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表明我的观点:
1,市场管制是必须的;
2,市场管制是复杂的,不同的市场的管制要求是不同的;
3,合理的市场管制是经济的,efficient;
4,过度管制则指这种管制的不经济。
这4点可以写一本书,援引无数著作,这里只检相关要点:
1,市场管制在欧美这样的市场经济体制里是普遍的,无论工业品市场还是消费品市场。而且,这种管制法条规模的成长在战后是美国法律体系变化的最显著的一个现象。比如美国的餐饮业,与卫生局相关的管制规章即多如牛毛,但有违规,处罚极其严厉。
2,美国20世纪初的禁酒令一直是各学科研究的重点,现在没有定论,争论也永远不会停止。我最近几年看到的文献反而是肯定的居多,特别是禁酒令对美国社会的道德促进的正面作用,而这本来就是立法原意之一。特别的,籍此,美国政府开始直接介入社会道德领域,为后来的新政和福利体制建立开启了重要的先河,因而具有制度变迁上的重大意义。
3,出租车市场,最大的投机风险来自任何一辆私车都可能随时加入运营,即国内俗称的黑车,从而破坏出租车业的基本生存和乘客的普遍和最低水平的服务保障。牌照的作用正在防止此种投机。
4,私人买车在欧洲同样受到极高的汽油消费税,高标准尾气排放年检制度和费,所得税中对搭公共交通上下班的费用的免税优惠,等等,一系列严苛的市场规制。而中国政府对私车的市场规制其来已久,目的鲜明,楼上的怎么视而不见?
5,管制是服务于所有消费者的,如果以5星级饭店的优质服务为理由否认对路边小店进行管制的必要性,我不知道这是什么经济学。引申开去,适度合理的管制不仅可以降低许多机会主义行为对消费者利益(剩余)的剥夺,而且可以保护正当业者,更可以降低消费者的信息搜寻成本和潜在的诉讼成本等等。
6, 不同市场的管制要求是不同的,论证时是不能互相乱用的。这也反映了管制其实要求政府有相当的管理和专业水平。换言之,市场经济对政府的要求是很高的,既有管制实施本身的复杂性原因,也有管制作为公共产品的原因,它需要一个民主的,公共交往理性来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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