平均增长4%。此前的增长仅为1.5%-2%。同时,联储和财政部改变长期坚持的稳定低息政策,将利率升高了一倍,达到6.5%和5%。而银行对储蓄存款的非市场利率法定上限固定在3%。市场迅速出现对于具有市场利率的流动性证券的需求。随之而来,花旗银行设计出一种“大额定期可转让存单”以应付此一需求,而不久证券业出现的“货币市场共同基金”成为一种体制性创新。此种创新是因为银行自身由于固有的制度延续性,使其相对于证券创新而言,对于环境的条件的变化更加缓慢而导致的制度创新。

(2) 1973—1982 间的第二次创新

此一期间,美国经历了和平时期最严重的通货膨胀,其诱因是两次大规模的石油冲击。从40年代中期开始一直被高估的美元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通货膨胀压力。紧缩的货币条件和石油冲击/价格飞涨结合在一起。导致严重的价格波动。这10年间,股票价格仅上升12%,每年的波动却高达(+-)20%。这种情况下,市场以新的金融工具形式创新以应付克服金融波动性的需求。最重要的两种创新是金融资产期权和资产期货。同时,银行业上,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使货币及通货膨胀问题成为美国经济金融理论界讨论的主要问题,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货币主义的观点成为金融理论界的主流,货币主义认为,对需要自由竞争的市场进行过渡的人为干预,必然导致经济运行的低效率,必须还市场以本来面目才能遏制严重的通货膨胀。因此理论界竭力呼吁政府应该放松对银行的过度管制。在政府1982年完全放松对储蓄利率上限的官职之前,银行进行了一系列的创新:开发出浮动利率抵押贷款和 浮动票据以使存贷款灵活性一致,同时,以技术进步为基础设立其他收费业务,如信用卡,现金管理和流动账户、自动提款机等。

(3)1982年以后的创新

80年代后,美国一系列金融立法的基本立足点都在于放松管制,消除银行业并购障碍,鼓励银行业进行有序的市场竞争。80年代出台的几部银行法规,在许多方面调整了政策。但是在关键的几方面,如银行跨州经营、银行跨行业并购、银行跨州合并等并没有实质上的松动。此时的创新很少受传统技术进步、通货膨胀压力等动力影响,而受行业合并和金融业重组等问题影响。80年代开始,出现了大量的“标杆收购”(LBO),企业并购规模的日渐扩大,需要更大的银行融资规模。经济金融化程度的提高,金融资产迅速堆积和集中,一方面为银行业规模扩张提供了良好的环境诱因,另一方面还对促进银行业的并购,因为小型银行是很难接受巨型金融资产。

传统银行的管制,导致了投资银行工具上的创新。由于“标杆收购”(LBO)即使按照计划的步骤进行收购,都难以避免全过程可能具有的各种风险。投资银行于是开发出了新的工具---商业票据和垃圾债券——以和传统银行的主要盈利业务——长短期贷款——竞争。1987年以后,产生的各种创新大多是基于以前的创新衍生出来。(比如,掉期和合成证券是由其他证券组合而成),这些创新因其市场的狭小而不再具备以前的影响力。这一方面是因为过去25年的金融创新已经使市场效率达到相当高的程度。另一方面是因为指数化和对冲等措施对于市场而言已经足够灵活和开放。因而相应的制度变迁便集中和银行体制上。面对着80年代后期越来越激烈的来自日本和欧洲的银行竞争压力以及“经济一体化”浪潮,美国银行业在90年代初进行了一些实质性的调整。1990年底,美国共有46个州颁布法令,允许其他州的银行持股公司收购本州的银行,打破了美国金融史上占统治地位的“单一银行制度”和“单一州原则”的限制,为银行业跨州并购打开了绿灯。1991年国会通过的《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改进法》允许所有储蓄机构和国民银行之间在银行合并条例的范围内进行并购。1994年美国国会又出台了《跨州银行法》,(明确一家银行持股公司可以收购任何一个州的银行,银行可以在其注册地外的州直接开设一家分行。法案还明确提出,从1997年6月1日起,任何一家独立的银行都可以与其他州的另一家银行合并。)美国国会于1999年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正式宣告了限制美国银行业并购的、长达60多年的《1933年银行法》时代的终结。

