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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斯(Douglass C.North)专题

诺斯(Douglass C.North)专题

关于诺思及其制度经济学、经济史学理论的内容。
 

诺思的诺贝尔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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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奖年度  1993年
    演讲日期  1994年10月25日
    出生日期  1920年11月5日

    学历

    加利福尼亚大学柏克莱分校学士
    加利福尼亚大学柏克莱分校博士

    经历

    1950年~1951年  华盛顿大学执行助理教授
    1951年~1956年  西雅图华盛顿大学助理教授
    1956年~1960年  西雅图华盛顿大学副教授
    1958年  斯坦福大学客座副教授
    1960年~1983年  华盛顿大学经济学教授
    1981年~1982年  剑侨大学庇特美国机构教授(Pitt Professor of American
Institutions)
    1983年~  圣路易大学鲁斯法律与自由教授(Henry R.Luce Professor of Law
and Liberty)及经济与历史教授

    重要著作

    《美国的经济成长》(The Economic Growth of the Unitied States)
    《美国过去的经济增长与福利:新经济史》(Growth and Welfarein the
American Past:A New Economic History)
    《制度变迁与美国经济增长》(Institutional Change and American Economic
Growth)
    《西方世界的兴起:新经济史》(The Rise of the Western World:A New
Economic History)
    《经济史的结构与变迁》(Structure and Change in Economic History)
    《制度、制度的变革与经济表现》(lnstitution,Institutional Change and
Economic Performance)

    本系列前一场的主讲者科斯好心地送给我一份他的讲稿。他在第一页就提到:“我
一直是在到达之后,才了解自己到了哪里。”我却不是如此。打从我立志要成为经济学
者的那一天起,我就清楚地知道自己要走的方向。我一开始就探索是什么因素造就了经
济的富庶或贫困,因为在我看来,只有作到了这点,接着才能谈如何改善经济的表现。
探索经济表现的最初根源,可以说是一段漫长而充满意外旅程,从马克思主义转变到认
知科学(cognitive science),但一路走来,这项持久不变的目标却一直指引、塑造
了我的学术生涯.
    我出牛于马萨诸塞州的剑桥,并非因我的家庭和此地的高等学府有何关联,而是家
父当时担任附近城镇大都会人寿保险公司(Metropolitan Life Insurance Company)
的经理,而在1920年,附近最近的医院就在剑桥。我是三名子女中的老么,上有兄姐各
一,都是家父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前往欧洲之前出生的。

    国际化的教育经历

    从我出生的第二年起,我们因为父亲工作的关系搬了好几次家,先是康涅狄格州
(Connecticut),后来他升任大都会人寿保险公司加拿大办事处的主管,我们又搬到
了渥太华。因为家母崇尚多元教育,因此我们乃前往欧洲游历,1929年到1930年间,我
在瑞士的洛桑(Lausanne)念书。后来我在渥太华完成小学教育,再进入一家私立中学。
1933年搬回美国后,我在纽约市以及长岛的私立学校分别念过短暂的时间,最后是在康
涅狄格州的学校完成高中教育。高中时我迷上了摄影,而我认为自己年轻的岁月中最值
得大书特书的事,就是曾在国际性的大专及高中摄影竞赛中,荣获首奖以及第三、第四
与第七名。
    我的家庭并不是书香门第。家父当初进入大都会人寿保险公司担任小职员时,连高
中还没毕业;至于家母,我也不敢确定她是否完成了高中教育,不过她真是一位精彩人
物,聪慧又有求知欲,在我的知识发展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此外,我的一些长辈也都
对我有相当的影响,他们引介我进入了古典音乐的世界。即使到了今天,我的姑姑阿德
莱(Adelaide North)还是我生命中非常特殊的人。
    我要上大学那年,原本已经拿到了哈佛的入学许可,可是因家父调任为大都会人寿
保险公司美国西岸主管,我们又搬到了旧金山。因为不想离家太远,于是我决定改念加
利福尼亚大学柏克莱分校。在那里,我变成了马克思主义信徒,生命也全然改观。
    马克思主义当时之所以吸引人,在于它似乎能对那个时代最迫切的问题提出解答,
其中也包括我们正面对的经济大恐慌——我在1939年~1940年所学的凯恩斯学派之前的
经济学,对此则并未触及。我反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但就在1941年6月22日希特勒入侵
苏联时,我突然发现自己支持和平的立场变得很孤单,因为其他人基于对共产主义的信
仰,也转向支持战争了。
    因为忙着参与学生运动,我在加利福尼亚大学大学部的成绩只能算是中等,平均成
绩大概比“C”稍好,不过我选了三门主修:政治学、哲学以及经济学。我原本打算进
入法学院,但随着世界大战爆发,再加上不愿杀人的意志强烈,因此1942年5月从柏克
莱毕业后,我进入了商船服务。
    就在出海后不久,舰长把我叫到舰桥上,问我是否愿意学习领航:大部分的高级船
员都只受过基础教育,而我们的船正由旧金山航行到澳大利亚。后来,我真的成为领航
员,而且乐在其中。我们往返行驶在旧金山与澳大利亚之间,并且进入新几内亚及所罗
门群岛。
    海上航行的岁月,让我有三年的时间持续不断地阅读,就在阅读的过程中,我立志
要成为经济学者。大战的最后一年,我在加利福尼亚州阿拉梅达(Alameda)的海事人
员学校,教授领航的课程。这时我又一次接触摄影,而陷入两难的抉择;到底要当摄影
师,还是进入经济学的世界?1941年夏季,我跟着农村安全署(Farm Security
Administration)摄影部主管蓝姬(Dorrothea Lange),到加利福尼亚州中部山谷拍
摄过境候鸟的照片。蓝姬一直想说服我当摄影师,她的先生泰勒(PaulTaylor)任职于
加利福尼亚大学经济学系,却鼓励我往经济学发展。结果是先生赢了。

    钻研经济史

    我进入加利福尼亚大学柏克莱分校的研究所就读——由于大学成绩乏善可陈,这是
唯一接受我的学校。作为研究生,我所设定的目标,是要找出到底是什么决定了经济体
系运作的方式及其成败。显然,经济史是最符合这一目标的范畴。我不敢说自己在柏克
莱研究所学到了什么正规的经济学。当时影响我最深的教授,都不在正统经济学的主流
之列——如布莱迪(Robert Brady),在经济思想史上有举足轻重地位的罗金
(LeoRogin),至于M·M·奈特(奈特的兄弟)虽然不相信理论,但是对经济史的事实
及背景却了如指掌,后来成为我在柏克莱的导师,也是论文指导教授。我也曾用死记的
方式来学习一些必要的理论,但却无法真正了解其中的精义。
    事实上,我一直要到从事第一份工作,也就是在西雅图的华盛顿大学任教时,借着
和高登(Don Gordon)这位优秀的年轻理论家下棋的机会,才开始真正学到经济理论。
在三年的时间里,我们每天从中午下棋到下午两点,在棋艺上找略胜一筹,但在经济理
论上是他指导我;更重要的是,他教我如何以经济学者的方式思考,而这项技巧迄今仍
可算是我最重要的研究工具。
    我的博士论文是美国人寿保险的发展史,获得社会科学研究委员会的奖助金,到美
国东海岸从事基础研究的工作。那是收获丰硕的一年。我不只在哥伦比亚大学参加墨顿
(RobertMerton)的社会学研讨课程,也接触了哈佛大学的科尔企业家中心(Arthur
Cole Entrepreneurial Center)。由于熊彼特是企业家学派(Entrepreneurial
School)的导师,因此我受到他强烈的影响。我早期的研究以及著作重心,是由博士论
文扩充的寿险分析以及寿险公司与投资银行的关系。
    后来,我的研究工作转向发展一套分析性架构,以观察区域经济成长,我并在《政
治经济期刊》发表了第一篇论文,标题为《区位理论与区域性经济成长》(Location
Theory and Reginal Economic Growth)。由此一研究成果出发,我发展出一套主要的
经济成长理论。
    在经济史学会(Economic History Association)的某次会议中,我幸运地结识了
当时国家经济研究局的研究部主管费伯利肯。在1956年到1957年间,我应邀前往该局担
任研究员,那是我生命中极为关键的一年。我不但结识了与局里往来的重要经济学者,
而且每周会去巴尔的摩(Baltimore)约翰霍普金斯大学(John Hopkins University)
向顾志耐学习,他的指导给我非常深远的影响。在经济研究局那年所从事的实证研究工
作,为我早期主要的数量化研究——1970年到1980年美国的国际收支——奠定了基础。
    我在1944年第一次结婚。研究所求学时代,妻子在学校教书的收入是我们家庭经济
的主要来源。三个儿子道格拉斯、克里斯多佛及麦尔肯,在1951年至1975年间出生。三
个小孩都上学后,我妻子成为华盛顿州议会中出色的政治人物。
    从我任职于经济研究局到1966年至1967年我获得福特教师奖助金(Ford Faculty
Fellow)前往日内瓦从事研究的十年间,我主要的研究是美国经济史。成果就是出版了
我的第一本书:《1790年至1860年美国的经济成长》(The EconomicGrowth of the
United States from 1790to 1860)。该书对市场如何在一个以出口为主的成长模型中
运作,有直截了当的分析。

