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望经济学园问学区制度经济学 知识经济与私有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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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经济与私有产权

知识经济与私有产权

知识经济与私有产权
谢作诗  任剑婷
辽宁大学经济学院  邮编:110036
上海大学悉尼工商学院  邮编:200072
(《经济学消息报》2003年3月28日)

今天,我们处于知识经济时代。当年丹尼森证明知识积累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最重要的增长因素,库兹涅茨也把知识力量以及与此相连的结构变化视为最重要的增长因素。但那时的经济不叫知识经济。这是说,知识在我们的时代更显重要了!
以费歇尔的观点,凡是可以导致收入的都是资产,而收入的现值即是资本。因此资本也是资产的市值了。不要那么严格,大可以对资产与资本不做区分。于是土地是资本,货币是资本,劳力是资本,健康是资本,容貌是资本,智力是资本,知识、技能都是资本。知识者,人力资本是也。劳力、健康、容貌、智力、知识、技能都是人力资本。
人力资本有什么特性呢?这特性又包含着什么样的经济含义呢?
人力资本有一个重要的产权特性。这个产权特性,周其仁做过生动的阐述。就是人力资本与个人不可分割,天然归属于自然的个人。人力资本的每一个要素,都无法独立于个人。人力资本还是一种“主动资产”,一旦产权残缺(产权束的一部或者全部受到限制),其价值就会立即贬损,甚至变得荡然无存,以致于这种资产似乎从来就不存在。
不是吗?优美的歌声是从歌唱家的歌喉中唱出来的。没有了歌唱家,也就没有了优美的歌声。娇美的容貌是长在姑娘的脸蛋上的。姑娘不在了,娇美的容貌也就消失了。知识是长在知识资本家的脑子中的,消灭了资本家,也就消灭了知识了。这和物质资本不同。机器可以搬来搬去,厂房可以东拆西建,货币更能无腿而行天下。这些东西,可以从一个人手里转入另一个人手里而没有价值损失。这些东西,即使产权残缺,也不至于价值损地。
但是人力资本就不一样了。纵然国色天香,不高兴的时候也可以花容失色。最简单的种植劳动,目不识丁的农民要是不乐意干,出工不出力,神仙拿他也没辙。知识、技能吗?那就更麻烦了。知识份子完全可以对着电脑入神,心中却想着他心爱的女人。君不见,当年“脸难看”的国营商场营业员,如今比西方世界的同行们微笑得更灿烂。君不见,当年在公家地里睡大觉的公社社员,包产到户后,早出晚归,干得正起劲呢。知识份子吗?可是令无数英雄累弯了腰的。然而今天的学子学得最是刻苦认真,今天的发明创造超出过去不可以道理计。这是不难理解的。诚如张五常所指出的,只是因为中国几千年来直到现在,知识才可以卖钱。
巴泽尔和福格尔的工作有力地证明了人力资本的这一产权特性。
在奴隶制下,奴隶在法权上属于奴隶主,是其财产的一部分。但为什么历史上有一部分奴隶,不但积累了自己的私人财产,甚至还买下自己,成为了自由民呢?巴泽尔发现,奴隶是一种“主动财产”,不但会跑,而且事实上控制着自己劳动努力的供给。奴隶主固然有权强制奴隶劳动,但由于奴隶的“主动财产”特点,奴隶主要强制地调度奴隶的体力和劳动努力,需要支付极其高昂的监督费用。为节约监督费用,如福格尔所发现的那样,奴隶主只好对奴隶实施激励:实行定额制,超过定额的部分归奴隶自己所有。于是一些能干的奴隶可以拥有自己的私产了。有了足够的财富,就可以赎买自由身份了。
是的,人力资本是需要监督的。但是仅有监督是不充分的,也是不经济的。人力资本还需要激励。这是由人力资本天然属于个人并且是“主动资产”这一产权特性所决定了的。我们当然可以用宗教情怀去激励人力资本。我们也可以用意识形态去激励人力资本。但是这些激励既不充分,也不可能持久。人力资本归根结底要通过产权安排去激励。人力资本要求承认并尊重其天然私有的产权性质。
人力资本要求承认并尊重其天然私有的产权性质,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问题。
假设我有一个好的创意。我可以在市场上出卖我的创意吗?买方不了解我的创意,他是不愿意出价的。但是如果买方了解了我的创意,他为什么还要花钱购买呢?申请专利吗?专利保护是有极高的成本的。当年爱迪生有很多发明创造,专利无数。但是爱迪生死时并不富有。他的钱很多都用于打官司了。可见并不是每一个创新都是适合申请专利保护的。对于企业家精神以及更一般的知识产品来说,很多时候市场不是最有效率的交易手段。
怎么办?我可以贷款并雇佣工人自己办企业生产产品和服务。在此过程中,银行获得利息,工人获得固定工资,我则获得利润。这利润也叫经济剩余。经济剩余就是我的创意和经营的报酬了。
我们讲企业家精神、知识、技能是极其重要的,但是企业家精神、知识、技能和别的经济物品没有两样:没有相应的回报,是不会有供给的。企业的剩余权正是对企业家精神和各种创意的定价和回报。没有这种定价机制,好的管理方式是不会产生的,好的创意也是不会产生的。从交易和合约的角度讲,产权的实质不是别的,而是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
是的,人力资本需要激励,人力资本要求承认并尊重其天然私有的产权性质。
人力资本需要激励,人力资本要求承认并尊重其天然私有的产权性质,其经济含义就不仅限于人力资本自身了。因为人力资本需要激励,所以非人力资本就不能公有。不然的话,用什么去激励人力资本呢?从物质形态上讲,人力资本归根结底是要用物质和精神财富去激励的。中国几千年来,零碎的科学家是有的,但科学传统就谈不上。这不只是儒家文化和科举制度造成的,私产缺少保障是重要原因之一吧?新经济发源于美国而不是别的国家,大概是因为美国私有产权更有保障了。中国大学不搞民营化,大概不会有机会赶超美国的。一代伟人邓小平先生要我们不要争论姓资姓社,实在是高瞻远瞩、功在千秋、利在万代之举!我们又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又要实现伟大复兴,仅仅停留在承认私有产权的层面上是远远不够的!
 