此后的创新所要面对的环境是,银行业国际竞争日益加剧,银行并购具有强大的外部动力。在开放经济条件下,金融全球化将各国银行置于同一竞争的平台上,一国银行业内部的竞争与国际银行业的外部竞争混合在一起,他们相互渗透、相互作用。金融全球化带来的挑战是每个国家银行业发展必须直接面对的问题。在一种均衡制度观下,从一个均衡向另一个过渡意味着一种进化论下的竞争,正是此种竞争带来的创新促进了制度的变迁,而这种变迁又是一种历史和逻辑时间下的路径倚赖性的结果。

3.4.2    日本的主银行制:日本以军事为目的的结果导致财阀的产生,财阀的解体导致主银行制的产生(主银行制)    (待补充,约1500字)
 

转型经济中的中国金融体系:一个制度分析(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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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chen] 于 2003-4-17 16:13:07 加贴在 经济人俱乐部 ↑ 

3.5 一个评论:制度观下的美国和日本的金融系统制度变迁:

(1)    危机冲击:危机论(待补充,约500字)
(2)    创新
(3)    对制度的共同信念的改变

可以看到的是,相对于市场主导型,金融机构在日本更加有效。整体而言,市场失灵改变了金融系统的演进路线,从一种进化论的观点来看,多重均衡的存在性之间如果不经过以后时间的竞争,是很难区分出优劣的。从一个角度来看,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用基于旧有计划经济的金融系统达到相当高的经济增长率,这是否说明中国的金融系统已经达到最优呢?众多的关于中国金融系统未来走向的讨论以及对外界金融系统的借鉴不断增加,说明了中国经济参与人关于金融系统的共同信念中,认为需要变革的比重正越来越大。杨小凯论证了有时候制度模仿可以比制度创新用更小的风险和成本达到新的制度均衡。(杨小凯,1992),无疑,此种模仿来自经济参与人对外部它种制度的了解和信念。在这种视角下,随着时间深入的开放将会改变中国对于它种金融制度的认识,这将最终导致中国金融系统德制度变迁。

多重均衡的存在,使哪一种均衡是最优这一问题,需要时间的淘汰来证实。从美国和日本的金融系统来看,在市场经济中发展起来的金融系统制度几经周折,但仍隐患不断,远未到达完善的程度。而其中不同的机构和市场的发展,有赖于各国自身的历史情况。80年代,日本和德国的主银行制和开户银行制被广泛称引,而90年代以后,在经济参与人的共同信念中,这种制度已经需要改革,最终导致了日本的“大爆炸”(big bang)改革,这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演进博弈论的达尔文主义的竞争进化观点,也需要我们更多的从实际角度考察约束条件,才得以论证金融系统的变化。

当前世界的金融系统发展趋势是趋向市场主导型的金融系统,就政策而言,自20世纪80年代,法国一直在刻意选择增加金融市场重要性的政策,日本正开始其金融系统的“大爆炸”(big bang)改革,以使日本的金融系统更具竞争力。欧盟正努力走向一个单一的欧共体。巴西和其它拉丁美洲国家正经历变革,以创造类似美国类型的金融系统。这是否意味着美国类型的市场主导型的金融系统是合意而理想呢?