    经济史新貌

    到1960年时,年轻一代的经济史学者之间已然弥漫着一股骚动,尝试将这个学科从
原来以叙述性、制度面为主的性质,转变成重视分析性与数量化。就在1957年我任职于
经济研究局的那一年,该局和经济史学会共同针对美国经济成长展开第一次数量化研究
的专案计划,并在马萨诸塞州的威廉斯镇(Williamstown)举办了一场会议,我也发表
了一篇有关1790年到1860年美国国际收支的论文。这次会议可以说是经济史新研究方法
之始。不过直到我早期的两位学生——任教于普渡大学(Purdue)的休斯(Jon Hushes)
以及戴维斯(Lance Davis),才首度把有兴趣将经济理论与数量方法导入历史研究的
经济史学者召集一堂。1960年2月,大家在普渡召开了第一次会议。这次大会非常成功,
以后就成为例行的年会。与会人员包括经济史学者、理论家以及计量经济学者。会议进
行期间,可以说百无禁忌,演讲人常会遭到严厉的批评,然而,我们都知道自己正在重
塑经济史这门学科,因而备感兴奋。
    我们在经济学界受到热情的接纳。各大学的经济学系迅速表示有兴趣聘用新经济史
学者,或者说是我们自称的克里欧计量学者(cliometricians——克里欧是司职历史的
希腊女神)。也因此,当我和华盛顿大学的同事墨里斯(Morris David Morris)共同
规划这方面的研究所课程时,的确吸引了一些素质最佳的学生来加入经济史的研究工作。
60年代与70年代初期,就业市场上的反应颇佳,我们的学生很快地就在全国各地找到工
作。
    1966年到1967年间,我决定把研究的重点从美国的经济史转到欧洲,也因此当我获
得福特的奖助金前往日内瓦作为期一年的研究时,我决定重新调整研究方法,结果也导
致我的学术生涯全盘改变。因为我很快地发现,新古典经济理论这一套工具,不足以解
释中世纪以来欧洲经济中的基本社会变迁。

    找寻新分析架构

    新古典理论所关切的是市场的运作,同时又假设市场中存在能够运作的先决条件,
但对市场是如何演进而来,则略而不提。再者,新古典理论是静态的分析,而我们需要
一套动态的理论,来说明经济随着时间而演进的过程。我们所需要的新分析工具,在新
古典理论中并不存在。长期以来,我一直在追寻能提供新分析工具的架构,因而引发我
对新制度经济学的兴趣与关切。早在研究所期间,我就曾读过韦布伦及康盂斯的著作,
也深刻感受他们对经济体系运作的透彻见解,但他们并没有提出一套理论架构。我们所
需要的,是能够用来解释以及分析经济史的理论结构。老式的制度经济学,因为无法能
提供这种理论架构,也因此无从真正成为替代新古典理论的另一项选择。马克思主义开
宗明义就表明了对制度面的关切,也提出了一些切中要点的好问题,并对长期的变迁有
所说明,但是它的模型里头有太多的漏洞。其中主要的缺陷,是把阶级当作分析的单位,
又没有将人口的改变纳为主要的变迁来源。至于新古典理论的长处,是在于毫不妥协地
专注在稀少性的问题上,因此将竞争视为整个经济学的关键所在,同时以个人为分析的
单位,并以经济的方式进行分析。如何能融合上述各种方法的优点于一套理论结构之中,
正是我等为新制度经济学所作的努力。
    为什么要专注在制度呢?在不确定的世界,人类设法以制度把人际之间的互动建立
结构。制度就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也因此成为塑造经济、政治、与社会组织的诱因
架构(framework of incentives)。所谓制度包括了正式规则(宪法、法律、规定)
与非正式的限制(惯例、行事准则、行为规范),以及上述规则与限制的有效执行。执
行者可能是第三者(执法与社会放逐)、第二者(报复行为)或第一者(自我要求的行
事准则)。制度加上技术,决定了构成总生产成本的交易及转换(生产)成本,从而影
响经济的表现。由于制度与采用的技术之间有密切的关联,所以市场的效率可以说是直
接取决于制度面的架构。
    我将制度因素纳入经济史分析之中,初期的成果表现在两本著作上,一是1971年和
戴维斯合著的《制度变迁与美国经济增长》(Institutional Change and American
Economic Growth),另一本是1973年与托马斯(Robert Thomas)合著的《西方世界的
兴起:新经济史》(The Rise of the Western World A NewEconomic History)。这
两本著作试图发展一些制度分析的工具,并应用到经济史研究上。前者系找出在美国经
济成长过程中,新的制度及组织如何演化形成。在欧洲的研究中,我们认定财产权的形
成是经济表现的关键因素,同时也对照探讨财产权在荷兰与英格兰以及法国与西班牙这
两组国家的演化过程。
    上述两本著作仍是立基于新古典经济理论的假设之上,但其中有太多不合理的缺陷,
诸如制度是有效率的(不论定义为何)。更严重的是,在新古典的架构下,无从解释经
济陷于长期低迷的现象。因此,我开始探究到底是什么地方出了差错。个人的信念,显
然是影响其选择的重要因素,只有短视的经济学者才会不重视观念、意识形态及偏见。
一旦察觉这一点,就不得不对理性的原理作批判性的检讨。形成一套新的分析架构,是
相当漫长的过程,包括了:(1)提出一套对制度的观点,能够解释何以制度所导致的
结果,不能在长期内产生经济成长;(2)发展出一个政治经济的模型,借此来解释制
度的基本来源。最后,经济学者还必需掌握,为何人们会形成能影响其选择的意识型态
与观念。

    经济组织的成本

    科斯对演化中的架构提出了一项关键性的连结点.在《厂商的本质》一文中,科斯
让我们思考经济组织的成本。不过科斯所关切的是决定厂商生存的交易成本,而我所关
切的是关系到经济整体表现的交易成本。史蒂格勒曾经对我提到,他认为在历史的发展
过程中,经济组织效率的重要性,可以和技术变动等量齐观,我也深有同感。交易成本
提供给我审视经济组织成本的切入点。科斯的另一项重要贡献是《社会成本问题》,该
文将新古典理论和制度面的分析连结起来。这篇论文所传达的理念是,当交易成本大于
零时,制度会塑造市场结构,其重要性不容忽视。
    很幸运地,我在华盛顿大学的诸多同事中,有几位在很早期就认真地研读过科斯的
著作。张五常是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机分校艾智仁的学生,他在芝加哥大学作博士后研
究时认识了科斯,之后他来到西雅图。张五常在交易成本理论上有一些重要的贡献——
特别是他强调,量度财贷、劳务或代理商绩效的多元面向时,所耗费的测量成本乃是交
易成本的重要来源(因为不完全的测量将会导致财产权界定不完整)。巴塞尔(Yoram
Barzel)在张五常离开华盛顿大学前往香港大学后,继续他所留下的工作。我从他们两
位身上学到许多,我的下一本书也明显受到他们的影响。
    1981年出版的《经济史的结构与变迁》(Structure and Chanse in Economic
History)一书中,我放弃了制度是有效率的这项假设,并试着解释为何“无效率”的
统治会产生甚至长久存在。我开始探讨历史上不同形态的经济组织的交易成本,同时也
研究意识形态的改变如何影响政治及经济的决策。在理论介绍的章节之后,我以八章的
篇幅,对经济史重新诠释,时间自公元前八千年农业起源时代横跨到20世纪。
    由于我们对政治过程的认识仍有欠缺之处,因此我一直在找寻志趣相投者来共同发
展政治-经济模型。列维(Margaret Levi)是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学者,她和我规划了一
项政治经济的研究方案,但其他同仁对此却是兴趣缺乏。为此,我决定离开任教达三十
三年之久的华盛顿大学,而在1983年转到圣路易(St.Louis)的华盛顿大学
(Washington University)。这里有一批精力充沛的年轻政治学者及经济学者,希望
能发展出新的政治经济模型。这次的转变后来经证实是明智之举。我在该校创立了政治
经济研究中心(Center in Political Economy),持续进行具有高度创造力的研究。