最后结尾这几句话很不地道
 

还是混淆了人力资本和企业家精神,开来汪丁丁开设奥地利学派思想研讨是非常必要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4-13 14:58:45编辑过]

 

二者起码的区别是不是可度量性?
 

2001年我曾听汪丁丁说起中国经济学界对企业家概念的理解不深刻(这算是挟名人自重了,哈哈),都背离了奥地利学派的传统;史晋川先生去年在浙大论坛上说起一件事,很多年一次会议上,W教授批评Z教授的文章里的核心概念“企业家”违背了奥国学派传统,史老师说,W教授、乃汪丁丁也,而Z教授及其这篇文章,在中国经济学界有广泛影响——这是顶级学者对“企业家”的误用了。但是,我注意到Z教授显然吸取了这一批评,比如他说,要到微软工作怎么也得是个计算机博士、但要做微软的老板是个没毕业的本科就够了。Z教授真是幽默,一语中地——前者是人力资本、后者是企业家。

“企业家”至今已成为奥地利学派的核心概念,它更多是一种“精神”,汪丁丁说是来自于“彼岸”和呼唤、“神召”的力量下的对未来的探索。而人力资本、芝加哥学派定义的是非常清楚的。但是,须指出的是奥地利学派的企业家概念不是建构的定义,它不能证伪、如张五常对“交易费用”的定义一样。

为什么会有这些误读?萧敢在芝加哥学派与奥地利学派思想研讨班指出,主观价值论与客观价值论的分野与两大哲学传统有关——这是一个洞见,经验主义大概只能够相信客观价值,丁丁老师当天不在场,否则他一定很高兴萧敢能够有这么深刻的阐释。还是回到了那个老问题,我们没有西方的传统,我们不能理解每一概念背后深刻的思想渊源。如浅薄的人云亦云者和傲慢的经济学帝国主义者不着边际的批评——“汪丁丁在把经济学哲学化”,这真是不值一驳。中国的法学家们不会闹这样的笑话,因为法律体系即明明白白地以“英美”和“大陆”命名。如果中国的经济学家在写经济学说史时区分了“大陆经济学”与“英美经济学”,相信也不会再混淆如“人力资本”与“企业家”的不同。汪丁丁追溯哲学传统,甚至可以视为是在替经济学的帝国主义寻找合法性基础了。

由此看来,在中国,一定要补上“经济学”的“哲学化”这一课。或者干脆象公羊学或杜维明一样,一条路走到黑,也算是好歹有了一个传统。

汪丁丁说,“企业家精神”没有机会成本,这是与“人力资本”最大的不同,所以谓之精神,这种精神只能在竞争过程中被事后观测。由此我认为,奥地利学派的定义不能被证伪,怎么办?于是回到丁丁名言——“在知识的尽头,我们获得信仰”。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4-13 22:40:32编辑过]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4-13 22:47:23编辑过]

 

yes!就是这个样子!
萧敢在研讨班上的那个阐释不知道是不是具体。我也不清楚萧敢是不是自己读书体会出来的。不过我个人也有这个看法,但是从汪丁丁的文章里读出来的。显然,我的这个并不深入。这需要从思想史着手一本本的读,非一两篇综述所能支撑底气的。
 

我上次只是随便说说,其实后来仔细想想,情况远比这复杂。
我当时有意避开马克思(因为Fetter的文章里没谈马克思),但真要说清楚,一定要把马克思放进去,再延续到西马-德国的传统尤其复杂,有门格尔一支,有施穆勒-韦伯-桑巴特一支,却还有屠能一支数理学派,这三支又都要上溯到黑格尔甚至康德。
而马克思又和法国激进主义,乌托邦主义分不开,这又扯远了。
我会在整理演讲稿时再思考这个问题。
 

批的好。我实不知。学问之道: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不知而强装知,是为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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