从一个实证的角度,关于中介化程度与经济水平的实证考察来自Raymond Goldsmith (1969,1985)对金融中介化的长期而杰出的研究:“现在金融超级结构的创立如不就其细节而就其本质而言,在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相当早的阶段就已经形成,通常在经济增长开始的50-70年内形成。在19世纪末或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在多数发达国家实质已经完成。在此期间,金融相互关系的比率,即金融资产和有形资产之商,相当持久地和大幅度的上升。然而这个比率,自大萧条以来,在大多数国家已经没有上升趋势。在不发达国家,金融相互关系比率大大提高”。他还发现,金融机构的相对重要性,尤其是非银行方面,在多数市场经济中是呈加强倾向。但在成熟的制度中已经逐渐减弱。金融机构一般占由所有金融工具的1/4—1/2,1978年,这个比率的一般情况大概是0.40,但与金融比率比较而言,在各国的差异更大。

对于市场主导型的全球化问题可以从两个角度来解释:一是政府干预已经变得不得人心。20世纪50年代得政府干预的流行可以追溯到1929年华尔街金融系统的大崩溃和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时候的市场失灵,但在今日的人们看来,市场的失灵并不意味着政府介入的必要性,也并不意味着中央计划的必然有效率。至少政府失灵是和市场失灵一样严重的问题。二是经济理论已经充分强调了市场在资金配置上面的有效性,特别是对金融市场尤其如此。促成经济学中市场经济理论的流行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在某种程度上,英美的研究占了经济学理论的主导地位。

在下一部分,我们将讨论经济学理论中关于机构和市场优劣的不同观点,无疑,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其他国家的金融系统的实践将强烈影响中国经济参与人对于不同金融系统优劣的共同信念。同时,中国眼中的“西方经济学”理论知识的引入,也同样在不同的侧面改变这一关于金融体系的共同信念,而正如我们所论述的,制度事实上是一种自我实施的共同信念。无疑这也将影响中国未来的金融系统制度变迁的路径。同时,对于经济学理论中关于机构和市场的优劣的讨论,也可以让我们更清楚的看清转型经济过程中,面对机构或者市场时候的不同权衡问题。而经济学理论中对于现实各国实际市场不完美性了解的不足导致德经济学理论的不成熟,更强化了这种权衡的重要性。
 

转型经济中的中国金融体系:一个制度分析(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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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chen] 于 2003-4-17 16:14:21 加贴在 经济人俱乐部 ↑ 

四 经济学理论中关于机构和市场的不同观点 

传统的经济学观点认为,当产权得到界定之后,资源的拥有者在市场中自愿交易,经济合作秩序得以扩展,通过分工合作,市场经济不断的扩展到更多数量的人群中。对于市场经济的有效性,亚当斯密认为,市场经济是一只“看不见的手”,参与人在市场中的自主交换背后,有着内在的规律。瓦尔拉斯试图找出市场均衡的逻辑论证。最终,Arrow-Debreu 在连续性和凹性假设下完成了一般均衡的存在性证明。由此,福利经济学第一、二定理论证了无摩擦市场经济的充分有效性,在此条件下,完全的和竞争性市场达到帕累托最优,而这种经济便代表了福利经济学基本定理刻画的理想资源配置系统。(关于一般均衡的证明可以在任何一本中高级的微观经济学教材中找到,一本较好的教材是 Mas-Colell & Whinston, 1995)

这种理想的市场经济相比较于计划经济而言,一个典型特征就是自由、充分的贸易,经济可以从充分贸易中获益。对于此种经济而言,人们不需要收集信息,由一个模拟的瓦尔拉斯拍卖者拍卖出物品的价格。所有交易都在瞬间完成,从而在每一时刻均达到均衡。但是,Arrow-Debreu模型的理想世界忽略了真实世界的大量因素。诸如交易成本、非完全竞争性的垄断、不对称信息以及因为激励与风险带来的委托代理问题等,这使真实市场远离理想中的市场经济。

相比较于理想经济而言,金融系统的存在更合适于真实世界,一个没有金融系统的市场经济,货物只能在现货市场上用物物交易的形式进行。当金融系统较为发达时,经济从贸易中获得的收益会更多,包括风险分担、多元化、保险、跨期平滑、产业内和跨产业的资源有效配置、大规模的投资机会以及地区和国际性贸易中获益。