    政府的角色

    政治学在理论上的核心难题,反映在公共选择理论所衍生的多元而相互冲突的观点。
新公共选择领域有三部经典:布坎南与杜洛克合著的《同意的计算》(The Calculus
of Consent),欧尔森(Mancur Olson)的《集体行动的逻辑》(The Logic of
Collective Action)以及唐斯(Anthony Downs)的《民主的经济理论》(An
Economic Theory of Democracy)。政府组织真如布坎南及公共选择的弗吉尼亚学派
(Virginia School)所主张的那样,是一头必须加以控制的巨兽吗?依他们的观点,
国家好似一台庞大的窃盗机器。但是我曾提出的财产权的论点,却认为政府能创造安全
而富生产力的财产权,成为经济成长的关键。显然我的观点和前述视政府为罪恶的看法
是南辕北辙。这个问题其实一点都不新鲜。由麦迪生(Madison)、汉弥尔敦
(Hamilton)及杰伊(Jay)合写的《联邦主义者论文》(The Federalist Papers),
对这方面的问题有极精彩的说明。事实上,有了国家,你不能作什么,但是没有国家,
你也不能作什么。从更深层的分析来看,阿罗的不可能理论,对加总个别选择的整个过
程都有其价值。事实上,面对拥有多元价值与偏好的个人,把他们的选择加总起来,并
无法得到集体化的理性选择。
    这些议题都有待解决,因此也引发政治面以及随之而来的经济表现的基本问题。在
《结构与变革》中,我提出了一套有关国家的新古典理论,以分析如下的课题;既然有
效率的财产权制度可以提升总合所得而增加统治收入,为何仍有统治者要制造出无效率
的财产权制度呢?事实上,这些无效率统治的源头,不外乎出自竞争限制(统治地位被
竞争对手取代的威胁)以及交易成本限制(有效率的统治可能会耗费过高的征税成本,
反导致统治者的收入减少)。

    政治市场缺乏效率

    在《政治的交易成本理论》(“A Transaction Cost Theory of Politics”,The
Journal of Theoretical Politics,1991)一文中,我提出一套较为一般化的模型,
来说明何以政治市场在先天就比经济市场缺乏效率;文中我也运用个人以前发展出来的
基本交易成本架构来探讨经济市场。
    交易成本包括测量成本与执行合约成本。在经济市场中,有客观的标准可供衡量交
易的财货与劳务的物理诗性(如大小、重量、颜色等等);至于合约的执行方面,则有
赖司法制度的力量。竞争固然是降低交易成本的利器,但经济市场中仍免不了极高的交
易成本。然而相比之下,政治市场更具有无效率的倾向。在政治市场中,候选人以政见
来交换选票;由于每位投票者所占的份量微乎其微,因此投票者想充分了解政见的动机
并不强烈;同时政治市场也不像经济市场有确保合约执行的机制;因此政治市场的竞争
非常不完全。由于政治的议题复杂(再加上投票人缺乏了解政见的动机),导致意识形
态的陈腔滥调充斥。换言之,由于政治市场的结构特性以及政治问题的复杂性,稀释了
市场效率的诱因。
    在整个80年代,我将精力投注于发展一套政治经济的架构,以探索长期的制度面变
化,并在1990年出版了《制度、制度变革与经济表现》(Institutions,
Institutional Change,and Economic Performance)一书。在这项研究中,我希望能
发展出制度变迁的理论。我第一步就是将制度从组织中抽离出来。制度是竞赛的规则,
而组织则是参与竞赛者。也就是说,组织是由具有某种目标函数的个人所组成。组织可
以是厂商、产业公会、合作社(以上为经济组织),也包括政党、立法机构、主管单位
(以上为政治组织),或是教会、运动协会、俱乐部(以上为社会组织)。组织以及其
内部的开创者在追求目标达成的过程中(不管目标是厂商获取最大利润,或是政党赢得
选举),可以视为是变革的代理人。由于来自制度架构的诱因,创造了让组织本身得以
生存的机会。经济体系具有稀少及竞争的特性,因此组织是处于生存竞争的情况。竞争
又促使组织设法修正制度性架构,以改善本身的竞争地位。竞争的强弱,将会决定制度
变革的速率,而变革的方向,则会反映参与者的认知——他们解释外在环境的心智模式。
    我利用这套架构来把荷兰与英国的发展经验与西班牙作对照分析。前两国的政府演
化,催生了构筑现代经济成长的财产权;至于西班牙则是受到政治的拖累,使经济发展
停滞不前。

    切入主观认知的因素

    在这本书中,我开始认真思索“理性”的基本假定。显然地,对人们为何作出既有
的选择,应该提出解释;也应该了解为什么共产主义或回教基本教义派这类的意识形态,
能够长期主宰人们的选择与指引经济的运行。然而,唯有深入挖掘认知科学的范畴,理
解心灵学习与决策的方式,才能掌握意识形态的内涵。1990年以后,我的研究主要是转
到这方面的议题上。
    西蒙率先倡言,社会科学研究者亦应探索人类对真实世界的主观认知。他也主张,
假如决策者本身的知识与计算能力都严重不足时,那么真实世界的状况和决策者的认知
之间必然会有差距,这是我们在了解他们决策时必须理清的。此外,对于主观看法的形
成,也必须了解其推论过程。不过西蒙所偏重的是有局限性的理性——决策者计算能力
的限制;而我所关切的是意识形态,偏重行为者所能掌握的资讯以及决策作成之后,所
接受到不完整的回馈。
    对人类如何发展自己解读与说明周围世界的心智建构,最佳方式是了解人类的学习
过程。但是,学习并不只是个人一生经验的产物,也涵盖文化中由过去世代累积的经验。
按照哈耶克的说法,集体学习(collective learning)中内含的经验都经过漫长时间
的考验,而具体地呈现于我们的语言、制度、技术及行事方法上。由过去经验而累积的
知识存量,将深植到我们的学习之中,形成影响我们行事作为重要根源——过去的经验,
对现在及未来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学习是逐步累加的过程,但在过程中要透过该
社会的文化加以过滤,以决定主观的价值。不过,一个社会过去经验的累积,未必能有
助于解决新的问题。学习的过程可以说是取决于:(1)一个既定的信念系统如何过滤
各种经验所产生的资讯;(2)个人与社会在不同时间所面对的不同经验。
    这种强调认知科学/制度面的研究取向,可望协助我理解过去经济的历史以及当前
各种经济的分歧表现。由现代生产经济衍生的非个人化市场,并不会自动形成低交易成
本的条件。赛局理论探讨的正是这项课题。在赛局中我们所以愿意与别人合作,必须是
赛局会反复进行,我们对于对手过去表现也能完全掌握,而且参与的只有少数人——换
言之,是能进行个人化交易的小规模社会。至于难以形成持久合作关系,则是因为赛局
并不重复进行(或有一场最后赛局时),缺乏对手的资讯,而且参与人数众多——简言
之,这也正是现代化生产经济中非个人化交易盛行而相互依存的世界。因此要改善经济
表现,最重要的课题是营造能改变成本效益比(benefit-cost ratios)的制度,以鼓
励大家采行合作的方式,因为经济表现有赖于创造有效、也就是具生产性的经济及政治
制度。由于政治市场先天上缺乏效率,而政治制度又在经济表现上扮演关键的角色,因
此长期以来经济表现并不能尽如人意,也就不足为奇了。
    我们还有一段长路要走,不过我相信,如果要在社会科学上更进一步,必须了解一
些不容回避的根本问题:人们如何从事选择.在什么样的条件下,理性的假设才是有用
的工具;在不确定或模糊的情况下,个人如何选择等等。

    充实的人生

    我于1972年第二度结婚,对象是依莉莎白·凯斯(Elisabeth Case);她自此一直
扮演了妻子、伴侣、评论者以及编辑的角色,也可以说是我所研究各项专案计划的合作
伙伴。由于身兼评论者与编辑,她在我个人发展为经济学家的演化过程中,扮演了非常
重要的角色。她把我平淡的字句,转变成漂亮的文章,更重要的是,她有正确的直觉,
能点出我考虑不够周全的部分,并促使我面对模糊与混淆之处,重新理清自己的思路。
    如果前面的内容让各位认为我把全部生命都耗在学术研究上,那是我交待不够清楚。
其实我是在丰富多彩的生活之中,进行着演化为经济学家的过程。不错,经济研究一直
是我生命中的重心,但其他各式各样的活动也掺杂其中,丰富了我的人生。我始终没有
忘情于摄影;也一直与一位至友同享垂钓与打猎之乐;我也有两所农场,一所在加利福
尼亚州北部,后来又在华盛顿州买了一所。我也学会驾驶飞机,在60年代,还有属于自
己的飞机。佳肴美酒也一直是我的嗜好。此外,音乐也持续在我生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
部分。
    目前内人和我在夏季时住在密西根北部,这里是适合从事研究的环境,过去的十五
年来,我大部分的工作都在此完成。整个早上是我研究的时间,下午则溜狗、打网球或
游泳,到了晚上,由于住处距因持洛肯音乐营(Interlochen Music Camp)只有16英里,
我们每周会去听两、三个晚上的音乐。这里真是能兼顾学术研究与休闲的绝佳地点,让
我得以充分体验丰富的人生
 

为什么会存在无效率的制度——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述评

  近些年来,以科斯为代表的西方新制度经济学在我国特别地流行,这一方面是出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由于科斯派新制度经济学在西方经济学界日益扩大的影响,尤其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两个代表人物科斯和诺斯分别于1991年和1993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后,其学派的影响更是与日俱增。

  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主要由这样三个关系很近的理论所组成:(1)交易成本经济学;(2)产权经济学;(3)制度变迁理论(或称“制度创新理论”)。在今天这个讲座上,我只打算把其中的制度变迁理论中的一些主要观点,给大家作一点简单的介绍和评论。

  故事应当是从1973年讲起。1973年,美国出版了一本名为《西方世界的兴起》的经济史学著作。尽管这本书的篇幅并不大(中文译本也不过13万字左右),但它却在西方经济史学界乃至整个经济学界引起了巨大的反响。有人甚至称它是“一书激起千层浪”。

那么,这本书到底写了些什么呢?用两句简单的并且是极不全面的话来概括一下这本书的内容和意义,那就是:它运用当代最先进的经济学理论工具,从全新的角度对欧洲经济发展的历史作了令人耳目一新的重新考察和解释,并且令人信服地证明了制度这一被传统经济学所长期忽视的因素在近代欧洲经济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从而引起了人们对制度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的重视。这本书的作者之一,就是美国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斯(DouglassNorth)。(该书的另一位作者是罗伯特·托马斯(RobertThomas)。)

  《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虽然揭开了制度变迁理论登上经济学舞台序幕,但是这部著作还仅仅是以历史考察为主,还没有提出一套很系统的理论。因此,诺斯在1981年又独自撰写和出版了一本名为《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的专著。在这本书中,他不仅对自己在前一本书中的观点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正和完善,而且还对他的思想进行了系统的总结,并由此提出了在新经济史学派中独领风骚的制度变迁理论。此后,他还在1990年又出版了《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一书,又对他的理论作了更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诺斯认为,在他的这后两本书中,“制度理论得到了最透彻的阐发”。

  那么,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的主要内容究竟是什么呢?从总体上看,制度变迁理论是一个涉及面极广的理论体系,它所研究的内容不仅包括经济问题,而且还广泛涉及到政治、社会、文化和意识形态等诸多领域的问题。但如果就其研究的目的或所要回答的问题来看,我们可以把它大致(但也可能是极不全面)地概括为两个基本问题:

  (1)制度作为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是如何影响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的?

  (2)制度是如何发展变化的,影响制度变迁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而在这第二个基本问题中,又包含着这样一个令我们十分感兴趣的问题,它也是我们今天所要讨论的主题,那就是:为什么在一些有着大体相同的悠久历史的国家或民族之间,经济发展的水平会存在着令人惊异的巨大差异?换句话说,为什么有些国家或民族的制度不断向有利于经济增长的方向演进,并大大促进了其经济的发展,而有些国家或民族的制度却对经济发展起着阻碍的作用,并且这种无效率的制度还能够长期稳定地存在,难以产生变革?

  在讨论我们的这个主题之前,我们有必要先将制度变迁理论在前两个基本问题方面的观点,作一个简略的介绍。


   一、制度与经济增长

  我们知道,从斯密以来,经济学家们一直是把专业化和劳动分工的发展、生产技术的进步以及由此产生的市场规模的扩大看成是经济增长的原因。正统的新古典经济学则用生产函数来解释经济增长,即产量是劳动、资本、土地和技术的函数,产量增加取决于生产要素投入量的增加和生产技术的进步。而制度因素始终被看成是一个外生变量而被排除在经济增长模型之外。

  但是,用劳动分工和技术进步来解释经济增长实证研究结果总是不能令人满意,因为在实际统计和计算出来的经济绩效中,总有一部分“剩余因素”得不到说明。而基于这种增长模型所提出的政策措施,往往也解决不了发展中国家的问题,这使得传统的发展经济学陷人困境。

  诺斯通过对历史的考察发现,在1600-1850年的250年间,世界海洋运输业中并没有出现用轮船代替帆船之类的重要技术进步,但是这期间的海洋运输的生产率却发生了大幅度的提高。也就是说,用生产要素和技术的变化,根本解释不了这种现象。诺斯认为,出现解释不了的“剩余因素”的原因,是经济学家在构造他们的增长模型时,忽略了制度因素,而合理的制度能够降低由专业化和分工的发展所带来的交易成本,减少个人收益与社会效益之间的差异,激励个人和组织从事生产性活动,最终导致经济增长。于是,他于1968年发表了一篇题为《1600-1850年海洋运输生产率变化的原因》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他通过对当时的船运制度和市场制度的巨大变化的考察,对这一问题作了完美的解释。这篇文章不仅成了新经济史学的一篇代表作,而且也启发了诺斯对制度因素的重视,激发了他此后对制度变迁问题进行深入和全面研究的兴趣。

  1973年,他又与托马斯合作,发表了著名的《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在这本书中,他对欧洲经济发展的历史作了重新的考察,并在此基础上批驳了那种把近代欧洲经济高速增长的原因归结为是产业革命的结果的传统观点。他指出,产业革命所包含的技术创新、规模经济、教育发展和资本积累等等现象,本身就是经济增长,或者说,产业革命并不是近代欧洲经济增长的原因,而恰恰是其结果;而近代欧洲经济增长的真正的决定性的原因,是私有产权制度的确立。而这种经济增长之所以发生在欧洲的某些国家,而却没有发生在其他一些甚至历史文明更悠久、资源更丰富的国家,就是因为在那些国家里始终没有能够建立起一整套能够激励人们的生产性活动,从而有利于经济增长的私有财产制度。这种观点的提出,引起了整个西方学术界对制度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的重视,尤其是在经济史学领域,引起了极大的震动,而诺斯的学说也因此被冠以了“新经济史学”的称呼。

  那么,一定的产权制度为什么能影响一个社会的经济增长呢?用诺斯的话来说,“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地说,它们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制度构造了人们在政治、社会或经济方面发生交换的激励结构”。不过,这种激励结构有可能是有利于经济增长的,即有效率的;也可能是不利于经济增长的,即无效率的。

  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率的呢?

  按照诺斯的观点,有效率的制度至少应当有如下两个基本特征:

  第一,有效率的制度能够使每个社会成员从事生产性活动的成果得到有效的保护,从而使他们获得一种努力从事生产活动的激励。用经济学的行话来说,就是:制度应能够最大限度地消除人们“搭便车”的可能性,从而使每个社会成员的生产投入的个人收益率尽可能地等于其社会收益率。(“搭便车”:你投入,我收益,如联产承包前的集体主义大锅饭)

  第二,有效率的制度能够给每个社会成员以发挥自己才能的最充分的自由,从而使整个社会的生产潜力得到最充分的发挥。用经济学的行话来说,就是:除非一个人的生产经营行为同时满足如下三个条件,否则便不应当受到任何限制:(1)他的生产经营行为具有明显的外部效应;(2)这种外部效应对别人的法定权力构成了侵犯;(3)由于交易成本极高,因此这种利益冲突还无法通过市场自由交易的方式来解决。

  而无效率的制度则恰好相反:

  第一,它不能够使每个社会成员从事生产性活动的成果得到有效的保护,不能使个人收益和社会收益趋于一致,从而它不仅不能鼓励人们的生产性活动,而且还鼓励人们的搭便车等损人利己行为。(例如在牧场公有的条件下,每个人都有过度放牧的动机,而却没有为维护牧场而投资的动机。)

  第二,它也不能给予每个社会成员以从事生产活动的充分的自由(例如在封建社会和计划经济中,劳动力就没有流动的自由;此外,个人的投资行为也会受到种种不合理的限制,如中国古代的盐铁专营等);同时,既然广大社会成员的自由受到了不合理的限制,那么一定是存在着某种凌驾于社会大多数人利益之上的特殊权力集团,而这种特殊权力的存在又必然会诱发大量的寻租行为,把大量的资源引入寻租领域,从而降低整个社会的生产效率。

  欧洲近代的资产阶级革命,不仅催垮的封建特权对于经济活动的重重限制,而且建立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私有财产制度。这一制度变革不仅给予人们从事生产活动的更充分的自由,而且还使每个生产者的个人利益受到了充分的保护,从而极大地激发了人们从事生产活动的积极性。诺斯认为,正是这种社会制度的变革才是近代欧洲经济高速发展的最根本原因。就象诺斯在他的《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开篇第一页中所说的:“本书的中心论点是一目了然的,那就是: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在西欧的发展正是西方兴起的原因所在。”