如果从金融学角度来看,金融经济学最为成熟部分----资产定价理论事实上也是一种市场理论。基于Arrow-Debreu 均衡范式之上的M-M定理认为(Modigliani-Miller Theorem):在理想市场假设下,公司的财务决策无关紧要。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引申出公司的市场总价值与其资本结构及股利政策无关等四个命题。这是因为在理想的市场假设下,市场信息免费的分散于大量投资者中,市场不存在风险,金融只是一种货币面纱而已。在这种视角下金融资产的价值正是他们最终对于债权的外部资产的价值,不管从一种资产到另一种资产的途径是多幺迂回和曲折。

然而,正如我们前面所描述的,真实世界并非理想中所刻画的市场经济,充满着大量市场失灵的因素。制度经济学派认为,现实世界的合约安排有助于克服市场失灵。所谓的“市场失灵”很可能仅仅是因为我们没有弄清楚真实世界的约束条件(张五常,2000)。对于金融系统而言,理论本身并没有给我们任何理由去认为金融市场可以解决所有问题,现实中金融中介与金融市场的并存,在信息的处理方面,市场可能在收集和加和多样性的信息方面做得更好,而中介和其它金融机构则能更有效率得处理标准化信息的规模收益递增中收益,这说明中介的存在很可能克服市场失灵的一种制度安排,在一定程度上能帮助市场达到古典理论所描述的潜能。

对于金融体系而言,机构和市场的不同作用的比较,有利于我们考察相关的问题,以下的主要观点来自Franklin Allen(2000):(下文有待补充详细,约增加1500字)

(1)    风险的集中、减少:风险分担与效率,信息和风险是金融系统中的主要问题(待补充)
(2)    跨期平滑的优点:金融系统的跨期平滑化可以使居民家庭在富裕时候储蓄资金,在资金短缺时候得到借贷,从而可以降低生活中各种外生冲击带来的风险。但是,即使面对相同的冲击,市场主导型与银行主导型的金融系统中的个人所承受的风险将因为金融系统制度的不同而出现不同的结果。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20世纪70年代,工业化国家深受石油价格暴涨之苦的时候,英美国家的家庭,由于证券占家庭金融资产的一半,石油冲击带来的股票价格崩溃对家庭财富造成严重的损失。股票价格下跌被迫变现的家庭,将深受消费削减之苦。但诸如日、德、法等银行主导型的经济,家庭的资产构成中,证券仅占一小部分,较大比例的金融资产是对中介机构的债权。或者说,是以现金或银行存款形式持有。因此,石油冲击对家庭名义收入和消费影响便不是很大。但反过来说,当20世纪80年代,经济蓬勃发展时,英美国家持有股票的投资者通过股票获得超过预期的收益,可以负担更高的消费,而日、德国家的居民却只能获得固定回报。看起来,银行主导型的金融系统比市场主导型的金融系统更少受制于市场波动。这与传统金融学关于“拥有高度发达金融市场的经济必然能够更好的分配资源、分散风险”的先入为主的假设明显不符。这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用市场的不完美性来解释。但当问题涉及到当银行和金融市场同时存在,而市场主导型中的银行不得不面临金融市场的竞争的时候,来自市场的竞争可能会阻止银行及其他机构向家庭提供分散风险的服务,换而言之,即是银行被迫持有更安全的资产,结果只能获得更低的收益的时候,问题将更加复杂。对于市场主导型中的银行不得不面临金融市场的竞争的问题,ALLon的考察表明,Allen and Gale (1997)在不遭受金融市场竞争的时候,长期存在的金融机构(银行)可以提供跨期平滑功能。但一旦存在金融市场竞争,银行的跨期平滑功能会被弱化,来自金融市场的竞争将导致脱媒现象,这将导致平滑机制消散。因而就长期而言,当存在金融市场竞争,银行跨期平滑是无效的。