   二、制度的变迁

  诺斯认为,从历史的长河中看,制度总是在不断发展演进的。并且,他还认为,在一般情况下,制度变迁是一个渐进性的连续的演变过程,是通过制度在边际上的不断调整而实现的。当然,他也不排除剧烈的非连续性的制度变革的存在(如法国大革命等)。但他认为,这种非连续性的剧烈变革不仅不是制度变迁的常态,而且它也只能是发生在正规制度的领域中,而不能发生在非正规制度的领域中。非正规制度的演变永远只能是渐进性的。

  那么是什么东西引起了制度的变迁呢?按照诺斯的说法,引起制度变迁的诱因,是相对价格与偏好的变化。

  所谓相对价格的变化,是指社会生产过程中的要素价格比率的变化、信息成本的变化以及生产技术的变化等。相对价格的变化会改变人们之间的激励结构(影响人们行为的利益关系)和谈判能力(讨价还价能力)的对比,而激励结构和谈判能力的变化则又会诱发人们重新制定规则的动机和努力。(诺斯这里所说的“相对价格的变化”,很有点类似于马克思所说的“生产力的发展”。不过他们根据这一原理所推导出来的结论,却是大相径庭的:马克思从中推导出了公有制必然最终获胜的结论,而诺斯却从中推导出了私有制最终必然获胜的结论。)

  偏好的变化是导致制度变化的另一个诱因。不过,偏好的变化往往也与相对价格的变化有关。也就是说,相对价格的变化,会影响人们的理想、风尚、信念和意识形态等,从而促使人们改变自己的行为模式,使之合理化。

  例如,在体力还是生产的最主要要素的时代,由于男人是生产的主力,因此,男尊女卑观念的流行便是很自然的。男人是家庭的当然家长,并且家庭的财产也应当由男人来继承,因为女人没有维持和积累财产的能力。女人也不应当参政,因为一个国家最大的政治就是生产,而女人没有参与生产的能力。但是,当技术高度发展,体力在生产要素中的地位大幅度下降以后,这种男尊女卑的观念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合理性,同时妇女们也会逐渐对这种过时的社会观念产生反感和提出挑战,从而男女平等的观念就会逐渐流行起来。

  (由此看来,偏好变化的因素也可以被概括到相对价格变化的概念中去,因为他实际上不过是相对价格变化导致制度变化的中间环节而已。)

  那么,是不是只要存在制度变迁的诱因就一定会导致制度的变迁呢?答案是否定的。关于这一问题,制度变迁理论是用制度均衡的概念和原理来解释的。所谓制度均衡是这样一种状况,即在所有当事人的谈判能力给定的条件下,没有人能够通过改变现有制度而获得好处。在这种均衡状态下,制度便是稳定的,不会发生变化的。不过,说制度处于均衡状态,并不是说在现存制度下,人人对制度都是满意的,而只是说,在这种条件下,人们为改变制度所须付出的成本大于其预期所能获得的收益,因此没有人愿意去致力于制度的变革。而只有当相对价格的变化使得人们致力于变革制度的预期收益大于成本时,制度均衡才会被打破,从而制度才会发生变迁。

  此外,制度的变迁总是要由一定的行为主体来发动和实施的,而这种推动制度变迁的行为主体就是那些能够从制度变迁中获得利益的社会群体。制度均衡能否被打破,除了取决于制度变迁的预期收益外,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些制度变迁主体实施制度变迁的成本的高低。而后者又取决于利益变迁主体能否形成有效的组织。组织是否有效,主要是看它是否具有变革制度所必须的技术、知识和学习能力,即所谓制度创新能力。而在制度变迁主体的制度创新能力的形成过程中,企业家的作用又是至关重要的。不过,这里所说的企业家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那种从事技术革新的企业家,用诺斯的话来说,他是一种“政治企业家”,即从事包括政治制度变革在内的制度革新的企业家。这种政治企业家与一般人的不同之处,就是他能够更敏锐地觉察到制度变迁的收益所在,有能力发现最有效的、成本最低的变革制度的途径,并且拥有一种致力于制度变革的胆略和激情。——总之,英雄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


   三、路线约束

  如果决定一个社会的制度变迁的原理就是如上所述的这么简单,那么我们就可能会得出如下的结论,即:既然一个社会的制度变迁是由相对价格的变化决定的,那么从长期历史发展的角度看,制度就必然总会是有效率的,因为相对价格的变化总是会创造出一种建立更有效的制度的激励,从而推动制度向更有效率的方向演变。诺斯在他与托马斯合写《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时,也是这样认为的。但是到后来他撰写《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的时候,他放弃了这种看法。

  他说道:“人类历史中的一个重大的疑难问题是,如何解释(不同国家的)历史变迁路径差异甚大的原因。不同社会是怎么样分道扬镳的?怎样解释它们的经济绩效差异甚大的原因?毕竟我们都是从原始采集和狩猎阶段发展过来的。这种差异如果从标准的新古典理论和国际贸易理论来看,会更加令人迷惑不解。在这些理论看来,在历史的进程中,不同经济在交换物品、服务和生产要素的过程中,最终将会逐渐趋同。尽管我们确实观察到,某些主要工业国家之间在相互交易的过程中确实有某些趋同,但最近一万年历史的一个主要特征却是,世界已经演变成了许多在宗教、伦理、文化、政治和经济等方面根本不同的社会。穷国与富国之间、发达国家与不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比过去曾经存在的差距更加拉大了。怎样解释这种差距呢?……更令人困惑的是,我们怎样解释某些社会中的经济福利的长期停滞或绝对下降?”

  我们把诺斯的这段话更简单地概括一下,那就是:如果制度总会是随着相对价格的变化而逐渐走向更有效率,那么为什么在历史起点和资源条件都大体相同的一些国家之间,在经济绩效方面会存在如此大的差距?为什么一些社会的制度会长期处于无效率的状态而又始终难以发生变革呢?

  这个问题还可以被更一般性地概括为如下两个问题,那就是:(1)为什么会存在无效率的制度?(2)为什么有些无效率的制度会长期存在而无法改变? 诺斯为此提出了一套所谓“路线约束”(Path-dependent,也称“路径依赖”)的理论,来试图回答这个问题。

  首先,诺斯解释了为什么会存在无效率的制度。他的答案可以归纳为三点:

  (1)专制制度的存在。

  我们知道,专制制度的特征是,人的权利是不平等的,社会中一部分成员的利益可以凌驾于另一部分成员的利益之上,换句话说,也就是,统治阶级的利益高于社会大多数人的利益。当两者的利益不相容时,后者的利益要服从前者的利益。于是就可能会存在这种情况:一种制度,虽然从社会大多数人利益的角度看是无效率的,但它却非常符合统治阶级的利益,因此,只要统治者仍然掌握着制定政策的权力,那么这种制度就会成为该社会的选择。诺斯说道:“在1981年出版的《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一书中,我放弃了制度是有效率的观点。我认为,统治者为了他们自己的利益会修正产权,而由此造成的较高的交易费用会导致很普遍的无效产权。这样,我们就可以解释历史进程中和现在广泛存在的不导致经济增长的产权。”

  (2)不完全信息和主观主义。

  我们知道,制度总是由人来制定的,也就是由所谓政治企业家们来制定的。而要制定一个有效率的制度,需要大量的准确的信息。但信息常常是有成本的,而且有些信息可能即使付出了成本也不一定能得到。因此,政治企业家们常常是根据不完全的信息而行事的。信息不完全,就要靠主观想象来填补,因此在制定制度的过程中,人们的一些主观主义的思想观念(如宗教信仰等)也会产生很重要的作用。既然如此,那么人们犯错误的可能性就是存在的。用诺斯的话说:“行动者常常根据不完全信息行事,并且他们常常通过想象来处理信息,这样就可能导致无效的路
径。”

总之,就象我们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有时会走错路一样,政治企业家们常常也会走错路。我们走错了路,顶多也就是浪费上一点鞋底子和个把小时时间而已;但政治企业家们若走错了路,就可能会把一个社会几十年、几百年地领到一个无效率的泥坑里去。

  (3)相对价格的变化。

  一种制度,在它建立之初,它可能是有效率的,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相对价格的变化(即随着社会条件的变化),它也可能逐渐变成无效率的。在回答完这个问题后,诺斯又回答了上述第二个问题,即“为什么有些无效率的制度会长期存在而无法改变?”

  为回答这个问题,诺斯借鉴了由经济学家阿瑟(W.BrianArthur)所提出来的“技术自我强化”理论,并将其推广到了制度领域,从而提出了“制度自我强化”的理论,即“路线约束”理论。

  “技术自我强化”理论的大意是:一种技术一旦首先发展起来,并投入了应用,它就会以一种良性循环效应而使自己在市场上的地位不断强化,并直至统治整个市场。这是因为,新技术的采用往往有一种收益递增的性质,即其收益率会随着其应用范围的扩大而提高。于是,它被应用得越广泛,其收益率就越高,从而其地位就越巩固;而它的地位越巩固,它也就被应用得越广泛……这种良性循环会使它在市场上的地位越来越加强。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有某种比它更先进的同类技术出现,但是由于后者晚到一步,市场已经被前者统治,因此后者在市场上也很难有容身之地。(我们也可以把这种现象称为技术的“先发优势”。)

  构成这种自我强化机制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四点:

  (1)规模效应。即,为推广技术所投入的大量的初始成本或固定成本,会随着产量的增加而产生单位成本下降的好处。

  (2)学习效应。随着一种技术的使用时间的延长,它本身会不断地得到改进,从而使其成本更趋降低。

  (3)协作效应。随着一种技术的不断推广,其他的各种经济活动也逐渐采取与之相配合的方式,从而产生出合作效益。例如,随着电脑的不断流行,家具商们会生产出各种电脑专用的桌子来与之相配合,从而使电脑的使用更加便利。
  
(4)适应性预期。一种技术在市场上的地位不断上升,会加强人们相信它的地位会进一步巩固的信念。例如,一种电脑软件的流行范围不断扩大,人们便会相信它被使用范围会进一步扩大,从而也就越愿意接受它。

  这种自行强化机制会产生如下三种结果:

  (l)多种均衡。在各种条件给定的情况下,满足均衡条件的解决方式可能并不是唯一的,而是有多种。换句话说,即使前提条件给定,其结果也是不确定的。

  (2)可能的无效率。在均衡的条件下,居于支配地位的解决方案可能并不一定是最有效率的。

  (3)路线约束。某些小的偶然的事件可能会导致某种特定的解决方案居于支配地位,而这种解决方案一旦居于支配地位,它便会走入一个特定的路线而难以再返回。(例1:同归的三岔路。例2:拼音文字与象形文字的分道扬镳。)

  诺斯认为,这种关于技术变迁的理论,也同样可以被推广的制度分析中来,阿瑟所说的四种自我增强机制在制度领域都是适用的:

  (1)规模效应。设计和推行一项制度也须投入大量的初始资本,而随着这项制度的推广,单位成本和追加成本都会下降。

  (2)学习效应。制度的运行成本也有随着其运行时间的延长和制度的不断自我完善而不断下降的趋势。

  (3)协作效应。一项制度的建立会导致一系列与之相联系的其他制度和非正式规则的产生,同时还会引导许多与之相联系的互利组织的产生,以及相应的投资。而这些与之相配合的制度和组织的产生,会使得该项制度的实施成本更趋降低。

  例如,大锅饭制度的长期流行,会导致一种平均主义道德观念的产生,而这种平均主义观念又会对大锅饭制度起到一种加强作用。因此,当改革之初人们的收入出现一定程度的差异后,便引起了大量“红眼病”现象,而这种“红眼病”现象又对改革产生很大的阻碍。

  再如,太监制度的建立,诱发了一些专门从事阉割业务的交易组织的产生。这种交易组织的产生,大大便利了太监制度的实施。

  (4)适应性预期。随着一项制度实施时间的延长和实施范围的扩大,人们对于该制度的生命力的信心会不断加强。

  总之,制度系统的这种内外部的相互关系,会使制度的运行产生一种收益递增效应,而这种收益递增效应会使制度具有一种在其原来的路径上始终保持下去的惯性。诺斯认为,正是这种“制度自我强化机制”的作用,使得一个社会一旦选择了某种制度,无论它是否有效率,都很难再从这种制度中摆脱出来。

  不过,制度毕竟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它与反映人对物之间关系的技术还是有着很大的不同,因此,影响二者变迁的因素方面也有着很大的不同。其中最大的一个不同点就是,制度的变迁除了受上述技术性因素的影响外,还要受到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的影响。并且,与前一类技术因素相比,这后一类因素还显得更为重要。换句话说,人们在选择一种制度时,不仅要看它是否有效率,而更重要的是还要看它是对谁有效率——对你有效率和对我有效率,有着天壤之别。如果我们将这后一类因素用一句简单的话来来概括一下的话,那就是“既得利益约束”(虽然诺斯并没有使用这一术语,并且也没有把它独立地列为造成影响制度变迁的路线约束的因素之一,但他在一些地方表述了相同的意思)。因此,我认为,应当在上述四个影响制度变迁的技术性因素之外,再加上一个更重要的因素——既得利益约束。

  (5)既得利益约束。任何制度的变迁都很难使所有的人都得到正的纯收益,并且往往它还可能会使一些人的利益遭受损失(至少在短期内如此)。因此,一种制度能否得以实行,就要看一个社会的决定政策的权力掌握在什么人的手中。如果一个社会的决定政策的权力不是掌握在社会大多数人的手中,而是掌握在少数人的手中,那么,即使存在一种对社会大多数人来说是有效率的制度,但只要它对少数决策者是不利的,会使他们的既得利益受到损失,这种有效率的制度也很难得到采纳和实行。并且,即使其他人试图对现存制度进行变革,他们也会竭力地予以压制,以维护既存的制度。当然,如果一个社会的决定政策的权力是掌握在社会大多数人的手中,便不会存在这种社会利益与统治者利益的矛盾。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对制度的选择,就仅仅受技术因素的制约,而不会受到既得利益因素的制约,从而制度的选择也就会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制度变迁的路线依赖特征(Path-dependentCharacter)也就会较弱。

(心文整理,摘自《人民日报》网友之声 2001-10-04 )
 

关于制度与经济增长的杂感

张 军

(复旦大学经济学教授)


来到哈佛大学不久,我便发回一篇评论性的文章给上海的《新民周刊》。我这样做是在履行合同。2000年的第一天,我与在上海的另外三位著名学者(文化评论家沙叶新、社会学家邓伟志和法学家周汉民)共同与上海文新集团著名的《新民周刊》签约,由我们四位每周轮流为《新民周刊》的“一周谈”撰稿评论文章,题材各有偏重,《新民周刊》则以千字千元的标准支付稿酬。这个为期一年的合同虽然快到期了,但我并不想在年末违约。这自然是一个有效的制度了。在我发回的文章中,我要谈的也是制度的问题。因为我从“网”上看到了中共15届5中全会的会议公报,引发了我对制度问题的一些想法,一气呵成。过了大约一个月,《新民周刊》的金仲伟先生给我传来“伊妹儿”,对我的文章大发赞美之词,称其为“‘一周谈’创办以来最有影响的文章”。

我的文章可以说是“借题发挥”。这个“题”就是中共15届5中全会的会议公报。“公报”强调了中国经济在未来保持高速增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这不足为奇;为了实现经济在下一个十年的高速增长,会议在公报中有这样一段话:“推动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必须依靠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要大胆探索,深化改革,突破影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这句话显然把制度的创新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给予了充分地肯定,这也不足为奇。坦率地说,这几年,“创新”的重要性对于我们早已是深入人心。特别是这两年国人开始了解更多的关于“知识经济”或“新经济”的信息的时候,“创新”二字的含金量可以说每天都在上“涨”。但我在那篇文章中提出的话题是,如何将“创新”从口号变成实际的行动呢?