(3)    信息和资源配置:对于以市场为主导和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系统来说,获得信息和利用信息配置资源的方式可能是最为重要的差别之一。传统的观点认为,价格揭示信息的成本和价格,高度发达的金融时常提供了合成在价格中的信息。有关市场的一个论点是:市场能够节约并扩散有效决策所需要的信息,信息分散化是市场主导型金融系统的特征,(与私人公司相比,公众公司被要求披露更多的信息),而且分散化的股票使大量的人有激励去搜集企业信息和监督企业运作。但是,当考虑到实际的市场非完美性时,市场主导型金融系统的一个缺点便是“搭便车”问题,如果信息通过市场披露,那幺就没有人有激励去收集信息,这么一来,竞争性金融市场可能存在信息投资不足的问题。当分析配置效率和风险分担之间的冲突时,背景是信息越多投资决策越好,但这是以价格的大幅波动为代价的。信息成本的存在,使市场达不到帕累托最优。或者说,在存在信息成本的情况下,从私人和公共信息公开、所有信息均可利用的意义上来说,信息有效性的市场在逻辑上使不存在的。(Anat R.Admati,2000)

Allen and Gale (1997)的研究表明,传统的资产定价模型(CAPM)可能适用于不同的制度环境,包括中介化经济、证券市场经济、家族企业经济。但其前提是CAPM 所需要的信息有限。然而,当随着信息的增加,信息成本可能上升。

就美国而言,美国有大量的公开上市公司,并且被要求广泛披露信息,这意味着有关公司经济活动的大量信息被公布出来,除了这些公开信息之外,还有很多分析师为共同基金、养老基金和其他中介机构工作,收集私人信息,有效市场表明此类信息表现在股票价格之中。这可以被解释为美国证券市场高效率的进行有效的配置资源。同时,德国和一些欧洲大陆公司,上市公司相对要少很多,公开信息很少,追踪私人信息的分析师也很少,只有有限的私人信息表现在价格中。看起来,这暗示着这些国家的金融系统在配置资源上比起美国公司的无效率。这正就是Fama(1976)的论文所表述过的“有效资本市场是资本主义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类体系下,理想的状况是这么一个市场,其中,价格是资本配置的准确信号”

但是,正如我们在前面所提过的那样,银行或者是市场主导型此种价格揭示信息机制的替代机制。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日本的主银行制,银行通过参股到公司当去,而获得一种内部人资格,从而获得很多非从公开市场得到的信息。所以,单从信息一方来看,由于信息成本的存在,并不能单纯简单的认为市场在收集处理信息方面就是必然比机构更加有效。

当考虑到信息成本时,现实中的情况是,市场运作中的信息成本的过度高昂使得个人很难不通过市场中的金融中介机构(比如证券公司的评论和披露)来得到免费的信息。尽管我们不考虑由于中介存在后带来的“委托--代理”问题,我们仍然不能简单的认为市场在收集信息方便比银行更加有效,一种可能的情况是,或许一个中介公司受到有效配置和监管的市场或许将是更加有效的,这就意味着关于公证和会计条例的完善和监督,这无疑又带来更高的制度运行的“交易成本”(科斯,1941)。

(4)    对公司的约束治理的作用;由于和实质经济的关系,金融系统也被用来约束企业的治理结构和管理。(待补充)

(5)    银行业竞争:传统的产业组织理论认为任何行业竞争都是达到最优效率的好事情,而不区分行业。支持此类说法的依据来源于正统的产业组织理论文献。竞争保证了成本最小化,并且银行业的服务价格也是最小化,由此资源得以有效分配。关于银行业效率的文献,大部分集中在X- 非效率,有效的生产规模等问题上,而没有将银行视为不同的产业部门。应用此传统理论的问题在于银行业是否存在规模经济。要获得规模收益,银行业的集中或许是必要的。同时,金融服务的在很多方面有别于其他商品,适合其他产业部门的模型未必适用于金融部门。

美国传统中反对银行业集中的观点或许来源于对垄断的恐惧。当涉及服务行业时,情况可能有所不同。Franklin Allen(2000)从转换成本、地理区位和锁定效应、有限信息方面建立了一个博弈论模型论证了拥有少量的银行反而可能比大量银行竞争更激烈。这从一方面说明了单纯的增加银行的数目或许不是一种促进竞争的好办法。