3个月以前,我从伦敦大学东方非洲研究院从事研究工作回到上海。随后我应邀在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的“名博士经济论坛”为学生做了首场学术报告,题为“企业家精神与金融制度创新”。在那场报告中,我从经济理论史的角度阐明了制度创新在经济增长中的含义。我特别指出了经济学理论对制度创新问题的忽视,我还评价了制度经济学在研究制度和制度变迁问题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缺失。例如我说,就制度而言,现有的理论都是同一个命题,简单地说就是,要实现经济的增长,必须注重对制度的建设。新制度经济学家诺斯甚至说,只有完善的制度才是经济增长的原因,其他因素(如技术、人力资本投资、教育等)不过是增长而已。

可是,我们看到的经济,无论是象美国这样的发达的市场经济,还是象中国这样新兴的市场经济,在面上我们都能看到一大块由现有的制度(或规则)管理着的经济内容。庞大的政府部门,历史悠久的大银行、大财团、大公司和证券交易所等控制着经济的大部分活动。美国著名的社会经济学家加尔布雷斯对于这种经济的现状有过精彩的描写和分析(顺便插一句,据说,80高龄的加尔布雷斯现在就住在哈佛燕京学社身后的那条树木成荫的佛朗西斯大街上)。在这一块经济里面,制度越来越完善,越来越精致。交易的活动完全遵循着各种各样的游戏规则。在此之上,政府用法律和管制条例规制着市场制度和交易的活动。当我们新兴的市场经济追求制度规范化的时候,其实就是向发达的市场经济学习,引进他们的市场制度、法律和各种政府管制经济的条例。引进证券交易所就是最为典型的制度引进活动。有了这些制度,经济的活动得以有序开展,从而经济得以发展。

但是,我们如果要细细打量一下的话,那么所有这些制度也不过在规制着一部分或很大一部分经济的活动,而不是全部的活动。正是这一点让我非常感兴趣。我的直觉是,剩下的经济活动肯定是在“体制外”进行的。长期以来,经济理论家们始终忽视对“体制外”经济活动的研究,仅有的研究也不过把这些活动仅仅局限在所谓的“地下经济”或“黑色经济”而已,远远低估了“体制外”经济活动的范围和重要性。实际上,我们已经越来越看到,在发达的市场经济里,除了大企业和大银行之外,推动经济增长的更多的是中小企业和民间的金融活动,他们比大企业和大银行所主宰的经济更有活力和更有效率。他们所以有如此优势,是因为他们不在“体制内”,因而不受规范的制度的约束,从而更“真实”。

一些研究早已发现,在制度越来越完善的时候,大企业和大银行也开始逐步失去了活力,因为他们变得越来越依赖于现有的制度而生存,不再开拓生存的空间,守成、短见、专家综合症开始成为他们共同的症状。例如,证券交易制度的发展越来越排斥更有效率和活力的创业型企业进入资本市场;银行制度的发展越来越歧视中小企业;创新越来越与大企业无缘。有的研究证明,我们近30年来的主要发明与产业化几乎都是民间的个人活动。当前信息产业的发展更加说明,恰恰是“体制外”的活动在制度和技术创新中担当关键的角色,民间力量始终是制度和技术创新的主体。如果没有风险资本的出现,没有风险投资家和投资基金的出现,没有创业板证券市场的出现,没有期股期权制度的创新,就不可能有今天的“新经济”。毫无疑问,“新经济”就是这些制度和技术创新的结果,但这个创新过程不是政府组织和规划的结果,而是民间活动的产物。

所以,依我只见,制度经济学似乎存在着一个潜在的问题。我的意思是说,对制度和制度执行的过分强调似乎全然忽视了逃避在制度规范之外的那些经济活动的创新意义。在诺斯他们看来,对于经济的增长,惟有制度是最重要的。既然制度是经济增长的最重要的原因,那么确保制度的完善(也就是说,确保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界定和说明充分地清晰)和有效的执行自然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了。我在1991年出版的《现代产权经济学》一书中对诺斯的思想做过评介。今天看起来还是正确的。我在书中说:

“诺斯坚持认为,除非现有的经济组织是有效率的,否则经济增长就不会简单地发生。换句话说,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在西欧的发展正是西方兴起的原因所在。而要保持经济组织的效率,需要在制度上作出安排和确立产权,以便造成一种刺激,将个人的经济努力变成私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的活动。因此可以把诺斯模型的基本命题简述成:一种提供适当个人刺激的有效的产权制度是促使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子。”1

在诺斯等制度经济学家的文献中,我们不难发现,所谓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其实是一个其行为受到现有制度严格规范着的组织。在这里,产权的界定尤为重要。在经济学家看来,所谓“产权”就是规制着人们经济活动并使其活动的个人收益与社会收益充分接近的制度和规范。比如,如果我个人花费了很大的代价来从事科研活动,但科研成果带来的好处却归属政府的某个部门,我个人只获得微不足道的一些奖金,那么我们不能说这是一个有效率的产权制度,因为在这个制度下,人们不再愿意从事这个重要的科研活动了。所以,在制度经济学家看来,制度,特别是产权制度的作用就是降低个人收益外在化的这个程度,让个人的利害与其活动直接挂钩。制度界定得越清晰、越完全,制度自然就越完善,漏洞就越少,所以制度的效率就越高,也就是对人们的激励作用就越大。从制度的执行来说更加如此了。对制度的执行越完全,制度的效率就越高。我们常说,执行无力的制度“形同虚设”,就是这个意思。

但是,如奈特的名言所说:没有免费的午餐这种事。制度的产生和执行并不是免费的,我们需要为制度的存在和执行承担很大的成本。如果我们可以很容易地来制定和执行规则,那么我们就可以追求一个近善近美的制度环境,在这个环境中,每个人的行动严格遵守制度的规范,没有个人收益与成本的分化,人们之间没有利益的冲突。可是,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在这样一个无成本的制度环境中,经济的增长何以发生?人们真的有动机去推动经济的增长吗?我表示怀疑。这似乎是在描述一个索罗意义上的所谓的“静态”。当然我们知道,在现实当中,我们做任何事情都是有成本支出的。所以,即使我们希望一个完善的制度来规制我们的行为,但制度的界定和执行在实际上却不可能近善近美。不过,即使这样,诺斯等新制度经济学家的思想方法仍然是建立在完善制度的假定下的。因为,既然制度是解释经济增长的最重要的原因,那么经济的增长自然就是制度完善程度的增函数了。实际上,我们看到,在诺斯等人的理论中,制度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是,制度可以把一个人的经济活动的“外部性”内在化,也就是说,制度的作用是将一个人的努力及其成果完全归本人占有(也可以理解为由当事人自己完全承担其个人的行动后果),从而能激励他们有充分的积极性来从事生产性的活动并避免制造破坏性的活动。

我们现在来假想这样的情况。让我们以专利制度为例来说明诺斯的制度理论的缺陷。我的《现代产权经济学》在说明诺斯的制度理论时也谈到过专利制度。现在我还用专利制度来说明诺斯的制度理论,但这一次是想说明他的理论的一个“忽视”。我们知道,专利制度的设立是为了保护技术的发明人在专利的保护期内利益不受他人潜在的剽窃行为的损害。从诺斯的理论来看,专利制度是一个典型的产权制度,它的设立有助于缩小发明人的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差距,保障人们的发明积极性。正因为人们设想专利制度有这样的功能,所以有些人甚至说,如果没有专利的制度,我们这个世界上的发明将减少一半。当然,我们无须考量这个估计的准确性,但我们同样可以开玩笑地说,专利制度的存在毕竟也只解释了我们的全部发明的50%,剩下的一半用什么来解释呢?除了专利的制度以外,什么还可以解释发明的动机呢?

在我看来,不仅这剩下的那一半,而且专利解释的那一半当中也有很多可以用专利无法完全有效地保护发明人的利益这个事实来解释。如果专利制度完全有效地保护了发明人的利益的话,那么发明人的发明积极性就可能趋于下降而不是上升,因为有了发明的成果和专利的保护,他就可以很容易地垄断技术,坐享其成,他还有什么要不断发明的呢?在这种情况下,经济的增长即使发生,也是一次性的,瞬间的。事情往往就是这样。我在这里想提出的“理论”是,因为专利制度无法完全而有效地保护发明人的利益,所以发明的成果会很快成为其他人获得利益的新的渠道。这必然对发明人的长期利益构成严重的威胁。可以说,这种“入侵”的威胁是经常的和持久的,是它对发明人提供了充分的激励来不断地发明新技术以保持自己的短暂的利益长期化。所以在我的解释中,专利制度是重要的,不能没有这个制度,但光有专利制度是不能解释我们这个世界上的全部发明和技术进步的速度的。

讲到专利的这个问题,我们马上想到了最近的“微软公司”吃官司的事。美国地方法院起诉“微软”公司的垄断行为一案是一桩值得大家来讨论的案件。对“微软”公司是否构成垄断,法学界和经济学界都有不同的说法,但最后法院还是裁定“微软”公司有垄断行为并要求公司一分为二。司法系统的说法是,“微软”的垄断行为不利于信息技术的快速进步。可是,在法院最后裁定之前,已经有学者对法院的裁定结果做这样的两种猜测了,一是,判“微软”没有垄断行为,而二是拖延此案,其策略是,在技术进步已经十分快速的今天,可能很快就会有技术上的创新出现使得“微软”垄断的基础不复存在。我对后者表示欣赏,而对前者则表示支持。难道法官们真得会相信“微软”有可能垄断信息技术吗?至少我是不相信的。这里我不要奢谈什么理论了,只要谈谈关于软件的“盗版”就可以知道最后的答案了。

软件的发明可以申请专利的保护。但软件很容易被“盗版”,因为“盗版”的直接成本非常的低。当然,盗版发生的频度还与法律的执行程度有关系,后者构成了盗版的间接成本。所以在很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由于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他们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相对不健全,自然有很多“盗版”的软件被大量地生产出来,而且正版和盗版之间的时间差越来越短。当然,即使在发达国家内部,也有盗版行为,可能产生的规模未必这么大。总之,信息技术的发展使盗版越来越容易,成本越来越低,在这种情况下,专利制度的保护可以说相当有限。可是盗版的存在对信息技术的进步却又可能是有积极作用的。来自“盗版”的竞争有助于打破技术的垄断,使技术的发明和创新速度加快。这是完善的专利制度可能无法做到的事情。

这次又来到美国,我对许多身边的事情都非常留心。在美国,我发现许多家庭和单位使用的电脑软件要比我们想象的“落后”许多,可能是因为正版的软件在美国的市场上卖得非常贵,使得他们不太能够经常来更新软件。这既是专利制度和知识产权制度的优点也是它的缺点。它保护了发明者的利益,但可能降低大众对新技术的需求增长,使技术的进步变慢。我们经常谈到,象美国这样的高度发达的经济,技术的水平已经非常高了,但是技术进步的速度则没有中国或其他发展中的经济那么快。我所理解的原因是,各种制度和规则在美国已相当完善了,在较完善的制度或规则保护下,技术的传播受到了限制。技术的发明人对技术拥有了垄断的权利。我在前面说过,制度越完善,规制越有效,经济的变化越慢。信息技术也是这样。我们可以想象出,在美国的经济当中,有完善的制度规制的比重肯定远远比许多发展中国家要大得多。在发展中的经济当中,虽然技术的水平与发达国家还有显著的差距,但技术的进步速度比发达国家快,因为在发展中国家,制度还不健全,也不完善,制度对技术的保护还不够,所以,竞争更加严酷。这都使得技术的传播速度比发达国家快,从而使经济增长的速度比发达国家快。

我以上的说法并没有什么价值的判断在里面,只是谈这样一个经验的观察和对这个观察的见解。我并不认为,制度是不重要的,更不认为美国和其他的发展中国家不再需要制度的建设,我的主要见解是,制度的作用可能是两面的,它对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是有限度的。这个见解不仅对美国这样的制度相当健全的经济是这样,对象中国这样的发展中的经济也是这样。当然,我们强调发展中的经济增长和技术进步更快这个事实也不意味着发展中的经济“不道德”,总是复制或跟随发达的经济的技术优势。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还是不带有任何的价值因素,我倾向于把发达的经济和发展中的经济之间的技术传播模式(领先-跟随的模式)视为一种推动技术进步的机制和方式。比如,人们在谈论信息技术的“盗版”问题时,大多数情况下是基于价值的判断,但是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来看待这个“盗版”问题,观点就会有所不同。我们在前面已经谈到,对于信息领域的很多公司来说,如果没有来自盗版的竞争和压力,美国的技术进步还会更慢,消费者就可能失去更多的所谓的“消费者剩余”。这倒真有点象弗农在60年代提出的国际的产品周期理论(顺便指出,后来格罗斯曼和海普曼发展了这个思想并把它用到国际贸易中去了)。因此,我的观念是,盗版只是对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来说是“违法”的,但对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则未必如此,它们是伴随技术进步的“副产品”,又是技术进步的加速器。他们不在“体制内”,而是在“体制外”客观存在着的活动。很可能是因为盗版的存在才使得信息技术发展和技术创新的路径变成现在的这个样子。

我想,我以上所要说明的是,制度对我们的经济发展和经济增长是重要的,这个问题已经在诺斯等人的新制度经济学的文献里面得到充分说明了。但是,我想要补充的是,一旦有了制度,那么制度同时也会对经济增长带来一定的不利的影响,因为制度是歧视性的,制度对经济活动的规制与约束会“遗漏”掉许多创新和新的获利的空间。同时,制度又是保护性的,制度的存在又会使已经在“制度内”的人们的利益受到制度的保护,趋于减轻外在竞争的压力,从而在制度所规制的经济底下,制度对人们的激励往往又可能趋于下降。

记得两个多月前我在山东大学经济学院给同学演讲时,我曾风趣地说,诺斯的新制度经济学也许只说“对”了一半,它强调了制度对经济增长的重要性,但没有对制度的限度和制度给经济增长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给予充分的重视。当我们在阅读诺斯的《西方世界的兴起》的时候,我们一定会对许多发展中国家的高速经济增长和技术进步困惑不解。当然,钻在新制度经济学的文献里面,会更让我们感兴趣的是,制度是重要的,但制度只规制了我们经济活动的一部分,尽管可能是很大的一部分。不仅存在着不受制度规制的那一部分经济,而且那一部分经济往往仍会有异常的表现,因为它背后隐藏着的常常是“体制外”的民间力量。

又想到了我们自己。我们是一个落后的、还在发展中的经济。特别是过去20年,我们的经济又处在体制转轨和经济发展的新的阶段中。坦率地说,我们在体制转型的过程中,许多制度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自然更谈不上进一步规范化的问题。许多人认为乃至强烈批评我们现在经济的制度缺陷和行为不规范的问题,这是可以理解的。特别是在西方发达经济的一套比较完善的制度框架和执行系统的反差下,我们的制度不健全和不规范的问题似乎更加突出和更加成问题。不过,我们也要冷静地思考一下问题的不同的性质。对于发达的经济来说,他们的经济结构已是高度稳定了,所以,制度的完善也许有助于一个稳定的经济结构的维持。但对于一个落后的和正在发展中的经济来说,经济结构是十分不稳定的,不仅如此,经济结构的变迁本身甚至就是经济增长所要实现的目标。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所需要的不是近善近美的制度,而是制度的开放性和制度的创新空间。

所以,我认为,制度上的“落后”可能同时又是一种机会和优势,因为它恰恰有助于民间力量的成长和创新活动的增长。因此,“落后有优势”不仅仅是因为我们可以少付代价来学习别人现成的制度,而且因为我们还可以不必承受制度的规范对高度变化的经济活动的制约和其他的负面影响,从而在经济结构高度变化的阶段能够保持经济的活力。因此,在我们当前的经济转轨和发展过程中,制度规范与不规范之间的差别不那么清楚不应该是一件特别重要的事情,这反而会使得我们的民间创新活动的空间更大、更宽广。

对于我们这个新兴的市场经济来说,制度的创新对我们显然就有特殊的含义了。制度上要创新,就需要调动经济最基层的当事人的积极性,因为他们最了解自己也最了解周围的事物和环境。同时,当他们发现了现有体制的“漏洞”或者所谓“不完善”的地方的时候,应该允许甚至鼓励他们充分捕捉由这种体制“漏洞”所提供的获利机会。无论是技术还是制度上的突破与创新往往就是这样发生的。这个过程是民间的而不是政府组织和计划出来的。所以,针对我们现有的经济体制,我们不是要责怪它的“漏洞”和“缺陷”,也许最重要的是,我们需要承认那些发生在“体制外”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

事实上,以经济学家的观点来看问题,经济活动的“合法”与“不合法”本身是虚无的,它的界限是“状态依从”的,就是说我们在讨论“合法”还是“不合法”的时候,我们必须针对一个稳定的和成熟的经济体制而言,在这个体制中,所有的制度安排和规则(规范)都可以从这体制的基本逻辑中得到解释和寻找出它们的合法性基础。而对我们这个经济的结构变化非常迅速的正在发展中的经济来说,合法与不合法的界限本身是在变动着的,所要合乎的那个“法”,正是市场经济的运行和市场制度建设的终极目标,它的形成正是我们的经济当事人在自由的交易活动中通过不断的经济活动而交易出来的,所以它们应该是我这里所说的“制度创新”的结果。


2000/12/5于哈佛大学燕京学社





联系地址: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上海200433. E-mail:junzh_2000@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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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见张军,1991,《现代产权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第60页。
 



老头身体不错,喜欢美食和烈酒。
 

诺斯关于意识形态的作用的说法虽不新颖,但用经济学的观点解释却很让人信服,说到底,意识形态也是为了降低交易费用。
 

诺斯对无效率制度的解释似乎并不令人信服
 

最近刚看完《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很受启发,但中文版翻译很差,请问何处有英文电子版?还想继续研读《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一书,请问可有中文版或英文电子版?
 

诺思称:新公共选择领域有三部经典:布坎南与杜洛克合著的《同意的计算》(The Calculus of Consent),欧尔森(Mancur Olson)的《集体行动的逻辑》(The Logic of
Collective Action)以及唐斯(Anthony Downs)的《民主的经济理论》(An Economic Theory of Democracy)。
我已有前两本,请问何处有唐斯(Anthony Downs)的《民主的经济理论》(An Economic Theory of Democracy)一书的中文版或英文电子版?
 

楼上不妨用GOOGLE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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