另外,银行业竞争发展趋势也会带来多项新挑战,并提高整体复杂程度,以及增加银行和银行业所承担的风险水平。例如,竞争加剧(来自新的国际机构和现有市场参与者)会令部分银行面对压力,要提高其能力。竞争加剧、利润减少也会引发新的定价结构出现,这个结构的特色是有比较一致的交易定价,而最初可能会引致定价错误,市场作出调整时或会引起公众不满。此外,由于各种发展趋势会令风险增加,风险管理能力欠佳的银行可能要蒙受亏损。这便带来银行业竞争与金融稳定性的问题。

从实证的历史角度看,拥有更多“竞争性”小银行的美国同样比其他国家经历了更多的金融不稳定性。而协调和监督问题在一个有大量小银行的系统中也会很突出。同时,任何银行存在的问题是,由于存在资产价值的不对称信息,一个外部人可能没有办法区分出健康的银行与不健康的银行,这有可能导致一个流动性冲击引起的整体银行恐慌。因而,过多的小银行可能更容易引起金融系统的不稳定。文献中没有很多关于此问题的讨论。但无疑,金融稳定性是金融系统本身一个极度需要关注的话题。

银行系统创造了信用,非100%的银行准备金的存在,可能会使银行的流动负债和流动资产之间的不匹配,这使它们很难应付流动性冲击。当银行储蓄者信心不足,开始试图抽回存款的时候,可能发生银行挤兑。当数家银行同时发生挤兑的时候,银行恐慌便发生了。当一个国家或地区许多银行发生挤兑时候,金融危机便发生了,从历史上看,银行业最伟大的成就之一便是发展了一整套的中央银行技术,由一个最终“贷款担保人”来保证储蓄者的信心,这套中央银行制度直到1933年危机发生后,美国才开始着手建立起来。

从历史上看,金融系统一直有发生系统性危机的倾向,这导致金融政策制定者有不顾成本维护金融系统稳定性的思路。但是,对于中介型和市场型金融系统来说,只要当资产价格由金融系统来确定,就可能因为信贷扩张而产生泡沫,泡末的破裂将导致金融危机,而中介型和市场型金融系统对此问题来说并没有任何区别,反而一个明智的管制和信贷政策是仅有的防护措施,而最终一个可信赖的中央银行的存在是一个有效的遏止金融银行的可行办法。(Franklin Allen,2000)

(6)    市场融资和中介融资之不同:(待补充,共约2000字)
(7)    激励问题:一个博弈论的简单应用。
(8)    面额的方便性:
(9)    到期日的转变:
(10)    非流动性资产转换成流动性债务。

按照传统的经济学角度,一个大量完全分散竞争的产业部门是符合帕拉托最优的,但问题在于,金融部门不是传统的产业部门,而是为实质经济服务,这就决定了金融部门的最优目标事实上是一种受到实质经济制度约束的最优。现实中市场的不完美性和目前世界主流国家的不同金融体系的存在,说明了世界上各种各样的金融体系事实上是一种共生多均衡状态,这种不同的制度的出现事实上是由一系列历史、经济、社会及政治的因素促成。这也说明中介程度的不同以及市场化程度的不同,并不是金融系统优劣的判断标准。而机构和市场在实际的经济发展中面对风险、竞争、风险分担、多元化、保险、跨期平滑、产业内和跨产业的资源有效配置、大规模的投资机会以及地区和国际性贸易中获益等问题时候,也有着不同的作用。经济学理论在这些问题上的自相矛盾或者说理论的多样性,正说明了经济学理论尚未成熟至足以为现实中的金融制度变迁提供一个完美的规划,而只能是作为影响经济参与人的共同信念的角度诱导制度变迁,这提醒我们当讨论中国金融系统变迁时候,需要进一步实际考察中国的制度约束,才能讨论中国金融系统可能的制度变迁途径。


转型经济中的中国金融体系:一个制度分析(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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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chen] 于 2003-4-17 16:17:42 加贴在 经济人俱乐部 ↑ 

下文为五、六部分,未完,待续。参考文献缺。

michael chen  写于200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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